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頭號書迷
「我要綁架1999年的史蒂芬·金。」
這是傑西偉大計劃的第一步。
……
黑暗塔宇宙里的命運又被稱為【卡】,捲入同樣命運的人會組成【卡-泰特】。
為了統一不同世界的說法,傑西將【卡-泰特】定義為命運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命運,並在追尋命運的過程中與不同的人組成不同的命運組。
槍俠羅蘭是黑暗塔故事的主人公,也是拯救黑暗塔的命運組的核心。
所謂流水的同伴,鐵打的槍俠。
為了抵達黑暗塔,槍俠羅蘭甚至會犧牲自己的同伴,所以他有時寧可孤身一人上路,以免自己的厄運連累他人。
但甘恩總是會把新的同伴送到他面前。
這就是命運。
不管你是否服從命運,命運都會像車輪一樣從你身上碾過去。
1999年的車禍必然發生,即使是羅蘭,也無法對抗命運的車輪。
同理,1977年的史蒂芬·金必然遇到他書里的角色,並在他們的鼓舞下繼續創作黑暗塔。
這期間,他還創作了其他小說。
1977年,他出版了《閃靈》。
1987年,他出版了《頭號書迷》。
兩個故事都發生在科羅拉多州。
《頭號書迷》里還提到了《閃靈》里的全景酒店,說10年前,酒店管理人發瘋燒了酒店。(註:電影裡沒燒)
巧的是,根據這兩部小說改編的電影,上映時間也相差十年。
兩個故事的主角都是作家,名字不同,但他們都算得上金的小號。
《頭號書迷》里的作家保羅·謝爾登自1974年以來,所有作品都是在科羅拉多州某個旅館完成的。
而《閃靈》正是根據金1974年在閃靈酒店(現實中的斯坦利酒店)的經歷為原型創作的。
金先生還在《頭號書迷》的前言裡聲明:這本書的地點和人物純屬虛構。
那麼,傑西把被自己書迷綁架的倒霉蛋保羅·謝爾登替換成金也沒問題吧。
不過他要綁架的是1999年的金,囚禁對方的地點則是1987年的閃靈酒店。
……
黑暗塔宇宙,楔石地球。
1999年6月19日。
家住緬因州-洛弗爾-龜背大道的金先生慣例開始散步。
他家附近一直有關於時空闖客的傳言,似乎所有人都看到了不屬於這個世界的人,唯獨他沒有。
如果時空闖客以龜背大道為中心,憑空出現在包括洛弗爾在內的七個鎮子中,住在龜背大道的他不可能一次也沒遇到過對吧。
後來金才知道,其他人都在私底下討論時空闖客,在他面前卻一字不提,因為他們認為時空闖客是他引來的。
就算他寫了一輩子恐怖小說,也不代表他是招來恐怖的巫師好嗎。
金先生不滿,卻無法阻止別人怎麼想,最近他還和妻子因為散步路線發生過爭執,只因1995年,有人在7號公路上被車撞死。
妻子希望他老實待在龜背大道,金先生認為自己和任何人一樣擁有7號公路的權利,何況那裡發生過一次車禍,路過的司機一定會更加小心。
最後,妻子只能讓步,但要金先生答應自己避開靠近山丘的公路,因為那段路視野太短,司機不小心開上人行道後無法避讓。
