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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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時的陳志遠已經將檔案拿回到了都察院。

  陳志遠點頭,示意趙德祿和兩名校尉開始搬取。

  他自己先抽出一冊兵部檔案。

  崇禎元年四月,袁崇煥起復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

  兵部當月核定遼東各鎮兵額:寧遠、錦州、山海關、薊州、昌平、保定……林林總總,奏報「額設戰兵八萬四千,輔兵、屯兵、雜役另計」。

  陳志遠翻開下一頁,是兵部向戶部請餉的行文副本。

  「遼東鎮年例餉銀,按額兵八萬四千計,每兵月餉銀一兩五錢,年需餉銀一百五十一萬二千兩。米豆折色另計。」

  他合上冊子,走向中間架子,抽出戶部同一時期的太倉庫出納簿。

  戶部的記錄卻是另一套數字。

  崇禎元年五月,戶部奉旨撥付遼東軍餉:第一批,白銀四十萬兩,米豆十五萬石。

  批註寫著:「國庫空虛,先撥四成,余候補。」

  六月,第二批:白銀二十五萬兩,米豆八萬石。

  七月,第三批:二十萬兩,米豆五萬石。

  陳志遠迅速心算:三個月,合計八十五萬兩白銀,二十八萬石米豆。

  距離兵部核定的一百五十一萬兩餉銀,不到六成。

  而這還是「額設」兵員八萬四千人的標準。若按實際兵員……

  他轉向右邊架子,找出遼東巡撫衙門同一時期的呈報。

  崇禎元年七月,遼東巡撫畢自肅上疏。

  「各鎮實點兵員:寧遠、錦州戰兵約三萬二千,山海關一萬八千,薊州、昌平、保定等處合計二萬一千,總計七萬一千餘。然糧餉久缺,軍士飢疲,逃亡日眾。」

  陳志遠盯著「七萬一千」這個數字。

  兵部核的是八萬四,遼東報的是七萬一。

  他繼續翻。

  八月,袁崇煥到任後第一次奏報。

  「查遼東各鎮,兵冊虛浮甚重。寧遠冊載一萬二千,實點不過八千;錦州冊載九千,實點五千有餘……臣已行文各鎮,嚴核兵額,以實餉需。」

  九月初,袁崇煥再奏。

  「清核畢,遼東實有戰兵四萬八千,輔兵、雜役等二萬二千,總計七萬。請按實額撥餉。」

  陳志遠的手指停在「四萬八千戰兵」這幾個字上。

  兵部核八萬四,遼東先報七萬一,袁崇煥核出四萬八。

  這才過了四個月。

  他放下這份,又抽出崇禎二年——也就是去年的檔案。

  去年正月,兵部再次核定遼東兵額。

  「薊遼督師袁崇煥報,實有戰兵四萬八千,輔兵二萬二千,總計七萬。本部覆核無異,請按此數撥餉。」

  看起來,兵部採納了袁崇煥核實的數字。

  但陳志遠翻到戶部的撥付記錄時,眉頭皺緊了。

  崇禎二年正月,戶部撥付遼東餉銀:三十萬兩。

  二月:二十五萬兩。

  三月:二十萬兩。

  每批都有批註:「庫銀不敷,先撥部分」「漕糧未至,米豆暫緩」。

  他快速累加。

  去年一至六月,戶部實際撥付遼東的白銀是一百二十萬兩,米豆四十萬石。

  若按袁崇煥核實的七萬兵員、每人年餉十八兩計算,年需餉銀一百二十六萬兩——看起來差不多。

  但這是「年餉」。

  實際上,這七萬人里,戰兵四萬八,輔兵二萬二。戰兵月餉一兩五錢,輔兵只有八錢。

  陳志遠取過紙筆,開始計算:

  戰兵四萬八,月餉七萬二千兩,年八十六萬四千兩。

  輔兵二萬二,月餉一萬七千六百兩,年二十一萬一千二百兩。

  合計一百零七萬五千二百兩。

  戶部半年撥了一百二十萬兩,按理說應該夠了,甚至略有餘。

  可遼東的奏報呢?

  他找到崇禎二年六月的遼東奏疏。


  袁崇煥上言:「各鎮欠餉已逾半年,軍士鬻妻賣子,逃亡不絕。請速發餉銀,以穩軍心。」

  陳志遠盯著這行字,心裡那根弦越繃越緊。

  帳面上,錢撥了,數額也對得上。

  可前線說,欠了半年餉。

  錢去哪了?

  漕運衙門的檔案更雜亂。

  一冊冊轉運單、交接文書、損耗報備,堆了半間屋子。

  陳志遠直接翻到崇禎二年。

  正月,漕船三十艘,載米豆五萬石,自通州出發,往山海關。

  批註:「途中遇風,損糧八百石。」

  二月,漕船二十五艘,載白銀十五萬兩、米豆三萬石。

  批註:「河道淤塞,延誤五日。」

  三月,漕船四十艘……

  他一份份看過去。

  每批轉運,都有「損耗」「延誤」「沉沒」之類的記錄。數額不大,每次幾十、幾百石,但累積起來呢?

  陳志遠開始累加。

  崇禎二年一至六月,漕運衙門記錄在案的「途中損耗」:米豆合計六千八百石,白銀無。

  而同一時期,戶部撥付的米豆總數是四十萬石。

  六千八百石,約占百分之一點七。

  看起來很正常,甚至可以說損耗率很低。

  但陳志遠知道,這不是全部。

  他繼續翻,找到漕運衙門與地方州縣交接的文書。

  每批糧餉運抵一處,當地州縣官員會出具收訖回執。

  回執上除了數量,還有一行小字:「折色」「腳價」「倉耗」等扣款名目。

  比如崇禎二年二月十五日,一批十萬兩餉銀運抵薊州。

  薊州知州出具的回執上寫。

  「實收銀九萬八千兩。內扣折色銀一千兩,腳價銀五百兩,倉耗銀五百兩。」

  陳志遠瞳孔一縮。

  「折色」是白銀成色折算的損耗,「腳價」是運輸費用,「倉耗」是倉庫保管損耗——聽起來都有道理。

  但比例呢?

  十萬兩扣掉兩千兩,百分之二。

  他快速翻閱其他回執。

  三月,二十萬兩餉銀運抵山海關。扣「折色」兩千兩,「腳價」一千兩,「倉耗」八百兩。

  四月,十五萬兩運抵寧遠。扣「折色」一千五百兩,「腳價」八百兩,「倉耗」五百兩。

  每一筆,都扣百分之二到三。

  單看不多,可累加起來呢?

  陳志遠取過算盤。

  崇禎二年上半年,戶部撥付遼東餉銀一百二十萬兩。按平均扣除百分之二點五計算,實際運抵遼東的,只有一百一十七萬兩。

  少了三萬兩。

  而這還只是州縣一級的扣除。

  漕運衙門本身的「損耗」呢?押運官員的「辛苦錢」呢?

  地方駐軍的「協防費」呢?

  他沒找到這些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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