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大牛「詹德利」
詹德利覺得自己簡直是整個君臨最倒霉的人了。
不,不只是君臨——是整個維斯特洛。
不,不只是維斯特洛——是整個世界。
此刻他正蹲在一輛搖搖晃晃的牛車上,雙手死死抓著車板的邊緣,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
屁股底下墊著幾塊從科霍爾帶出來的生鐵胚子,鐵胚硌得他骨頭疼,但他已經沒有力氣抱怨了。
牛車在一望無際的草原上顛簸前行,車輪碾過草叢,發出沙沙的聲響,每過一個土坎,他的五臟六腑就像被人拎起來晃蕩一遍。
頭頂是灰濛濛的天空,看不見太陽,只有厚重的雲層壓得很低,像是隨時要塌下來一樣。
他已經不暈船了——謝天謝地,那要命的暈船在船隊靠岸後就停了。
但現在他暈車。
牛車比船還晃,而且沒有船舷可以趴著吐,他只能把腦袋伸到車外,讓草原上帶著草腥味的風灌進嘴裡,把那陣翻湧的噁心感壓下去。
他就知道不該來的。
幾個月前,當他在托布·莫特的鐵匠鋪里高高舉起那個歪歪扭扭的牛角頭盔,喊出「師傅,我去」的時候,他以為自己會像「高個」鄧肯爵士那樣,踏上一條充滿冒險和榮耀的道路。
他以為他會跨過狹海,見識異國的風光。
結果呢?他差點死在船上。
現在他正蹲在牛車上,往草原深處走,四周是一望無際的枯黃草海,風從東邊吹來,帶著一股他從未聞過的乾燥氣息——沒有君臨的魚腥味,沒有鐵匠鋪的煤煙味,只有草和泥土的味道。
他只想回去,回到君臨,回到莫特的鐵匠鋪,回到那間滿是煤灰和鐵鏽味的作坊里,掄他的大錘,拉他的風箱,在火爐前被烤得汗流浹背。
可他回不去了。
他瘦小的身子裹在一件沾滿煤灰和鐵鏽的粗布外衣里,那衣服已經好幾天沒洗了,散發著一股汗臭和煙燻的混合氣味。
他的頭髮亂蓬蓬的,像一叢枯黃的雜草。
那張本該稚氣未脫的臉,此刻因為長途跋涉而顯得憔悴不堪,只有那雙綠色的眼睛還保留著一點屬於孩子的光亮。
他抱著自己那個歪歪扭扭的牛角頭盔,把下巴擱在頭盔的角上,那兩隻歪歪扭扭的牛角戳著他的臉頰,硌得生疼。
他沒有挪開,因為這點疼痛比起他這一路上的遭遇來說,簡直不值一提。
那是他這輩子最得意的作品——雖然他暫時只有這一個作品。
雖然老莫特說它「丑得像被牛踩過的鐵皮」——頭盔的形狀歪歪扭扭的,表面坑坑窪窪,左右兩個牛角一個長一個短,怎麼看都不像是能戴在頭上的東西。
但詹德利很喜歡它,他覺得那是他自己打造的第一件「鎧甲」。
反正以後還可以回爐重造。
此刻他抱著那頭盔,在牛車上顛簸著,回想起幾個月前的事,覺得一切都像一場夢。
那時候的詹德利還只是一個不到十歲的鐵匠學徒,每天的生活就是掄大錘、拉風箱、淬火、打磨,周而復始。
莫特的鐵匠鋪在君臨的鋼鐵街上,那是全城最有名的武器鋪子之一,來來往往的都是騎士老爺和貴族隨從。
他們穿著閃亮的盔甲,腰間掛著長劍,騎著高頭大馬從鋪子門前經過的時候,馬蹄鐵敲在石板路上叮噹作響,那聲音比任何歌謠都好聽。
他有的時候其實沒有那麼想要成為一個鐵匠。
那些來莫特鐵匠鋪打造武器的騎士老爺,才是他真正想要成為的人。
他們走進鐵匠鋪的時候,連莫特師傅那張永遠板著的臉都會變得柔和幾分,說話的聲音都低了半度。
詹德利躲在爐火後面,偷偷地看著那些騎士老爺。
他們從來不看路邊的平民,下巴抬得高高的,眼睛望著遠方,仿佛在看著某個普通人永遠無法到達的地方。
詹德利很羨慕,如果我也——
但詹德利知道那是痴人說夢,那是永遠也不可能成為現實的事情。
哪怕最低等級的僱傭騎士,都是他無法企及的、是他踮起腳尖也無法觸碰到的高度。
騎士需要馬匹,需要鎧甲,需要武器,需要身份。
