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8章 你的活著去見見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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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雲霄帶著王春,去看了她生前想去的地方。她說過想看海,他帶她去了。

  海很大,藍得看不到邊,浪花拍在礁石上,碎成白沫。他把骨灰盒放在礁石上,自己坐在旁邊。海風吹過來,鹹鹹的,他想起王春說,她沒見過海,不知道海是什麼味道。他說海是鹹的,她說那不就是鹽水嘛。他笑了,鹽水就鹽水吧。

  她說過想看雪,他帶她去了北方的雪城。

  冬天,雪厚得沒過腳踝。他抱著骨灰盒站在雪地里,雪花落在盒子上,化了,又落,又化。他想起王春說,她沒見過那麼的大雪。他說以後帶你看,她說你說話算數。他蹲下來,把骨灰盒放在雪地上,「算數,帶你來了。」

  她說過想看戈壁,他帶她去了。

  戈壁灘上什麼都沒有,天很低,地很平,風很大。他站在那兒,覺得自己特別小,小到可以被風吹走。他低頭看著懷裡的骨灰盒,「小春,你看,戈壁。」懷裡的骨灰盒安安靜靜的,不說話,但他知道她看見了。

  他最後帶她去了西藏。

  那裡的天特別藍,雲特別白,陽光特別烈。他爬上高原,抱著骨灰盒,一步一步往上爬。喘得厲害,心臟像要從胸口跳出來,但他沒停。

  到了山頂,他找個了地方,把骨灰盒放下來。他跪在地上,用手挖土,挖了很久,指甲斷了,指尖磨破了,血滲進土裡。他把骨灰盒放進去,蓋上土,堆了個小小的墳。又找了一塊石頭,立在墳前,上面沒刻字。他知道,不用刻字,她住在這裡,他記在心裡。他站在墳前,看著遠處的雪山,站了很久,然後轉身走了。

  下山的時候,他回頭看了一眼。那塊石頭立在那裡,小小的,遠遠的,像一個人站在那裡望著他。他看了一會兒,轉過身,繼續下山。

  回去以後,他去了戰場。他自殺過一次,就不敢再死第二次了。他雖然跟父母感情一般,但也怕讓他們再體會一次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可他已經退役了,不能再上戰場。

  他去求方初,方初看著他,眼圈紅了,「你別去了,好不容易活著回來。」

  李雲霄說,「我得去。」

  方初問他為什麼,他說,「我得替小春活著。她沒看過的東西,我替她看。她沒去過的地方,我替她去。她沒活夠的日子,我替她活。」

  方初沒攔住他,又去找了之前的首長。首長拗不過他,讓他當了一線的救治員。

  戰場上,子彈從頭頂飛過,炮彈在不遠處炸開,他蹲在戰壕里,給傷員包紮。手很穩,心很定。他救了一個又一個,有認識的,有不認識的,有活下來的,有沒活下來的。

  他拼盡全力救每一個人,救不了的時候,就握著他們的手,跟他們說話,讓他們最後聽見的是一個人的聲音,不是槍炮的轟鳴。在這裡,他又找到了活著的意義。

  趁著停戰的間隙,硝煙還沒散盡,遠處偶爾傳來零星的槍聲。

  方初和李雲霄靠在戰壕里,背貼著濕冷的泥土,頭頂是一線灰濛濛的天。方初從兜里摸出半包煙,遞過去一根,李雲霄沒接。

  方初自己點上了,吸了一口,吐出來的煙霧被風吹散了。

  「我跟你說個事吧。」方初的聲音很低。

  李雲霄靠著土牆,閉著眼。「嗯。」

  方初又吸了一口煙,夾煙的手指微微發抖。「我爺爺那個乾女兒知夏,她肚裡的那個孩子,可能是我的。」

  李雲霄睜開眼,轉過頭震驚的看著他。

  方初沒看他,盯著對面被炸塌的半堵牆。「那天,她喝醉了,我……欺負了她。她不知道,左旗也不知道。」他的手抖得更厲害了,菸灰掉在地上,碎成細末。

  「後來她懷孕了,日子對得上,她和左旗結婚兩年都沒懷上,我跟她就一次,她就懷了。我不敢跟任何人提,怕她知道,怕她恨我,怕她抬不起頭做人,也怕她過得不好。」

  李雲霄沉默了很久,久到方初以為他已經睡著了。然後他開口了,聲音不大,但很清晰。「你好卑劣。」

  方初的嘴角扯了一下,不知道是想笑還是想哭。

  李雲霄沒看他,望著頭頂那一線天。「但你比我強。你至少還有個念想,知道那個人活得好好的,知道她在哪個城市,知道她長什麼樣,知道她可能正在孕育你的孩子。」他的聲音低下去,「我呢?我只能做夢。」

  方初沒說話,把沒抽完的煙掐滅在泥土裡。

  李雲霄睜開眼,轉過頭看著他。「你得活著。」

  方初看著他,李雲霄說,「哪怕以後只能遠遠地看著她幸福,總好過我,只能做夢。」

  方初點了點頭,「我得活著回去。去看一眼知夏,看一眼我的孩子。我還有念想。」

  李雲霄沒再接話,閉上眼,靠在土牆上。遠處的槍聲又密了一陣,然後稀了,最後停了。風吹過來,帶著硝煙和泥土的味道。

  方初靠著土牆,望著頭頂那一線天。他想,他得活著回去,回去看看知夏,看看那個孩子。哪怕只是遠遠地看著,哪怕永遠不能相認,他也要活著回去。

  李雲霄把方初推進戰壕的那一瞬,方初的腦子裡一片空白。他只記得李雲霄的手猛地推在他背上,力道大得他整個人飛了出去,摔進戰壕里,後背砸在泥地上,疼得喘不上氣。

  然後耳邊炸開了一聲巨響,天翻地覆,泥土和碎石砸在他身上,埋了他半截身子。他趴在戰壕里,耳朵嗡嗡地響,什麼都聽不見。他抬起頭,往上看。

  李雲霄不見了。

  方初從土裡爬出來,跌跌撞撞地翻出戰壕。彈坑還在冒煙,四周散落著破碎的衣片,焦黑的,染著血。他跪在地上,用手去扒那些碎片,把每一片都撿起來,攥在手裡。

  手被燙傷了,他沒感覺。他只撿到一塊碎了的手錶,那是李雲霄的。手錶碎片的邊緣割破了他的手掌,血和泥混在一起,他也沒感覺。他跪在那裡,把那些碎片攏在一起,堆成一小堆。他跪著,低著頭,肩膀在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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