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橫財(下)
林修女猶豫了一下,左右看了看,確認周圍沒有別人,才壓低了聲音開口:「他們一共有四個人,三男一女。其中一個矮胖子,好像是滙豐銀行的經理助理。他們在說…在說要從青衣焚化站偷一批錢出來。」
易華偉眉頭一挑:「偷錢?還一批?焚化站能有多少錢?」
「是銀行準備銷毀的舊鈔。」
林修女的聲音更低了:「那個矮胖子說,青衣焚化站機器出現故障,有一批總值三千萬,要銷毀的舊鈔沒能按時銷毀,他們今天晚上要去偷換出來。」
易華偉的目光在她臉上停了兩秒。
三千萬舊鈔,滙豐銀行經理助理,青衣焚化站…,加上眼前這位林修女。
這劇情有點熟悉啊。
易華偉不動聲色地問道:「你確定是三千萬?」
「確定。那個矮胖子說的,他說三千萬燒了多可惜,不如咱們拿來花。」
林修女點點頭,眼神認真:「易警官,我不會聽錯的。」
易華偉沉默了一下,然後問:「那幾個人長什麼樣,你還記得嗎?」
林修女想了想:「矮胖子我聽得最清楚,他們叫他『肥仔』。說話帶點潮州口音,個子不高,很胖,穿一件花襯衫。另外兩個男的,一個瘦高個光頭,五十來歲,說話流里流氣的;還有一個年輕一點的,身材很健壯,但長相一般。那個女人……聲音很尖,說話很快,他們叫她『阿珍』。」
易華偉點點頭,又問道:「他們有沒有說具體的計劃?什麼時候動手?怎麼動手?」
林修女搖搖頭:「沒有說太多。就是說要今天晚上動手,具體怎麼弄,那個肥仔說到時候再商量,他們好像還不太信任彼此。」
眉頭一皺,易華偉忽然道:「林修女,你為什麼不報警?」
林修女愣了一下,抬起頭看著他,眼神裡帶著一點困惑:「你…你不就是警察嗎?」
「我是警察沒錯…,且不說我現在是水警,不管這些事。」
易華偉被她這話噎了一下,嘴角抽了抽:「正常來說你不是應該先打九九九嗎?讓總台派軍裝警過來處理,或者直接去附近的分區警署,找當值的警員。他們會立案,會派人去查,會安排人手在焚化站附近蹲守,等那幾個人自投羅網就行了。」
林修女眨了眨眼睛,表情有點茫然:「可是…你是警察啊。我認識你,我就找你了。打電話給接線員,他們也是派警察來,我直接找你,不是更快嗎?」
易華偉看著她那副理所當然的表情,忽然覺得有點無力。
這姑娘的邏輯,好像也沒什麼毛病。
「行,你繼續說。」
易華偉放棄了這個話題:「你找我,是想讓我去抓那些人?」
林修女點點頭,又搖搖頭。
易華偉眉頭一皺:「什麼意思?」
林修女低下頭,兩隻手絞在一起,像是在做什麼激烈的思想鬥爭。過了好一會兒,她才抬起頭:
「易警官…我說了,你別生氣。」
易華偉看著她那副模樣,心裡忽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你說。」
林修女深吸一口氣,像是下了很大的決心,開口道:「我想……你能不能幫我把那些錢拿出來?」
易華偉愣了一下,以為自己聽錯了。
「你說什麼?」
「那些錢……有三千萬啊。」
林修女的聲音越來越小,但語氣卻很認真:「三千萬港幣就這麼燒成灰,太可惜了。這些錢可以做好多事,可以幫好多人……」
易華偉的眉頭擰成了一個結。
「林修女,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我知道這是不對的。但那些錢……它們本來就要被燒掉啊。燒掉和拿來幫助窮人,哪個更有意義?易警官,你想想那些住在劏房裡的人,那些吃不上飯的孩子,那些看不起病的老人……三千萬,能幫多少人?」
易華偉盯著她看了幾秒。
那張清秀的臉上,帶著一種近乎天真的認真。她不是在開玩笑,也不是在試探他。她是真的覺得,把這些本該被銷毀的錢拿來幫助窮人是一件正確的事。
易華偉深吸一口氣,又緩緩吐出來,有些無奈:
「林修女,我跟你科普一個常識。那些舊鈔只要沒被銷毀就不是廢紙,偷出來花,跟搶銀行沒有區別。」
林修女愣了一下。
「可是……它們不是要燒掉嗎?」
「但在那之前,它們還是錢。」
易華偉聳了聳肩:「從焚化站偷出來,就是盜竊。拿出去花,就是洗錢。雖說拿來幫助窮人好聽一點,但依舊改變不了偷錢這個事實的本質。」
「可是…,好端端的錢就因為舊了一點,破了一點,就要燒成灰。三千萬,能蓋多少房子?能買多少糧食?能幫多少人?」
