第1章 初到紐約
馬路上頻繁駛過的老式福特T型車,「消失」的帝國大廈,還有手上的報紙終於讓戴維相信,這並非拍戲,而是真真正正的1925年紐約曼哈頓街頭。
他已經出神地走了好幾個街區。
一名計程車司機見戴維愣在路邊,探出腦袋向他詢問:「Hey,先生,要坐計程車嗎?」
「多少錢?」戴維隨口問道。
「一英里50美分。」
戴維掏了掏兜里的錢,只能選擇拒絕:「不了,謝謝。」
計程車離開後,戴維又檢查了自己的全部身家:一隻裝著衣服的手提箱和66美元現金。
上衣口袋裡有一本英國護照,上面是他現在的身份:戴維·特納(David·Turner)。
準確說,是穿越過來後的身份。
他醒來的時候,正倒在地上。
前一秒被疾馳而過的汽車蹭倒,摔在地上,腦袋剛好撞在路燈底座,完成了靈魂轉換。
傷勢倒沒什麼大礙。
戴維從記憶中檢索,原身的一生十分簡單:生於英國倫敦,高中畢業後就開始摸爬滾打,做過麵包師、推銷員、裝卸工。
但一戰後英國的經濟並不景氣,所以混得很一般。
在聽說大洋彼岸的美利堅是個富得流油的國度後,原身買了一張船票,孤身一人來到紐約闖蕩。
——類似的「紐約客」在這年頭十分常見。
戴維走到一家店門口,通過玻璃上映出的樣貌看得出,原身留給自己最大的「遺產」或許就是高大的身形和帥氣的外表。
歐式的面孔加烏黑的頭髮,頗像古羅馬貴族。在西方文明里,黑髮向來是最高貴的,地位高於金髮。
——只不過戴維現在的身份一點都不貴族就是了。
記憶里,原主已經找到了租住的公寓,正步行前往。
戴維邁開腳,又跨過了幾條街區,終於到了聯合廣場東面的一棟褐石公寓前。
這是一種用褐色石材以及紅磚修建的公寓樓,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紐約十分常見。
位置上處於曼哈頓下城與中城交界處,租金較為便宜。
房東太太接近四十歲,看了帥氣的戴維遞過來的護照後,驚呼道:
「哦,上帝,你真的是位來自英格蘭的紳士!」
「謝謝您的誇獎,夫人。」
戴維適時地脫帽致禮。
「好純正的口音。」房東太太說。
其實戴維的口音更多來自他上輩子的教育和留學經歷。
他又適時地回了一句:「您的口音也很好聽。」
「我就喜歡和你這樣的紳士交流。」
戴維拿出9美元:「夫人,這是本周的房租。」
房東太太卻只收了8美元:「對於你這樣優質的租客,我情願只收8美元。」
「上帝會保佑您的,您一定永遠如此年輕漂亮。」
房東太太被誇得抬手輕輕捂住嘴:「屋裡家具一應俱全,如果有什麼需要,請隨時聯繫我。」
「好的,夫人。」
戴維放下自己的行李箱,把紳士帽掛到衣架上,打量了打量這間公寓。
陳設十分簡單,一張長沙發,一張舊餐桌,兩個扶手椅,還有一張床。
伸手扶了扶餐桌,有一條腿短了一截。
畢竟是租金只有8美元還帶家具的公寓,能做到這水平,在生活成本奇高的曼哈頓已經非常難得。
就好比幾個街區外的華爾道夫酒店,一晚的住宿費用都高達6-10美元。
躺在沙發上閉目養神了一會兒,戴維開始仔細思考自己未來的出路。
每周房租8美元,一個月就要32美元,算上吃飯,他手頭的66美元最多堅持一個多月。
他必須儘快找點賺錢的手段,否則很容易就會流落到斬殺線之下。毫不誇張的說,一百年後的美國和現在沒有什麼太大差別,變化的無非就是科技產品,而生活方式卻早已固定。
當然,換個角度說,老美強的時間也是真的蠻長。
原身從倫敦跑到紐約,本來的想法是要做個麵點師,但重生後的戴維肯定不會這麼想。
目前正是美國圖書市場的黃金時代,也正處於美國文學三次大高潮中的第二次。
戴維腦子裡有很多文字,足夠養活他。
只是一個新作者往往會在前期遇到很多困難。
這年頭的歐美文化圈真的就是個「圈子」,想融進去很難。
除非你的水平非常高,也就是所謂的「文好可破」。
對此,戴維覺得自己沒問題!
