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死人的字跡,活人的馬腳
韓法官翻看完原告方提交的前四份證據。
表情已經不是嚴肅了,而是凝重。
他推了推眼鏡,目光掃過被告席。
劉建國坐在那裡,腰板不知道什麼時候塌了下去。
先前那副「苦情兄長」的做派像被風吹散的紙牌,稀碎。
趙律師還站著,嘴巴張了幾次說不出什麼有分量的話。
韓法官開口:「原告方,還有其他證據需要向法庭提交?」
「有。」
「而且不少。」
陳夜低頭翻了一下桌上的證據目錄,示意李哲繼續分發材料。
李哲已經形成肌肉記憶了。
三份文件法官席一份,被告席一份,己方留底一份三秒鐘搞定。
「審判長,接下來我提交第二組證據。
這組證據指向一個核心問題。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的簽名和指紋,到底是不是劉秀蘭本人的。」
趙律師條件反射地站起來:「審判長,被告方認為——」
「讓他說完。」韓法官不客氣地打斷了趙律師。
趙律師嘴角抽了一下,又坐了回去。
陳夜翻開文件。
「證據五,編號甲-005,三張照片。」
他把照片抽出來,舉高展示。
「第一張,劉秀蘭生前的證件照。
來源是她2006年在平安縣供電所辦理的電費戶主變更登記。
原件存檔於供電所營業廳,複印件加蓋供電所業務章。」
照片裡的女人,瘦削,顴骨微高鼻樑偏窄。
雖然面目已被歲月磨去了年輕的稜角,但五官輪廓清清楚楚。
「第二張,結婚登記審查表上粘貼的登記照。」
同樣被放大後舉起來。
照片裡的女人圓臉,鼻翼略寬,下頜線比第一張的人明顯飽滿一圈。
「第三張,王芳本人的二代身份證照片,來源是公安戶政系統。」
陳夜把三張照片並排擺在桌面上。
「審判長請看,第二張和第三張,是同一個人。
第一張和第二張,連髮際線的高度都對不上。」
旁聽席上有人探著脖子往前看,嘴裡發出抽氣聲。
陳夜放下照片,繼續。
「證據六,編號甲-006劉秀蘭生前的親筆筆跡樣本。」
他從資料袋裡抽出兩頁泛黃的紙。
「這是劉秀蘭2007年在平安縣人民醫院住院時的入院須知簽字頁和手術知情同意書。
上面有她的親筆簽名和手寫日期,共四處。
原件存於醫院病案科,複印件加蓋病案科鮮章。」
他把這兩頁也分發了。
「再請法庭對比,證據三中,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
當事人聲明欄里的簽名劉秀蘭三個字。」
陳夜停了一下,讓法官有足夠的時間翻到對應頁。
然後他說:
「這兩組簽名,差異肉眼可見。」
他用手指點了一下面前的複印件。
「劉秀蘭本人的書寫習慣,劉字的立刀旁收筆偏短。
整體字形偏扁,而登記表上的劉字立刀旁上挑明顯,字形偏長。」
「秀字的撇畫,本人寫法習慣性內收,登記表上的則大幅外展。」
「蘭字更明顯,劉秀蘭本人的寫法,底部兩橫幾乎等長。
登記表上的蘭,下橫比上橫長出接近一倍,屬於完全不同的書寫動力定型。」
趙律師終於坐不住了。
「審判長!原告代理人不是筆跡鑑定專家,他的個人判斷不能作為。」
「趙律師說得對。」
陳夜接話的速度快得令人窒息。
「所以,我正式申請法庭委託具備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
對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的簽名進行筆跡鑑定。」
「鑑定比對樣本有兩組。
第一組是剛才提交的劉秀蘭生前住院簽字頁上的四處親筆筆跡,第二組……」
他說著回頭看了一眼劉建國身後的趙律師。
「建議法庭同時提取被告之妻王芳的當庭書寫樣本。
看看登記表上那個簽名,到底是死人寫的,還是活人寫的。」
法庭里又安靜了。
這回是真的安靜,連那盞閃爍的日光燈都像憋著聲似的,不嗡了。
劉建國的手指從發抖變成了握拳。
既不敢說話,也不敢抬頭。
旁邊的趙律師額頭上冒出了汗。
這場庭審從一開始到現在,他幾乎連一個有效的反駁都沒完成。
不是他不想反駁,是對面這個姓陳的根本不給他喘氣的機會。
每一份證據都像事先埋好的地雷,踩一個炸一個,環環相套。
韓法官低聲跟兩名陪審員交換了幾句意見後,開口。
「原告方的筆跡鑑定申請,法庭予以准許。」
趙律師臉上抽了一下,立刻站起來。
「審判長,被告方反對提取王芳的筆跡樣本!
