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3章 給方辰的信
還沒等知夏生下孩子,戰爭就來了。
抽調命令下來的那天晚上,方初正在辦公室里看文件。電話響了,他接起來,聽筒里傳來的聲音簡短、清晰、不容置疑——某部緊急集結,三日內完成一切準備,隨時待命出動。
方初說了聲「是」,掛了電話,坐在椅子上,沒有動。窗外的天黑得像一口倒扣的鍋,沒有星星,沒有月亮,什麼光都沒有。他忽然想起姑姑方芷。她當年接到命令的時候是什麼心情?她害怕嗎?她哭了嗎?她有沒有在出發前的那個晚上,一個人坐在黑暗裡,想過自己可能回不來?
她大概沒有。方家的女人,比男人還硬。
方家沒有孬種,這是方初從小聽到大的話。
方初不是第一次上戰場。他經歷過槍林彈雨,見過死亡,送走過戰友。他以為自己早就習慣了,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早就做好了隨時為國捐軀的準備。但這一次不一樣。以前他無牽無掛,一個背包一支槍,說走就走,連遺書都懶得寫——不是不怕死,是覺得沒什麼好交代的,父母有哥哥姐姐照顧,部隊有組織安排,他一個人,死了就死了,天塌不下來。
但現在他有牽掛了。不是牽掛,是虧欠。是一筆這輩子都還不清的、巨大的、沉甸甸的債。
方初深吸了一口氣,拿出紙筆開始寫遺書。
他先給父母寫信,信寫的很官方——爸、媽,見字如面,兒子一切安好,此次執行任務,請二老放心,勿念。
部隊有規定,遺書要上交,統一保管,如果他回不來,組織會幫他寄出去。方初閉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氣,再睜開的時候,眼神變了。
他要保證知夏和孩子一輩子有依靠,但是那件事他又不能告訴任何人,他思來想去只有方辰能幫他。所以他給方辰寫了一封信。
「大哥,有件事我只想告訴你。」
方初從來不是會向人傾訴的人。在部隊裡,他是出了名的嘴緊,什麼話都爛在肚子裡。但此刻他坐在燈下,面前攤著一張薄薄的信紙,忽然覺得有些話再不說就真的來不及了。不是要說給別人聽,是說給他自己聽,是說給那個萬一他回不來了、這個秘密就會跟著他一起爛掉的世界聽。
他把那晚的事寫了下來。寫得很少,不到兩百字,沒有細節,只有乾巴巴的、像作戰報告一樣的事實陳述——那天晚上知夏喝醉了,把他當成了左旗,他沒有拒絕。事後他很後悔,但他已經沒有辦法挽回了。
方初寫完最後一個字,他把筆放下,把信紙拿起來,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字跡還算工整,語氣還算平靜,像一個合格的、冷靜的、能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成年人在陳述一件做錯了的事。
方初在這兩百字下面空了一行,然後拿起筆繼續寫。
「知夏肚子裡的孩子,可能是我的。如果孩子生下來像我,被左旗發現了,如果他們要離婚,大哥,求你幫我一個忙。幫幫知夏,儘量不要讓她受到傷害。她沒有錯,從頭到尾都是我的錯。她是好人家的好姑娘,嫁了個好丈夫,日子過得好好的,是我毀了她的清白,毀了她本來應該安安穩穩的人生。如果因為這件事左旗不要她了,她一個人帶著孩子,你幫幫她。」
方初閉了閉眼,繼續寫。
「我欠她的這輩子還不清了。如果有來世,我一定還。當牛做馬,怎麼都行。」
最後一句寫完了,方初把信紙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然後把信紙折了三折,塞進一個牛皮紙信封里,用漿糊封了口。信封上寫著方辰收。
