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國王駕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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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0章 國王駕到(下)

  「回陛下,我叫米亞·石東,來自谷地。」女侍童靦腆道。國王的聲音她覺得耳熟,忍不住抬起頭看了一眼。這一眼就讓她再也挪不開目光,雙唇顫抖著,「你是————爸爸————」

  「天吶————你是小米亞————我的小米亞————」勞勃把女兒拉到面前,擁入懷中。那輕柔的動作,像是一頭棕熊摟著他的蜜罐。「我的小鹿,你為什麼會從谷地里跑出來?」

  「霍斯特大人收養了我————我現在給艾德慕少爺當侍童。」十歲的米亞哽咽著,淚水滾落在國王的天鵝絨罩袍上。

  「是嗎,讓我好好看看你。」勞勃把女兒抱在膝蓋上,摸摸她的黑髮,捏捏她的小手。

  矮桌對面的艾德慕一動不動,呼吸都放輕了,生怕打擾到父女倆。

  勞勃在谷地當養子時,經常去探望米亞,直到米亞五六歲才分開。他們大概有四五年沒見面了。如今喬佛里王子才兩三歲,米亞作為勞勃的第一個孩子,又是陪伴時間最長的孩子,情感自然不同。

  勞勃摸到了米亞手指上的硬繭。「這是?你經常攪黃油嗎————不對,有人教你練劍?

  「」

  「艾德慕少爺讓他的劍術老師教我,已經練了一年多了。」米亞眼圈泛紅,握緊父親粗糙的大手。

  「劍術老師?哪位騎士?」勞勃終於想起來一旁的年少臣子,扭頭問道。

  「從布拉佛斯請來的水舞者,前海王劍士。他的劍術比較適合少女學來防身。不過,米亞體格也強健,可以接受正規的騎士教導。」艾德慕說。

  「我還在學讀書寫字。」米亞小聲提醒父親。

  勞勃敲敲女兒身上的輕皮甲,拔出她腰間的短劍,檢查鋒口和重心。「你會保養武器?」

  「我自己用的我會。匕首、短劍、刺劍,我都會。」米亞頗顯自豪,「媽媽教過我縫衣服,我還能照顧騾子,我騎著它們行軍。」

  她看了一眼艾德慕,滿是期冀地說,「少爺答應我,只要我想,他可以將我培養成一個真正的戰士,像爸爸你一樣。」

  「哈哈哈————」勞勃大笑。笑聲平息,他像是想起了誰。「爸爸可捨不得讓你上戰場。但女孩子學學怎麼騎馬、怎麼舞刀弄劍,也是樁美事。」

  「但你還要跟著霍斯特大人,學習怎麼做一位淑女,讓爸爸和養父都以你為榮。」勞勃少見的語重心長。

  艾德慕有點走神。他的輩分這麼快就從國王養父的小舅子,降格成國王女兒的養兄弟了。他還想和國王稱兄道弟呢。

  「霍斯特大人的女兒都很出色,你在奔流城我很放心。」國王沒問為什麼河間地總督不遠千里收養一個谷地的女孩,答案不言而喻。他對年少的臣子說,「艾德慕,替我謝謝你父親,米亞就託付給你們了。你想和我說的就是這件事?」

  「陛下,您不是來找我喝酒的嗎?這酒你一口都沒喝,至少喝一杯再走吧。」艾德慕端起酒杯,輕輕碰了一下國王的杯口。

  「說得沒錯。瓊恩大人的存貨不多了,下次直接送到紅堡的總管那,你們家的酒水有多少我要多少。」勞勃喝了一大口酒,卻沒仔細品嘗,只顧與女兒交談。

  這是艾德慕見過的國王喝得最慢的一杯酒。酒杯見底,他沒再續杯,依依不捨地放下米亞。女兒的手揪著他的黑金格子披風,良久才鬆開。

  「艾德慕,登陸鐵群島的時候,你要帶著她飄洋過海嗎?」

  「陛下,我不可能把她留在西境,我要尊重蘭尼斯特家族的顏面。米亞一直待在我的眼前,由我親自看護。」

  「好吧。等史坦尼斯到了,找他要條好船,就說我叫的。」

  艾德慕將米亞從國王手中牽過來,蹲下平視著女孩淚汪汪的眼睛,說:「等我掀開帳篷簾,你就不能叫他爸爸了,要叫陛下,明白麼?」

  「我們以後會經常見面的。」勞勃低聲對女兒說。

  「明白了,少爺。」米亞退後兩步,向勞勃行了個屈膝禮,「再見————爸爸。」

  御林鐵衛們看到國王和奔流城的少主從帳中出來,兩人的關係明顯有了不同。國王眼中除了器重之外,還多了份親熱。他們沒有立即上馬離去,而是選擇步行出營,邊走邊聊。

  「等收拾了魷魚,艾德慕,記得叫上你叔叔和你那群小夥伴,侍從、侍童什麼的都帶上,我們去王家獵場打獵玩兒。御林里的鹿和野豬,又大又肥,不論你用弓箭還是長矛,一紮一個準,別提有多痛快了。」


