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 章 活著就有希望
爆炸發生的那一刻,李雲霄身體騰空了。榴彈在他下方炸開,他感覺自己碎成了無數片,飄散在硝煙里。奇怪的是不疼,一點也不疼,連恐懼都沒有。他低頭看見方初栽進了戰壕,鬆了一口氣,這小子,命撿回來了。
然後他看見了她,硝煙和火光中,她站在不遠處,穿著那件她最喜歡的碎花裙子,頭髮被風吹亂了,她用手理著。她沖他笑,眼睛彎彎的,像活著的時候一樣。
李雲霄愣了一下,然後笑了。他跑了過去,炮火從他身邊掠過,彈片從他耳邊飛過,他什麼都顧不上了,只看著她,只朝著她的方向跑。
王春伸出手,他握住了。她的手是暖的,不是涼的。
他抱住她,把臉埋在她頸窩裡。她身上有肥皂的味道,乾淨的,淡淡的,和她活著的時候一模一樣。「小春,你終於來找我了。」
王春拍了拍他的背,像以前那樣。「嗯,我來接你。」
李雲霄把她抱得更緊了,不捨得鬆手。炮彈落下來了,他也沒鬆手。碎花裙子的衣片和軍裝的碎片混在一起,分不清了。分不清也好,分不清就可以永遠在一起了。
方初跪在彈坑旁邊,把那些碎片攏在懷裡,抱著,不肯放。指導員來了,蹲下來,拍了拍他的肩膀。「他走了。」
方初不說話。指導員又說,「他是為救你走的,你得替他活著。」方初低著頭,懷裡的碎片染紅了他的軍裝,溫熱的,像一個人的體溫。
後來方初把那些碎片埋在了戰場上。只帶走了他那塊破手錶,李雲霄說過,他要跟王春在一起。留在這裡,也許就能永遠在一起了。
方初站在那座小小的墳前,敬了個禮。「兄弟,謝謝你。到了那邊,替我向小春問好。」
陽光從雲層里透出來,照在墳上,暖暖的。風吹過來,帶著硝煙和泥土的味道。方初站了很久,轉身走了。他得活著,替李雲霄活著。
戰場上,不是你想活就能活的。
方初已經記不清那天是幾號了,硝煙遮天蔽日,分不清白天黑夜。他趴在戰壕里,手裡握著李雲霄那塊破手錶,錶盤碎了,指針早就停了,可他捨不得扔。這是李雲霄留給他唯一的東西。他把它攥在手裡,攥得緊緊的,表殼嵌進掌心,硌得生疼。
炮彈落下來的時候,他聽見了一聲尖嘯。那聲音他太熟悉了,尖的,細的,像一根針扎進耳膜。他想躲,身體卻不聽使喚,腿像灌了鉛,半步都挪不動。他趴在那裡,手裡還攥著那塊表,心想,算了。躲不掉了。
爆炸的氣浪把他掀了起來,他感覺自己像一片落葉,被風捲起來,又重重摔在地上。眼前全是紅的,分不清是血還是火光。他趴在地上,渾身都在疼,又好像哪兒都不疼了。
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手裡還攥著那塊表,錶盤碎了,玻璃碴子扎進掌心裡,血順著指縫往下滴。他慢慢閉上眼,心想,他可能真要去找李雲霄了。不能替他活了。
他被抬下戰場的時候,已經昏迷了。擔架顛簸著,他的頭歪向一邊,手裡還死死攥著那塊表。
護士想掰開他的手,掰不開。他的手指像焊死在表殼上,指甲嵌進肉里,掰開一個,另一個又握緊了。護士放棄了,連著手一起包紮了。
野戰醫院裡,方初高燒不退,燒了三天三夜。昏迷中他一直在說話,含混不清的,沒人聽得清他在說什麼。
有一次他忽然喊了一聲「李雲霄」,聲音很大,把旁邊的傷員嚇了一跳。護士跑過來,他已經又昏過去了。
方初渾渾噩噩的,分不清白天黑夜,分不清夢境現實。他一直在做夢,夢見李雲霄,夢見王春,夢見他們倆站在一塊兒,沖他笑。
李雲霄穿著軍裝,王春穿著碎花裙子,兩個人站在一起,還挺般配的。他想走過去跟他們說話,可怎麼走都走不到跟前。他喊李雲霄的名字,李雲霄聽不見。他喊王春的名字,王春也聽不見。他站在那裡,看著他倆,看著他倆笑,看著他倆轉身走了。
他想追,腿邁不動。