方初上床準備睡覺,閉上眼睛,想像知夏此刻在做什麼。也許在睡覺,她肚子肯定很大了,翻身不方便,左旗會幫她。
方初翻了個身,面朝牆壁,把被子拉到下巴,不再想了。明天還要早起,還要去領裝備,還要開會,還要做很多很多的事情。他沒時間了,他要把這些兒女情長的、見不得光的、不能說出口的東西全部清空,把自己的腦子清理乾淨,清成一個合格的、專注的、沒有雜念的軍人。
方初不想成為下一個方芷。但如果必須成為,他不會猶豫。
他想到那個還沒出生的孩子——他的孩子。一個小小的、軟軟的、還不知道這個世界有多殘酷的生命。也許是個女孩,像知夏一樣,有彎彎的眼睛和翹翹的嘴角。她會叫左旗爸爸,會在左旗懷裡撒嬌,會拉著左旗的手學走路。
方初永遠不會有這個機會,但他不遺憾。不,他遺憾。他非常非常遺憾。但他不能因為這個遺憾就去破壞她現在擁有的一切。
她已經有了一個完整的、幸福的、不需要他來打擾的人生。那個孩子是安全的,是被愛的,是被父母期待的。
左旗會是一個好父親,這一點方初從來沒有懷疑過。那個年輕人善良、穩重、有擔當,他會在深夜爬起來給孩子沖奶粉,會在孩子生病時整夜不合眼地守在床邊,會在這個孩子長大的每一個重要時刻都在場。而方初能給孩子的,只有這封也許永遠不會被打開的、藏在某個人抽屜里的遺書。
他想起信上寫的最後那句話——「來世一定還。」
來世。方初從來不相信這些。他是軍人,唯物主義是他的信仰,人死了就是死了,沒有什麼來世,沒有什麼輪迴。
方芷沒有回來,永遠也不會回來。這是方初從小就明白的道理。可是此刻,他躺在黑暗裡,聽著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地響著,他忽然很想相信來世。
來世他一定要比左旗更早遇見她。他會在她還扎著兩條辮子、背著書包走在蘇州的小巷裡的時候。跟她打個招呼,說一句「你好,我叫方初」,然後一切都從頭開始。
這一次,他不會放手。
抽調命令下來的那天晚上,方初正在辦公室里看文件。電話響了,他接起來,聽筒里傳來的聲音簡短、清晰、不容置疑——某部緊急集結,三日內完成一切準備,隨時待命出動。
方初說了聲「是」,掛了電話,坐在椅子上,沒有動。窗外的天黑得像一口倒扣的鍋,沒有星星,沒有月亮,什麼光都沒有。他忽然想起姑姑方芷。她當年接到命令的時候是什麼心情?她害怕嗎?她哭了嗎?她有沒有在出發前的那個晚上,一個人坐在黑暗裡,想過自己可能回不來?
她大概沒有。方家的女人,比男人還硬。
方家沒有孬種,這是方初從小聽到大的話。
方初不是第一次上戰場。他經歷過槍林彈雨,見過死亡,送走過戰友。他以為自己早就習慣了,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了,早就做好了隨時為國捐軀的準備。但這一次不一樣。以前他無牽無掛,一個背包一支槍,說走就走,連遺書都懶得寫——不是不怕死,是覺得沒什麼好交代的,父母有哥哥姐姐照顧,部隊有組織安排,他一個人,死了就死了,天塌不下來。
但現在他有牽掛了。不是牽掛,是虧欠。是一筆這輩子都還不清的、巨大的、沉甸甸的債。
方初深吸了一口氣,拿出紙筆開始寫遺書。
他先給父母寫信,信寫的很官方——爸、媽,見字如面,兒子一切安好,此次執行任務,請二老放心,勿念。
部隊有規定,遺書要上交,統一保管,如果他回不來,組織會幫他寄出去。方初閉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氣,再睜開的時候,眼神變了。
他要保證知夏和孩子一輩子有依靠,但是那件事他又不能告訴任何人,他思來想去只有方辰能幫他。所以他給方辰寫了一封信。
「大哥,有件事我只想告訴你。」
