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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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奇心滋生窺探欲,何況謎底印著自己名字。

  千禧年的事故最終被大人們歸結為孩童打鬧。媽祖重要,家族重要,生意重要,面子也重要,所以兩個孩子受傷的過程不重要。

  「莆田揪揪皮厚厚,紅菇炒幼豆。幼豆白蓮買,阿毜沒小禮。」

  大人會說,七歲的孩子沒有腰。仿佛那未曾成型的身骨里,也理所當然的,沒有成型的煩惱。

  打鬧進醫院無非是八字不合或者鬼上身。鬼上身也不重要,大人們的關係還要繼續。

  情婦需要朋友,生意需要合作,讓倆孩子分開是事故最優的解決辦法。

  鄭恣恍然,「真相會影響他們的關係?」

  「可以這麼說。」

  鄭恣周身凝固,不經意地朝林烈反方向偏移,「你剛才說,你沒想過推我落海,『沒想過』不等於『沒推過』。」

  「你剛才還在說你死了我沒有朋友,再說,你不也不記得了,可能你推得我。」

  「你剛才還說相信我!」

  「我打比方罷了。我們沒必要在這猜來猜去,我確實一直相信你沒有,也相信自己沒有。」

  「都不記得,也沒有證據,為什麼你這麼堅定。」

  「如果當時我們真的推了對方,那確實和他們說的一樣,『小孩之間的打鬧』。這有必要帶我辦轉學嗎?我阿吾可沒那麼喜歡我。」

  二十年的時間裡鄭恣想過很多可能,演算到最後都是死路。

  「可究竟能發生什麼?」

  「我們兩個媽不一定知道,但我阿吾和你爸肯定知道。」

  「他們知道但不說,那真相影響的不僅僅是他們幾個人的關係,更可能是他們的生意?」

  「你這樣比較像小時候。」

  一個人的記憶容易出現偏差,佐證記憶最少需要兩個人。鄭恣和林烈交互後也只能想到這些,他們沒法串聯把記憶和大人們的說辭串聯,也想不出究竟什麼樣的真相會嚴重到讓大人諱莫如深。

  「那你沒問過你阿吾嗎?」

  「問過,還是說你推得我,我想你也一樣吧。」

  鄭恣點頭,「我答應交易,不過我也有一個條件。」

  「你說。」

  「第一桶金要足夠支撐我創業成功。」

  莆田人心裡的創業從來不是先有錢和能力再去做某個行業,那對莆田人來說是投資。莆田人的創業從來都是以小搏大,如鄭志遠說的,靠腦子和膽識,也就是所謂的四兩撥千斤。

  鄭恣沒想好做什麼,畢竟她連四兩都沒有,但她或許能從林烈這換到千斤。

  「錢肯定夠,成功與否我不保證,但我可以給你一些創業建議。」

  「你有很多錢?」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三天後,兩人約在莆田荔城區的一間空中花園咖啡館。這家咖啡館隱藏在荔城區易於園山莊內。白色獨棟洋樓四樓通體玻璃,陽光透過屋頂玻璃照入,暖木復古,綠植鬱郁,仿佛仍置身三天前的新加坡。

  鄭恣坐在鋼琴左側竹椅座位,鋼琴邊老枝龜背竹遮住鄭恣半身側臉。鄭恣對面坐著拉背包拉鏈的林烈。林烈座位後,天堂鳥葉子靠著實木半截櫃的老式留聲機,配上他在新加坡曬黑的皮膚,兩個人有一種電影裡臥底接頭的感覺。

  「你不能直接打給我嗎?然後寫一個『贈予』或者我們直接去銀行也行,來這裡也不安全啊。」

  「你想什麼呢。」

  林烈將一個黃皮文件袋放在咖啡杯碟旁。

  「這不是……這也……這連『四兩』都沒有。」

  鄭恣抓緊身前的背包,這薄薄一層可換不了她的帳本。

  「你看看內容。」

  「我還用看,你這五張都夠嗆。」

  林烈看著捂住背包的鄭恣,不緊不慢地繞開檔案袋上的棉線,「我一天前才從新加坡回來,取錢要時間的,這當然不是錢,不過這是能讓你有第一桶金的資料。」

  「什麼東西能讓我有第一桶金?」

  鄭恣根本看不上面前薄薄的檔案袋,如果這都能輕而易舉讓她有第一桶金,她怎麼會因為沒資金支撐而回國。


  林烈沒有作聲,只將檔案袋的開口平穩地朝鄭姿推了半寸,右邊眉峰極細微地向上一挑,目光靜定地落在鄭恣臉上,眼神里沒有半分催促,卻像一片無聲壓下的深潭,不容迴避。

  鄭恣不情不願地將手指伸向開口處。

  「這……這是……這些是……」

  「我們時間不多,她們在做馬來西亞的第二家園簽證,她要是跑了,你的第一桶金就沒了。」

  「這就是你說的第一桶金?」

  「我保證你拿到,又沒有說錢從哪裡來。沒有我的幫忙,你可拿不到。」

  林烈說得沒錯,沒有他的這些資料,鄭恣的想法永遠不會實現。

  檔案袋裡的內容不厚,但每一頁都是精華。鄭恣撫摸著首頁左上角的照片,黑白列印的粗糙質感也難掩女人毫無侵略性的美,她笑容很淡,眉眼舒展,像春日午後曬暖的湖水,光看著就能感受到溫柔的牽引,輕輕托住鄭恣緊張的神經。

  直到鄭恣的目光落在右邊姓名欄,她才像從一片溫存的水中浮起,驀地清醒。

  這是一張老舊簡歷的複印件,照片右側是女人的姓名,張依珍。

  鄭恣來不及想為什麼會有一張張依珍的簡歷,她的注意力已經被第二張吸住。

  第二頁是一張出生醫學證明,新生兒姓名「昕玥」,性別「女」,出生時間「2008年7月11日20點16分」,母親姓名「張依珍」,父親姓名「鄭志遠」。

  後面六張,是張依珍的銀行流水,收入幾乎都來自同一個帳戶,戶名都是「鄭志遠」。餘下兩張紙,印著四套房子的產權證,以及四套房的付款憑證,皆來自鄭志遠的銀行卡。

  鄭恣不自覺地顫抖,一頁頁數字加起來比鄭志遠給她和阿弟花的錢至少多兩倍。回國時她覺得不公平,憑什么小三和私生女能不被牽連的享受,還堂而皇之地背叛。所以她要去拿回來。

  可鄭恣從沒想過會是這麼多。錢在哪,愛在哪。

  哪怕鄭志遠分去的愛少一點,鄭恣都可以不用擔心交不上房租和帳單,不用蹲打折吃凍肉,也不會在翻譯認證考場焦頭爛額,讓七年苦學一場空。

  「錢怎麼拿?」

  「你都不問我這些怎麼搞到的?」

  「錢怎麼拿?」

  林烈的手指在四張房產證上划動,最終落在一處地址是荔城區的商品房。

  「當然是直接去找你『小媽』和親妹妹。」

  「我爸都要不到,我們倆能要到?」

  「你怎麼知道他要了沒有。」

  鄭恣不想承認這一點,「什麼時候去?」

  「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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