金嘴上答應了,但他選擇那條散步路線就是為了那一小段適合有氧鍛鍊的小陡坡。
走到兩條路的交叉口時,他腦中出現了兩個聲音。
一個聲音叫他避開小道,回家寫黑暗塔,一個聲音叫他繼續散步,然後參加派對。
如果他早點回家,就會傾聽甘恩之歌,把自己正在創作的小說棄之不顧,轉而開始寫黑暗塔,而且這次,他會寫完才停下。
金一邊抗拒回家的念頭,一邊不可遏制地傾聽起甘恩之歌,黑暗塔接下來的劇情在他腦中流轉,他的意識從現實中脫離。
他聽不到車輛開過來的聲音……
不是一輛,不是兩輛。
而是三輛。
藍色的卡車是命中注定撞死金的卡車,就像《寵物公墓》里那個司機註定撞死男主家的兒子一樣。
跟在金後面的皮卡車裡坐著羅蘭等人,他們為了阻止金的死亡穿到這一天,但他們此刻卻將金困在了兩輛汽車中間。
就在羅蘭想要跳出皮卡,將金推出道路時,一輛紅色的敞篷車憑空出現。
她叫克莉絲汀,是1958年款普利茅斯復仇女神(出自電影《克莉絲汀魅力》)。
由於傑西年齡不夠,沒有駕駛證,坐在駕駛座上的是穿著粉色皮衣的蝙蝠俠,不,是殺手皇后。
因為克莉絲汀喜歡播放皇后樂隊的《殺手皇后》這首歌,傑西就把某普通上班族的替身複製過來給克莉絲汀了。
克莉絲汀和殺手皇后都擅長殺人,屬於是強強聯合了。
但古卓不放心傑西,也跟來了,就坐在后座。
所以他們一行加起來有四個時空闖客。
而金一眼就能認出其中兩個。
紅色跑車克莉絲汀和聖伯納犬古卓都是他寫出來的。
「Jusus(天哪)。」
完全被克莉絲汀釋放出來的魅力吸引的金任由粉色蝙蝠俠伸手抓住自己,再將他丟進后座,和古卓擠一起。
這時,金才發現自己散步的道路已經被兩輛汽車一前一後堵住了。
「怎麼回事?」
傑西沒空搭理他,發動心靈傳輸的能力,將克莉絲汀瞬移到高空,避開兩輛迎面相撞的汽車。
再次瞬移消失前,他留下了一句話。
「敗者食塵!」
1999年的楔石地球時間倒退一個小時,克莉絲汀則帶著所有乘客回到了1987年的閃靈酒店。
「歡迎來到我的酒店。」
金剛下車,就受到一堆樹籬動物的歡迎。
既克莉絲汀和古卓後,他又看到了閃靈酒店。
「你是誰?」
金看向自稱酒店主人的孩子。
他實在不記得自己有創造過類似對方的角色。
閃靈酒店吞噬了業餘作家傑克,還想借傑克之手殺死他的妻兒。傑克的兒子丹尼有強大的閃靈,還給他的閃靈取了個小男孩的名字。
托尼(tony)還是安東尼(Antony)?
金記得小說里安東尼是丹尼的中間名,取自傑克父親的中間名,丹尼一直叫自己的玩伴「東尼」,電影則把那個看不見的玩伴稱為「托尼」。
小說里的丹尼和母親一樣是淡金色的頭髮,東尼也是。
電影裡的傑克夫婦都是深色頭髮,丹尼的頭髮是金棕色,不過等他長大,頭髮就會變成父母那樣的深色。
金不喜歡影版《閃靈》,但不可否認,那部電影改編得非常成功,以至於大部分人提到閃靈就會想到電影裡的角色。
眼前的男孩會是影版丹尼的閃靈嗎?
