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眼神殺人(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江六丑誠意奉獻《港綜之翻手為雲》,可樂小說獨家首發!

  西九龍總署,審訊室。

  易華偉坐在審訊桌後,他對面坐著的是那個穿灰T恤的瘦竹竿。

  阮文輝,二十七歲,越南人,七年前隨家人從難民營出來,在港島生活至今,沒有正式工作,靠打散工和幫人跑腿為生。

  阮文輝的手被銬在審訊椅的扶手上,整個人縮成一團,臉色蒼白得像紙。從被帶回警署到現在,他已經吐了三次,胃裡早就空了,卻還在不停地乾嘔。

  易華偉沒有說話,只是靜靜地看著他。

  那種目光比任何言語都更有壓迫感。阮文輝低著頭,盯著自己顫抖的雙手,嘴唇不停地哆嗦。

  審訊室的門被推開,馬龍端著兩杯熱咖啡走進來,把其中一杯放在易華偉面前,另一杯自己端著,靠在牆邊慢慢喝。

  「阮文輝,我知道你能聽,也會說粵語。」

  易華偉聲音不大,卻讓阮文輝整個人抖了一下。

  「抬起頭來。」

  阮文輝艱難地抬起頭,對上易華偉的目光,又迅速移開。

  「你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嗎?」

  阮文輝沒有說話,只是拼命搖頭。

  「搶劫、強、殺人。」易華偉一字一句道:「三項重罪,每一條都夠你在赤柱蹲上十年。」

  「我沒有殺人!我沒有殺人!」

  阮文輝終於開口,聲音尖利得變了調:「是強哥!是他動的手!我只是……我只是在旁邊看著……」

  「在旁邊看著?」

  易華偉冷笑一聲:「你在現場,你沒有阻止,你沒有報警,你事後還參與了分贓。你覺得法官會相信你只是『在旁邊看著』?」

  阮文輝嘴唇劇烈顫抖,眼淚和鼻涕一起流下來,整個人像篩糠一樣抖個不停。

  易華偉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不緊不慢地放下杯子,然後從旁邊的文件袋裡取出一個小型錄音機,按下播放鍵。

  阮文輝的聲音從錄音機里傳出來,帶著明顯的顫抖:

  「強哥,我好怕啊,這幾天睡覺天天做噩夢,夢見他們兩個來找我……我快瘋了……」

  阮文輝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眼睛瞪得幾乎要凸出來,死死盯著那個小小的錄音機,像看一個怪物。

  易華偉關掉錄音機,看著他:「這是今晚你們在房間裡說的話。要不要我再放一遍?聽聽你自己說的『共犯』有多清楚?」

  阮文輝的嘴唇劇烈顫抖,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易華偉放下錄音機,身體微微前傾:

  「阮文輝,我給你一個機會。你把事情的經過原原本本說出來,誰主使,誰動手,誰分贓,全部說清楚。法庭上,我會向法官建議,考慮你的坦白態度。」

  阮文輝眼中閃過一絲掙扎。

  「你也可以不說。」

  易華偉靠回椅背,語氣冷淡:「那我就把錄音交給法官,讓法官自己判斷。到時候,你和強哥、阿光、阿勇一起判。你猜,法官會更相信誰?是主動坦白的人,還是死扛到底的人?」

  阮文輝的呼吸急促起來,胸膛劇烈起伏。

  馬龍在旁邊適時地加了一句:「阮文輝,易sir這是給你機會。你要是不珍惜,等強哥他們先開口,到時候你就是想坦白,也沒人聽了。」

  這句話徹底擊垮了阮文輝的心理防線。

  他身體猛地向前一傾,雙手抓住審訊椅的扶手,聲音嘶啞:「我說!我都說!是強哥……是強哥帶我們去的……」

  易華偉朝馬龍使了個眼色。馬龍立刻走到牆邊,打開了錄音錄像設備。

  「說吧,從頭說起。」

  阮文輝深吸一口氣,開始了斷斷續續的講述。

  他是七年前隨父母從難民營出來的。父母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一家人擠在新光村那間不到二十平米的出租屋裡,靠他打散工維持生計。日子過得緊巴巴,但好歹能活下去。

