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黑幫背後的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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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沃森的消息在第二天下午到了。伊森正坐在書桌前,盯著那張楓樹街公寓樓的監控截圖。

  維克多·克魯格的臉在照片裡是灰白色的,沒有表情,眼睛盯著鏡頭,像是知道有人在拍他。

  沃森發來的是一份檔案,內容不算多,但每一條都像是拼圖的一小塊。

  「維克多·克魯格。生於1980年,賓夕法尼亞州。父母在他八歲時離婚,他跟了母親。母親在他十四歲時去世,死因是藥物過量。之後他在不同的寄養家庭之間輾轉,成年後離開賓夕法尼亞,來到維吉尼亞州。沒有穩定工作,沒有登記住址,但有幾筆小額存款,來源不明。」

  伊森往下翻。下一頁是一張複印的舊報紙,標題是「賓夕法尼亞少女失蹤案,警方懷疑與邪教儀式有關」。日期是1996年。

  失蹤的少女叫莫妮卡·布萊克伍德,十七歲。報紙上有一張她的照片,黑白的,一個瘦削的女孩,深色長髮,眼睛很深。報導說她在放學路上失蹤,警方在她家裡發現了一本關於巫術的舊書,還有一些草藥和蠟燭。

  她的母親堅稱女兒是被魔鬼帶走的,不是自己跑的。案子後來不了了之。莫妮卡·布萊克伍德再也沒有出現過。

  沃森在郵件末尾加了一行字:「維克多·克魯格和莫妮卡·布萊克伍德在同一所中學就讀。同年級。莫妮卡失蹤後,維克多轉學了。沒有其他聯繫記錄。」

  伊森看著那行字。同一所中學,同一年級,一個失蹤,一個轉學。不是巧合。他把那本舊書和那些草藥、蠟燭聯繫起來——莫妮卡家裡發現的巫術物品。那不是她母親說的「魔鬼帶走的」,是她自己在做的事。她可能在練巫術。維克多知道。他可能也在練。

  伊森拿起手機,撥了沃森的號碼。「莫妮卡·布萊克伍德失蹤後,警方有沒有找到她的屍體?」

  「沒有。至今未找到。」

  「她家那本書,叫什麼名字?」

  沃森那邊傳來翻紙的聲音。「記錄上寫的是《暗影之書》。手抄本,據說來源於歐洲中世紀。警方認為是邪教文獻,後來被銷毀了。」

  「有沒有留下副本?」

  「沒有。當時的技術,沒有掃描。書在結案後被焚毀了。」

  伊森沉默了一會兒。「維克多·克魯格這幾年有沒有跟什麼人聯繫密切?」

  「沒有。他幾乎是獨來獨往。但他名下有一筆定期存款,每三個月存一次,金額不大。來源查不到,像是現金存入。」

  「在哪家銀行?」

  「維吉尼亞州,里奇蒙,一家社區銀行。存款時間是每月15號左右。」

  伊森看了看日曆。今天是12號。還有三天。

  「我需要那家銀行的監控。存款當天,看看是誰存的。」

  「我去調。」

  掛了電話。伊森把手機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

  維克多不是主使。他是工具。他每三個月存一次錢,錢是別人給的。那個人不露面,用現金,不留痕跡。

  但那個人需要維克多。維克多是被控制的。他身上的邪惡氣息不是他自己的,是別人給他的。給的那個人,才是源頭。

  莫妮卡·布萊克伍德。失蹤了二十多年,沒有屍體,沒有蹤跡。

  但她可能還活著。躲在某個地方,用另一個名字,另一張臉。她在練巫術,二十多年前就在練,現在可能更強了。那些在楓樹街地下室里念咒的人,是她的信徒。

  她在長大,她在變強。維克多是她的影子,替她做事,替她存錢,替她站在祭壇前面。

  伊森站起來,走到窗邊。窗外陽光很好,照在院子裡那輛灰色本田上。那棟騎士團的房子窗簾拉著,門口那輛黑色SUV還在。一切正常。

  他拿出手機,給馬庫斯發了條消息。「晚上去里奇蒙。你去不去?」

  回復很快。「去。」

  天黑以後,兩人開車去了里奇蒙。伊森開著他的灰色本田,馬庫斯坐在副駕駛。路上沒怎麼說話,收音機沒開,車廂里很安靜。馬庫斯看著窗外,那些路燈一盞一盞掠過,把他的臉照得忽明忽暗。

