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官商勾結
錦衣衛的抓捕很快開始了。
駱養性親自帶人圍了范永斗在京城西城的宅子。
范家的大門被撞開時,范永斗還在睡夢中。
他在京城商談一個重要的生意。
他被兩個校尉從床上拖下來,按在地上,戴上鐐銬,整個過程沒說一句話。
同一時間,王登庫、靳良玉、王大宇、梁嘉賓、田生蘭、翟堂、黃雲發七家的宅子也被錦衣衛圍了。
天亮時,八家晉商在京城的府邸全部被抄。
抄家的場面很大。
錦衣衛的人一箱一箱往外抬東西,金銀、綢緞、古董、字畫,堆滿了院子。
順天府的衙役在門口維持秩序,圍觀的人群擠了半條街。
駱養性親自盯著登記。
每一件東西都要入冊,寫明是什麼,有多少,從哪間屋子抄出來的。
書吏們伏在案上,筆尖不停,冊子一頁一頁翻過去。
抄到范永斗家時,一個校尉從密室夾牆裡抬出五口箱子。
打開,全是帳冊。
駱養性翻了幾頁,臉色變了。
他讓人把這些帳冊單獨裝箱,貼上封條,親自押送回錦衣衛。
當天下午,抄家的初步清點結果送到乾清宮。
朱由檢坐在御案後,王承恩把冊子念給他聽。
范永斗家,抄出白銀二十三萬兩,黃金四千兩,綢緞三千匹,古董字畫折銀約五萬兩,田地房契折銀約八萬兩。
合計約四十萬兩。
王登庫家,抄出白銀十八萬兩,黃金二千兩,綢緞二千匹,古董字畫折銀約三萬兩,田地房契折銀約五萬兩。
合計約二十八萬兩。
其餘六家,每家抄出的銀兩、財物不等。
八家合計,白銀約一百二十萬兩,黃金約一萬二千兩,其他財物折銀約三十萬兩。
總計約一百五十萬兩。
朱由檢聽完,沒說話。
一百五十萬兩。
夠九邊發三個月餉。
他想起陳志遠在平台上用京城的物價算帳。
六十八萬兩能買五十六萬石米,夠十萬軍士吃一年。
這一百五十萬兩,夠買一百二十萬石米,夠二十萬軍士吃一年。
而這些年,晉商把這些錢,送給了後金。
朱由檢的手按在御案上,指節發白。
他問:「那些帳冊呢?」
王承恩說:「駱僉事送來了,在司禮監管著。他說,帳冊里記著和朝中官員往來的明細,涉及的人不少。」
朱由檢沉默了一會兒。
「讓他整理。抄一份名錄,朕要看。」
「是。」
朱由檢站起身,走到窗前。
抄晉商的家,他沒覺得有什麼。
這些人該死,該殺,該抄。
一百五十萬兩銀子,救登萊的急,發邊關的餉,比讓他們留著強。
可他知道,這只是開始。
帳冊里的那些名字,才是真正要命的東西。
三天後,陳志遠把軍費案的正式奏疏遞了進去。
奏疏很厚,四十多頁。
他寫了三天三夜,把崇禎元年到崇禎二年遼東、薊州、宣大、登萊四鎮的軍費帳目,全部理了一遍。
每鎮的兵額、撥付、實收、差額,列得清清楚楚。
每一筆差額的去向,能查到的都寫了,查不到的也寫了「無據可查」。
軍士實得餉銀與帳面餉銀的對比,用四十七封軍士家信作證。
最後是結論。
第一條,袁崇煥沒有通敵。
廣渠門之戰,他親冒矢石,身負數傷,擊退後金,保全京師。
通敵者不會這麼做。
第二條,袁崇煥殺毛文龍,程序上確有瑕疵,但毛文龍虛報兵額、冒領糧餉、跋扈不臣,按律當誅。
袁崇煥持尚方劍,便宜行事,事後方奏,雖專擅但非謀逆。
第三條,袁崇煥在遼東督師期間,軍費差額六十八萬兩,米豆差額十六萬石。
這筆錢糧去了哪裡,袁崇煥本人是否知情,是否參與,現有證據無法證明。
但作為薊遼督師,他對軍費管理負有責任。
第四條,崇禎二年十月,後金破關入塞,袁崇煥馳援京師,廣渠門一戰擊退敵軍。
但薊州防務空虛,後金得以長驅直入,袁崇煥作為薊遼督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五條,袁崇煥之弟袁崇煜,在揚州經營鹽業,與晉商有往來。
崇禎二年九月,袁崇煜最後一次出現在揚州,之後蹤跡全無。
據查,袁崇煜的商號曾與范永斗有生意往來,涉及鹽引、糧食等。
袁崇煥是否利用職權為其弟牟利,現有證據無法證明,但官商勾結之嫌,無法洗清。
陳志遠在奏疏最後寫道。
「臣查軍費案,見官商勾結之弊,遍及朝野。」
「商人以利結官,官員以權謀私,上下其手,層層盤剝。」
