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奇貨可居
比弗利分局風聲鶴唳。
只因今早的死者乃是迪斯尼的股東,市長的朋友,市議員的捐贈人,億萬富豪倫納德·摩西。
這位大人物在比弗利山莊遇害,分局上下面臨的壓力可想而知。
警監(分局長)格倫·艾弗森親自坐鎮偵探組,5個小時沒說一句話,全程板著臉,冰冷的目光盯得數十警探毛骨悚然。
大家皆想儘快抓到兇手送走這尊瘟神。
可是比弗利山莊乃是著名的富人區,治安相對較好,平均每年才有一樁兇案。
LAPD(洛杉磯警局)為了節省經費,甚至在前年撤銷了比弗利分局的兇案組。
如今整個分局32名警探,平時只負責調查盜竊、青少年犯罪、打架鬥毆、醉酒鬧事這些輕罪案,哪兒有調查搶劫殺人的經驗。
是以直至正午時分,眾人依舊沒有找到半點有用的線索。
「我對你很失望!」
艾弗森看著一位短髮,滿臉正氣,穿西裝打領帶,看起來像是華爾街精英的白人男性。
此人正是偵探組的負責人,警督貝恩·湯普森。
「搶劫殺人是隨機作案,很難從作案動機入手展開調查。
兇手又戴著口罩,我們也做不了面部識別。」
「我不想知道這件案子有多難辦,我只想知道你什麼時候才能抓到兇手!」
「我無法給您準確的時間。」
「這就是你給我的答案?
你想讓我這樣回答局長?!」
「局長應該知道隨機搶劫是最難查的。」
「他知道,但是他不在乎!
他只給了我三天時間!」
「我無法在三天內抓到一個完全沒有身份信息的兇手。」
「shit!!!」
湯普森一本正經,絲毫沒有鬆口,就像個固執的小老頭。
艾弗森氣得抓狂,猛然看向躲得遠遠的數十警探,大聲喊道:「你們呢?
幾十個人就一點辦法也沒有?」
「……」
警探們垂首不語,默默數著桌上並不存在的螞蟻。
他們有辦法早就講了,豈會等到現在。
畢竟誰不想在這件大案里露臉,從此一飛沖天,平步青雲。
不過並非所有警探皆如此。
一名身高173,穿著土氣,長得肥頭大耳,頭髮有點自然卷的警探,便一言不發的站在一面案情(分析)板前,仿佛沒有聽見艾弗森的詢問。
「萊昂內爾·福斯科!!!」
艾弗森見狀愈加生氣,只覺血壓飆升,直逼180。
福斯科被他尖厲的聲音嚇得抖了一下,連忙轉過身來,手足無措的指著案情板,道:「有人改了我的案情板?」
「誰幹的?
給我站出來!」
艾弗森抬眼望去,便見福斯科的案情板上,貴婦人和地上的現金被分別圈了起來,中間打了個鮮紅的問號。
而結論處的搶劫殺人則被打了個囂張的紅叉,仿佛是在嘲諷所有警察。
艾弗森頓時氣不打一處來,這時候還有心思惡作劇,簡直找死!
「不是我。」
「不知道。」
「我沒看見。」
數十警探紛紛搖頭。
艾弗森剛想下令調監控,便見福斯科怯生生的舉了下手。
「長官,我想他應該是在提醒我們。」
「what?!」
艾弗森一臉懵。
提醒他們什麼?
福斯科不敢賣弄,拿起一根木棍敲了敲案情板,疾聲道:「你們看,他把被撞的伊森夫人和掉在地上的現金圈了起來。
我剛開始不明白他的意思,想了很久才知道,他這是在提醒我們本案有疑點!」
「什麼疑點?」
湯普森率先詢問。
相較於無能狂怒他更在意案情。
艾弗森也強壓著怒火傾聽。
這是他不被辭退的最後希望。
「我們都認為這是搶劫殺人,對吧。」
福斯科敲了敲被羞辱的結論。
湯普森點頭道:「監控拍得很清楚,兇手一路尾隨倫納德·摩西進了藥店,最終在十字路口搶走了他的錢包和手錶,並捅死了倫納德·摩西。」
「不,他是先殺了倫納德·摩西,然後再拿走他的錢包和手錶。」
「這有什麼問題嗎?」
「當然有!
