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兩派
那一票關於鄉學的議題,十三個人投票。
十三票贊成,零票反對。沒有棄權。不是沒有人想棄權,是沒有人敢棄權。
你棄權,就是你不贊成。
你不贊成,就是你覺得窮人的孩子不該讀書。
你覺得窮人的孩子不該讀書,你就是佛爺的走狗。
佛爺的走狗,不配坐在這張桌子旁邊。
那個提建議的官員站在屋子中間,看著那十三隻手舉起來,像十三面旗,在燭光里獵獵作響。
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可喉嚨像是被什麼東西掐住了,一個字也發不出來。他站了一會兒,轉身走了。
門在他身後關上,「砰」的一聲,不重,可整個屋子都震了一下。
這是唐國最高效的決策方式。
比朝堂大會快,比奏摺來回快,比任何「再議」「斟酌」「從長計議」都快。
議題提出來,討論,辯論,吵架,拍桌子,摔杯子,然後投票。
投票結果一出來,就執行。
沒有「再議」,沒有「斟酌」,沒有「從長計議」。
計議什麼?該說的都說了,該吵的都吵了,還有什麼好計議的?執行。執行了才知道對錯。
對了,繼續;錯了,改。改完了,繼續執行。
這是廣緣定下的規矩。
他說,天下的事,沒有一件是想出來的,都是做出來的。
你想三年,不如做三天。做了,錯了,知道錯在哪裡;不做,永遠不知道對錯。
十二地煞自己也不能輕易推翻已經通過的決議。
除非這個決議在執行中出了大問題,大到所有人都覺得不對,大到連當初投贊成票的人都後悔了。
那才可以重新提出來,重新討論,重新投票。否則,你就得認。
你投了贊成票,你就得認;你投了反對票,你也得認。
認了,就別再翻來覆去地想。想多了,路就走不動了。
剩下的會議,一個又一個議題,像河裡的石頭,一個一個地趟過去。
有的石頭大,有的石頭小;有的滑,有的糙;有的踩上去穩當,有的踩上去晃。可不管大小滑糙穩當晃蕩,都得趟。
趟過去了,回頭看,也不過如此。趟不過去,淹死了,那是你沒本事,怪不得別人。
唐國就在這樣的矛盾里,一天一天地走著。走得很慢,但也慢慢的變強。
江湖派不停地拔掉朝廷派的人。不是殺人,是換人。你今天在這個位置上,明天你就不是了。
不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是因為你不是我們的人。
我們的人,是從江湖裡爬出來的,是跟我們一起殺過佛爺、燒過寺廟、在死人堆里滾過的。
你沒滾過,你就不是。就這麼簡單。
朝廷派的人則是不停地滲透江湖派。
不是硬擠,是慢慢地、悄悄地、一點一點地往裡面滲。
像水滲進石頭縫裡,看不見,摸不著,可日子久了,石頭就鬆了,就裂了,就碎了。
他們給江湖派的人講做官的道理,講治國的方略,講那些「之乎者也」里藏著的人情世故。
講著講著,江湖派的人就聽進去了。聽進去了,就不再是江湖派了。
權力會改變人。
不是慢慢地變,是悄悄地變。
像秋天的樹葉,你看著它還是綠的,還是綠的,還是綠的,忽然有一天,你抬頭一看,它黃了。
不是一夜之間黃的,是你沒注意。你沒注意的時候,它一直在變。你注意了,它已經變完了。
到後來,已經很難分清誰是朝廷派、誰是江湖派了。
朝廷派的人被拔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那些人,身上穿著江湖派的衣服,嘴裡說著江湖派的話,可他們坐在衙門裡,批著公文,管著百姓,收著賦稅,和從前那些官老爺做的一模一樣。
他們自己不知道。
或者知道了,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江湖派的人當官了,當官了就是官,官和民不一樣。