王芳不是本案當事人,這已經超出了——」
「趙律師。」陳夜再次開口。
「你要是真覺得那個簽名是劉秀蘭本人寫的,你應該巴不得做鑑定才對。
做完鑑定如果證明是本人簽字。
那我今天在法庭上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放屁,你當事人還能反訴我誹謗。」
「你急什麼呢?」
趙律師回頭看了一眼劉建國。
韓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被告方的異議不成立,王芳作為本案涉及的關鍵第三人。
其筆跡樣本的提取與鑑定事項,屬於查明事實的合理範圍。」
趙律師緩緩坐了下去,嘴巴緊緊抿著。
陳夜又翻了一頁證據目錄。
「審判長,我繼續提交第二組最後一份證據。
證據七,編號甲-007。」
「這是平安縣社保局出具的養老保險待遇發放明細。
加蓋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公章。」
「記錄顯示,劉秀蘭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2008年10月起。
也就是她死亡後的第二個月,一直持續發放。
截至2024年9月,累計發放金額二十一萬三千六百元。」
「發放帳戶綁定的銀行卡開戶人——劉建國。」
旁聽區裡有人直接罵出了聲:「這也太缺德了吧!」
韓法官又敲法槌,這回連敲了三下。
陳夜繼續說。
「一個已經死亡十六年的人,她的養老金按月到帳。
一分不少,全部進了被告的腰包。
如果被告的說辭是真的,一切只是為了幫妹妹守住這個家。」
「那請問劉建國先生,他剛才在法庭上熱淚盈眶地說自己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冒領二十一萬養老金這件事,是不是也是出於親情?」
韓法官沒有制止他,只是記錄。
陳夜把最後一份文件遞上去。
「審判長,綜合以上全部證據。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的照片不是劉秀蘭本人。
身份證是冒名補辦的,簽名筆跡與本人生前差異顯著。
且被告在此期間持續冒領死者養老金。」
「原告方的意見非常明確,這份結婚登記。
不是程序瑕疵,不是家庭糾紛。
而是一場從頭到尾,用死人身份編織的騙局。」
「該婚姻登記自始無效。」
韓法官合上面前的卷宗,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對原告第二組證據有無質證意見?」
趙律師艱難地站了起來,聲音比開庭時低了不止一點。
「審判長,被告方……對證據的形式真實性暫不持異議。
但被告方堅持認為,部分證據的關聯性有待商榷。
懇請法庭在筆跡鑑定結論出具前,暫不作實質性採信。」
這已經不是反駁了。
這是求饒。
陳夜沒再出聲。
坐在他右邊的張鈺,淚水一直沒停過。
看著對面那個打著親情的幌子。
用死去的媽媽換了一套房和二十多萬塊錢的親舅舅。
韓法官整理了一下面前的材料,敲了一下法槌。
「鑑於原告方當庭提出的司法鑑定申請.
