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報仇不隔夜
「他就是諾亞·李?」
「OMG!
他真是菜鳥!
我真的被菜鳥打敗了?!」
「天啦,能來個人把他帶走嗎,我不想再看到他!
他的存在就像一面鏡子,時刻提醒我有多蠢!」
「可我們需要他,不是嗎?」
「噢,我討厭這個事實!」
「……」
10分鐘後。
李易在福斯科的帶領下微笑著來到偵探組辦公區。
一眾警探看見他便恨不得挖個地縫鑽進去。
湯普森的心中亦極為震撼,盯著他看了許久,這才敲著案情板道:「這是你乾的?」
「是的。」
李易神色淡然。
「為什麼不直接匯報?」
「我只是實習警員。」
李易的意思很明顯。
實習警員的提醒會有人聽嗎?
決然沒有!
若非他用故弄玄虛的手段引起注意,恐怕他剛開口便會被高高在上的警探趕出去。
湯普森接受了李易的解釋,轉而道:「既然知道這是針對摩西先生的謀殺,你認為接下來該怎麼查?」
「先查倫納德·摩西的社會關係,看看誰有殺他的動機。」
「我相信那會是一份很長的名單,或許你應該提前準備一疊列印紙。」
「我也相信兇手的嫌疑一定排在前三。」
「what?!
為什麼?!」
湯普森眉頭一皺。
周圍警探亦是紛紛豎起耳朵。
他們不明白李易為何如此篤定。
李易見之爽快道:「如果兇手的嫌疑不大,為什麼要費盡心思掩飾真實目的?
反正就算他殺了摩西也沒人懷疑他,不是嗎?」
「對啊!
兇手製造搶劫的假象就是為了誤導我們,如果他沒有嫌疑根本沒必要這樣做。」
「該死的,我怎麼就沒想到呢?!」
「噢,我特麼又輸給菜鳥了!」
「誰再提菜鳥我就跟他拼命!
這傢伙是菜鳥嗎?
他就是個怪胎!」
「……」
警探們恍然大悟,道心崩塌,當著李易的面便大肆吐槽。
湯普森的臉色也有點難看,他同樣沒有想到,準確來講應該是沒時間細想,畢竟10分鐘前他才知曉本案是謀殺。
「福斯科,給諾亞倒杯咖啡。」
「好的,長官。」
能力決定待遇。
湯普森邀請李易坐在他對面,仿佛對待心腹幹探。
福斯科屁顛屁顛的端來熱騰騰的咖啡,態度恭敬,就像李易是Ⅱ級警探,他才是剛畢業的菜鳥。
其餘警探同樣規規矩矩,看向李易的目光充滿了探究與佩服,再不見絲毫警探的傲氣。
警局向來尊重強者。
「你還有什麼想法?」
湯普森掏出小記事本,一臉嚴肅的看著李易,就像認真聽課的小學生。
李易抱著咖啡杯想了想,道:「兇手殺人的時候很果斷,應該不是第一次殺人。」
「這點我們已經想到了,還有嗎?」
「金屬兇器沾了鮮血會滴落形成血線軌跡,憑藉它就能初步判斷兇手的逃跑方向。
他是往哪個方向跑的?」
「福斯科?」
「我不知道啊,CSI還沒出結果。」
福斯科一臉懵。
勘察現場不是CSI(犯罪現場調查)的工作嗎?
警探只需要事後看鑑證報告,走訪鄰居,尋找目擊證人,調查死者的社會關係,鎖定仇家,然後根據已有的人證和物證逮捕嫌疑人。
什麼時候警探也要現場取證,現場開工了?
這超出了他的能力範圍!
「馬上去問!」
湯普森有點繃不住。
手下接二連三掉鏈子,實在太丟人。
福斯科灰溜溜的跑去工位打電話。
李易見之提醒道:「順便問下他們有沒有找到兇器。
根據FBI的統計,75%用刀具殺人的兇手會在逃跑的第一時間,也就是逃跑的黃金10分鐘內扔掉兇器,只有7%的兇手會把兇器帶回家。
當然,英國佬除外,他們大多喜歡把兇器(刀具)帶回家收藏。」
「哦~」
你特麼怎麼什麼都知道!