林修女抬起頭,那雙黑白分明的眼睛裡,帶著一種近乎天真的、理想主義的熱忱。聲音也大了起來,不再像剛才那樣壓著嗓子說話:
「我在修道院這麼多年,見過太多窮人。港島現在還有多少家庭連飯都吃不上?有多少孩子冬天沒有厚衣服穿?有多少人生病了不敢去看醫生,就因為沒錢。」
「那些錢對銀行來說,就是一堆要銷毀的廢紙。但對那些人來說,那是能救命的東西。」
說完這些話,林修女像是把憋在心裡很久的東西一口氣倒了出來,胸口微微起伏著,臉頰也因為激動而泛起了紅暈。
易華偉看著她,突然有些頭大:「所以,你想讓我幫你把那筆錢弄出來,然後拿去救濟窮人?」
林修女愣了一下,然後用力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
「不是幫我,是幫那些……那些需要幫助的人。那些錢本來就要被燒掉的,與其燒成灰,不如拿去做善事。這不是偷,也不是搶,這是……這是……」
她卡殼了,似乎找不到一個合適的詞來形容自己想做的那件事。
「這是劫富濟貧?」
易華偉替她補上了。
林修女的臉更紅了,但眼睛還是直直地看著他,沒有躲閃:
「我知道這樣說不對。我知道法律上這……這可能也是犯法的。但是易警官,你想想,那些錢如果被那幾個壞人偷走,他們會拿去幹什麼?賭錢?揮霍?做更多壞事?」
「但如果…如果是你拿出來的,你可以用這些錢做很多好事。你是個好人,我知道的。」
易華偉額頭冒出幾條黑線。
這女人不是傻,她是真的天真。天真到以為世界上的人可以簡單地分成「好人」和「壞人」,以為只要是好心,就能辦好事。
他甚至有點懷疑,這修女是不是在修道院裡待得太久,把腦子待壞了。
「林修女。」
易華偉深吸一口氣,儘量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不那麼像是在訓人。
「你知不知道,你剛才跟我說的事,如果被第三個人聽見,會有什麼後果?」
林修女搖了搖頭。
「第一,我是一個警察。警察聽見有人要實施犯罪,不阻止反而參與,這叫知法犯法。輕則丟飯碗,重則坐牢。」
林修女的眼睛睜大了一些。
「第二,那些錢是銀行的。就算銀行要銷毀,在銷毀之前,它們還是銀行的財產。私自截留、轉移、使用,在法律上就是盜竊。三千萬的數額,夠判終身監禁了。」
林修女的臉色開始發白。
「第三,就算我幫你把錢弄出來了,你怎麼花?三千萬現金,不是三塊、三十塊。你一個修女,突然拿出這麼大一筆錢去做慈善,你覺得不會有人起疑心?警察一查,順藤摸瓜,誰都跑不了。」
林修女雙手絞在一起:
「我…我沒想這麼多,我只是覺得……那些錢燒掉太可惜了……」
易華偉看著她那副樣子,到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
她是真的沒想這麼多。不是蠢,是……太單純了。在修道院裡待久了,每天接觸的都是禱告、彌撒、施捨粥飯,哪裡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複雜。她看見有人要偷錢,第一反應不是「這是犯罪」,而是「這筆錢能不能拿來做好事」。
這種想法,放在修道院裡是善良,放在外面的世界裡,是天真得可怕。
林修女以為他生氣了,低下頭:「對不起,易警官。是我想得太簡單了。我不該找你來的。我……我這就走……」
她轉身要走。
「等等。」
易華偉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林修女停下腳步,轉過身,眼眶已經紅了。
易華偉看著她那雙泛紅的眼睛,那張乾淨的臉上寫滿了愧疚和委屈,還有一點點不甘心,無奈地笑了笑:「林修女,我問你一件事。」
「什麼事?」
「那幾個人,你認識嗎?」
林修女搖了搖頭。
「他們知道你在隔壁嗎?」
又搖了搖頭。
「他們知道有人聽見他們說話了?」
還是搖頭。
易華偉點了點頭,像是做了什麼決定。
「好,我答應你。」
林修女愣住了,眨了眨眼睛,似乎沒聽清他說了什麼。
「你……你說什麼?」
「我說,我會處理這件事。但是…」
易華偉表情變得嚴肅起來:「我有幾個條件。」
林修女連忙點頭:「你說,你說。」
「第一,這件事,從現在開始,你把它忘了。你沒聽過任何人說話,沒見過任何人,不知道任何關於這筆錢的事。」
