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幾年前的檀香山海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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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尼祿。

  全名叫做:尼祿·耶爾達。

  我還有個中文名,叫做林布。

  尼祿這個英文名,是我自己起的,沒什麼別的意思,單純只是因為和我的本名林布有諧音關係。

  別人一般稱呼我為,尼祿公爵。

  但我知道他們私底下罵我,暴君尼祿。

  神選爵,這就是我的職業。

  一份讓我的肉體升入天堂,靈魂墜入地獄的職業。

  我的主要工作內容,是殺人。

  因為工作需要,我殺了很多人。

  很多很多的,人。

  男的女的,胖的瘦的,老的少的,窮的富的,都一樣……

  都是被殺就會死的……動物。

  我養了一隻寵物渡鴉,把它從小養到大。

  偶爾我會順便的從屍體上割一些肉,餵給它。

  但它是一隻非常挑食的渡鴉……

  它最喜歡吃的,是人的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吃人肉長大營養太好,它長得比尋常渡鴉要大一圈。

  它甚至能單殺普通的成年男性,挺厲害的。

  不枉我總是摳別人眼珠子給它吃。

  我的工作,總是會涉及到非常多讓人san值狂掉的事情。

  外界傳聞總是說,我是神選爵之中最喪心病狂,最沒有人性的那位。

  說我動不動就要殺人全家什麼的。

  這簡直是危言聳聽!

  也不知道這種傳聞到底是從誰嘴裡傳出來的,被我找到了一定要殺他全家。

  開個玩笑而已。

  事實上,我並不是濫殺無辜之人。

  當神選爵的這些年裡,因我而活的人,比因我而死的人要多得多。

  比起殺人,我更喜歡救人。

  但不可避免的,這份工作依舊讓我的人性,永遠的缺失了一部分。

  甚至於,我出現了人格解離傾向。

  看待現實中的人物,像是在看NPC。

  我不理解。

  為什麼我在交界之地之中私德如同聖人,卻陷入這種痛苦的境地之中。

  牛符咒神選爵,販賣軍火。

  這種事兒我不干。

  豬符咒神選爵,販賣墨西哥特產快樂小粉末。

  這種事兒我不干。

  羊符咒神選爵,在巴西搞了個超大型的邪神教。

  這種事兒我不干。

  龍符咒神選爵,天天搞點落榜美術生的狠活兒。

  這種事兒我不干。

  兔符咒神選爵,印度北邊的人骨產業,是他的。

  這種事兒我不干。

  鼠符咒神選爵,喜歡玩屍體,美國的屍體行業是她的。

  這種事兒我不干。

  蛇符咒神選爵,嗜殺成性,別人不開心就殺人,她不殺人就不開心。

  這種事兒我不干。

  和這些同僚相比,我喜歡投資科技行業,顯得格格不入。

  但我不明白,他們明顯比我喪心病狂得多,為什麼反而是我的心理問題如此嚴重?

  後來,班傑明醫生告訴我:你的善良和邪惡都不夠純粹,所以痛苦。

  是了。

  我會下地獄的。

  我知道。

  我清楚的知道。

  我一直都清楚的知道。

  我這樣的人,會死在任何時間或任何地方的戰鬥中,不會有壽終正寢的機會。

  可能死在二十郎當歲,也可能死在三十多歲。

  我會下地獄的。

  哪怕再怎麼騙自己,我其實都知道,我是罪人。

  哪怕是神,也沒有資格饒恕我手上的累累血債。


  我不愛神,神不愛我。

  也不會有人愛我,我不配被愛。

  嗯,我也不需要……

  但確實,有那麼一些瞬間,讓我感受到了被愛。

  那是在檀香山,也叫火奴魯魯。

  在夏威夷語之中,意為「屏蔽之灣」。

  在檀香山,我和一個在拉斯維加斯遇到的韓國女孩,一起看了日落。

  在海邊的篝火邊,在沒有人的沙灘上,在落日的餘暉中。

  我們兩個坐在沙灘上。

  這個傻女人,忽然起身跑到我身前,從口袋中拿出頭紗,自己戴上。

  而後穿著高跟鞋……

  單膝下跪,向我求婚。

  說真的,我兩輩子加起來都沒想到過,自己會被一個女生求婚。

  她說:林布,你娶我吧,以後的我人生的每一天,都想作為你的妻子存在。

  她的身後是沙灘,是海浪,是夕陽。

  不知道是夕陽的光還是別的什麼,刺得我一瞬間有點睜不開眼。

  等我看清那副情景之後,下意識的反應,是想要逃跑。

  好些年前我被超凡者圍剿,都不曾感到恐懼。

  但在那一刻,我面對一個手無寸鐵的、沒有超凡力量的女人,竟然恐懼的想要連滾帶爬,用自己最快的速度逃走。

  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對女性,感到恐懼。

  不知道為什麼,我怕了。

  我以為是一場惡作劇,於是立馬回頭張望,只看見被清空的酒店沙灘,周圍空無一人。

  我很害怕。

  前所未有的陷入一個女人的眼神之中,挪不開眼。

  她的身後,是溫柔的海浪。

  可在我眼中,她像是捲起了一場鋪天蓋地的海嘯。

  明明周圍空曠,我卻覺得自己忽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絕境。

  亡命之徒,退無可退。

  ……

  我叫張真英。

  我永遠都忘不了,在檀香山向林布求婚的時候,他的眼神。

  那是一種,我這輩子從來都沒有見過的眼神。

  我大概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那種眼神。

  無助,絕望,空虛。

  茫然,質疑,驚訝。

  都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那是我第一次,透過他的眼睛,看到了一部分真實的他。

  為什麼呢,林布?

  為什麼?

  你不是才二十多歲麼?

  但為什麼,你會有那樣的眼神呢?

  你為什麼要後退呢?

  為什麼要四處張望呢?

  為什麼要這麼的警惕,還要搖頭呢?

  為什麼會是那樣的表情呢?

  為什麼在我身邊無時無刻都在散發著強烈自信的你,這一刻卻顯得那麼的弱小呢?

  難道從來都沒有人好好的愛過你嗎?

  還是說,比起別人恨你,你更怕別人愛你?

  這不公平,林布。

  這太不公平了。

  你太懂得如何讓我流淚了。

  你的眼神走漏的那種情緒。

  你知道我會向你的那種眼神投降的。

  我明白,要你真心愛一個人,是一種荒謬的請求。

  我明白有些不必言說的默契,我必須要遵守。

  我就在這裡。

  我想愛你。

  請你相信,我給的愛……

  值得你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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