「我來自內布拉斯加州。」
傑西不希望金給自己取新名字,或將他定性為某個角色,直接自報家門。
「你每次往返科羅拉多州和緬因州都會經過的那片荒地。」
聽到某個短篇恐怖故事的靈感來源地,金脫口而出:「你是玉米田的孩子。」
傑西沒有否認,繼續說。
「你創造了我們,又拋棄了我們,你把我們的版權賣給電影公司,讓我們被一部部電影分隔到不同世界,如今,所有玉米之子只有我還在這裡。」
傑西的眼中發出黃色的光芒。
「我得到了玉米上帝的庇護,經過千辛萬苦來到這裡,發現這裡還有更多被你拋棄的造物……
「不用擔心我會因此報復你,如果我想傷害你,剛才就不會救你了。
「我只想告訴你,我是你的頭號書迷。」
金聽懂了對方的威脅。
這是傑西偉大計劃的第一步。
……
黑暗塔宇宙里的命運又被稱為【卡】,捲入同樣命運的人會組成【卡-泰特】。
為了統一不同世界的說法,傑西將【卡-泰特】定義為命運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命運,並在追尋命運的過程中與不同的人組成不同的命運組。
槍俠羅蘭是黑暗塔故事的主人公,也是拯救黑暗塔的命運組的核心。
所謂流水的同伴,鐵打的槍俠。
為了抵達黑暗塔,槍俠羅蘭甚至會犧牲自己的同伴,所以他有時寧可孤身一人上路,以免自己的厄運連累他人。
但甘恩總是會把新的同伴送到他面前。
這就是命運。
不管你是否服從命運,命運都會像車輪一樣從你身上碾過去。
1999年的車禍必然發生,即使是羅蘭,也無法對抗命運的車輪。
同理,1977年的史蒂芬·金必然遇到他書里的角色,並在他們的鼓舞下繼續創作黑暗塔。
這期間,他還創作了其他小說。
1977年,他出版了《閃靈》。
1987年,他出版了《頭號書迷》。
兩個故事都發生在科羅拉多州。
《頭號書迷》里還提到了《閃靈》里的全景酒店,說10年前,酒店管理人發瘋燒了酒店。(註:電影裡沒燒)
巧的是,根據這兩部小說改編的電影,上映時間也相差十年。
兩個故事的主角都是作家,名字不同,但他們都算得上金的小號。
《頭號書迷》里的作家保羅·謝爾登自1974年以來,所有作品都是在科羅拉多州某個旅館完成的。
而《閃靈》正是根據金1974年在閃靈酒店(現實中的斯坦利酒店)的經歷為原型創作的。
金先生還在《頭號書迷》的前言裡聲明:這本書的地點和人物純屬虛構。
那麼,傑西把被自己書迷綁架的倒霉蛋保羅·謝爾登替換成金也沒問題吧。
不過他要綁架的是1999年的金,囚禁對方的地點則是1987年的閃靈酒店。
……
黑暗塔宇宙,楔石地球。
1999年6月19日。
家住緬因州-洛弗爾-龜背大道的金先生慣例開始散步。
他家附近一直有關於時空闖客的傳言,似乎所有人都看到了不屬於這個世界的人,唯獨他沒有。
如果時空闖客以龜背大道為中心,憑空出現在包括洛弗爾在內的七個鎮子中,住在龜背大道的他不可能一次也沒遇到過對吧。
後來金才知道,其他人都在私底下討論時空闖客,在他面前卻一字不提,因為他們認為時空闖客是他引來的。
就算他寫了一輩子恐怖小說,也不代表他是招來恐怖的巫師好嗎。
金先生不滿,卻無法阻止別人怎麼想,最近他還和妻子因為散步路線發生過爭執,只因1995年,有人在7號公路上被車撞死。
妻子希望他老實待在龜背大道,金先生認為自己和任何人一樣擁有7號公路的權利,何況那裡發生過一次車禍,路過的司機一定會更加小心。
最後,妻子只能讓步,但要金先生答應自己避開靠近山丘的公路,因為那段路視野太短,司機不小心開上人行道後無法避讓。
金嘴上答應了,但他選擇那條散步路線就是為了那一小段適合有氧鍛鍊的小陡坡。