  「強哥」叫周志強,也是越南人,比阮文輝早幾年來港島。他腦子活,膽子大,在越南人圈子裡有些名氣,專門幫人介紹散工,從中抽成。阮文輝認識他三年了,有時候找不到活干,就找他幫忙。


  前天,也就是案發那天中午,周志強去獅子山那邊「辦點事」,叫上阮文輝幫忙拿東西。阮文輝不知道是什麼事,但反正給錢,就跟著去了。

  同行的還有另外兩個越南仔,一個叫阿光,就是那個花襯衫;一個叫阿勇,是坐床沿那個。

  「強哥說,是去獅子山那邊收一筆帳,對方欠他錢。我們跟著去壯壯聲勢就行。」

  阮文輝低著頭,聲音越來越小:「我們跟著強哥上了山,走到那條觀景台旁邊的山道的時候,看見一男一女兩個年輕人……」

  他停頓了一下,艱難地咽了口唾沫。

  「那男的長得高高大大,穿著……穿著很好看的衣服。女的也很漂亮,穿粉紅色的運動衫。他們……他們正在路邊休息,好像在拍照。」

  易華偉沒有說話,只是靜靜地聽著。

  「強哥看見他們,腳步就慢了下來。他盯著那兩個人看了很久,尤其是那個男的。後來……後來他跟我說,那個男的眼神,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隻螞蟻。」

  阮文輝的聲音裡帶著一絲困惑,似乎他自己也不太明白為什麼那個眼神會讓周志強如此憤怒。

  「強哥說,那些有錢人就是這副嘴臉,以為自己高高在上,看不起我們這些越南仔。」

  「就這?」

  易華偉眉頭微微一皺:「然後呢?」

  「然後……」

  阮文輝的呼吸又急促起來:「然後強哥就跟我們說,跟上去。我們不知道他要幹什麼,但……但就跟著。那兩個人走得慢,我們跟了大概十分鐘,走到一段比較偏僻的地方,強哥就沖了上去。」

  「他先是一腳把那個男的踹倒,然後掄起壘球棍就打。那男的反應也快,爬起來想反抗,但強哥力氣大,幾下就把他打趴下了……」

  阮文輝的身體又開始發抖:

  「阿光和阿勇也衝上去幫忙。那個女的想跑,被阿光一把拽住頭髮拖了回來。她尖叫,喊救命,但那個地方太偏了,根本沒人……」

  易華偉的手指在桌上輕輕敲了敲。

  「你們為什麼要殺他們?」

  「不是為了殺他們!」

  阮文輝連忙辯解:「是……是強哥一時失手。他本來只是想教訓教訓那個男的,結果……結果那一下打在後頸上,那人……那人就不動了……」

  「失手?」

  易華偉冷笑一聲:「我看過驗屍報告,男死者身上光是鈍器傷痕就有三十多處,頭、頸、肩、背、手臂,幾乎每寸皮膚都被打過。這叫失手?」

  阮文輝的臉色更白了,嘴唇哆嗦著說不出話來。

  「繼續說。」

  「……後來……後來那個女的還在掙扎。強哥說,反正已經這樣了,不如……不如就……」

  他沒有說下去,但易華偉已經明白了。

  「所以你們輪了她。」

  阮文輝低下頭,沉默了幾秒,然後輕輕點了點頭。

  「誰先動的手?」

  「……強哥。然後……然後阿光,阿勇……」

  「你呢?」

  阮文輝劇烈搖頭:「我沒有!我真的沒有!我只是……只是在旁邊看著……」

  「在旁邊看著,然後呢?」

  「然後……然後強哥說,不能留活口。他……他拿壘球棍朝那個女的頭上砸了幾下……」

  阮文輝的聲音越來越小,最後幾乎聽不見。

  易華偉忽然覺得有些荒唐,甚至想笑。

  就因為一個眼神?