官坐在堂上,民跪在堂下;官說話,民聽著;官吃飯,民看著。這是規矩。不是誰定的,是天定的。
天定的東西,你改不了。你改了,天就塌了。天塌了,誰也活不了。
十二地煞也慢慢地分成了兩派。不是朝廷派和江湖派,是另外兩派。
一派想要延續自己的地位,讓自己的兒子繼承位置。
這一派的人很多。多到開會的時候,舉手一看,黑壓壓的,全是。
他們不是不忠心,不是不崇拜,不是忘了當年在篝火旁、在馬背上、在破廟裡聽廣緣講的那些話。
他們記得。記得清清楚楚。
可記得有什麼用?記得是記得,做是做。你可以記得一件事,同時做另一件事。人就是這樣。不矛盾。
另一派想要青史留名。
這一派的人少,少到開會的時候,你一眼就能把他們數出來。
他們不想要兒子繼承位置,不是因為他們不愛兒子,是因為他們覺得,兒子有兒子的路,自己有自己的路。
自己的路走好了,名字寫在史書上,一千年後還有人知道你是誰。
兒子的路,讓他自己去走。走不走得好,是他的事。
你替不了他,就像你替不了他吃飯,替不了他睡覺,替不了他死。
兩派在會議上吵架。吵得很兇,拍桌子,摔杯子,指著鼻子罵娘。
有人說,你們忘了本;有人說,你們不識時務。
有人說,這是廣緣定下的規矩;有人說,廣緣定規矩的時候,唐國還沒打下來,現在打下來了,規矩得改。
改不了的,是死規矩;能改的,才是活規矩。唐國要活著,就得改。不改,就死了。你願意讓唐國死嗎?不願意。那就改。
吵來吵去,吵到最後,誰也說服不了誰。
投票。多數派贏了,少數派輸了。贏了的,高興;輸了的,不高興。
可不管高興不高興,投票結果出來之後,該執行的執行,該做的做。
這是規矩。規矩不能破。
破了,就什麼都沒了。連吵架的資格都沒了。
廣緣在千里之外的小學堂里,不知道這些事。
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知道了又怎樣?不知道又怎樣?他管不了。他從來就沒想管過。
他只是在做他自己的事。
十三票贊成,零票反對。沒有棄權。不是沒有人想棄權,是沒有人敢棄權。
你棄權,就是你不贊成。
你不贊成,就是你覺得窮人的孩子不該讀書。
你覺得窮人的孩子不該讀書,你就是佛爺的走狗。
佛爺的走狗,不配坐在這張桌子旁邊。
那個提建議的官員站在屋子中間,看著那十三隻手舉起來,像十三面旗,在燭光里獵獵作響。
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可喉嚨像是被什麼東西掐住了,一個字也發不出來。他站了一會兒,轉身走了。
門在他身後關上,「砰」的一聲,不重,可整個屋子都震了一下。
這是唐國最高效的決策方式。
比朝堂大會快,比奏摺來回快,比任何「再議」「斟酌」「從長計議」都快。
議題提出來,討論,辯論,吵架,拍桌子,摔杯子,然後投票。
投票結果一出來,就執行。
沒有「再議」,沒有「斟酌」,沒有「從長計議」。
計議什麼?該說的都說了,該吵的都吵了,還有什麼好計議的?執行。執行了才知道對錯。
對了,繼續;錯了,改。改完了,繼續執行。
這是廣緣定下的規矩。
他說,天下的事,沒有一件是想出來的,都是做出來的。
你想三年,不如做三天。做了,錯了,知道錯在哪裡;不做,永遠不知道對錯。
十二地煞自己也不能輕易推翻已經通過的決議。
除非這個決議在執行中出了大問題,大到所有人都覺得不對,大到連當初投贊成票的人都後悔了。
那才可以重新提出來,重新討論,重新投票。否則,你就得認。
你投了贊成票,你就得認;你投了反對票,你也得認。
認了,就別再翻來覆去地想。想多了,路就走不動了。
剩下的會議,一個又一個議題,像河裡的石頭,一個一個地趟過去。
有的石頭大,有的石頭小;有的滑,有的糙;有的踩上去穩當,有的踩上去晃。可不管大小滑糙穩當晃蕩,都得趟。
趟過去了,回頭看,也不過如此。趟不過去,淹死了,那是你沒本事,怪不得別人。