一般搶劫犯都會先威脅目標,不會一上來就殺人。」
「或許他曾經殺過人。
這倒是一個新的調查方向。」
湯普森靈光一閃。
艾弗森臉上也多了一分欣喜,仿佛看見了希望。
然而福斯科卻急忙敲了敲被圈起來的現金,道:「兇手是否殺過人不重要。
重要的是一個貪財的搶劫犯,明明看見掉在地上的現金,為什麼沒撿?」
「what?!」
眾人聞之盡皆一怔。
對啊!
兇手撞倒了貴婦人,導致她的挎包掉在地上,大約1萬美元的現金灑了一地,這筆錢足夠在洛杉磯買兩條人命。
如果兇手是見錢眼開的搶劫犯,怎麼會視而不見?
除非,他根本就不在乎錢!
「會不會是兇手殺了人後怕了,急著逃跑,來不及撿錢。」
一名警探適時提出異議。
福斯科搖頭道:「警督剛才才講過,兇手極有可能殺過人,他又怎麼會因為殺人而害怕。
而且還有這裡……」
福斯科再度點了點圈起來的貴婦人,正色道:「伊森夫人的項鍊和耳環都是名貴珠寶,比倫納德·摩西的手錶更值錢。
她是在倫納德·摩西和兇手之前結帳離開,身上只帶了一個挎包,錢包肯定就在挎包里。
這樣一來她結帳的時候,兇手就能看見她的挎包里裝著大量現金。
如果兇手的目的是搶錢,為什麼放棄容易得手又有錢的女人,反而挑選身強力壯又沒錢的男人?」
「因為他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搶劫,而是殺人!」
一名警探激動的站起身來喊道。
事到如今案情已然明了,這就是一件偽裝成搶劫殺人的謀殺案,他們全都被兇手騙了。
「該死的,兇手實在太狡猾了!
如果我們按照搶劫案查下去,永遠別想查出真相!」
「幸好我們有福斯科!」
「嘿,夥計,你是怎麼看出來的?」
一眾警探全都看向福斯科,眼神里充滿羨慕。
福斯科見狀攤了攤手,道:「我也很想知道他是怎麼看出來的。」
「真不是你?」
警督湯普森皺眉詢問。
福斯科苦笑搖頭。
「我希望是我,可惜不是。」
「Damn!
到底是誰?」
「該不會是重案組和兇案組的人吧,能一眼看穿真相的只有他們。」
「重案組和兇案組也不可能只看一眼就發現問題!
整個LAPD能做到這件事的只有一個人!」
「哇喔,你說的是LAPD的驕傲,一個月內連破兩件雙重謀殺的迪恩·埃文斯?」
「除了他還能有誰?
聽說連FBI都稱讚他是天才,一直想邀請他加入。」
「我為什麼沒有發現我的偶像來過!
快調監控!
我要看我的偶像!」
「我也要看,或許多看兩眼我能變得跟他一樣聰明!」
「……」
警探們自發調取辦公區監控。
數十人翹首以待,滿心憧憬著記憶里那道偉岸的身影。
然而兩秒後,所有人全都目瞪口呆的愣在原地。
只因監控里修改案情板的,並非他們心心念念的LAPD驕傲。
而是一個穿著長袖警服,看上去頗為青澀,連臂章都沒有「小」傢伙。
「OMG!
只有新人才會在夏季穿長袖警服!」
「他連臂章都沒有,所以他是實習警員?!」
「天啦,我居然被一個菜鳥打敗了!」
「這不是真的,絕對不是!」
「誰知道他叫什麼?」
「……」
「沒人知道嗎?」
「Shit!!!