否則怎麼對不起穿越者的身份?
他從手提箱裡翻出一份《紐約先驅報》,原身就是從這上面找到了租房信息。
翻看了一遍,整版都是各種「震驚體」新聞。其中有個版面也刊登了一些文學作品,但大都是些笑話和小故事,或者爛俗的歐式浪漫主義煽情作品。
戴維決定出門再買些報紙和雜誌,好好了解一下美國的文學市場。
樓下不遠處就有一家書店,兼營報刊。
報紙的種類有很多,什麼《紐約時報》《紐約每日新聞》《太陽與紐約先驅報》的。
但如果想投稿文藝作品,最好還是選擇雜誌。
隨手翻了翻,戴維看到了一本《紐約客》,這個後來極具影響力的雜誌今年剛剛創刊。
就它了!
一般這種新創刊的雜誌,往往都會比較重視作者,開出的價格也比較合理。
戴維拿起《紐約客》,問道:「多少錢?」
「一本的話20美分,但我建議你全年訂閱,那樣的話只需五美元。」
老闆順勢推銷了一波。
「我先要一本吧。另外,再給我一支鋼筆和墨水。」
戴維選了便宜的普通鋼筆,一支1.5美元,附送一瓶墨水。
做成生意的老闆很高興:「閣下是一名教師?」
「不,我會是個作家。」
戴維用了將來時態。
「冒昧問下,您要寫什麼?」
戴維想著正好可以做個市場調查:「你喜歡看什麼?或者說,書店裡什麼類型的書賣得最好?」
「要說最火的,當然是各種偵探小說。」
書店老闆從書柜上取下一本書,「這個月,光我們店就賣出了60多本瑪麗·萊因哈特的《紅燈》,它是當下最暢銷的作品。」
「定價多少?」
「平裝本一美元。」
戴維順手把這本暢銷書也買了。
他已經出神地走了好幾個街區。
一名計程車司機見戴維愣在路邊,探出腦袋向他詢問:「Hey,先生,要坐計程車嗎?」
「多少錢?」戴維隨口問道。
「一英里50美分。」
戴維掏了掏兜里的錢,只能選擇拒絕:「不了,謝謝。」
計程車離開後,戴維又檢查了自己的全部身家:一隻裝著衣服的手提箱和66美元現金。
上衣口袋裡有一本英國護照,上面是他現在的身份:戴維·特納(David·Turner)。
準確說,是穿越過來後的身份。
他醒來的時候,正倒在地上。
前一秒被疾馳而過的汽車蹭倒,摔在地上,腦袋剛好撞在路燈底座,完成了靈魂轉換。
傷勢倒沒什麼大礙。
戴維從記憶中檢索,原身的一生十分簡單:生於英國倫敦,高中畢業後就開始摸爬滾打,做過麵包師、推銷員、裝卸工。
但一戰後英國的經濟並不景氣,所以混得很一般。
在聽說大洋彼岸的美利堅是個富得流油的國度後,原身買了一張船票,孤身一人來到紐約闖蕩。
——類似的「紐約客」在這年頭十分常見。
戴維走到一家店門口,通過玻璃上映出的樣貌看得出,原身留給自己最大的「遺產」或許就是高大的身形和帥氣的外表。
歐式的面孔加烏黑的頭髮,頗像古羅馬貴族。在西方文明里,黑髮向來是最高貴的,地位高於金髮。
——只不過戴維現在的身份一點都不貴族就是了。
記憶里,原主已經找到了租住的公寓,正步行前往。
戴維邁開腳,又跨過了幾條街區,終於到了聯合廣場東面的一棟褐石公寓前。
這是一種用褐色石材以及紅磚修建的公寓樓,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紐約十分常見。
位置上處於曼哈頓下城與中城交界處,租金較為便宜。
房東太太接近四十歲,看了帥氣的戴維遞過來的護照後,驚呼道:
「哦,上帝,你真的是位來自英格蘭的紳士!」
「謝謝您的誇獎,夫人。」
戴維適時地脫帽致禮。