唐國就在這樣的矛盾里,一天一天地走著。走得很慢,但也慢慢的變強。
江湖派不停地拔掉朝廷派的人。不是殺人,是換人。你今天在這個位置上,明天你就不是了。
不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是因為你不是我們的人。
我們的人,是從江湖裡爬出來的,是跟我們一起殺過佛爺、燒過寺廟、在死人堆里滾過的。
你沒滾過,你就不是。就這麼簡單。
朝廷派的人則是不停地滲透江湖派。
不是硬擠,是慢慢地、悄悄地、一點一點地往裡面滲。
像水滲進石頭縫裡,看不見,摸不著,可日子久了,石頭就鬆了,就裂了,就碎了。
他們給江湖派的人講做官的道理,講治國的方略,講那些「之乎者也」里藏著的人情世故。
講著講著,江湖派的人就聽進去了。聽進去了,就不再是江湖派了。
權力會改變人。
不是慢慢地變,是悄悄地變。
像秋天的樹葉,你看著它還是綠的,還是綠的,還是綠的,忽然有一天,你抬頭一看,它黃了。
不是一夜之間黃的,是你沒注意。你沒注意的時候,它一直在變。你注意了,它已經變完了。
到後來,已經很難分清誰是朝廷派、誰是江湖派了。
朝廷派的人被拔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那些人,身上穿著江湖派的衣服,嘴裡說著江湖派的話,可他們坐在衙門裡,批著公文,管著百姓,收著賦稅,和從前那些官老爺做的一模一樣。
他們自己不知道。
或者知道了,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江湖派的人當官了,當官了就是官,官和民不一樣。
官坐在堂上,民跪在堂下;官說話,民聽著;官吃飯,民看著。這是規矩。不是誰定的,是天定的。
天定的東西,你改不了。你改了,天就塌了。天塌了,誰也活不了。
十二地煞也慢慢地分成了兩派。不是朝廷派和江湖派,是另外兩派。
一派想要延續自己的地位,讓自己的兒子繼承位置。
這一派的人很多。多到開會的時候,舉手一看,黑壓壓的,全是。
他們不是不忠心,不是不崇拜,不是忘了當年在篝火旁、在馬背上、在破廟裡聽廣緣講的那些話。
他們記得。記得清清楚楚。
可記得有什麼用?記得是記得,做是做。你可以記得一件事,同時做另一件事。人就是這樣。不矛盾。
另一派想要青史留名。
這一派的人少,少到開會的時候,你一眼就能把他們數出來。
他們不想要兒子繼承位置,不是因為他們不愛兒子,是因為他們覺得,兒子有兒子的路,自己有自己的路。
自己的路走好了,名字寫在史書上,一千年後還有人知道你是誰。
兒子的路,讓他自己去走。走不走得好,是他的事。
你替不了他,就像你替不了他吃飯,替不了他睡覺,替不了他死。
兩派在會議上吵架。吵得很兇,拍桌子,摔杯子,指著鼻子罵娘。
有人說,你們忘了本;有人說,你們不識時務。
有人說,這是廣緣定下的規矩;有人說,廣緣定規矩的時候,唐國還沒打下來,現在打下來了,規矩得改。
改不了的,是死規矩;能改的,才是活規矩。唐國要活著,就得改。不改,就死了。你願意讓唐國死嗎?不願意。那就改。
吵來吵去,吵到最後,誰也說服不了誰。
投票。多數派贏了,少數派輸了。贏了的,高興;輸了的,不高興。
可不管高興不高興,投票結果出來之後,該執行的執行,該做的做。
這是規矩。規矩不能破。
破了,就什麼都沒了。連吵架的資格都沒了。
廣緣在千里之外的小學堂里,不知道這些事。
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知道了又怎樣?不知道又怎樣?他管不了。他從來就沒想管過。
他只是在做他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