方辰接到消息的時候,正在辦公室開會。電話是部隊那邊打來的,聲音很沉,只說了一句:「方初不行了,你趕緊來。」方辰掛了電話,跟旁邊的人交代了幾句,連夜做火車就往邊境趕。
到醫院的時候,走廊里安安靜靜的,消毒水的味道嗆得他嗓子發緊。他推開病房的門,方初躺在床上,臉色白得像紙,嘴唇沒有一絲血色。被子蓋到胸口,方辰的目光落下去,被子的下半截癟著,空蕩蕩的。他站在門口,腿像釘在地上,邁不動。
醫生從裡面出來,看了他一眼,低聲說:「感染,沒保住。」
方辰沒說話,走過去,在床邊坐下。
方初昏昏沉沉的,眼皮腫著,眼睫在顫。
方辰伸手握住他的手,手涼的,像握著一塊冰。「方初,是我,大哥。」
方初沒有反應。
方辰又說:「方初,你聽見了嗎?」方初的手指微微動了一下,不知道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的痙攣。
方辰握緊了他的手,開始說荒話,「孩子是你的,她跟你一樣的血型,知夏也知道了,等你好了,她就跟左旗離婚。你一定要活著,活著見見你的女兒。」
方初的眼皮顫了一下。
方辰不知道他聽沒聽見,繼續說:「那孩子是你的,方初,你當爹了。」
方初的手指慢慢收攏,扣住了方辰的手。
方辰低頭看著他的手,指甲嵌進自己的手背,有點疼,但他沒動。他繼續說:「你得活著,孩子還沒認你,你還欠她一個爸爸。你死了,她這輩子都不知道自己親爹是誰。」
方初的眼角慢慢滲出一滴淚,順著太陽穴滑進頭髮里。他渾渾噩噩的,聽不清方辰在說什麼,聲音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來的,忽遠忽近,斷斷續續。
但他聽清了幾個字,孩子是你的,你當爹了。他不能死,他還有事沒辦。他要活著,要活著回去看一眼那個孩子。他還欠她一個爸爸。方初的手指又收緊了一點,方辰的手背被抓出了指甲印,他沒縮回去,就讓他抓著。只要能抓著他的手,說明他還活著。
活著就好,活著就有希望。
然後他看見了她,硝煙和火光中,她站在不遠處,穿著那件她最喜歡的碎花裙子,頭髮被風吹亂了,她用手理著。她沖他笑,眼睛彎彎的,像活著的時候一樣。
李雲霄愣了一下,然後笑了。他跑了過去,炮火從他身邊掠過,彈片從他耳邊飛過,他什麼都顧不上了,只看著她,只朝著她的方向跑。
王春伸出手,他握住了。她的手是暖的,不是涼的。
他抱住她,把臉埋在她頸窩裡。她身上有肥皂的味道,乾淨的,淡淡的,和她活著的時候一模一樣。「小春,你終於來找我了。」
王春拍了拍他的背,像以前那樣。「嗯,我來接你。」
李雲霄把她抱得更緊了,不捨得鬆手。炮彈落下來了,他也沒鬆手。碎花裙子的衣片和軍裝的碎片混在一起,分不清了。分不清也好,分不清就可以永遠在一起了。
方初跪在彈坑旁邊,把那些碎片攏在懷裡,抱著,不肯放。指導員來了,蹲下來,拍了拍他的肩膀。「他走了。」
方初不說話。指導員又說,「他是為救你走的,你得替他活著。」方初低著頭,懷裡的碎片染紅了他的軍裝,溫熱的,像一個人的體溫。
後來方初把那些碎片埋在了戰場上。只帶走了他那塊破手錶,李雲霄說過,他要跟王春在一起。留在這裡,也許就能永遠在一起了。
方初站在那座小小的墳前,敬了個禮。「兄弟,謝謝你。到了那邊,替我向小春問好。」
陽光從雲層里透出來,照在墳上,暖暖的。風吹過來,帶著硝煙和泥土的味道。方初站了很久,轉身走了。他得活著,替李雲霄活著。
戰場上,不是你想活就能活的。
方初已經記不清那天是幾號了,硝煙遮天蔽日,分不清白天黑夜。他趴在戰壕里,手裡握著李雲霄那塊破手錶,錶盤碎了,指針早就停了,可他捨不得扔。這是李雲霄留給他唯一的東西。他把它攥在手裡,攥得緊緊的,表殼嵌進掌心,硌得生疼。