他有什麼?一個酒館女招待的兒子,一個連姓氏都沒有的野種,一個私生子,一個只會掄大錘的鐵匠學徒。
僱傭騎士至少要有馬,有鎧甲,有劍,有盾牌。
這些東西,他一樣也沒有。
他只有一個自己打的歪歪扭扭的牛角頭盔,鐵胚沒淬好,敲得坑坑窪窪,戴在頭上硌得慌,丑得連跳蚤窩的乞丐都不願意多看一眼。
但他就是忍不住想。
他聽過很多關於騎士的故事。
莫特師傅偶爾會在喝酒之後講一些,街頭的吟遊詩人也會唱一些,那些來鋪子裡取劍的騎士老爺心情好的時候,也會說上幾段。
他最常想起的,是「高個」鄧肯爵士。
啊——偉大的「高個」鄧肯。
那是吟遊詩人們最喜歡吟唱的英雄之一,他的名字在七國上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但詹德利喜歡他,不是因為他有多偉大,而是因為他的出身。
「高個」鄧肯爵士出身君臨城跳蚤窩,是一個貧民窟里的街頭頑童。
他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誰,不知道自己的真名,甚至連「鄧肯」這個名字都是後來別人給他取的,他在跳蚤窩的臭水溝邊長大,
跳蚤窩,詹德利知道那個地方,那是君臨最髒最亂最窮的角落。
一個從那裡爬出來的孩子,一個連飯都吃不飽的孤兒,後來成了御林鐵衛,成了七大王國家喻戶曉的英雄。
有一天,來自銅分樹村的阿蘭爵士看到了這個髒兮兮的男孩,不知怎麼就看中了他,收他為侍從,將他養大。
吟遊詩人的歌謠中說,阿蘭爵士臨死以前,冊封鄧肯為騎士。
於是,一個來自君臨跳蚤窩的窮小子成為了騎士。
之後的故事人盡皆知,歌謠都會吟唱。
岑樹灘比武大會、伊耿五世的御林鐵衛,第四次黑火叛亂、盛夏廳吞噬了一切的大火——。
鄧肯的人生如同閃耀的流星一般划過維斯特洛的上空。
一個跳蚤窩的窮小子,成了歌謠里傳唱的傳奇。
詹德利躺抱著自己打的那個歪歪扭扭的牛角頭盔,在黑暗中咧著嘴傻樂。
他想像著自己有一天也能像鄧肯那樣,從一個沒人瞧得起的窮小子,變成人人敬仰的騎士。
他會有一匹白馬,一柄長劍,一面繡著家族紋章的旗幟——雖然他還不知道自己的紋章該是什麼樣子,也許是一頭牛,因為他總是被人叫「大牛」。
他幻想自己穿著白袍,站在國王身邊,手持長劍,守護著鐵王座。
他幻想自己騎著戰馬,衝進敵陣,長矛在他面前如同麥稈般折斷。
他幻想自己在戰場上殺敵立功,然後在眾人的歡呼聲中向某位高貴的夫人獻上花環。
他正抱著頭盔想得出神,一隻粗糙的大手就狠狠地拍在了他的後腦勺上。
「啪!」
那聲音在鐵匠鋪里迴蕩,幾個正在幹活的學徒抬起頭,看了一眼,又低下頭繼續幹活,臉上都掛著幸災樂禍的笑容。
那力道不輕不重,帶著多年打鐵磨出來的厚繭,精準地命中了他後腦勺最脆弱的那塊地方。
詹德利只覺得腦袋嗡的一聲,眼前金星亂冒,那頂心愛的牛角頭盔從手裡滑落,掉在地上,發出哐當一聲悶響,在地上滾了兩圈。
托布·莫特的聲音如同炸雷般在他耳邊響起:「大牛!你這個傢伙,又在偷懶!快去淬火!」
他揉著疼痛的腦袋,抬起頭,看到師傅那張怒氣沖沖的臉,把所有的幻想都拍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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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原作中的「大牛」詹德利是一個看不出有什麼志向的人,但是從他給自己打造頭盔、被索羅斯所描述的兄弟會所感動、加入無旗兄弟會、由貝里·唐德利恩受勛為騎士,還是能夠看得到詹德利的內心深處。