  「你查到了什麼?」馬庫斯問。

  「一個女巫。二十多年前失蹤的,可能還活著。維克多是她的人。」

  「她叫什麼?」


  「莫妮卡·布萊克伍德。十七歲失蹤,賓夕法尼亞。」

  馬庫斯沉默了一會兒。「我見過她。」

  伊森從後視鏡里看了他一眼。

  「很久以前。我剛做驅魔師那會兒,有人請我去賓夕法尼亞看一個案子。一個女孩失蹤了,她家裡發現了巫術用品。警察懷疑是邪教,但沒證據。那家人請我去,想讓我看看有沒有靈異的東西。我在那女孩的房間裡感覺到了一股氣息,像冬天的地下室。我跟她母親說,你女兒沒死,她只是不想被人找到。」

  馬庫斯停了一下。「她母親哭了。她說『你憑什麼這麼說』。我沒回答。因為我只是感覺到了。現在你說她叫莫妮卡·布萊克伍德——就是那個女孩。」

  伊森沒說話。車裡安靜了很久。

  到里奇蒙的時候已經快半夜了。那家社區銀行在一條窄街上,兩邊是關著門的店鋪。路燈很亮,照著空蕩蕩的人行道。伊森把車停在街對面,沒熄火。他看著那扇玻璃門,銀行的招牌還在亮著,裡面黑漆漆的,沒有人。

  「我們等?」馬庫斯問。

  「等。15號。他可能會來存錢。」

  「還有三天。」

  「我知道。」

  兩人在車裡過了一夜。天亮的時候,伊森去買了兩杯咖啡和一些麵包。他們坐在車裡吃著,看著那家銀行的門。沒有人來存錢。沒有人來取錢。街上偶爾有人經過,步子很快,低著頭。

  第二天,第三天。他們等了三天。第三天下午,一個穿深色夾克的男人從街角走來。他走得很慢,低著頭,手插在口袋裡。

  他走到銀行門口,推門進去。伊森拿起手機,拍了幾張照片。不是維克多。是另一個人,更年輕,三十出頭,頭髮剃得很短,臉上沒有表情。他進去幾分鐘,出來了,手裡沒有東西。他沿著街道走了,步子不快不慢。

  伊森發動引擎,跟了上去。那個人走了幾個街區,拐進一條巷子,進了一棟老舊的公寓樓。伊森把車停在街對面,看著那扇鐵門。

  「進去嗎?」馬庫斯問。

  「不。查清楚再說。」

  伊森把那個人的照片發給了沃森。

  過了一會兒,回復來了。「他叫丹尼爾·莫里斯。沒有犯罪記錄,沒有固定工作。跟維克多一樣,沒有住址,有定期存款。存款日期和維克多同一天,同一家銀行。」

  伊森看著那行字。維克多不是唯一一個。很明顯還有別人。

  伊森把手機放回口袋。他看著那棟老舊的公寓樓,窗戶黑洞洞的。

  她不在那裡。他已經有了線索。維克多,丹尼爾,那家銀行,那些定期存款。她需要錢,需要人替她做事。她不是隱士,她活在人群里,用假名字,假身份。但她需要接觸那些信徒。

  他發動引擎,踩油門。灰色本田駛出那條窄街。馬庫斯坐在副駕駛,看著窗外。

  「去哪?」他問。

  「回去。查那家銀行的資金流向。她取錢的時候,會留下痕跡。」

  「她不會用真名。」

  「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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