我們竟然輸給了一個連名字都沒人知道的菜鳥!」
數十警探抱頭驚呼,李易的身份幾乎崩碎了他們的道心。
艾弗森深吸口氣,強壓下內心震動,重重敲了敲顯示屏。
「立刻給我找到他,讓他加入調查組!」
「是,長官!」
只因今早的死者乃是迪斯尼的股東,市長的朋友,市議員的捐贈人,億萬富豪倫納德·摩西。
這位大人物在比弗利山莊遇害,分局上下面臨的壓力可想而知。
警監(分局長)格倫·艾弗森親自坐鎮偵探組,5個小時沒說一句話,全程板著臉,冰冷的目光盯得數十警探毛骨悚然。
大家皆想儘快抓到兇手送走這尊瘟神。
可是比弗利山莊乃是著名的富人區,治安相對較好,平均每年才有一樁兇案。
LAPD(洛杉磯警局)為了節省經費,甚至在前年撤銷了比弗利分局的兇案組。
如今整個分局32名警探,平時只負責調查盜竊、青少年犯罪、打架鬥毆、醉酒鬧事這些輕罪案,哪兒有調查搶劫殺人的經驗。
是以直至正午時分,眾人依舊沒有找到半點有用的線索。
「我對你很失望!」
艾弗森看著一位短髮,滿臉正氣,穿西裝打領帶,看起來像是華爾街精英的白人男性。
此人正是偵探組的負責人,警督貝恩·湯普森。
「搶劫殺人是隨機作案,很難從作案動機入手展開調查。
兇手又戴著口罩,我們也做不了面部識別。」
「我不想知道這件案子有多難辦,我只想知道你什麼時候才能抓到兇手!」
「我無法給您準確的時間。」
「這就是你給我的答案?
你想讓我這樣回答局長?!」
「局長應該知道隨機搶劫是最難查的。」
「他知道,但是他不在乎!
他只給了我三天時間!」
「我無法在三天內抓到一個完全沒有身份信息的兇手。」
「shit!!!」
湯普森一本正經,絲毫沒有鬆口,就像個固執的小老頭。
艾弗森氣得抓狂,猛然看向躲得遠遠的數十警探,大聲喊道:「你們呢?
幾十個人就一點辦法也沒有?」
「……」
警探們垂首不語,默默數著桌上並不存在的螞蟻。
他們有辦法早就講了,豈會等到現在。
畢竟誰不想在這件大案里露臉,從此一飛沖天,平步青雲。
不過並非所有警探皆如此。
一名身高173,穿著土氣,長得肥頭大耳,頭髮有點自然卷的警探,便一言不發的站在一面案情(分析)板前,仿佛沒有聽見艾弗森的詢問。
「萊昂內爾·福斯科!!!」
艾弗森見狀愈加生氣,只覺血壓飆升,直逼180。
福斯科被他尖厲的聲音嚇得抖了一下,連忙轉過身來,手足無措的指著案情板,道:「有人改了我的案情板?」
「誰幹的?
給我站出來!」
艾弗森抬眼望去,便見福斯科的案情板上,貴婦人和地上的現金被分別圈了起來,中間打了個鮮紅的問號。
而結論處的搶劫殺人則被打了個囂張的紅叉,仿佛是在嘲諷所有警察。
艾弗森頓時氣不打一處來,這時候還有心思惡作劇,簡直找死!
「不是我。」
「不知道。」
「我沒看見。」
數十警探紛紛搖頭。
艾弗森剛想下令調監控,便見福斯科怯生生的舉了下手。
「長官,我想他應該是在提醒我們。」
「what?!」
艾弗森一臉懵。
提醒他們什麼?
福斯科不敢賣弄,拿起一根木棍敲了敲案情板,疾聲道:「你們看,他把被撞的伊森夫人和掉在地上的現金圈了起來。
我剛開始不明白他的意思,想了很久才知道,他這是在提醒我們本案有疑點!」
「什麼疑點?」
湯普森率先詢問。
相較於無能狂怒他更在意案情。
艾弗森也強壓著怒火傾聽。
這是他不被辭退的最後希望。
「我們都認為這是搶劫殺人,對吧。」
福斯科敲了敲被羞辱的結論。
湯普森點頭道:「監控拍得很清楚,兇手一路尾隨倫納德·摩西進了藥店,最終在十字路口搶走了他的錢包和手錶,並捅死了倫納德·摩西。」
「不,他是先殺了倫納德·摩西,然後再拿走他的錢包和手錶。」
「這有什麼問題嗎?」
「當然有!