法庭需要一定時間進行程序安排。
本案擇日繼續審理,開庭日期另行通知。」
「退庭。」
全體起立。
劉建國幾乎是被趙律師攙著站起來的。
陳夜收好材料,拍了拍張鈺的肩膀。
「第一回合,穩了。」
表情已經不是嚴肅了,而是凝重。
他推了推眼鏡,目光掃過被告席。
劉建國坐在那裡,腰板不知道什麼時候塌了下去。
先前那副「苦情兄長」的做派像被風吹散的紙牌,稀碎。
趙律師還站著,嘴巴張了幾次說不出什麼有分量的話。
韓法官開口:「原告方,還有其他證據需要向法庭提交?」
「有。」
「而且不少。」
陳夜低頭翻了一下桌上的證據目錄,示意李哲繼續分發材料。
李哲已經形成肌肉記憶了。
三份文件法官席一份,被告席一份,己方留底一份三秒鐘搞定。
「審判長,接下來我提交第二組證據。
這組證據指向一個核心問題。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的簽名和指紋,到底是不是劉秀蘭本人的。」
趙律師條件反射地站起來:「審判長,被告方認為——」
「讓他說完。」韓法官不客氣地打斷了趙律師。
趙律師嘴角抽了一下,又坐了回去。
陳夜翻開文件。
「證據五,編號甲-005,三張照片。」
他把照片抽出來,舉高展示。
「第一張,劉秀蘭生前的證件照。
來源是她2006年在平安縣供電所辦理的電費戶主變更登記。
原件存檔於供電所營業廳,複印件加蓋供電所業務章。」
照片裡的女人,瘦削,顴骨微高鼻樑偏窄。
雖然面目已被歲月磨去了年輕的稜角,但五官輪廓清清楚楚。
「第二張,結婚登記審查表上粘貼的登記照。」
同樣被放大後舉起來。
照片裡的女人圓臉,鼻翼略寬,下頜線比第一張的人明顯飽滿一圈。
「第三張,王芳本人的二代身份證照片,來源是公安戶政系統。」
陳夜把三張照片並排擺在桌面上。
「審判長請看,第二張和第三張,是同一個人。
第一張和第二張,連髮際線的高度都對不上。」
旁聽席上有人探著脖子往前看,嘴裡發出抽氣聲。
陳夜放下照片,繼續。
「證據六,編號甲-006劉秀蘭生前的親筆筆跡樣本。」
他從資料袋裡抽出兩頁泛黃的紙。
「這是劉秀蘭2007年在平安縣人民醫院住院時的入院須知簽字頁和手術知情同意書。
上面有她的親筆簽名和手寫日期,共四處。
原件存於醫院病案科,複印件加蓋病案科鮮章。」
他把這兩頁也分發了。
「再請法庭對比,證據三中,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
當事人聲明欄里的簽名劉秀蘭三個字。」
陳夜停了一下,讓法官有足夠的時間翻到對應頁。
然後他說:
「這兩組簽名,差異肉眼可見。」
他用手指點了一下面前的複印件。
「劉秀蘭本人的書寫習慣,劉字的立刀旁收筆偏短。
整體字形偏扁,而登記表上的劉字立刀旁上挑明顯,字形偏長。」
「秀字的撇畫,本人寫法習慣性內收,登記表上的則大幅外展。」
「蘭字更明顯,劉秀蘭本人的寫法,底部兩橫幾乎等長。
登記表上的蘭,下橫比上橫長出接近一倍,屬於完全不同的書寫動力定型。」
趙律師終於坐不住了。
「審判長!原告代理人不是筆跡鑑定專家,他的個人判斷不能作為。」
「趙律師說得對。」
陳夜接話的速度快得令人窒息。
「所以,我正式申請法庭委託具備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
對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的簽名進行筆跡鑑定。」
「鑑定比對樣本有兩組。
第一組是剛才提交的劉秀蘭生前住院簽字頁上的四處親筆筆跡,第二組……」
他說著回頭看了一眼劉建國身後的趙律師。
「建議法庭同時提取被告之妻王芳的當庭書寫樣本。
看看登記表上那個簽名,到底是死人寫的,還是活人寫的。」
法庭里又安靜了。
這回是真的安靜,連那盞閃爍的日光燈都像憋著聲似的,不嗡了。
劉建國的手指從發抖變成了握拳。
既不敢說話,也不敢抬頭。
旁邊的趙律師額頭上冒出了汗。
這場庭審從一開始到現在,他幾乎連一個有效的反駁都沒完成。
不是他不想反駁,是對面這個姓陳的根本不給他喘氣的機會。
每一份證據都像事先埋好的地雷,踩一個炸一個,環環相套。
韓法官低聲跟兩名陪審員交換了幾句意見後,開口。
「原告方的筆跡鑑定申請,法庭予以准許。」
趙律師臉上抽了一下,立刻站起來。
「審判長,被告方反對提取王芳的筆跡樣本!
