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查到頭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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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遇吉在外頭跑了七日。

  這七日裡,他幾乎沒怎麼睡過覺。白日躲在草叢裡、石縫裡、廢棄的羊圈裡,像一隻潛伏的野狼;夜裡出來活動,順著那幫人撤退的方向,一點一點往東北追。這種活計,尋常人干不來,得有耐性,得能吃苦,還得有一股子狠勁兒。任遇吉三樣都占全了——說白了,他本便不是尋常人,從前乾的甚麼營生,沒人曉得,也沒人敢問。

  他不是一個人。

  跟著他的還有兩人,都是黑風口的老斥候,一個叫石頭,一個叫瘦猴。這兩人一直跟著陳瞻,都是寡言少語的性子,幹活利索,嘴巴緊,最適合幹這等見不得光的事。

  邊地的斥候跟中原不一樣。中原斥候講的是騎術和眼力,邊地斥候講的是耐性和鼻子——要能在草原上趴三日不動,要能聞出馬糞是新鮮的還是隔夜的。石頭和瘦猴都是這等人,扔進草叢裡便跟野狼似的,逮誰咬誰。這也是邊地養出來的本事,中原那些斥候,到了草原上便是睜眼瞎,甚麼都瞧不出來。

  從黑松嶺往東北,是一片荒原。

  草已然枯黃了,風一吹,沙沙作響。遠處是連綿的丘陵,再往東,便是吐谷渾的地盤。那幫人撤退時,走的便是這條路。

  任遇吉蹲下身,撥開枯草,看著地上的馬蹄印。印子不深,邊緣已然風化了,是三五日前留下的。三百騎的馬隊,蹄印子連成一片,想藏都藏不住——這便是大隊人馬的麻煩,人少了好躲,人多了便處處留痕,有心人一路追過來,想瞞都瞞不住。

  石頭湊過來,壓低聲音:「那邊有煙。」

  任遇吉順著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遠處的地平線上,有一縷淡淡的青煙,若有若無。

  瘦猴蹲在另一邊,眯著眼瞧了一會兒,忽然開口:「兩人。」

  「你瞧清了?」石頭扭頭看他。

  「煙太細。」瘦猴聲音極低,「三人以上的炊煙不是這個樣子,人多了火便大,火大了煙便濃。這縷煙,至多兩人。」

  任遇吉聽了,不曾言語,只是點了點頭。瘦猴這人,平日裡悶得像塊木頭,可論起追蹤辨跡的本事,黑風口上下怕是沒幾個比得過他的。石頭和他搭檔多年,彼此曉得對方的脾性,問一句便夠了,再多便是廢話。

  「走。」

  三人貓著腰,順著溝壑往那邊摸去。

  走了約莫半個時辰,煙越來越近。任遇吉讓石頭和瘦猴停下,自己一人往前摸。他的身法甚好,腳步輕得像貓,踩在枯草上幾乎沒有聲音。

  又走了一盞茶的工夫,他瞧見了那縷煙的來源。

  是一處廢棄的牧民營地。幾頂破舊的氈帳,東倒西歪地立在那兒,帳頂破了幾個洞,風一吹,呼呼作響。營地中央生著一堆火,火上架著一口鐵鍋,鍋里咕嘟咕嘟冒著熱氣。

  草原上這等營地不少。牧民逐水草而居,夏日往北走,冬日往南遷,走到哪兒便住到哪兒。等他們走了,營地便空下來,成了流民和散兵的落腳處。有些散兵在這等地方一待便是幾個月,靠劫掠過活,跟馬賊沒甚麼兩樣——說穿了,這年頭兵匪不分家,今日是兵,明日便是匪,後日又成了兵,誰也說不清。亂世便是如此,刀把子在誰手裡,誰便是爺。

  火邊坐著兩個人。

  任遇吉趴在草叢裡,仔細打量。

  兩人都是吐谷渾打扮,穿著皮袍,腰裡挎著彎刀。其中一個年紀大些,四十來歲,滿臉絡腮鬍子,正往鍋里扔著甚麼東西;另一個年輕些,二十出頭,靠在一頂氈帳邊上打盹。

  任遇吉的目光落在他們腰間的彎刀上。

  是沙陀人的彎刀。

  他又瞧了瞧他們腳上的靴子。硬底皮靴,鞋底釘著銅泡釘,吐谷渾人常穿的那種,便於在山地行走。

  上頭穿沙陀人的刀,底下穿吐谷渾人的靴——這便露了馬腳。做戲做全套,這幫人顯是走得急,顧頭不顧腚,衣裳刀劍都換了,偏偏忘了換靴子。幹這行的都曉得,細節要命,一處漏了,便甚麼都白搭。