  從警這兩年,易華偉見過太多殺人犯。為錢,為仇,為女人,甚至為一碗雲吞麵——但為了一個眼神?

  如果不是他運氣好,喬治·史密斯會是什麼反應?整個西九龍警署從上到下都得脫一層皮。

  因為案發地就在西九龍。

  而案子的動機居然是一個眼神。

  易華偉看著對面縮成一團的阮文輝,忽然覺得這個人很可憐,也很可悲。

  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他開始在心裡給那個叫周志強做側寫。


  周志強,南越難民,來港島七八年,腦子活,膽子大,在圈子裡混出了點名堂。他幫人介紹散工,從中抽成,說明他有組織能力,也有一定的社會資源。但他沒有正當職業,收入不穩定,社會地位低下,長期處於社會的邊緣。

  這種人最敏感的是什麼?

  是尊嚴。

  或者更準確地說,是自尊心受損後的極度敏感。

  他在港島生活了七八年,每天看著那些穿西裝打領帶的有錢人進進出出,住洋樓,開靚車,吃大餐。而他呢?擠在二十平米的出租屋裡,靠抽散工的血汗錢過活。他能混出點名堂,說明他比一般的越南仔更有能力,也更有野心。但正因為如此,他更無法忍受這種巨大的落差。

  他渴望被尊重,渴望被認可,渴望有一天也能像那些有錢人一樣,昂首挺胸地走在街上。

  但他得不到。

  所以,當他看見那個穿得很好看的年輕男人,用一種「像看螞蟻一樣」的眼神看他時,他所有的憤怒、自卑、嫉妒、不甘,全部被點燃了。

  那個眼神刺痛了他最脆弱的地方。

  易華偉在腦海里勾勒出周志強的行為模式。

  他有預謀。看見那對情侶後,他沒有馬上動手,而是先觀察,然後決定跟上去。這說明他不是一時衝動,而是經過思考的。他知道那段山路偏僻,知道那裡不容易被發現,知道動手後可以迅速逃離。

  他有控制力。他讓阮文輝他們跟著,分配每個人的角色,自己沖在最前面,用壘球棍打人。這說明他是這個團伙的核心,其他人只是聽令行事。

  他有決斷力。失手打死那個男人後,他沒有慌亂,而是迅速做出決定。既然已經這樣了,不如乾脆做絕。輪了那個女人,然後滅口。這不是臨時起意,而是他性格中冷酷一面的自然流露。

  他還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事後分贓,各自逃散,沒有留下明顯的聯繫。如果不是易華偉今晚上過來,這個案子很可能就成為懸案。

  但周志強忽略了一點。

  他忽略了自己挑的這幾個同夥是什麼人。

  阮文輝膽小懦弱,出了事會怕,會做噩夢,會崩潰。阿光和阿勇,一個花里胡哨,一個陰沉寡言,都不是能守住秘密的人。周志強以為自己能控制他們,但他低估了人性。

  殺人的壓力,被抓的恐懼,內心的煎熬,這些都會一點點侵蝕他們的心理防線。

  易華偉忽然想起自己剛入行時強哥教他的一句話:這世上最危險的,不是那些明火執仗的悍匪,而是那些爛仔。你永遠不知道哪句話、哪個眼神,會把他點著……

  把這些側寫在腦子裡過了一遍,看著對面的阮文輝,易華偉忽然問了一句:「周志強平時對你怎麼樣?」

  阮文輝愣了一下,然後小聲說:「還……還行吧。有活的時候叫我,抽成也比別人少抽一點。」

  「他對所有人都這樣?」

  「不是。他……他對阿光和阿勇也挺好,但有時候會罵他們。對我……對我罵得少。」

  易華偉點了點頭。

  這就對了。周志強不是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他有選擇地施恩,有選擇地控制。阮文輝膽小聽話,容易掌控,所以他對阮文輝「好」一點。阿光和阿勇個性更強,所以他需要更嚴厲地壓制。