「好純正的口音。」房東太太說。
其實戴維的口音更多來自他上輩子的教育和留學經歷。
他又適時地回了一句:「您的口音也很好聽。」
「我就喜歡和你這樣的紳士交流。」
戴維拿出9美元:「夫人,這是本周的房租。」
房東太太卻只收了8美元:「對於你這樣優質的租客,我情願只收8美元。」
「上帝會保佑您的,您一定永遠如此年輕漂亮。」
房東太太被誇得抬手輕輕捂住嘴:「屋裡家具一應俱全,如果有什麼需要,請隨時聯繫我。」
「好的,夫人。」
戴維放下自己的行李箱,把紳士帽掛到衣架上,打量了打量這間公寓。
陳設十分簡單,一張長沙發,一張舊餐桌,兩個扶手椅,還有一張床。
伸手扶了扶餐桌,有一條腿短了一截。
畢竟是租金只有8美元還帶家具的公寓,能做到這水平,在生活成本奇高的曼哈頓已經非常難得。
就好比幾個街區外的華爾道夫酒店,一晚的住宿費用都高達6-10美元。
躺在沙發上閉目養神了一會兒,戴維開始仔細思考自己未來的出路。
每周房租8美元,一個月就要32美元,算上吃飯,他手頭的66美元最多堅持一個多月。
他必須儘快找點賺錢的手段,否則很容易就會流落到斬殺線之下。毫不誇張的說,一百年後的美國和現在沒有什麼太大差別,變化的無非就是科技產品,而生活方式卻早已固定。
當然,換個角度說,老美強的時間也是真的蠻長。
原身從倫敦跑到紐約,本來的想法是要做個麵點師,但重生後的戴維肯定不會這麼想。
目前正是美國圖書市場的黃金時代,也正處於美國文學三次大高潮中的第二次。
戴維腦子裡有很多文字,足夠養活他。
只是一個新作者往往會在前期遇到很多困難。
這年頭的歐美文化圈真的就是個「圈子」,想融進去很難。
除非你的水平非常高,也就是所謂的「文好可破」。
對此,戴維覺得自己沒問題!
否則怎麼對不起穿越者的身份?
他從手提箱裡翻出一份《紐約先驅報》,原身就是從這上面找到了租房信息。
翻看了一遍,整版都是各種「震驚體」新聞。其中有個版面也刊登了一些文學作品,但大都是些笑話和小故事,或者爛俗的歐式浪漫主義煽情作品。
戴維決定出門再買些報紙和雜誌,好好了解一下美國的文學市場。
樓下不遠處就有一家書店,兼營報刊。
報紙的種類有很多,什麼《紐約時報》《紐約每日新聞》《太陽與紐約先驅報》的。
但如果想投稿文藝作品,最好還是選擇雜誌。
隨手翻了翻,戴維看到了一本《紐約客》,這個後來極具影響力的雜誌今年剛剛創刊。
就它了!
一般這種新創刊的雜誌,往往都會比較重視作者,開出的價格也比較合理。
戴維拿起《紐約客》,問道:「多少錢?」
「一本的話20美分,但我建議你全年訂閱,那樣的話只需五美元。」
老闆順勢推銷了一波。
「我先要一本吧。另外,再給我一支鋼筆和墨水。」
戴維選了便宜的普通鋼筆,一支1.5美元,附送一瓶墨水。
做成生意的老闆很高興:「閣下是一名教師?」
「不,我會是個作家。」
戴維用了將來時態。
「冒昧問下,您要寫什麼?」
戴維想著正好可以做個市場調查:「你喜歡看什麼?或者說,書店裡什麼類型的書賣得最好?」
「要說最火的,當然是各種偵探小說。」
書店老闆從書柜上取下一本書,「這個月,光我們店就賣出了60多本瑪麗·萊因哈特的《紅燈》,它是當下最暢銷的作品。」
「定價多少?」
「平裝本一美元。」
戴維順手把這本暢銷書也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