  就是這幫人。

  他悄無聲息地退回去,找到石頭和瘦猴。

  「兩個人。」他說,聲音壓得甚低,「一個在做飯,一個在睡覺。」

  石頭和瘦猴對視一眼,不曾多問。

  「抓活的。」任遇吉又說。

  瘦猴微微皺眉:「兩個都要?」

  「先抓年輕那個。」任遇吉的眼睛眯了起來,透出一股陰冷的光,「老的不好嚇,年輕的嘴軟。」


  石頭點點頭,低聲道:「俺繞東邊,瘦猴繞西邊?」

  「嗯。」

  三人分頭行動。

  石頭繞到營地東側,瘦猴繞到西側,任遇吉自己從正面摸過去。他們配合了好幾年,彼此之間不必多說話,一個眼神便曉得該怎麼做——這便是老搭檔的好處,打起仗來心裡有數,不必臨陣磨合。

  等了片刻,任遇吉聽見一聲鳥叫。

  那是石頭的信號,說明他已然就位了。

  又等了片刻,另一聲鳥叫響起。

  瘦猴亦就位了。

  任遇吉從腰間拔出匕首,貓著腰往前摸。

  那個年輕的還在打盹,腦袋一點一點的,睡得正香。絡腮鬍子背對著這邊,正往鍋里加水,渾然不覺身後有人靠近。

  十步。

  五步。

  三步。

  任遇吉忽然加速,像一隻撲食的豹子,無聲無息地沖了上去。

  絡腮鬍子聽見動靜,剛要轉身,後頸便被人狠狠一擊。他悶哼一聲,軟倒在地。

  那年輕的被驚醒了,剛睜開眼睛,便瞧見一張陰冷的臉出現在面前。他張嘴要喊,卻被一隻大手捂住了嘴。

  「叫一聲,死。」

  任遇吉的聲音很輕,卻透著一股陰寒,像是從地底下冒出來的冷氣。那年輕人瞪大了眼睛,渾身發抖,眼珠子轉得飛快,卻不敢動彈半分——他曉得這種人,草原上見得多了,殺人不眨眼的主兒,跟你說「叫一聲死」,那便是真會死,絕不是嚇唬你玩兒的。

  石頭和瘦猴亦沖了過來,把絡腮鬍子捆了個結實。

  「這個打暈了。」石頭說,「要不要弄醒?」

  「先問這個。」任遇吉指了指年輕人。

  他把手從年輕人嘴上移開,匕首抵在他的咽喉上,刀鋒冰涼,貼著皮肉,稍一用力便能劃開一道口子。

  「某問,你答。」

  年輕人拼命點頭,臉色慘白,嘴唇哆嗦得幾乎說不出話來。

  ——

  邊地審俘有個規矩,問三遍,前兩遍的答案若是對不上,第三遍便不必問了——直接割喉,省得費事。任遇吉在樓煩幹了好幾年斥候,這套活計早便爛熟於心。他不是個愛說話的人,可一旦開口,每個字都帶著刀子。

  「你們是哪裡的人?」

  「吐……吐谷渾的……」

  「黑松嶺的事,是不是你們幹的?」

  年輕人愣了一下,眼神閃爍。

  任遇吉的匕首往前送了送,在他脖子上劃出一道血痕。血珠子滲出來,順著脖頸往下淌,滴在他自己的皮袍上,洇出一小片暗紅。

  「答。」

  「是……是……」年輕人嚇得魂飛魄散,聲音都變了調,「是俺們幹的……」

  「多少人?」

  「三……三百騎……」

  「誰帶的隊?」

  「塔……塔斯……還有一個漢人……」

  任遇吉的眼睛眯了起來。

  「漢人?」

  「俺……俺不曉得他叫甚麼……」年輕人語無倫次,額頭上的汗珠子滾滾而下,「他們都叫他劉先生……是大王身邊的謀士……」

  劉先生。

  任遇吉心中一動。

  「長甚麼樣?」

  「五十來歲……麵皮白淨……留著山羊鬍子……說話陰陽怪氣的……」

  劉審禮。

  俘虜話還沒說完,任遇吉心裡便有了數。五十來歲、麵皮白淨、山羊鬍子、陰陽怪氣——樓煩守捉那幾年,他在此人手底下當差,這副嘴臉見得多了。守捉使劉審禮,心胸狹窄,睚眥必報,記仇記得狠,心也黑得狠,做事從不留後患。當年他親眼瞧見此人從錢二狗帳中出來,渾身是血,手裡攥著剔骨尖刀——那一幕他這輩子都忘不了。