「好!」
林修女用力點頭。
「第二,從今天起,不管誰來問你,不管是警察還是別人,你都回答不知道。能做到嗎?」
林修女又點頭,點得像小雞啄米。
「第三…」
易華偉頓了頓,看著她:
「這筆錢拿出來之後,怎麼用,由我來決定。」
林修女愣了一下,嘴唇動了動,像是想說什麼。
「我不是要把這筆錢據為己有,這筆錢一定會用到該用的地方。但怎麼用,什麼時候用,由我來安排。你要是答應,這件事我就管。你要是不答應——」
易華偉攤了攤手:「你現在就可以走了。回去之後,該念念,該祈禱祈禱,當今天沒來過這裡。」
「我答應你。」
林修女幾乎沒有猶豫,立馬點了點頭:
「易警官,我信你,你是好人!」
易華偉被她這句話逗笑了:「好人?我幫你想辦法偷銀行的錢,你還說我是好人?」
「我不是那個意思……」
林修女急了,臉漲得通紅:「我是說,你明明可以不幫我的。這件事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完全可以不管。可是你還是……」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意思。」
易華偉擺擺手:「你先回去吧。」
林修女愣了一下:「回……回去?」
「回修道院。今晚的事,當沒發生過。」
「那……那你準備……」
易華偉看了她一眼,眼中帶著一點無奈,一點好笑:
「我說了,我來處理,你回去等消息就好了。還是說,你準備跟我一起當雌雄雙盜?」
林修女張了張嘴,還想說什麼,但看著他的眼神,把到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她低下頭,朝他深深鞠了一躬:
「謝謝你,易警官。天主會保佑你的。」
易華偉嘴角微微抽了一下。
「行了,走吧。記住,今晚沒見過我。」
林修女用力點了點頭,轉身朝碼頭外面走去。走了幾步,又回過頭,看了他一眼。燈光照在她臉上,那雙大眼睛裡有一種說不清的光。然後她轉過身,快步消失在夜色里。
易華偉站在棧橋上,看著她的背影消失,才慢慢收回目光。
三千萬。
四個小賊。
一個天真的修女。
「天主保佑我?」
易華偉搖了搖頭:「能保佑我不被這傻女人坑死就不錯了。」
歡迎來到諸天無限的奇幻大陸,入口在此:。
易華偉眉頭一挑:「偷錢?還一批?焚化站能有多少錢?」
「是銀行準備銷毀的舊鈔。」
林修女的聲音更低了:「那個矮胖子說,青衣焚化站機器出現故障,有一批總值三千萬,要銷毀的舊鈔沒能按時銷毀,他們今天晚上要去偷換出來。」
易華偉的目光在她臉上停了兩秒。
三千萬舊鈔,滙豐銀行經理助理,青衣焚化站…,加上眼前這位林修女。
這劇情有點熟悉啊。
易華偉不動聲色地問道:「你確定是三千萬?」
「確定。那個矮胖子說的,他說三千萬燒了多可惜,不如咱們拿來花。」
林修女點點頭,眼神認真:「易警官,我不會聽錯的。」
易華偉沉默了一下,然後問:「那幾個人長什麼樣,你還記得嗎?」
林修女想了想:「矮胖子我聽得最清楚,他們叫他『肥仔』。說話帶點潮州口音,個子不高,很胖,穿一件花襯衫。另外兩個男的,一個瘦高個光頭,五十來歲,說話流里流氣的;還有一個年輕一點的,身材很健壯,但長相一般。那個女人……聲音很尖,說話很快,他們叫她『阿珍』。」
易華偉點點頭,又問道:「他們有沒有說具體的計劃?什麼時候動手?怎麼動手?」
林修女搖搖頭:「沒有說太多。就是說要今天晚上動手,具體怎麼弄,那個肥仔說到時候再商量,他們好像還不太信任彼此。」
眉頭一皺,易華偉忽然道:「林修女,你為什麼不報警?」
林修女愣了一下,抬起頭看著他,眼神裡帶著一點困惑:「你…你不就是警察嗎?」
「我是警察沒錯…,且不說我現在是水警,不管這些事。」
易華偉被她這話噎了一下,嘴角抽了抽:「正常來說你不是應該先打九九九嗎?讓總台派軍裝警過來處理,或者直接去附近的分區警署,找當值的警員。他們會立案,會派人去查,會安排人手在焚化站附近蹲守,等那幾個人自投羅網就行了。」
林修女眨了眨眼睛,表情有點茫然:「可是…你是警察啊。我認識你,我就找你了。打電話給接線員,他們也是派警察來,我直接找你,不是更快嗎?」
易華偉看著她那副理所當然的表情,忽然覺得有點無力。
這姑娘的邏輯,好像也沒什麼毛病。