福斯科忙不迭的點頭,內心卻在瘋狂吐槽。
他終於知曉李易為何能一眼看出破綻,這傢伙就是個行走的百科全書,了解的知識面實在太廣,連英國佬的小癖好都知道。
這種人要麼是天才,要麼就是變態瘋子,最好別招惹。
「確認了兇手的逃跑方向,然後呢?」
等待的時間太過漫長,湯普森沒話找話。
李易隨口道:「當然是調取沿途監控,看看有沒有跟倫納德·摩西有關的人。」
「兇手戴著口罩!」
「他不可能一直戴口罩,那樣做太顯眼,很可能會被接到案情通報的巡警攔截。」
「再然後呢?」
「等法醫報告。」
「你想到了什麼?」
「我們都懷疑兇手不是第一次殺人。
如果這個結論成立,那他明明可以快速殺死摩西,為何要連捅4刀?」
「為了誤導我們,讓我們相信那是搶劫殺人。」
「有可能。
但是還有另一種可能。」
「什麼可能?」
「兇手是在泄憤,也就是說他很恨倫納德·摩西,兩人之間有很深的交集。」
「WTF?!!」
「我怎麼又沒想到?!」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為什麼要讓我認識諾亞!」
「……」
辦公區里驚呼聲連成一片。
眾警探捶胸頓足。
明明線索就擺在面前,他們盯了一上午卻毫無發現,白白放跑了天大的功勞。
反倒是李易這樣一個沒有資格接觸案情卷宗,也無資格調動警局資源的菜鳥,全憑記憶便推導出如此多的線索。
難道現在的菜鳥都這麼吊?
他們這些老鳥已經被時代淘汰了?
「長官,CSI確定兇手是朝東方跑的。
他們在羅迪歐大道一個垃圾桶里找到了兇器。」
這時,福斯科興沖沖的跑過來說道。
湯普森頓時目光一凝,抬手便要下令徹底搜查羅迪歐大道。
可是話到嘴邊他又忽然收了回來,轉頭直勾勾的盯著李易,滿含期待的問道:「諾亞,你怎麼看?」
噗……
李易險些一口咖啡噴出。
他怎麼看?
他又不是元芳,當然是用眼睛看!
「兇手殺人後需要清洗掉血跡,換身乾淨的衣服,回家應該是他的第一選擇。
而羅迪歐大道全是高檔精品店、餐廳、畫廊和辦公空,沒有住宅區,所以兇手應該不會藏在那裡。」
「Damn!
看來這條線索暫時用不上了,只希望監控能拍下他的樣子。」
湯普森有點沮喪,他的時間不多了,艾弗森只給了他72小時。
若是到期無法破案他的下場唯有一個,捲鋪蓋走人。
可是憑藉他的能力,以及手下這幫沒有查過兇案的警探,顯然不可能完成任務。
是以李易便是他如今唯一的希望。
「諾亞,我正式邀請你加入調查組。」
湯普森主動伸手。
李易心中暗喜,卻故作為難。
「很抱歉,湯普森警督,我不能答應你。」
「為什麼?」
湯普森心急如焚。
李易攤手道:「因為我兩個小時前被停職了。」
「WTF?!」
辦公區再度響起「蛙」聲一片。
眾人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易被停職了?
一個僅憑記憶碾壓整個偵探組的變態,居然被巡警隊停職了?
迪亞斯眼瞎了嗎?!
「你為什麼被停職!」
湯普森氣喘如牛,明顯氣得不輕。
李易苦笑道:「迪亞斯警長的外甥擅自離崗,導致今天早上沒能按時出警,他卻誣陷是我擅自離崗。」
「son of a bitch!!!
你有證據證明你的說法嗎?」
「有,我注意到停車的地方有監控,威爾榭大道1688號。」
「你跟我去見警監。
福斯科,去把監控拿回來。」
「OK!」
福斯科比了個反尤手勢,轉身便走。
他是聰明人,很樂意為李易跑腿。
李易見之微微一笑。
根據PC 135(加州刑法典),毀壞輕罪案證據最高可判6個月監禁。
他很想知道西蒙斯和迪亞斯這樣的警察進了監獄,是否能活過一周!
