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眼神殺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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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五點,審訊全部結束。

  四個人的口供相互印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搶劫、強、殺人,罪名全部坐實。周志強作為主犯,量刑只會更重。

  易華偉走出審訊室,走廊里靜悄悄的,只有遠處值班室的燈光透過來。他靠在牆上,長長地呼出一口氣。

  馬龍從旁邊走過來,遞給他一支煙。易華偉擺了擺手,馬龍自己點上,深吸一口,緩緩吐出煙霧:

  「易sir,你真行。我還以為周志強那個硬骨頭要啃好久,結果你幾句話就讓他招了。」

  易華偉搖搖頭:「他不是怕我。他是知道自己完了。人證物證俱在,他不招也得招。」

  馬龍點點頭,又吸了口煙,若有所思:

  「易sir,你說周志強說的是真的嗎?那個羅伯特的死,就因為他看了周志強一眼?」

  易華偉沉默了幾秒,然後說:「可能是真的吧。有些人,心裡藏著一座火山。表面上看起來正常,其實隨時可能爆發。羅伯特看他的那一眼,可能真的沒有任何惡意,甚至根本沒注意到他。但在周志強眼裡,那就是侮辱。」

  馬龍嘆了口氣,沒說話。

  易華偉直起身,朝辦公室方向走去:

  「走吧,寫報告。天亮之前弄完,好回家睡覺。」

  …………

  早上七點,西九龍總署。

  一夜的忙碌終於結束,四名犯罪嫌疑人被送往羈押中心,等待進一步審理。案件材料整理歸檔,審訊錄像封存備查。

  易華偉寫完最後一份報告,把筆往桌上一扔,靠進椅背里,閉上眼睛休息了幾分鐘。

  馬龍趴在桌上已經睡著了,輕微的鼾聲在辦公室里迴蕩。何尚生不知道什麼時候來的,正坐在角落翻看審訊記錄。

  陳家駒推門進來,手裡拎著一袋早餐,看見易華偉,咧嘴一笑:

  「易sir,辛苦了。剛買的菠蘿包和奶茶,趁熱吃。」

  易華偉睜開眼睛,接過袋子,道了聲謝。

  陳家駒在他旁邊坐下,壓低聲音問:「那幾個越南仔都招了?」

  「招了。」

  易華偉點點頭,掰開一個菠蘿包咬了一口:「周志強主謀,剩下三個從犯。證據鏈完整,跑不掉了。」

  陳家駒豎起大拇指:「厲害!不到四十八小時,破了這麼大的案子。易sir,你這效率,整個警隊恐怕找不出第二個。真可惜,本來還想著能多待幾天,沒想到,這個專案組剛剛成立不到兩天就得解散了。」

  易華偉笑著拍了拍陳家駒肩膀:「只要還在當差,以後合作的機會多著呢。」

  「那倒也是!」陳家駒也笑了起來。

  何尚生走過來,笑眯眯道:

  「阿偉,你說這算不算天意?阮文輝撕破的那半張鈔票,偏偏就掉在現場,偏偏就被我們撿到了。如果沒有這半張鈔票,我們可能還在滿世界找線索。」

  易華偉笑了笑:「算是吧。不過,天意歸天意,最後還是得靠人查。你們查到銀行記錄,找到新光村,才有了後面的進展。」

  何尚生點點頭,把證物袋放回桌上,忽然想起什麼:

  「對了,李sir那邊怎麼說?案子破了,那個鬼佬副處長總該滿意了吧?」

  易華偉聳了聳肩:「不知道。不過二十四小時之內破案,他應該挑不出毛病了。」

  幾個人相視一笑。

  陳國榮從李文斌辦公室走出來,喜形於色:「好了,大家辛苦了,回去休息休息。晚上老地方,咱們不醉不歸!」

  ………………

  獅子山案告破的消息,在警隊內部引起了一陣不小的震動。

  四十八小時,從接到報案到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證據鏈完整,口供相互印證。這個速度,讓那些原本等著看笑話的人都閉上了嘴。

  重案組的電話從早上就開始響個不停。有別的警署打來打聽案情的,有上級部門催要結案報告的,還有幾個相熟的同僚,話里話外想套出點內幕消息。

  他們都想知道,易華偉到底是怎麼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把人揪出來的。


  馬龍接了一上午電話,嗓子都快冒煙了。他把話筒往座機上一摔,沖易華偉抱怨:「這幫人,案子沒破的時候一個比一個躲得遠,現在破了,倒都湊上來問東問西。」

  易華偉沒吭聲,繼續寫他的結案報告。

  他心裡清楚,這案子能這麼快破,運氣占了很大成分。

  但運氣也是本事的一部分,不是嗎?