「軍費之漏,非止一鎮;貪腐之弊,非止一人。」
「若不根治,今日抄八家晉商,明日還會有十家、百家。殺不盡,抄不完。唯有改制,方能治本。」
他把預算章程作為附件,一併呈上。
朱由檢看完奏疏,沉默了很久。
他把奏疏發給內閣,讓六部九卿議。
朝堂炸了。
第一天,通政司收到二十三份彈劾奏疏。
第二天,四十七份。
第三天,七十三份。
彈劾的內容五花八門。
有人說陳志遠「為袁崇煥翻案,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有人說他「借查案之名,行黨爭之實,打擊異己,羅織罪名」。
有人說他「誣衊朝廷,詆毀百官,以官商勾結四字污天下士人之清名」。
有人說他「所奏軍費差額,查無實據,純屬臆測」。
有人說他「預算章程,亂祖宗成法,禍國殃民」。
刑部給事中李世祺的奏疏寫得最狠。
「陳志遠以袁崇煥一案,牽出軍費,又牽出官商。其意不在袁崇煥,在藉此案污我朝堂。官商勾結四字,何其毒也!」
「我朝官員,俸祿微薄,誰無親族?誰無鄉黨?誰無同年故舊?」
「依陳志遠之說,凡與商賈往來者,皆為勾結,凡為親族謀利者,皆為貪腐。如此苛責,誰能自清?」
李世祺這話,說到很多人心裡去了。
大明朝的官員,俸祿確實微薄。
正一品官,年俸米一千石,折銀不過幾百兩。
在京城,租個像樣的宅子就要上百兩,雇幾個僕役又要幾十兩,穿衣吃飯應酬打點,哪樣不要錢?
不貪不占,日子根本過不下去。
所以大家都有來路。
冰敬炭敬,節敬常例,門生故舊的孝敬,親戚朋友的幫襯。
這些錢,明面上不是貪,實際上誰都知道是怎麼回事。
陳志遠說官商勾結,也包括這些事。
可這些事,誰家沒有?
李世祺自己,他弟弟在南京開綢緞鋪,和幾個鹽商有往來。
逢年過節,弟弟會送些銀子來,說是「孝敬兄長」。
李世祺收了,用這些錢打點上下,維持體面。
這種事,朝中官員,十個里有九個都幹過。
陳志遠現在把這層窗戶紙捅破了。
以後怎麼辦?
都別收了?日子怎麼過?
都別送了?人情怎麼處?
這還讓人活嗎?
駱養性親自帶人圍了范永斗在京城西城的宅子。
范家的大門被撞開時,范永斗還在睡夢中。
他在京城商談一個重要的生意。
他被兩個校尉從床上拖下來,按在地上,戴上鐐銬,整個過程沒說一句話。
同一時間,王登庫、靳良玉、王大宇、梁嘉賓、田生蘭、翟堂、黃雲發七家的宅子也被錦衣衛圍了。
天亮時,八家晉商在京城的府邸全部被抄。
抄家的場面很大。
錦衣衛的人一箱一箱往外抬東西,金銀、綢緞、古董、字畫,堆滿了院子。
順天府的衙役在門口維持秩序,圍觀的人群擠了半條街。
駱養性親自盯著登記。
每一件東西都要入冊,寫明是什麼,有多少,從哪間屋子抄出來的。
書吏們伏在案上,筆尖不停,冊子一頁一頁翻過去。
抄到范永斗家時,一個校尉從密室夾牆裡抬出五口箱子。
打開,全是帳冊。
駱養性翻了幾頁,臉色變了。
他讓人把這些帳冊單獨裝箱,貼上封條,親自押送回錦衣衛。
當天下午,抄家的初步清點結果送到乾清宮。
朱由檢坐在御案後,王承恩把冊子念給他聽。
范永斗家,抄出白銀二十三萬兩,黃金四千兩,綢緞三千匹,古董字畫折銀約五萬兩,田地房契折銀約八萬兩。
合計約四十萬兩。
王登庫家,抄出白銀十八萬兩,黃金二千兩,綢緞二千匹,古董字畫折銀約三萬兩,田地房契折銀約五萬兩。
合計約二十八萬兩。
其餘六家,每家抄出的銀兩、財物不等。
八家合計,白銀約一百二十萬兩,黃金約一萬二千兩,其他財物折銀約三十萬兩。
總計約一百五十萬兩。
朱由檢聽完,沒說話。
一百五十萬兩。
夠九邊發三個月餉。
他想起陳志遠在平台上用京城的物價算帳。
六十八萬兩能買五十六萬石米,夠十萬軍士吃一年。
這一百五十萬兩,夠買一百二十萬石米,夠二十萬軍士吃一年。
而這些年,晉商把這些錢,送給了後金。
朱由檢的手按在御案上,指節發白。
他問:「那些帳冊呢?」
王承恩說:「駱僉事送來了,在司禮監管著。他說,帳冊里記著和朝中官員往來的明細,涉及的人不少。」
朱由檢沉默了一會兒。
「讓他整理。抄一份名錄,朕要看。」
「是。」
