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想讓我做你妹夫
晨露浸骨,順著衣服往脖子裡鑽,可李良絲毫不覺得冷,一夜溫存後搓搓手指便能燃起一縷狐火,心境中八卦爐燒的正旺。若是能補充些丹藥,突破到第五境應該也不是難事。
難處在於他每月就三兩俸銀,買不起丹藥,師父又不願施捨些,所以思來想去,李良盯上了朝廷尚未追回的十五萬兩官銀。
陸明草草結案,仍有諸多疑點,李良需要查看卷宗,再做進一步分析。
穿戴整齊後,走出小院。
他熟門熟路,避過正門,自側門悄然而入,徑直踏入案牘班房。
鎮魔司的案牘,不是尋常衙門的公堂,而是與妖物周旋、苟全性命的方寸地。
長安案牘不過七八支班底,李良只是其中一個小都頭,麾下八名差役,頂頭上司主事楊安民。
坐至屬於自己的案前,翻找卷宗,可頁面字跡潦草,全是同僚的鬼畫符。
李良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穿越者,字還是認得的,可是手底下的差役們識字的就不多了。勉強看帶配圖的金品梅還行,閱讀文書就費勁了。
百年前妖禍驟起,魑魅魍魎橫行九州,山河破碎,生靈塗炭。
朝廷雖設鎮魔司,掌斬妖除魔之權,可天下妖患如野火燎原,鎮魔司人手寥寥,杯水車薪,根本顧不過來萬千州縣。
故而,各地治妖,皆以本地衙門為先鋒,鎮魔司只在城池徹底淪陷、妖禍失控時,才會揮師妖魔。
可那等結局,便是當地衙門全員棄官,人頭落地,城池易主,再無半分掌控權。
正是在這朝不保夕、妖禍壓頂的亂世格局下,李良那點小聰明,才有了用武之地。
憑一手與妖物交涉、暗地媾和的手段,長安表面風平浪靜,官面文章做得天衣無縫,深得上方信任。
麾下差役也不必真的提刀與妖搏命,少了無數血光傷亡,李良在班房之中,威望極重,隱隱有壓過楊安民、取而代之之勢。
只是,這長安的太平,本就是用百姓血肉換來的虛像,自然有人不服,有人恨之入骨。
李良目光掃過空蕩蕩的班房,桌腳下酒罈碎瓷散落一地,酒氣混著霉味,嗆人鼻息。他隨手撿起一隻殘壇,指尖摩挲著粗糙的陶壁,陷入沉默。
便在此時,一道急促的腳步聲傳來,一個瘦削青年踉蹌闖入,衣衫沾著晨霧,神色惶急。
青年望見椅上的李良,眼底先掠過一絲鄙夷與厭憎,旋即強行壓下,飛快摘去頭頂斗笠,露出一張清俊臉龐,躬身行禮:「卑職,參見李大人。」
此人叫劉程,來到班房不過半年,資歷最淺卻特立獨行。
劉程從不跟著李良品鑑金品梅,一心只讀聖賢書,還有一個心思就是飲酒。
班房地上的酒罐啊、酒桶啊……都是他一人喝的,主事楊安民早就想把他辭了,可李良不同意。
劉程這個人,悶騷的很。
看似值班不上進,其實在偷偷準備科舉。
他來鎮魔司無非是混口飯吃、混個住處,心思不壞,比逛青樓的同僚有出息。
他父母早亡,一個人拉扯妹妹,在長安掙扎求生。那妹妹長得水靈兒,李良喜歡的很,也有一十有六了,他可是覬覦很久了。
這也是李良捨不得劉程走的原因之二。
沉默蔓延,終是劉程先打破僵局,打著酒嗝醉醺醺的說:「李大人,卑職剛從西市回來,西市……出大事了!」
劉程語速飛快,生怕被打斷。
的確,過往無數次,他稟報城外妖患,皆被李良敷衍過去,根本不聞不問。
「都頭,您是說過不管打架鬥毆的事兒,可這次不同,住在城裡的妖人現了原形,和百姓們大打出手……」
劉程語速愈急,嘴角泛白,最後擠出兩個字時,臉頰漲得通紅:「望……李大人前去……交涉。」
這個年輕人心裡清楚,他的上司非常討厭處理這種市井瑣事。
但書上說,為官者要為生人立命,妖物打了人,鎮魔司就得管。
他躬身低頭,竭力維持著表面的恭敬,不敢觸怒眼前這人。
他太清楚,李良貪財貪色,若不哄得高興,絕不會踏出縣衙半步。
可李良壓根就不搭理他,仍然在桌案、書柜上翻找著,他問:
「小劉啊,那個卷宗,就是丟官銀的那個案子,你見著沒?」
「啊?」
劉程一怔,滿臉錯愕,天天愛看金品梅的上司,竟然會找他要卷宗?