  「那幫人眼下在哪兒?」

  「回……回大營了……黑松嶺的事辦完,劉先生便帶人回去了……俺們幾個留下來打掃戰場,收拾那些死人身上的東西……後來走散了,俺們兩個便在此處歇腳……」


  任遇吉點點頭,不再問了。

  他要的東西,已然問到了。

  「捆起來。」他對石頭說。

  石頭上前,把年輕人亦捆了個結實。瘦猴在一旁瞧著,忽然開口:「這兩個,帶回去?」

  「帶回去。」任遇吉站起身,走到那口鐵鍋前。鍋里煮的是肉湯,飄著一股膻味,咕嘟咕嘟冒著熱氣。他看了一眼,轉身走開。

  石頭和瘦猴把兩人押起來,瘦猴低聲問了一句:「那老的醒了怎麼辦?」

  「醒了便醒了。」石頭瞥了他一眼,「路上再問一遍,對不上號,宰了便是。」

  瘦猴不再言語。

  三人押著兩個俘虜,往黑風口的方向走去。

  ——

  陳瞻在大帳里等著。

  這幾日他一直在等任遇吉的消息。商路的事暫且擱置了,新契書籤了,安家的人亦走了,可他心裡那口氣一直不曾咽下去。康進通死了,三十七個弟兄死了,這筆帳,他得算清楚——不算清楚,他對不起那些死去的弟兄;算清楚了,往後方才曉得該找誰報仇。

  帳簾掀開,任遇吉走了進來。

  他的臉色比走時更陰沉了,衣裳上沾著血跡和泥土,顯是這幾日吃了不少苦頭。可他的眼神卻亮得嚇人,像是獵到了獵物的狼。

  「回來了。」陳瞻說。

  任遇吉點點頭,在他面前站定。

  「查清楚了。」

  陳瞻的眼睛微微眯起。

  「說。」

  「吐谷渾人幹的。」任遇吉的聲音甚低,「三百騎,偽裝成沙陀人,在黑松嶺設伏。」

  「帶隊的是誰?」

  「一個叫塔斯,赫連鐸的心腹。還有一個漢人。」

  任遇吉頓了頓。

  「劉審禮。」

  陳瞻沒作聲。

  他的手垂在身側,指節慢慢攥緊了,指甲幾乎嵌進了掌心裡——劉審禮,這名字他自然記得。樓煩守捉那一攤子爛事,樁樁件件都跟此人脫不開干係。阿爺的死,是劉審禮在背後出賣;樓煩的人心散了,是劉審禮在裡頭挑撥;他陳瞻在樓煩那幾年受的窩囊氣,十之七八都跟這條老狗有瓜葛。沒想到這廝竟投了吐谷渾,喪家之犬搖身一變,又攀上了新主子。

  果然是他。

  「證據呢?」

  「抓了兩個活口。」任遇吉道,「都招了。某還帶回來一些東西。」

  他從懷裡掏出幾樣東西,一一擺在矮几上。

  一把彎刀,沙陀人的樣式,可刀柄上刻著吐谷渾人的紋路——三道橫槓,那是吐谷渾部落的記號。一雙靴子,硬底皮靴,鞋底釘著銅泡釘,吐谷渾人常穿的那種。一塊腰牌,銅製的,上頭刻著吐谷渾的狼頭徽記,背面還有一串吐谷渾文字,大約是番號。

  「這些都是從那兩人身上搜出來的。」任遇吉道,「他們穿沙陀人的衣裳,換了沙陀人的刀,卻沒換靴子和腰牌。」

  陳瞻拿起那塊腰牌,在手裡翻來覆去瞧了許久。

  狼頭徽記。吐谷渾人的標誌。

  這便是證據了。穿沙陀人的皮,干吐谷渾人的事,嫁禍給沙陀,好讓他陳瞻跟李克用反目——劉審禮這一手,算得倒是精明。可惜百密一疏,沒想到手底下的人這般不仔細,連靴子都忘了換。說到底,吐谷渾人幹這等細活不行,粗豪慣了,論陰謀詭計,比中原人差得遠。

  他把腰牌放下,站起身,走到帳門口,掀開帘子往外瞧。

  外頭天色已然暗了,月亮升起來,灑下一片清冷的光。城牆上有士卒在巡邏,遠處的營房裡亮著燈火,一切都甚是安靜。

  安靜得像暴風雨來臨之前。

  陳瞻瞧著那輪月亮,心裡頭卻在盤算另一件事。

  劉審禮投了吐谷渾,這消息若是放出去,雲州那邊會怎麼想?李克用會怎麼想?——劉審禮從前是樓煩守捉使,跟代北的那些將領打過交道,曉得不少內情。他突然投了敵人,還跑來劫商隊、殺人、嫁禍沙陀,這裡頭的水,可不止一層深。往後若是跟李克用打交道,這塊腰牌便是一張牌,打得好,能換來不少東西。

  「鎮將。」任遇吉的聲音從身後傳來。

  「嗯。」

  「那兩個活口,怎麼處置?」

  陳瞻沉默了片刻。

  「留著。」他說,「往後有用。」

  任遇吉點點頭,並未多問。

  他曉得陳瞻的意思。這兩個活口,便是人證;那些物件,便是物證。人證物證俱在,往後跟安家交代也好,跟李克用交代也罷,都有了憑據。劉審禮想嫁禍給沙陀人,陳瞻偏要把這盆髒水潑回去——你想讓某跟沙陀人反目,某偏不如你的意。

  你殺我三十七個弟兄,某記著呢。

  這筆帳,遲早要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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