朱由檢站起身,走到窗前。
抄晉商的家,他沒覺得有什麼。
這些人該死,該殺,該抄。
一百五十萬兩銀子,救登萊的急,發邊關的餉,比讓他們留著強。
可他知道,這只是開始。
帳冊里的那些名字,才是真正要命的東西。
三天後,陳志遠把軍費案的正式奏疏遞了進去。
奏疏很厚,四十多頁。
他寫了三天三夜,把崇禎元年到崇禎二年遼東、薊州、宣大、登萊四鎮的軍費帳目,全部理了一遍。
每鎮的兵額、撥付、實收、差額,列得清清楚楚。
每一筆差額的去向,能查到的都寫了,查不到的也寫了「無據可查」。
軍士實得餉銀與帳面餉銀的對比,用四十七封軍士家信作證。
最後是結論。
第一條,袁崇煥沒有通敵。
廣渠門之戰,他親冒矢石,身負數傷,擊退後金,保全京師。
通敵者不會這麼做。
第二條,袁崇煥殺毛文龍,程序上確有瑕疵,但毛文龍虛報兵額、冒領糧餉、跋扈不臣,按律當誅。
袁崇煥持尚方劍,便宜行事,事後方奏,雖專擅但非謀逆。
第三條,袁崇煥在遼東督師期間,軍費差額六十八萬兩,米豆差額十六萬石。
這筆錢糧去了哪裡,袁崇煥本人是否知情,是否參與,現有證據無法證明。
但作為薊遼督師,他對軍費管理負有責任。
第四條,崇禎二年十月,後金破關入塞,袁崇煥馳援京師,廣渠門一戰擊退敵軍。
但薊州防務空虛,後金得以長驅直入,袁崇煥作為薊遼督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五條,袁崇煥之弟袁崇煜,在揚州經營鹽業,與晉商有往來。
崇禎二年九月,袁崇煜最後一次出現在揚州,之後蹤跡全無。
據查,袁崇煜的商號曾與范永斗有生意往來,涉及鹽引、糧食等。
袁崇煥是否利用職權為其弟牟利,現有證據無法證明,但官商勾結之嫌,無法洗清。
陳志遠在奏疏最後寫道。
「臣查軍費案,見官商勾結之弊,遍及朝野。」
「商人以利結官,官員以權謀私,上下其手,層層盤剝。」
「軍費之漏,非止一鎮;貪腐之弊,非止一人。」
「若不根治,今日抄八家晉商,明日還會有十家、百家。殺不盡,抄不完。唯有改制,方能治本。」
他把預算章程作為附件,一併呈上。
朱由檢看完奏疏,沉默了很久。
他把奏疏發給內閣,讓六部九卿議。
朝堂炸了。
第一天,通政司收到二十三份彈劾奏疏。
第二天,四十七份。
第三天,七十三份。
彈劾的內容五花八門。
有人說陳志遠「為袁崇煥翻案,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有人說他「借查案之名,行黨爭之實,打擊異己,羅織罪名」。
有人說他「誣衊朝廷,詆毀百官,以官商勾結四字污天下士人之清名」。
有人說他「所奏軍費差額,查無實據,純屬臆測」。
有人說他「預算章程,亂祖宗成法,禍國殃民」。
刑部給事中李世祺的奏疏寫得最狠。
「陳志遠以袁崇煥一案,牽出軍費,又牽出官商。其意不在袁崇煥,在藉此案污我朝堂。官商勾結四字,何其毒也!」
「我朝官員,俸祿微薄,誰無親族?誰無鄉黨?誰無同年故舊?」
「依陳志遠之說,凡與商賈往來者,皆為勾結,凡為親族謀利者,皆為貪腐。如此苛責,誰能自清?」
李世祺這話,說到很多人心裡去了。
大明朝的官員,俸祿確實微薄。
正一品官,年俸米一千石,折銀不過幾百兩。
在京城,租個像樣的宅子就要上百兩,雇幾個僕役又要幾十兩,穿衣吃飯應酬打點,哪樣不要錢?
不貪不占,日子根本過不下去。
所以大家都有來路。
冰敬炭敬,節敬常例,門生故舊的孝敬,親戚朋友的幫襯。
這些錢,明面上不是貪,實際上誰都知道是怎麼回事。
陳志遠說官商勾結,也包括這些事。
可這些事,誰家沒有?
李世祺自己,他弟弟在南京開綢緞鋪,和幾個鹽商有往來。
逢年過節,弟弟會送些銀子來,說是「孝敬兄長」。
李世祺收了,用這些錢打點上下,維持體面。
這種事,朝中官員,十個里有九個都幹過。
陳志遠現在把這層窗戶紙捅破了。
以後怎麼辦?
都別收了?日子怎麼過?
都別送了?人情怎麼處?
這還讓人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