「OMG!
他真是菜鳥!
我真的被菜鳥打敗了?!」
「天啦,能來個人把他帶走嗎,我不想再看到他!
他的存在就像一面鏡子,時刻提醒我有多蠢!」
「可我們需要他,不是嗎?」
「噢,我討厭這個事實!」
「……」
10分鐘後。
李易在福斯科的帶領下微笑著來到偵探組辦公區。
一眾警探看見他便恨不得挖個地縫鑽進去。
湯普森的心中亦極為震撼,盯著他看了許久,這才敲著案情板道:「這是你乾的?」
「是的。」
李易神色淡然。
「為什麼不直接匯報?」
「我只是實習警員。」
李易的意思很明顯。
實習警員的提醒會有人聽嗎?
決然沒有!
若非他用故弄玄虛的手段引起注意,恐怕他剛開口便會被高高在上的警探趕出去。
湯普森接受了李易的解釋,轉而道:「既然知道這是針對摩西先生的謀殺,你認為接下來該怎麼查?」
「先查倫納德·摩西的社會關係,看看誰有殺他的動機。」
「我相信那會是一份很長的名單,或許你應該提前準備一疊列印紙。」
「我也相信兇手的嫌疑一定排在前三。」
「what?!
為什麼?!」
湯普森眉頭一皺。
周圍警探亦是紛紛豎起耳朵。
他們不明白李易為何如此篤定。
李易見之爽快道:「如果兇手的嫌疑不大,為什麼要費盡心思掩飾真實目的?
反正就算他殺了摩西也沒人懷疑他,不是嗎?」
「對啊!
兇手製造搶劫的假象就是為了誤導我們,如果他沒有嫌疑根本沒必要這樣做。」
「該死的,我怎麼就沒想到呢?!」
「噢,我特麼又輸給菜鳥了!」
「誰再提菜鳥我就跟他拼命!
這傢伙是菜鳥嗎?
他就是個怪胎!」
「……」
警探們恍然大悟,道心崩塌,當著李易的面便大肆吐槽。
湯普森的臉色也有點難看,他同樣沒有想到,準確來講應該是沒時間細想,畢竟10分鐘前他才知曉本案是謀殺。
「福斯科,給諾亞倒杯咖啡。」
「好的,長官。」
能力決定待遇。
湯普森邀請李易坐在他對面,仿佛對待心腹幹探。
福斯科屁顛屁顛的端來熱騰騰的咖啡,態度恭敬,就像李易是Ⅱ級警探,他才是剛畢業的菜鳥。
其餘警探同樣規規矩矩,看向李易的目光充滿了探究與佩服,再不見絲毫警探的傲氣。
警局向來尊重強者。
「你還有什麼想法?」
湯普森掏出小記事本,一臉嚴肅的看著李易,就像認真聽課的小學生。
李易抱著咖啡杯想了想,道:「兇手殺人的時候很果斷,應該不是第一次殺人。」
「這點我們已經想到了,還有嗎?」
「金屬兇器沾了鮮血會滴落形成血線軌跡,憑藉它就能初步判斷兇手的逃跑方向。
他是往哪個方向跑的?」
「福斯科?」
「我不知道啊,CSI還沒出結果。」
福斯科一臉懵。
勘察現場不是CSI(犯罪現場調查)的工作嗎?
警探只需要事後看鑑證報告,走訪鄰居,尋找目擊證人,調查死者的社會關係,鎖定仇家,然後根據已有的人證和物證逮捕嫌疑人。
什麼時候警探也要現場取證,現場開工了?
這超出了他的能力範圍!
「馬上去問!」
湯普森有點繃不住。
手下接二連三掉鏈子,實在太丟人。
福斯科灰溜溜的跑去工位打電話。
李易見之提醒道:「順便問下他們有沒有找到兇器。
根據FBI的統計,75%用刀具殺人的兇手會在逃跑的第一時間,也就是逃跑的黃金10分鐘內扔掉兇器,只有7%的兇手會把兇器帶回家。
當然,英國佬除外,他們大多喜歡把兇器(刀具)帶回家收藏。」
「哦~」
你特麼怎麼什麼都知道!