炮彈落下來的時候,他聽見了一聲尖嘯。那聲音他太熟悉了,尖的,細的,像一根針扎進耳膜。他想躲,身體卻不聽使喚,腿像灌了鉛,半步都挪不動。他趴在那裡,手裡還攥著那塊表,心想,算了。躲不掉了。
爆炸的氣浪把他掀了起來,他感覺自己像一片落葉,被風捲起來,又重重摔在地上。眼前全是紅的,分不清是血還是火光。他趴在地上,渾身都在疼,又好像哪兒都不疼了。
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手裡還攥著那塊表,錶盤碎了,玻璃碴子扎進掌心裡,血順著指縫往下滴。他慢慢閉上眼,心想,他可能真要去找李雲霄了。不能替他活了。
他被抬下戰場的時候,已經昏迷了。擔架顛簸著,他的頭歪向一邊,手裡還死死攥著那塊表。
護士想掰開他的手,掰不開。他的手指像焊死在表殼上,指甲嵌進肉里,掰開一個,另一個又握緊了。護士放棄了,連著手一起包紮了。
野戰醫院裡,方初高燒不退,燒了三天三夜。昏迷中他一直在說話,含混不清的,沒人聽得清他在說什麼。
有一次他忽然喊了一聲「李雲霄」,聲音很大,把旁邊的傷員嚇了一跳。護士跑過來,他已經又昏過去了。
方初渾渾噩噩的,分不清白天黑夜,分不清夢境現實。他一直在做夢,夢見李雲霄,夢見王春,夢見他們倆站在一塊兒,沖他笑。
李雲霄穿著軍裝,王春穿著碎花裙子,兩個人站在一起,還挺般配的。他想走過去跟他們說話,可怎麼走都走不到跟前。他喊李雲霄的名字,李雲霄聽不見。他喊王春的名字,王春也聽不見。他站在那裡,看著他倆,看著他倆笑,看著他倆轉身走了。
他想追,腿邁不動。
方辰接到消息的時候,正在辦公室開會。電話是部隊那邊打來的,聲音很沉,只說了一句:「方初不行了,你趕緊來。」方辰掛了電話,跟旁邊的人交代了幾句,連夜做火車就往邊境趕。
到醫院的時候,走廊里安安靜靜的,消毒水的味道嗆得他嗓子發緊。他推開病房的門,方初躺在床上,臉色白得像紙,嘴唇沒有一絲血色。被子蓋到胸口,方辰的目光落下去,被子的下半截癟著,空蕩蕩的。他站在門口,腿像釘在地上,邁不動。
醫生從裡面出來,看了他一眼,低聲說:「感染,沒保住。」
方辰沒說話,走過去,在床邊坐下。
方初昏昏沉沉的,眼皮腫著,眼睫在顫。
方辰伸手握住他的手,手涼的,像握著一塊冰。「方初,是我,大哥。」
方初沒有反應。
方辰又說:「方初,你聽見了嗎?」方初的手指微微動了一下,不知道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的痙攣。
方辰握緊了他的手,開始說荒話,「孩子是你的,她跟你一樣的血型,知夏也知道了,等你好了,她就跟左旗離婚。你一定要活著,活著見見你的女兒。」
方初的眼皮顫了一下。
方辰不知道他聽沒聽見,繼續說:「那孩子是你的,方初,你當爹了。」
方初的手指慢慢收攏,扣住了方辰的手。
方辰低頭看著他的手,指甲嵌進自己的手背,有點疼,但他沒動。他繼續說:「你得活著,孩子還沒認你,你還欠她一個爸爸。你死了,她這輩子都不知道自己親爹是誰。」
方初的眼角慢慢滲出一滴淚,順著太陽穴滑進頭髮里。他渾渾噩噩的,聽不清方辰在說什麼,聲音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來的,忽遠忽近,斷斷續續。
但他聽清了幾個字,孩子是你的,你當爹了。他不能死,他還有事沒辦。他要活著,要活著回去看一眼那個孩子。他還欠她一個爸爸。方初的手指又收緊了一點,方辰的手背被抓出了指甲印,他沒縮回去,就讓他抓著。只要能抓著他的手,說明他還活著。
活著就好,活著就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