「拿來我看。」李良伸手,語氣不容置疑。
「……」
劉程一步步挪至自己案前,從抽屜里拿出一本字跡整潔的卷宗,顫巍巍遞了過去。
他料定,卷宗落在李良手中,要麼當手紙,要麼拿去敲詐京官,絕不會翻看上一眼。
李良接過抄本,指尖拂過泛黃的紙頁,慢悠悠轉身,邁步出了班房。
劉程僵在原地,攥得指節泛白。
果然,這些臭當官的,沒有一個關心老百姓的死活!
國之碩鼠,其心可誅!
便在他怒火攻心時,班房門外,忽然探進半個身影。
正是去而復返的李良,開口喝了一聲:「西市哪個當鋪鬧事?帶路啊!」
……
兩匹老馬,踏破晨霧,一前一後出了鎮魔司。
曉色初透,街上小販挑擔推車,次第入巷。天光一暖,行人漸多,僕役疾行,士子緩步,胡商駝鈴叮噹,婦孺笑語相逐。
劉程牽著韁繩,頭垂得很低。
他萬萬沒想到,李良竟真的答應去交涉,還一反常態帶了自己。
回頭望去,只見李良騎在馬背上,一手執韁,一手捧著卷宗,看得津津有味。
長安里的妖物都有背景,要麼是哪個官宦世家奴僕,要麼是哪個大宗族的坐騎,成天在城裡橫行霸道。
往日裡,這位李大人要與妖物「交涉」,必先差遣他們買好酒好肉,美其名曰「禮數」,實則是與妖分贓,苟全私利。
劉程對此深惡痛絕,卻無可奈何。因為書上說了,打狗要看主人。
可今日,兩手空空,無酒無肉,便要直面霸占西市的妖物,他怎能不慌?若李良依舊敷衍,百姓層層上告,朝廷怪罪下來,他這頂烏紗帽可就不保了。
「劉程,你回頭看我幹嘛?看上我了?想讓我做你妹夫?」
李良一目十行,看完了厚厚卷宗,捲成書卷,眸底閃過一絲微不可查的精光。
劉程趕緊回過頭,他是絕不會將寶貝妹妹,交給李良這個禽獸。不過李良明顯心思也不在這兒,他抬頭望天,手拿卷宗輕輕拍著手掌。
「十月初六日,奉敕自華州起運官銀一十五萬兩,押送入京……行至昭應驛站,天候驟變,大雨滂沱。忽聞轟然巨響,押銀馬車無端炸裂,火起車中。烈焰遇雨不熄,反作明黃妖異之火……待火勢漸滅,清點殘銀,僅得一千兩,余銀盡為妖火焚化,蹤跡無存……」
「妖火?」
李良搓了搓手指,指尖燃燒妖火,
「不會這麼巧吧?」
難處在於他每月就三兩俸銀,買不起丹藥,師父又不願施捨些,所以思來想去,李良盯上了朝廷尚未追回的十五萬兩官銀。
陸明草草結案,仍有諸多疑點,李良需要查看卷宗,再做進一步分析。
穿戴整齊後,走出小院。
他熟門熟路,避過正門,自側門悄然而入,徑直踏入案牘班房。
鎮魔司的案牘,不是尋常衙門的公堂,而是與妖物周旋、苟全性命的方寸地。
長安案牘不過七八支班底,李良只是其中一個小都頭,麾下八名差役,頂頭上司主事楊安民。
坐至屬於自己的案前,翻找卷宗,可頁面字跡潦草,全是同僚的鬼畫符。
李良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穿越者,字還是認得的,可是手底下的差役們識字的就不多了。勉強看帶配圖的金品梅還行,閱讀文書就費勁了。
百年前妖禍驟起,魑魅魍魎橫行九州,山河破碎,生靈塗炭。
朝廷雖設鎮魔司,掌斬妖除魔之權,可天下妖患如野火燎原,鎮魔司人手寥寥,杯水車薪,根本顧不過來萬千州縣。
故而,各地治妖,皆以本地衙門為先鋒,鎮魔司只在城池徹底淪陷、妖禍失控時,才會揮師妖魔。
可那等結局,便是當地衙門全員棄官,人頭落地,城池易主,再無半分掌控權。
正是在這朝不保夕、妖禍壓頂的亂世格局下,李良那點小聰明,才有了用武之地。
憑一手與妖物交涉、暗地媾和的手段,長安表面風平浪靜,官面文章做得天衣無縫,深得上方信任。
麾下差役也不必真的提刀與妖搏命,少了無數血光傷亡,李良在班房之中,威望極重,隱隱有壓過楊安民、取而代之之勢。
只是,這長安的太平,本就是用百姓血肉換來的虛像,自然有人不服,有人恨之入骨。
李良目光掃過空蕩蕩的班房,桌腳下酒罈碎瓷散落一地,酒氣混著霉味,嗆人鼻息。他隨手撿起一隻殘壇,指尖摩挲著粗糙的陶壁,陷入沉默。
便在此時,一道急促的腳步聲傳來,一個瘦削青年踉蹌闖入,衣衫沾著晨霧,神色惶急。