一般搶劫犯都會先威脅目標,不會一上來就殺人。」
「或許他曾經殺過人。
這倒是一個新的調查方向。」
湯普森靈光一閃。
艾弗森臉上也多了一分欣喜,仿佛看見了希望。
然而福斯科卻急忙敲了敲被圈起來的現金,道:「兇手是否殺過人不重要。
重要的是一個貪財的搶劫犯,明明看見掉在地上的現金,為什麼沒撿?」
「what?!」
眾人聞之盡皆一怔。
對啊!
兇手撞倒了貴婦人,導致她的挎包掉在地上,大約1萬美元的現金灑了一地,這筆錢足夠在洛杉磯買兩條人命。
如果兇手是見錢眼開的搶劫犯,怎麼會視而不見?
除非,他根本就不在乎錢!
「會不會是兇手殺了人後怕了,急著逃跑,來不及撿錢。」
一名警探適時提出異議。
福斯科搖頭道:「警督剛才才講過,兇手極有可能殺過人,他又怎麼會因為殺人而害怕。
而且還有這裡……」
福斯科再度點了點圈起來的貴婦人,正色道:「伊森夫人的項鍊和耳環都是名貴珠寶,比倫納德·摩西的手錶更值錢。
她是在倫納德·摩西和兇手之前結帳離開,身上只帶了一個挎包,錢包肯定就在挎包里。
這樣一來她結帳的時候,兇手就能看見她的挎包里裝著大量現金。
如果兇手的目的是搶錢,為什麼放棄容易得手又有錢的女人,反而挑選身強力壯又沒錢的男人?」
「因為他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搶劫,而是殺人!」
一名警探激動的站起身來喊道。
事到如今案情已然明了,這就是一件偽裝成搶劫殺人的謀殺案,他們全都被兇手騙了。
「該死的,兇手實在太狡猾了!
如果我們按照搶劫案查下去,永遠別想查出真相!」
「幸好我們有福斯科!」
「嘿,夥計,你是怎麼看出來的?」
一眾警探全都看向福斯科,眼神里充滿羨慕。
福斯科見狀攤了攤手,道:「我也很想知道他是怎麼看出來的。」
「真不是你?」
警督湯普森皺眉詢問。
福斯科苦笑搖頭。
「我希望是我,可惜不是。」
「Damn!
到底是誰?」
「該不會是重案組和兇案組的人吧,能一眼看穿真相的只有他們。」
「重案組和兇案組也不可能只看一眼就發現問題!
整個LAPD能做到這件事的只有一個人!」
「哇喔,你說的是LAPD的驕傲,一個月內連破兩件雙重謀殺的迪恩·埃文斯?」
「除了他還能有誰?
聽說連FBI都稱讚他是天才,一直想邀請他加入。」
「我為什麼沒有發現我的偶像來過!
快調監控!
我要看我的偶像!」
「我也要看,或許多看兩眼我能變得跟他一樣聰明!」
「……」
警探們自發調取辦公區監控。
數十人翹首以待,滿心憧憬著記憶里那道偉岸的身影。
然而兩秒後,所有人全都目瞪口呆的愣在原地。
只因監控里修改案情板的,並非他們心心念念的LAPD驕傲。
而是一個穿著長袖警服,看上去頗為青澀,連臂章都沒有「小」傢伙。
「OMG!
只有新人才會在夏季穿長袖警服!」
「他連臂章都沒有,所以他是實習警員?!」
「天啦,我居然被一個菜鳥打敗了!」
「這不是真的,絕對不是!」
「誰知道他叫什麼?」
「……」
「沒人知道嗎?」
「Shit!!!
我們竟然輸給了一個連名字都沒人知道的菜鳥!」
數十警探抱頭驚呼,李易的身份幾乎崩碎了他們的道心。
艾弗森深吸口氣,強壓下內心震動,重重敲了敲顯示屏。
「立刻給我找到他,讓他加入調查組!」
「是,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