  喬治·史密斯收到消息後,親自給西九龍總署打了一通電話。雖然依舊帶著那股子居高臨下的味道,但電話里的語氣比上次見面時緩和了許多。

  誰都知道史密斯是什麼人物,能讓這位副處長說出「謝謝」兩個字,西九龍總署這回算是長臉了。

  署長把易華偉叫進辦公室,不咸不淡地勉勵了幾句,末了又說:「好好寫報告,別出差錯。這個案子,上面盯著呢。」

  易華偉點頭應下,從辦公室退出來。

  他知道署長這話的意思。案子破了是功勞,但要是報告上出了紕漏,讓犯人翻供或者上訴成功,那功勞就變成罪過了。

  這種時候,反而更要小心。

  然而,警隊內部的震動,比起社會上的反應,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獅子山案的社會影響,在案件告破後的第二天開始全面發酵。

  《明報》在頭版用了整整半個版面報導此案,標題寫得聳人聽聞:「富家子弟獅山遇害,四越裔疑兇落網」。

  報導詳細描述了案發經過、死者身份、警方破案過程,還配了一張獅子山案發現場的照片。照片上,那條山澗被白布圍著,幾個警員正在勘察,遠處是模糊的山影。

  《東方日報》的角度更刁鑽,他們挖出了死者的家庭背景,用了「名門之後慘死荒山」這樣的標題,把喬治·史密斯的身份也點了出來。雖然沒敢直接說他是行動處副處長,但「警務處高層親屬」這幾個字,已經足夠讓讀者浮想聯翩。

  《星島晚報》則把重點放在那四個疑兇身上。「越南難民劫殺富家子」的標題下,是一篇長達三千字的深度報導,從南越難民的來源、他們在港島的生活狀況,一直寫到這起案件的始末。

  一時間,獅子山案成了街頭巷尾的熱門話題。

  茶餐廳里,穿著汗衫的老頭一邊啃菠蘿包一邊跟同桌的人議論。

  「聽講那四個是越南仔?哎呀,那些越南仔,一個個都凶得很,早該管管了。」

  有人邊喝奶茶邊看報紙,搖頭嘆氣:「慘啊,兩個後生仔女,眼看就要結婚了,就這樣沒了。」

  旁邊的人接話:「聽講那個男仔是鷹國人,還是副處長的兒子?大人物哦。」

  「大人物又怎樣?還不是死了。那些越南仔真是喪心病狂,搶錢就搶錢,殺人做什麼?」

  「報紙上寫,就是因為那個男仔看了他們一眼,他們就覺得被瞧不起了。」

  「一眼?就因為一眼殺人?瘋了吧?」

  「你沒看評論嗎?說是什麼階層矛盾,什麼難民心裡不平衡。我是不懂那些大道理,但殺人就是殺人,該抓該判。」

  也有人說:「那些越南仔也是可憐,從難民營出來,沒身份沒工作,擠在那些破屋裡,天天被人看不起。換了你,你能平衡?」

  「平衡?不平衡就能殺人?那全港島窮人都去殺有錢人,還得了?」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社會也有責任。」

  「社會有什麼責任?窮就可以殺人?那我明天也去搶銀行。」

  爭論沒有結果。

  但這起案子,確實戳中了很多人的神經。

  港島這個地方,富人和窮人的距離太近了。中環的寫字樓隔壁就是上環的老舊唐樓,半山的豪宅腳下就是西環的板間房。有錢人出門坐私家車,窮人擠巴士;有錢人吃西餐,窮人吃路邊攤;有錢人住幾萬尺的洋樓,窮人擠幾百尺的房間。