走到兩條路的交叉口時,他腦中出現了兩個聲音。
一個聲音叫他避開小道,回家寫黑暗塔,一個聲音叫他繼續散步,然後參加派對。
如果他早點回家,就會傾聽甘恩之歌,把自己正在創作的小說棄之不顧,轉而開始寫黑暗塔,而且這次,他會寫完才停下。
金一邊抗拒回家的念頭,一邊不可遏制地傾聽起甘恩之歌,黑暗塔接下來的劇情在他腦中流轉,他的意識從現實中脫離。
他聽不到車輛開過來的聲音……
不是一輛,不是兩輛。
而是三輛。
藍色的卡車是命中注定撞死金的卡車,就像《寵物公墓》里那個司機註定撞死男主家的兒子一樣。
跟在金後面的皮卡車裡坐著羅蘭等人,他們為了阻止金的死亡穿到這一天,但他們此刻卻將金困在了兩輛汽車中間。
就在羅蘭想要跳出皮卡,將金推出道路時,一輛紅色的敞篷車憑空出現。
她叫克莉絲汀,是1958年款普利茅斯復仇女神(出自電影《克莉絲汀魅力》)。
由於傑西年齡不夠,沒有駕駛證,坐在駕駛座上的是穿著粉色皮衣的蝙蝠俠,不,是殺手皇后。
因為克莉絲汀喜歡播放皇后樂隊的《殺手皇后》這首歌,傑西就把某普通上班族的替身複製過來給克莉絲汀了。
克莉絲汀和殺手皇后都擅長殺人,屬於是強強聯合了。
但古卓不放心傑西,也跟來了,就坐在后座。
所以他們一行加起來有四個時空闖客。
而金一眼就能認出其中兩個。
紅色跑車克莉絲汀和聖伯納犬古卓都是他寫出來的。
「Jusus(天哪)。」
完全被克莉絲汀釋放出來的魅力吸引的金任由粉色蝙蝠俠伸手抓住自己,再將他丟進后座,和古卓擠一起。
這時,金才發現自己散步的道路已經被兩輛汽車一前一後堵住了。
「怎麼回事?」
傑西沒空搭理他,發動心靈傳輸的能力,將克莉絲汀瞬移到高空,避開兩輛迎面相撞的汽車。
再次瞬移消失前,他留下了一句話。
「敗者食塵!」
1999年的楔石地球時間倒退一個小時,克莉絲汀則帶著所有乘客回到了1987年的閃靈酒店。
「歡迎來到我的酒店。」
金剛下車,就受到一堆樹籬動物的歡迎。
既克莉絲汀和古卓後,他又看到了閃靈酒店。
「你是誰?」
金看向自稱酒店主人的孩子。
他實在不記得自己有創造過類似對方的角色。
閃靈酒店吞噬了業餘作家傑克,還想借傑克之手殺死他的妻兒。傑克的兒子丹尼有強大的閃靈,還給他的閃靈取了個小男孩的名字。
托尼(tony)還是安東尼(Antony)?
金記得小說里安東尼是丹尼的中間名,取自傑克父親的中間名,丹尼一直叫自己的玩伴「東尼」,電影則把那個看不見的玩伴稱為「托尼」。
小說里的丹尼和母親一樣是淡金色的頭髮,東尼也是。
電影裡的傑克夫婦都是深色頭髮,丹尼的頭髮是金棕色,不過等他長大,頭髮就會變成父母那樣的深色。
金不喜歡影版《閃靈》,但不可否認,那部電影改編得非常成功,以至於大部分人提到閃靈就會想到電影裡的角色。
眼前的男孩會是影版丹尼的閃靈嗎?
「我來自內布拉斯加州。」
傑西不希望金給自己取新名字,或將他定性為某個角色,直接自報家門。
「你每次往返科羅拉多州和緬因州都會經過的那片荒地。」
聽到某個短篇恐怖故事的靈感來源地,金脫口而出:「你是玉米田的孩子。」
傑西沒有否認,繼續說。
「你創造了我們,又拋棄了我們,你把我們的版權賣給電影公司,讓我們被一部部電影分隔到不同世界,如今,所有玉米之子只有我還在這裡。」
傑西的眼中發出黃色的光芒。
「我得到了玉米上帝的庇護,經過千辛萬苦來到這裡,發現這裡還有更多被你拋棄的造物……
「不用擔心我會因此報復你,如果我想傷害你,剛才就不會救你了。
「我只想告訴你,我是你的頭號書迷。」
金聽懂了對方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