福斯科忙不迭的點頭,內心卻在瘋狂吐槽。
他終於知曉李易為何能一眼看出破綻,這傢伙就是個行走的百科全書,了解的知識面實在太廣,連英國佬的小癖好都知道。
這種人要麼是天才,要麼就是變態瘋子,最好別招惹。
「確認了兇手的逃跑方向,然後呢?」
等待的時間太過漫長,湯普森沒話找話。
李易隨口道:「當然是調取沿途監控,看看有沒有跟倫納德·摩西有關的人。」
「兇手戴著口罩!」
「他不可能一直戴口罩,那樣做太顯眼,很可能會被接到案情通報的巡警攔截。」
「再然後呢?」
「等法醫報告。」
「你想到了什麼?」
「我們都懷疑兇手不是第一次殺人。
如果這個結論成立,那他明明可以快速殺死摩西,為何要連捅4刀?」
「為了誤導我們,讓我們相信那是搶劫殺人。」
「有可能。
但是還有另一種可能。」
「什麼可能?」
「兇手是在泄憤,也就是說他很恨倫納德·摩西,兩人之間有很深的交集。」
「WTF?!!」
「我怎麼又沒想到?!」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為什麼要讓我認識諾亞!」
「……」
辦公區里驚呼聲連成一片。
眾警探捶胸頓足。
明明線索就擺在面前,他們盯了一上午卻毫無發現,白白放跑了天大的功勞。
反倒是李易這樣一個沒有資格接觸案情卷宗,也無資格調動警局資源的菜鳥,全憑記憶便推導出如此多的線索。
難道現在的菜鳥都這麼吊?
他們這些老鳥已經被時代淘汰了?
「長官,CSI確定兇手是朝東方跑的。
他們在羅迪歐大道一個垃圾桶里找到了兇器。」
這時,福斯科興沖沖的跑過來說道。
湯普森頓時目光一凝,抬手便要下令徹底搜查羅迪歐大道。
可是話到嘴邊他又忽然收了回來,轉頭直勾勾的盯著李易,滿含期待的問道:「諾亞,你怎麼看?」
噗……
李易險些一口咖啡噴出。
他怎麼看?
他又不是元芳,當然是用眼睛看!
「兇手殺人後需要清洗掉血跡,換身乾淨的衣服,回家應該是他的第一選擇。
而羅迪歐大道全是高檔精品店、餐廳、畫廊和辦公空,沒有住宅區,所以兇手應該不會藏在那裡。」
「Damn!
看來這條線索暫時用不上了,只希望監控能拍下他的樣子。」
湯普森有點沮喪,他的時間不多了,艾弗森只給了他72小時。
若是到期無法破案他的下場唯有一個,捲鋪蓋走人。
可是憑藉他的能力,以及手下這幫沒有查過兇案的警探,顯然不可能完成任務。
是以李易便是他如今唯一的希望。
「諾亞,我正式邀請你加入調查組。」
湯普森主動伸手。
李易心中暗喜,卻故作為難。
「很抱歉,湯普森警督,我不能答應你。」
「為什麼?」
湯普森心急如焚。
李易攤手道:「因為我兩個小時前被停職了。」
「WTF?!」
辦公區再度響起「蛙」聲一片。
眾人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易被停職了?
一個僅憑記憶碾壓整個偵探組的變態,居然被巡警隊停職了?
迪亞斯眼瞎了嗎?!
「你為什麼被停職!」
湯普森氣喘如牛,明顯氣得不輕。
李易苦笑道:「迪亞斯警長的外甥擅自離崗,導致今天早上沒能按時出警,他卻誣陷是我擅自離崗。」
「son of a bitch!!!
你有證據證明你的說法嗎?」
「有,我注意到停車的地方有監控,威爾榭大道1688號。」
「你跟我去見警監。
福斯科,去把監控拿回來。」
「OK!」
福斯科比了個反尤手勢,轉身便走。
他是聰明人,很樂意為李易跑腿。
李易見之微微一笑。
根據PC 135(加州刑法典),毀壞輕罪案證據最高可判6個月監禁。
他很想知道西蒙斯和迪亞斯這樣的警察進了監獄,是否能活過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