  國王與艾德慕湊得很近,說個不停。

  「你上次見到奈德,他還是那副老樣子吧?別被他不苟言笑的樣子唬住了,這傢伙會給你姐姐幸福的。他們倆的孩子一個接一個地生,比我是快多了。」

  艾德慕出兵前,臨冬城給奔流城去信,說凱特琳又懷孕了。他估摸著,搗蛋鬼艾莉亞要來了。

  君臣二人在前面走,白騎士下馬跟著他們的腳步,護衛騎兵和隨行騎士墜在後面十幾米外。他們出了徒利軍營,但還沒走出整個河間地軍大營,勞勃也是想隨便逛一逛。

  恰逢一群士兵聚在路邊的篝火堆旁高談闊論,聲音老遠就能聽見。他們似乎在爭論哪一支軍隊更善戰,說話的不僅有河間地軍,還有來自其他部隊的軍人。

  勞勃可不會錯過這種熱鬧。他和艾德慕繞到一處帳篷後面,聽聽士兵們對各家軍隊的看法。

  「蘭尼斯特軍很強?我承認蘭尼斯特軍很富,但他們正面打贏了誰?血龍狂舞時,傑森公爵是在紅叉河大破河間地諸侯,然而此戰他死了。長葉的佩特殺了他,所以被人稱為屠獅者佩特。」

  「後來的西境軍繼續東進,在神眼湖畔全都餵了魚。你問跟我有什麼關係?把他們變成魚食的佛利斯特·佛雷侯爵,正是我家祖先。」

  勞勃聽得嘴角翹起,艾德慕越聽越不對勁。說話的是個佛雷。彼時確實是徒利家族和佛雷家族罕有的「蜜月期」。湖畔之戰佛利斯特侯爵也死了,他的夫人、出身瓦爾平家族的沙比瑟接手了他支持黑黨的事業。

  「拜拉席恩軍隨國王稱霸維斯特洛,是當之無愧的強軍。可也吃過河間地軍的苦頭。

  沙比瑟·佛雷侯爵夫人後來隨克米特·徒利公爵去解放君臨,軍力比我們這次出兵還少只有六千人,在國王大道上與博洛斯·拜拉席恩公爵指揮的風暴地軍決戰。」

  「結果大家都知道。奔流城公爵用流星錘打爆了風息堡公爵的頭,終結了殘酷的血龍狂舞,解放了君臨。整場戰爭我們河間地軍以一敵三,西境、南境、風暴地,統統都是我們的手下敗將。」

  艾德慕聽到這裡已經很尷尬了。那個時代的確是河間地軍的高光時刻,也是徒利家族的高光時刻,但說以一敵三未免太誇張了。北境的冬狼軍給了河間地軍不可或缺的助力,而且其他地區的黑黨成員也都支援了河間地軍。

  「哼!就等著北境人來收拾你們吧。」被那個佛雷氣勢壓制的友軍成員拋下一句話,爭論結束。

  歷史上,克雷根·史塔克公爵及其麾下三萬北境軍是血龍狂舞的大贏家。他主掌朝政的六天,被後人比作「狼時」,深夜中最黑暗的時刻。他壓倒了克米特公爵的政見,殺得君臨的殘餘綠黨人頭滾滾。

  國王和艾德慕回到大道上,年少的臣子訕笑道:「陛下,士兵們逞口舌之快,多有誇大其詞。」

  「沒關係,他們不說,我都快忘了徒利家族的這段光輝戰績了。」勞勃一手搭在艾德慕肩膀上。

  艾德慕更窘迫了。奔流城雖然在實力或威望上缺乏對自家封臣的碾壓性優勢,不如凱岩城、臨冬城、鷹巢城等稱過王的名門,但論征戰之道,實為河間地翹楚。自伊耿登陸後,幾乎未嘗一敗。克米特公爵打爆博洛斯公爵的頭,完全不是虛言。一國公爵一對一斬殺另一國公爵,遍觀維斯特洛也是足以自傲的戰績。

  不過,博洛斯是國王的祖先。佛雷家的人在大庭廣眾之下,宣揚徒利公爵為前朝君王擊殺拜拉席恩公爵,放出河間地軍以一敵三的狂言,是何居心。艾德慕心底又給佛雷家族記了一筆帳。

  國王比奔流城的少主高出大半個頭,且更粗壯。他摟住年少臣子的肩膀,嬉笑道:「艾德慕老弟,去了鐵群島,你可得好好表現,別辱沒了祖先的名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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