青年望見椅上的李良,眼底先掠過一絲鄙夷與厭憎,旋即強行壓下,飛快摘去頭頂斗笠,露出一張清俊臉龐,躬身行禮:「卑職,參見李大人。」
此人叫劉程,來到班房不過半年,資歷最淺卻特立獨行。
劉程從不跟著李良品鑑金品梅,一心只讀聖賢書,還有一個心思就是飲酒。
班房地上的酒罐啊、酒桶啊……都是他一人喝的,主事楊安民早就想把他辭了,可李良不同意。
劉程這個人,悶騷的很。
看似值班不上進,其實在偷偷準備科舉。
他來鎮魔司無非是混口飯吃、混個住處,心思不壞,比逛青樓的同僚有出息。
他父母早亡,一個人拉扯妹妹,在長安掙扎求生。那妹妹長得水靈兒,李良喜歡的很,也有一十有六了,他可是覬覦很久了。
這也是李良捨不得劉程走的原因之二。
沉默蔓延,終是劉程先打破僵局,打著酒嗝醉醺醺的說:「李大人,卑職剛從西市回來,西市……出大事了!」
劉程語速飛快,生怕被打斷。
的確,過往無數次,他稟報城外妖患,皆被李良敷衍過去,根本不聞不問。
「都頭,您是說過不管打架鬥毆的事兒,可這次不同,住在城裡的妖人現了原形,和百姓們大打出手……」
劉程語速愈急,嘴角泛白,最後擠出兩個字時,臉頰漲得通紅:「望……李大人前去……交涉。」
這個年輕人心裡清楚,他的上司非常討厭處理這種市井瑣事。
但書上說,為官者要為生人立命,妖物打了人,鎮魔司就得管。
他躬身低頭,竭力維持著表面的恭敬,不敢觸怒眼前這人。
他太清楚,李良貪財貪色,若不哄得高興,絕不會踏出縣衙半步。
可李良壓根就不搭理他,仍然在桌案、書柜上翻找著,他問:
「小劉啊,那個卷宗,就是丟官銀的那個案子,你見著沒?」
「啊?」
劉程一怔,滿臉錯愕,天天愛看金品梅的上司,竟然會找他要卷宗?
「拿來我看。」李良伸手,語氣不容置疑。
「……」
劉程一步步挪至自己案前,從抽屜里拿出一本字跡整潔的卷宗,顫巍巍遞了過去。
他料定,卷宗落在李良手中,要麼當手紙,要麼拿去敲詐京官,絕不會翻看上一眼。
李良接過抄本,指尖拂過泛黃的紙頁,慢悠悠轉身,邁步出了班房。
劉程僵在原地,攥得指節泛白。
果然,這些臭當官的,沒有一個關心老百姓的死活!
國之碩鼠,其心可誅!
便在他怒火攻心時,班房門外,忽然探進半個身影。
正是去而復返的李良,開口喝了一聲:「西市哪個當鋪鬧事?帶路啊!」
……
兩匹老馬,踏破晨霧,一前一後出了鎮魔司。
曉色初透,街上小販挑擔推車,次第入巷。天光一暖,行人漸多,僕役疾行,士子緩步,胡商駝鈴叮噹,婦孺笑語相逐。
劉程牽著韁繩,頭垂得很低。
他萬萬沒想到,李良竟真的答應去交涉,還一反常態帶了自己。
回頭望去,只見李良騎在馬背上,一手執韁,一手捧著卷宗,看得津津有味。
長安里的妖物都有背景,要麼是哪個官宦世家奴僕,要麼是哪個大宗族的坐騎,成天在城裡橫行霸道。
往日裡,這位李大人要與妖物「交涉」,必先差遣他們買好酒好肉,美其名曰「禮數」,實則是與妖分贓,苟全私利。
劉程對此深惡痛絕,卻無可奈何。因為書上說了,打狗要看主人。
可今日,兩手空空,無酒無肉,便要直面霸占西市的妖物,他怎能不慌?若李良依舊敷衍,百姓層層上告,朝廷怪罪下來,他這頂烏紗帽可就不保了。
「劉程,你回頭看我幹嘛?看上我了?想讓我做你妹夫?」
李良一目十行,看完了厚厚卷宗,捲成書卷,眸底閃過一絲微不可查的精光。
劉程趕緊回過頭,他是絕不會將寶貝妹妹,交給李良這個禽獸。不過李良明顯心思也不在這兒,他抬頭望天,手拿卷宗輕輕拍著手掌。
「十月初六日,奉敕自華州起運官銀一十五萬兩,押送入京……行至昭應驛站,天候驟變,大雨滂沱。忽聞轟然巨響,押銀馬車無端炸裂,火起車中。烈焰遇雨不熄,反作明黃妖異之火……待火勢漸滅,清點殘銀,僅得一千兩,余銀盡為妖火焚化,蹤跡無存……」
「妖火?」
李良搓了搓手指,指尖燃燒妖火,
「不會這麼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