  這是典型的團伙核心的人格特徵,通過區別對待來維持自己的權威。

  收斂起飄散的思緒,易華偉開口問道:「那半截鈔票是怎麼回事?」

  阮文輝愣了一下,隨即反應過來:「那是我…我的。」

  「你的?為什麼會在現場?」

  「那天出門的時候,我口袋裡有一張一百塊的,是之前幫人搬貨掙的。在路上……在路上不小心撕破了,一半在我口袋裡,另外一半不知道掉在哪裡了……」

  易華偉與馬龍對視一眼。

  難怪鈔票只有半截,原來是這麼回事。

  「你們有沒有想過自首?」

  阮文輝沉默了幾秒,然後搖了搖頭,聲音沙啞:「不敢……強哥說,要是被抓,肯定是死。反正都這樣了,能躲一天是一天……」

  易華偉站起身,走到審訊室門口,拉開門朝外面的警員點了點頭。

  兩個警員走進來,把阮文輝從審訊椅上解開,架著往外走。


  阮文輝被架到門口的時候,忽然回過頭,看著易華偉,聲音沙啞:「阿sir,我……我還能活嗎?」

  「那不是我能決定的,法官會判。不過,就算不死,也是無期。你們現在應該知道被害人的身份吧?」

  易華偉突然感覺有些諷刺。他要是史密斯,估計得氣死……死的是他兒子,可他卻不能讓兇手償命。

  阮文輝的眼神黯淡下去,被兩個警員架著消失在走廊盡頭。

  馬龍走過來,低聲道:「易sir,下一個審誰?阿光還是阿勇?」

  「先審阿光。」

  易華偉回到審訊桌前坐下,端起那杯已經完全涼透的咖啡,一口喝完。

  「讓他們把阿光帶過來。」

  ………

  阿光叫陳文光,二十八歲,比阮文輝晚一年來港島。他的口供和阮文輝基本吻合,只是細節上有些出入。

  他承認自己參與了搶劫,承認自己動了手,也承認自己強了那個女孩。

  「是強哥讓的。」

  阿光語氣平淡:「他說,反正都這樣了,不如大家都爽一下。我就……就做了。」

  易華偉盯著他看了幾秒。

  這個人比阮文輝冷靜得多,冷靜得有些不正常。

  「你就不怕?」

  「怕有什麼用?」

  陳文光扯了扯嘴角:「已經做了,後悔也來不及。落到你們手裡,算我倒霉。」

  易華偉沒有再多說什麼。

  第三個是阿勇,本名黎文勇,二十六歲。他的口供也基本一致,只是在描述細節的時候,他的語氣里多了一絲愧疚。

  「……那個女的,一直哭,一直喊救命。我……我當時腦子不清醒,就跟著做了。後來……後來看她躺在地上不動了,我才知道,我們殺了人……」

  他低著頭,聲音沙啞:「這幾天,我天天做噩夢。一閉眼就看見她。我不敢出門,不敢見人,連鏡子都不敢照……報應,這是報應……」

  易華偉沉默地聽著,沒有任何表情。

  最後一個審的是周志強。

  周志強被帶進審訊室的時候,臉上帶著一絲冷笑。雙手雖然被銬著,但整個人坐得筆直,下巴微微揚起,眼神裡帶著挑釁。

  易華偉讓他在對面坐下,然後從文件袋裡取出那個錄音機,按下播放鍵。

  周志強自己的聲音從錄音機里傳出來:

  「怕什麼?我跟你說了多少次,不要緊張。這件事只有我們四個人知道,我們四個人現在都在這裡。如果你們不說出去,警察怎麼可能查到我們頭上?」

  周志強的臉色變了一瞬,但很快恢復了正常。

  易華偉關掉錄音機,看著他:「聽見了嗎?」

  周志強扯了扯嘴角:「聽見了。那又怎麼樣?幾個人隨便說說,能當證據?」

  易華偉沒有說話,只是從文件袋裡取出一個透明證物袋,放在桌上。裡面裝著那兩個被熏得發黑的錢包。

  「這個呢?」

  周志強的眼神微微一凝,但很快又恢復了鎮定:

  「我不認識。誰知道是什麼東西。」

  易華偉又取出一個證物袋,裡面裝著一張一百港幣的半截鈔票。

  「這個呢?」

  周志強沒有說話。

  易華偉放下證物袋,目光直視周志強的眼睛:

  「周志強,阮文輝、陳文光、黎文勇,全部招了。搶劫、強、殺人,從頭到尾,一字不落。他們說是你主使的,是你先動的手,是你最後補的那幾棍。你現在說『不認識』,你覺得有用嗎?」

  周志強的眼神閃爍了一下,但依舊沒有說話。

  易華偉靠回椅背,語氣平靜:

  「你今年多大?三十?三十一?在港島待了十幾年了吧?難民營出來,混到現在,好不容易有了點人脈,有了點生意。值得嗎?為了一個眼神,搭上自己一輩子?」

  周志強的手指微微蜷縮了一下。

  「那個眼神」這四個字,像針一樣刺中了他。

  「你看見了什麼?」


  易華偉的聲音不緊不慢,像是在聊天:「一個白人男孩,穿著名牌,帶著漂亮女朋友,在山上拍照。他看了你一眼。你覺得他在看不起你,在嘲笑你。於是你怒了,你要讓他付出代價。」

  周志強的呼吸微微急促起來。

  「你讓阿光他們跟上去,在偏僻的地方動了手。你想教訓他,想讓他跪地求饒,想看他那張高傲的臉上露出恐懼的表情。結果下手太重,人死了。」

  「然後呢?那個女的看見了你的臉,你不能讓她活著。於是你又動了手。最後,你們拿走了他們的錢包,把屍體留在山上,自己跑了。」

  易華偉的語氣始終平靜,像在講述一個與自己無關的故事。

  「回去之後,你以為沒事了。報紙上雖然天天在報,但你們躲在村里不出來,警察怎麼可能找到?結果呢?三天不到,我就站在你面前。」

  周志強的手指緊緊攥住審訊椅的扶手,指節發白。

  「你知道為什麼嗎?」

  易華偉指了指桌上那半截鈔票:「因為這個。」

  周志強盯著那半截鈔票,眼中的疑惑一閃而過。

  「阮文輝撕破的那半張一百塊,被鑑證科的人發現了。他們從鈔票上的號碼查到了這張鈔票的流通記錄。這張鈔票是從銀行取出來的,取款人是一個開雜貨鋪的老太太,老太太把鈔票當貨款付給了一個批發商,批發商又把它給了供貨商……最後到了阮文輝手裡。」

  易華偉頓了頓,目光直視周志強:

  「我們就是從阮文輝這條線,找到新光村的。你以為躲在村里就安全了?你不知道的是,從今天下午開始,新光村周圍就布滿了便衣。你們的一舉一動,都在我們眼皮底下。」

  周志強的呼吸越來越急促。

  易華偉笑了笑:「你的人全都招了,證據鏈完整的,證物也在。你現在說什麼都沒用。但你可以選擇怎麼說。是老老實實認罪,爭取一個坦白從寬;還是死扛到底,讓法官覺得你毫無悔意。」

  「你選。」

  周志強低著頭,盯著自己銬著的手,一動不動。

  十秒。

  二十秒。

  三十秒。

  終於,他抬起頭,臉上那絲冷笑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複雜的表情。

  疲憊、絕望、不甘,還有一絲解脫。

  「我說。」

  更新發布!書友們都去可樂小說看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