王芳不是本案當事人,這已經超出了——」
「趙律師。」陳夜再次開口。
「你要是真覺得那個簽名是劉秀蘭本人寫的,你應該巴不得做鑑定才對。
做完鑑定如果證明是本人簽字。
那我今天在法庭上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放屁,你當事人還能反訴我誹謗。」
「你急什麼呢?」
趙律師回頭看了一眼劉建國。
韓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被告方的異議不成立,王芳作為本案涉及的關鍵第三人。
其筆跡樣本的提取與鑑定事項,屬於查明事實的合理範圍。」
趙律師緩緩坐了下去,嘴巴緊緊抿著。
陳夜又翻了一頁證據目錄。
「審判長,我繼續提交第二組最後一份證據。
證據七,編號甲-007。」
「這是平安縣社保局出具的養老保險待遇發放明細。
加蓋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公章。」
「記錄顯示,劉秀蘭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2008年10月起。
也就是她死亡後的第二個月,一直持續發放。
截至2024年9月,累計發放金額二十一萬三千六百元。」
「發放帳戶綁定的銀行卡開戶人——劉建國。」
旁聽區裡有人直接罵出了聲:「這也太缺德了吧!」
韓法官又敲法槌,這回連敲了三下。
陳夜繼續說。
「一個已經死亡十六年的人,她的養老金按月到帳。
一分不少,全部進了被告的腰包。
如果被告的說辭是真的,一切只是為了幫妹妹守住這個家。」
「那請問劉建國先生,他剛才在法庭上熱淚盈眶地說自己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冒領二十一萬養老金這件事,是不是也是出於親情?」
韓法官沒有制止他,只是記錄。
陳夜把最後一份文件遞上去。
「審判長,綜合以上全部證據。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的照片不是劉秀蘭本人。
身份證是冒名補辦的,簽名筆跡與本人生前差異顯著。
且被告在此期間持續冒領死者養老金。」
「原告方的意見非常明確,這份結婚登記。
不是程序瑕疵,不是家庭糾紛。
而是一場從頭到尾,用死人身份編織的騙局。」
「該婚姻登記自始無效。」
韓法官合上面前的卷宗,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對原告第二組證據有無質證意見?」
趙律師艱難地站了起來,聲音比開庭時低了不止一點。
「審判長,被告方……對證據的形式真實性暫不持異議。
但被告方堅持認為,部分證據的關聯性有待商榷。
懇請法庭在筆跡鑑定結論出具前,暫不作實質性採信。」
這已經不是反駁了。
這是求饒。
陳夜沒再出聲。
坐在他右邊的張鈺,淚水一直沒停過。
看著對面那個打著親情的幌子。
用死去的媽媽換了一套房和二十多萬塊錢的親舅舅。
韓法官整理了一下面前的材料,敲了一下法槌。
「鑑於原告方當庭提出的司法鑑定申請.
法庭需要一定時間進行程序安排。
本案擇日繼續審理,開庭日期另行通知。」
「退庭。」
全體起立。
劉建國幾乎是被趙律師攙著站起來的。
陳夜收好材料,拍了拍張鈺的肩膀。
「第一回合,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