  他們每天擦肩而過,卻生活在兩個世界。

  這種距離,平時不會有人在意。但一旦出事,就會變成火藥桶。

  獅子山案,就是那個被點燃的火藥桶。

  在一河之隔的九龍城寨邊緣,那些擠在狹小出租屋裡的越南難民們,則感受到了完全不同的氣氛。

  案發第二天,就有街坊鄰居用異樣的眼光看他們。去菜市場買菜,小販找錢的時候手都縮得快一點。走在路上,能聽見背後有人嘀嘀咕咕:「就是這幫越南仔,聽說殺了人……」


  有幾個越南人聚集的小餐館,門口被人用紅漆噴了「滾回去」三個大字。一個在碼頭扛大包的越南勞工,下班路上被幾個本地青年堵住揍了一頓,理由是「看著就像那個殺人犯」。

  就連那些來港島七八年、早已安分守己過日子的越南難民家庭,也開始感覺到空氣中的變化。孩子們在學校被人叫「越南仔」,大人在工廠被工友排擠,房東找各種理由催著搬家。

  阮文輝的父母就是其中之一。

  兩個老人從兒子被帶走那天起,就沒睡過一個囫圇覺。他們不知道兒子到底犯了多大事,只知道警察來了一趟又一趟,隔壁鄰居看他們的眼神越來越不對。

  老阮頭蹲在出租屋門口,抽著最便宜的那種散煙,眼窩深陷,頭髮似乎一夜之間白了一半。

  他老婆在屋裡哭,不敢大聲,就用袖子捂著嘴,肩膀一抽一抽的。

  隔壁阿嬸從門口路過,腳步加快,連正眼都沒往這邊瞧。

  報紙上連篇累牘的報導,讓「南越難民」這個詞成了敏感詞。有人在街頭做隨機採訪,問市民對這起案件的看法。一個戴眼鏡的中年男人對著鏡頭義憤填膺:「就不該收那麼多難民!現在好了,殺人放火什麼都幹得出來!」

  一個燙著捲髮的師奶則憂心忡忡:「我女兒每天下班晚,我現在都讓她一下班就回家,別在外面逗留。」

  當然,也有理性「理性」的聲音。

  一位專欄作家在文章里寫道:「四個南越人犯罪,不代表所有南越人都是罪犯。我們不能因為一樁案件,就給整個群體定罪。這是基本的是非觀。」

  另一位社評作者則把矛頭指向更深層的問題:「這些難民在港島生活了七八年,卻依然處於社會的邊緣。他們沒有正當職業,沒有穩定收入,沒有上升通道。當他們看到那些穿著光鮮的本地人從身邊走過時,心裡會是什麼感受?我們不能只譴責犯罪行為,也要思考,是什麼讓他們走上了這條路。」

  但這些聲音在洶湧的民憤面前,顯得微弱而無力。

  更微妙的是,這起案件還牽動了另一個群體,那些和死者一樣,出身優渥的富家子弟。

  死者的朋友,一個在鷹國留過學的年輕人在報上發表了一篇悼文。文章寫得文采斐然,回憶了他們一起讀書的日子,感嘆命運無常。但在文章的末尾,他寫了這麼一段話:

  「他從小受過最好的教育,待人彬彬有禮,從不會因為出身而看不起任何人。他看人的眼神永遠是溫和的、友善的。我不知道那四個兇手為什麼會覺得他『像看螞蟻一樣』看人。也許,有些人自己心裡住著一隻螞蟻,所以看誰都覺得對方在俯視自己。」

  這段話後來被多家報紙轉載,引發了不少討論。

  有人贊同,說兇手是自卑心理作祟,把自己的卑微投射到了別人身上。也有人反駁,說死者也許確實沒看不起人,但他的衣著、談吐、氣質,在那些難民眼裡本身就是一種居高臨下的符號。雙方各執一詞,誰也說服不了誰。

  易華偉沒評價那篇文章寫得對還是不對。他只是在想,那些爭論「眼神」的人,大概都沒有親眼見過周志強被帶進審訊室時的樣子。

  那個人眼裡有一種東西,很難形容,不是憤怒,不是恐懼,也不是悔恨。而是一種混合了不甘和不服的冷硬。他只是知道自己輸了,但並不覺得自己錯了。

  ……………

  一周後的內部嘉獎會上,易華偉再次站上了領獎台。

  這已經是他今年第三次在這種場合露臉了。台下那些熟悉或不熟悉的面孔,看向他的目光里多了幾分複雜的意味——羨慕、佩服、好奇,或許還有那麼一點點嫉妒。

  警隊條例擺在那裡,該給的獎勵一分不少。易華偉接過嘉獎狀,例行公事地敬了個禮,臉上掛著得體的微笑,心裡卻沒什麼波瀾。

  這種事經歷得多了,也就習慣了。

  倒是陳國榮私下裡跟他說了句:「阿偉,你這麼搞下去,過兩年我這個高級督察都得給你打下手了。」

  易華偉笑了笑,沒接話。

  與此同時,靚坤的案子也終於塵埃落定。

  傻強扛下了大部分罪名,數罪併罰,判了二十五年。靚坤作為主謀,雖然沒有直接動手殺人,但指使手下襲擊證人、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跑不掉。加上之前那些零零碎碎的案底,法官最終判了他十年。

  十年。

  對於一個將近三十歲的矮騾子來說,十年出來,江湖早就不是那個江湖了。

  靚坤被押上囚車的時候,回頭看了一眼西九龍總署的大門。

  「走快點!」

  押解的警員推了他一把。

  靚坤踉蹌了一下,低著頭鑽進囚車。鐵門哐當一聲關上,發動機轟鳴,載著他駛向赤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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