「行,你繼續說。」
易華偉放棄了這個話題:「你找我,是想讓我去抓那些人?」
林修女點點頭,又搖搖頭。
易華偉眉頭一皺:「什麼意思?」
林修女低下頭,兩隻手絞在一起,像是在做什麼激烈的思想鬥爭。過了好一會兒,她才抬起頭:
「易警官…我說了,你別生氣。」
易華偉看著她那副模樣,心裡忽然有種不好的預感。
「你說。」
林修女深吸一口氣,像是下了很大的決心,開口道:「我想……你能不能幫我把那些錢拿出來?」
易華偉愣了一下,以為自己聽錯了。
「你說什麼?」
「那些錢……有三千萬啊。」
林修女的聲音越來越小,但語氣卻很認真:「三千萬港幣就這麼燒成灰,太可惜了。這些錢可以做好多事,可以幫好多人……」
易華偉的眉頭擰成了一個結。
「林修女,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我知道這是不對的。但那些錢……它們本來就要被燒掉啊。燒掉和拿來幫助窮人,哪個更有意義?易警官,你想想那些住在劏房裡的人,那些吃不上飯的孩子,那些看不起病的老人……三千萬,能幫多少人?」
易華偉盯著她看了幾秒。
那張清秀的臉上,帶著一種近乎天真的認真。她不是在開玩笑,也不是在試探他。她是真的覺得,把這些本該被銷毀的錢拿來幫助窮人是一件正確的事。
易華偉深吸一口氣,又緩緩吐出來,有些無奈:
「林修女,我跟你科普一個常識。那些舊鈔只要沒被銷毀就不是廢紙,偷出來花,跟搶銀行沒有區別。」
林修女愣了一下。
「可是……它們不是要燒掉嗎?」
「但在那之前,它們還是錢。」
易華偉聳了聳肩:「從焚化站偷出來,就是盜竊。拿出去花,就是洗錢。雖說拿來幫助窮人好聽一點,但依舊改變不了偷錢這個事實的本質。」
「可是…,好端端的錢就因為舊了一點,破了一點,就要燒成灰。三千萬,能蓋多少房子?能買多少糧食?能幫多少人?」
林修女抬起頭,那雙黑白分明的眼睛裡,帶著一種近乎天真的、理想主義的熱忱。聲音也大了起來,不再像剛才那樣壓著嗓子說話:
「我在修道院這麼多年,見過太多窮人。港島現在還有多少家庭連飯都吃不上?有多少孩子冬天沒有厚衣服穿?有多少人生病了不敢去看醫生,就因為沒錢。」
「那些錢對銀行來說,就是一堆要銷毀的廢紙。但對那些人來說,那是能救命的東西。」
說完這些話,林修女像是把憋在心裡很久的東西一口氣倒了出來,胸口微微起伏著,臉頰也因為激動而泛起了紅暈。
易華偉看著她,突然有些頭大:「所以,你想讓我幫你把那筆錢弄出來,然後拿去救濟窮人?」
林修女愣了一下,然後用力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
「不是幫我,是幫那些……那些需要幫助的人。那些錢本來就要被燒掉的,與其燒成灰,不如拿去做善事。這不是偷,也不是搶,這是……這是……」
她卡殼了,似乎找不到一個合適的詞來形容自己想做的那件事。
「這是劫富濟貧?」
易華偉替她補上了。
林修女的臉更紅了,但眼睛還是直直地看著他,沒有躲閃:
「我知道這樣說不對。我知道法律上這……這可能也是犯法的。但是易警官,你想想,那些錢如果被那幾個壞人偷走,他們會拿去幹什麼?賭錢?揮霍?做更多壞事?」
「但如果…如果是你拿出來的,你可以用這些錢做很多好事。你是個好人,我知道的。」
易華偉額頭冒出幾條黑線。
這女人不是傻,她是真的天真。天真到以為世界上的人可以簡單地分成「好人」和「壞人」,以為只要是好心,就能辦好事。
他甚至有點懷疑,這修女是不是在修道院裡待得太久,把腦子待壞了。
「林修女。」
易華偉深吸一口氣,儘量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不那麼像是在訓人。
「你知不知道,你剛才跟我說的事,如果被第三個人聽見,會有什麼後果?」
林修女搖了搖頭。
「第一,我是一個警察。警察聽見有人要實施犯罪,不阻止反而參與,這叫知法犯法。輕則丟飯碗,重則坐牢。」
林修女的眼睛睜大了一些。
「第二,那些錢是銀行的。就算銀行要銷毀,在銷毀之前,它們還是銀行的財產。私自截留、轉移、使用,在法律上就是盜竊。三千萬的數額,夠判終身監禁了。」
林修女的臉色開始發白。