不,不只是君臨——是整個維斯特洛。
不,不只是維斯特洛——是整個世界。
此刻他正蹲在一輛搖搖晃晃的牛車上,雙手死死抓著車板的邊緣,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
屁股底下墊著幾塊從科霍爾帶出來的生鐵胚子,鐵胚硌得他骨頭疼,但他已經沒有力氣抱怨了。
牛車在一望無際的草原上顛簸前行,車輪碾過草叢,發出沙沙的聲響,每過一個土坎,他的五臟六腑就像被人拎起來晃蕩一遍。
頭頂是灰濛濛的天空,看不見太陽,只有厚重的雲層壓得很低,像是隨時要塌下來一樣。
他已經不暈船了——謝天謝地,那要命的暈船在船隊靠岸後就停了。
但現在他暈車。
牛車比船還晃,而且沒有船舷可以趴著吐,他只能把腦袋伸到車外,讓草原上帶著草腥味的風灌進嘴裡,把那陣翻湧的噁心感壓下去。
他就知道不該來的。
幾個月前,當他在托布·莫特的鐵匠鋪里高高舉起那個歪歪扭扭的牛角頭盔,喊出「師傅,我去」的時候,他以為自己會像「高個」鄧肯爵士那樣,踏上一條充滿冒險和榮耀的道路。
他以為他會跨過狹海,見識異國的風光。
結果呢?他差點死在船上。
現在他正蹲在牛車上,往草原深處走,四周是一望無際的枯黃草海,風從東邊吹來,帶著一股他從未聞過的乾燥氣息——沒有君臨的魚腥味,沒有鐵匠鋪的煤煙味,只有草和泥土的味道。
他只想回去,回到君臨,回到莫特的鐵匠鋪,回到那間滿是煤灰和鐵鏽味的作坊里,掄他的大錘,拉他的風箱,在火爐前被烤得汗流浹背。
可他回不去了。
他瘦小的身子裹在一件沾滿煤灰和鐵鏽的粗布外衣里,那衣服已經好幾天沒洗了,散發著一股汗臭和煙燻的混合氣味。
他的頭髮亂蓬蓬的,像一叢枯黃的雜草。
那張本該稚氣未脫的臉,此刻因為長途跋涉而顯得憔悴不堪,只有那雙綠色的眼睛還保留著一點屬於孩子的光亮。
他抱著自己那個歪歪扭扭的牛角頭盔,把下巴擱在頭盔的角上,那兩隻歪歪扭扭的牛角戳著他的臉頰,硌得生疼。
他沒有挪開,因為這點疼痛比起他這一路上的遭遇來說,簡直不值一提。
那是他這輩子最得意的作品——雖然他暫時只有這一個作品。
雖然老莫特說它「丑得像被牛踩過的鐵皮」——頭盔的形狀歪歪扭扭的,表面坑坑窪窪,左右兩個牛角一個長一個短,怎麼看都不像是能戴在頭上的東西。
但詹德利很喜歡它,他覺得那是他自己打造的第一件「鎧甲」。
反正以後還可以回爐重造。
此刻他抱著那頭盔,在牛車上顛簸著,回想起幾個月前的事,覺得一切都像一場夢。
那時候的詹德利還只是一個不到十歲的鐵匠學徒,每天的生活就是掄大錘、拉風箱、淬火、打磨,周而復始。
莫特的鐵匠鋪在君臨的鋼鐵街上,那是全城最有名的武器鋪子之一,來來往往的都是騎士老爺和貴族隨從。
他們穿著閃亮的盔甲,腰間掛著長劍,騎著高頭大馬從鋪子門前經過的時候,馬蹄鐵敲在石板路上叮噹作響,那聲音比任何歌謠都好聽。
他有的時候其實沒有那麼想要成為一個鐵匠。
那些來莫特鐵匠鋪打造武器的騎士老爺,才是他真正想要成為的人。
他們走進鐵匠鋪的時候,連莫特師傅那張永遠板著的臉都會變得柔和幾分,說話的聲音都低了半度。
詹德利躲在爐火後面,偷偷地看著那些騎士老爺。
他們從來不看路邊的平民,下巴抬得高高的,眼睛望著遠方,仿佛在看著某個普通人永遠無法到達的地方。
詹德利很羨慕,如果我也——
但詹德利知道那是痴人說夢,那是永遠也不可能成為現實的事情。
哪怕最低等級的僱傭騎士,都是他無法企及的、是他踮起腳尖也無法觸碰到的高度。
騎士需要馬匹,需要鎧甲,需要武器,需要身份。
他有什麼?一個酒館女招待的兒子,一個連姓氏都沒有的野種,一個私生子,一個只會掄大錘的鐵匠學徒。