方初從來不是會向人傾訴的人。在部隊裡,他是出了名的嘴緊,什麼話都爛在肚子裡。但此刻他坐在燈下,面前攤著一張薄薄的信紙,忽然覺得有些話再不說就真的來不及了。不是要說給別人聽,是說給他自己聽,是說給那個萬一他回不來了、這個秘密就會跟著他一起爛掉的世界聽。
他把那晚的事寫了下來。寫得很少,不到兩百字,沒有細節,只有乾巴巴的、像作戰報告一樣的事實陳述——那天晚上知夏喝醉了,把他當成了左旗,他沒有拒絕。事後他很後悔,但他已經沒有辦法挽回了。
方初寫完最後一個字,他把筆放下,把信紙拿起來,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字跡還算工整,語氣還算平靜,像一個合格的、冷靜的、能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成年人在陳述一件做錯了的事。
方初在這兩百字下面空了一行,然後拿起筆繼續寫。
「知夏肚子裡的孩子,可能是我的。如果孩子生下來像我,被左旗發現了,如果他們要離婚,大哥,求你幫我一個忙。幫幫知夏,儘量不要讓她受到傷害。她沒有錯,從頭到尾都是我的錯。她是好人家的好姑娘,嫁了個好丈夫,日子過得好好的,是我毀了她的清白,毀了她本來應該安安穩穩的人生。如果因為這件事左旗不要她了,她一個人帶著孩子,你幫幫她。」
方初閉了閉眼,繼續寫。
「我欠她的這輩子還不清了。如果有來世,我一定還。當牛做馬,怎麼都行。」
最後一句寫完了,方初把信紙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然後把信紙折了三折,塞進一個牛皮紙信封里,用漿糊封了口。信封上寫著方辰收。
方初上床準備睡覺,閉上眼睛,想像知夏此刻在做什麼。也許在睡覺,她肚子肯定很大了,翻身不方便,左旗會幫她。
方初翻了個身,面朝牆壁,把被子拉到下巴,不再想了。明天還要早起,還要去領裝備,還要開會,還要做很多很多的事情。他沒時間了,他要把這些兒女情長的、見不得光的、不能說出口的東西全部清空,把自己的腦子清理乾淨,清成一個合格的、專注的、沒有雜念的軍人。
方初不想成為下一個方芷。但如果必須成為,他不會猶豫。
他想到那個還沒出生的孩子——他的孩子。一個小小的、軟軟的、還不知道這個世界有多殘酷的生命。也許是個女孩,像知夏一樣,有彎彎的眼睛和翹翹的嘴角。她會叫左旗爸爸,會在左旗懷裡撒嬌,會拉著左旗的手學走路。
方初永遠不會有這個機會,但他不遺憾。不,他遺憾。他非常非常遺憾。但他不能因為這個遺憾就去破壞她現在擁有的一切。
她已經有了一個完整的、幸福的、不需要他來打擾的人生。那個孩子是安全的,是被愛的,是被父母期待的。
左旗會是一個好父親,這一點方初從來沒有懷疑過。那個年輕人善良、穩重、有擔當,他會在深夜爬起來給孩子沖奶粉,會在孩子生病時整夜不合眼地守在床邊,會在這個孩子長大的每一個重要時刻都在場。而方初能給孩子的,只有這封也許永遠不會被打開的、藏在某個人抽屜里的遺書。
他想起信上寫的最後那句話——「來世一定還。」
來世。方初從來不相信這些。他是軍人,唯物主義是他的信仰,人死了就是死了,沒有什麼來世,沒有什麼輪迴。
方芷沒有回來,永遠也不會回來。這是方初從小就明白的道理。可是此刻,他躺在黑暗裡,聽著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地響著,他忽然很想相信來世。
來世他一定要比左旗更早遇見她。他會在她還扎著兩條辮子、背著書包走在蘇州的小巷裡的時候。跟她打個招呼,說一句「你好,我叫方初」,然後一切都從頭開始。
這一次,他不會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