「第三,就算我幫你把錢弄出來了,你怎麼花?三千萬現金,不是三塊、三十塊。你一個修女,突然拿出這麼大一筆錢去做慈善,你覺得不會有人起疑心?警察一查,順藤摸瓜,誰都跑不了。」
林修女雙手絞在一起:
「我…我沒想這麼多,我只是覺得……那些錢燒掉太可惜了……」
易華偉看著她那副樣子,到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
她是真的沒想這麼多。不是蠢,是……太單純了。在修道院裡待久了,每天接觸的都是禱告、彌撒、施捨粥飯,哪裡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複雜。她看見有人要偷錢,第一反應不是「這是犯罪」,而是「這筆錢能不能拿來做好事」。
這種想法,放在修道院裡是善良,放在外面的世界裡,是天真得可怕。
林修女以為他生氣了,低下頭:「對不起,易警官。是我想得太簡單了。我不該找你來的。我……我這就走……」
她轉身要走。
「等等。」
易華偉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林修女停下腳步,轉過身,眼眶已經紅了。
易華偉看著她那雙泛紅的眼睛,那張乾淨的臉上寫滿了愧疚和委屈,還有一點點不甘心,無奈地笑了笑:「林修女,我問你一件事。」
「什麼事?」
「那幾個人,你認識嗎?」
林修女搖了搖頭。
「他們知道你在隔壁嗎?」
又搖了搖頭。
「他們知道有人聽見他們說話了?」
還是搖頭。
易華偉點了點頭,像是做了什麼決定。
「好,我答應你。」
林修女愣住了,眨了眨眼睛,似乎沒聽清他說了什麼。
「你……你說什麼?」
「我說,我會處理這件事。但是…」
易華偉表情變得嚴肅起來:「我有幾個條件。」
林修女連忙點頭:「你說,你說。」
「第一,這件事,從現在開始,你把它忘了。你沒聽過任何人說話,沒見過任何人,不知道任何關於這筆錢的事。」
「好!」
林修女用力點頭。
「第二,從今天起,不管誰來問你,不管是警察還是別人,你都回答不知道。能做到嗎?」
林修女又點頭,點得像小雞啄米。
「第三…」
易華偉頓了頓,看著她:
「這筆錢拿出來之後,怎麼用,由我來決定。」
林修女愣了一下,嘴唇動了動,像是想說什麼。
「我不是要把這筆錢據為己有,這筆錢一定會用到該用的地方。但怎麼用,什麼時候用,由我來安排。你要是答應,這件事我就管。你要是不答應——」
易華偉攤了攤手:「你現在就可以走了。回去之後,該念念,該祈禱祈禱,當今天沒來過這裡。」
「我答應你。」
林修女幾乎沒有猶豫,立馬點了點頭:
「易警官,我信你,你是好人!」
易華偉被她這句話逗笑了:「好人?我幫你想辦法偷銀行的錢,你還說我是好人?」
「我不是那個意思……」
林修女急了,臉漲得通紅:「我是說,你明明可以不幫我的。這件事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完全可以不管。可是你還是……」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意思。」
易華偉擺擺手:「你先回去吧。」
林修女愣了一下:「回……回去?」
「回修道院。今晚的事,當沒發生過。」
「那……那你準備……」
易華偉看了她一眼,眼中帶著一點無奈,一點好笑:
「我說了,我來處理,你回去等消息就好了。還是說,你準備跟我一起當雌雄雙盜?」
林修女張了張嘴,還想說什麼,但看著他的眼神,把到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她低下頭,朝他深深鞠了一躬:
「謝謝你,易警官。天主會保佑你的。」
易華偉嘴角微微抽了一下。
「行了,走吧。記住,今晚沒見過我。」
林修女用力點了點頭,轉身朝碼頭外面走去。走了幾步,又回過頭,看了他一眼。燈光照在她臉上,那雙大眼睛裡有一種說不清的光。然後她轉過身,快步消失在夜色里。
易華偉站在棧橋上,看著她的背影消失,才慢慢收回目光。
三千萬。
四個小賊。
一個天真的修女。
「天主保佑我?」
易華偉搖了搖頭:「能保佑我不被這傻女人坑死就不錯了。」
歡迎來到諸天無限的奇幻大陸,入口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