僱傭騎士至少要有馬,有鎧甲,有劍,有盾牌。
這些東西,他一樣也沒有。
他只有一個自己打的歪歪扭扭的牛角頭盔,鐵胚沒淬好,敲得坑坑窪窪,戴在頭上硌得慌,丑得連跳蚤窩的乞丐都不願意多看一眼。
但他就是忍不住想。
他聽過很多關於騎士的故事。
莫特師傅偶爾會在喝酒之後講一些,街頭的吟遊詩人也會唱一些,那些來鋪子裡取劍的騎士老爺心情好的時候,也會說上幾段。
他最常想起的,是「高個」鄧肯爵士。
啊——偉大的「高個」鄧肯。
那是吟遊詩人們最喜歡吟唱的英雄之一,他的名字在七國上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但詹德利喜歡他,不是因為他有多偉大,而是因為他的出身。
「高個」鄧肯爵士出身君臨城跳蚤窩,是一個貧民窟里的街頭頑童。
他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誰,不知道自己的真名,甚至連「鄧肯」這個名字都是後來別人給他取的,他在跳蚤窩的臭水溝邊長大,
跳蚤窩,詹德利知道那個地方,那是君臨最髒最亂最窮的角落。
一個從那裡爬出來的孩子,一個連飯都吃不飽的孤兒,後來成了御林鐵衛,成了七大王國家喻戶曉的英雄。
有一天,來自銅分樹村的阿蘭爵士看到了這個髒兮兮的男孩,不知怎麼就看中了他,收他為侍從,將他養大。
吟遊詩人的歌謠中說,阿蘭爵士臨死以前,冊封鄧肯為騎士。
於是,一個來自君臨跳蚤窩的窮小子成為了騎士。
之後的故事人盡皆知,歌謠都會吟唱。
岑樹灘比武大會、伊耿五世的御林鐵衛,第四次黑火叛亂、盛夏廳吞噬了一切的大火——。
鄧肯的人生如同閃耀的流星一般划過維斯特洛的上空。
一個跳蚤窩的窮小子,成了歌謠里傳唱的傳奇。
詹德利躺抱著自己打的那個歪歪扭扭的牛角頭盔,在黑暗中咧著嘴傻樂。
他想像著自己有一天也能像鄧肯那樣,從一個沒人瞧得起的窮小子,變成人人敬仰的騎士。
他會有一匹白馬,一柄長劍,一面繡著家族紋章的旗幟——雖然他還不知道自己的紋章該是什麼樣子,也許是一頭牛,因為他總是被人叫「大牛」。
他幻想自己穿著白袍,站在國王身邊,手持長劍,守護著鐵王座。
他幻想自己騎著戰馬,衝進敵陣,長矛在他面前如同麥稈般折斷。
他幻想自己在戰場上殺敵立功,然後在眾人的歡呼聲中向某位高貴的夫人獻上花環。
他正抱著頭盔想得出神,一隻粗糙的大手就狠狠地拍在了他的後腦勺上。
「啪!」
那聲音在鐵匠鋪里迴蕩,幾個正在幹活的學徒抬起頭,看了一眼,又低下頭繼續幹活,臉上都掛著幸災樂禍的笑容。
那力道不輕不重,帶著多年打鐵磨出來的厚繭,精準地命中了他後腦勺最脆弱的那塊地方。
詹德利只覺得腦袋嗡的一聲,眼前金星亂冒,那頂心愛的牛角頭盔從手裡滑落,掉在地上,發出哐當一聲悶響,在地上滾了兩圈。
托布·莫特的聲音如同炸雷般在他耳邊響起:「大牛!你這個傢伙,又在偷懶!快去淬火!」
他揉著疼痛的腦袋,抬起頭,看到師傅那張怒氣沖沖的臉,把所有的幻想都拍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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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原作中的「大牛」詹德利是一個看不出有什麼志向的人,但是從他給自己打造頭盔、被索羅斯所描述的兄弟會所感動、加入無旗兄弟會、由貝里·唐德利恩受勛為騎士,還是能夠看得到詹德利的內心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