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7章 祝賀你姑姑
方嶼釗出院那天,北京的梧桐葉已經落了大半。
知夏和左旗一起到醫院接人。方嶼釗坐在輪椅上,被護士從病房推出來的時候,整個人像換了一個——瘦還是瘦,但眼睛裡有了光,臉色也不再是那種死灰般的蒼白。他看見知夏站在走廊里,癟了癟嘴,像個小孩似的伸出手來。
「來了?」老人的聲音還是沙啞的,但中氣足了不少。
知夏走過去,彎下腰,讓他拉住自己的手:「我來接您出院。」
方嶼釗握著她的手,沉默了一會兒,忽然說了一句讓走廊上所有人都愣住的話。
「你當我女兒好不好。」
知夏一愣。左旗站在她身後,微微皺了皺眉,沒有說話。
方嶼釗抬起頭,看著知夏,渾濁的老眼裡有一種固執的光:「我要認你當女兒。」
知夏徹底愣住了,嘴巴張了張,半天沒說出話來。鄭沁走到方正身邊,兩個人交換了一個眼神。方正輕輕嘆了口氣,那個嘆息里有一種「我就知道會這樣」的無奈。
方嶼釗在住院的最後半個月裡,已經不再把知夏當成方芷了。他的意識越來越清醒,漸漸分得清哪個是女兒、哪個是長得像女兒的女孩。但分清楚之後,他不但沒有疏遠知夏,反而比之前還要黏她。他開始叫她「夏夏」,不叫「小芷」了,但他看知夏的眼神,比看親生女兒還要親。
他後來跟鄭吉祥說過一句掏心窩子的話:「吉祥,我知道她不是小芷。但她來了之後,我才覺得我活過來了。不是因為她像小芷,是因為她這個人。她心軟,她善良,她握著我的手的時候,我知道她是真心的,不是因為可憐我,不是因為任何別的原因。」
鄭吉祥當時聽了這話,沉默了很久,最後說了一句:「您說得對。」
現在方嶼釗要在所有人面前,正式地、名正言順地、讓這個女孩成為自己的家人。
方家的反應比他預想的要平靜得多。
方向接到電話的時候正在開會,聽完弟弟方正的轉述,沉默了兩秒鐘,說了三個字:「隨他吧。」掛了電話之後他又想了想,覺得父親這輩子失去的太多了。如果認個乾女兒能讓剩下的日子好過一點,那就認吧。不是什麼大事。
方辰是方家的長孫,爺爺沒幾年可活了,只要他開心,認就認吧,不就是多了個年紀能當自己閨女的干姑姑嗎,無所謂了。
方辰的弟弟妹妹們向來以他馬首是瞻,聽到大哥這麼說,紛紛在電話那頭應和,都說沒意見。
方家上上下下十幾口人,沒有一個反對。甚至有人覺得老爺子這樣,好歹是有個念想,總比他以前那副活一天算一天的樣子強一萬倍。
所有人都默認了這件事。
除了方初。
方初聽完方正的話,愣了一下。
「認乾女兒?」方初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像從冰窖里撈出來的。
「嗯,你爺爺的意思,家裡都同意了。」方正的聲音里有掩飾不住的疲憊,「認了就認了,老爺子高興就行。」
「我不同意。」
方正被這三個字噎了一下。在他的印象里,方初不是一個會說「不同意」的人。方初只會說「行」或者「我知道了」或者直接掛電話。他不會跟長輩唱反調,尤其是不會在這種既成事實的事情上唱反調。
「你不同意什麼?」方正耐著性子問。
「認她當乾女兒這件事。」方初的聲音還是很穩,但那種穩不是冷靜,是暴風雨來臨前最後的平靜,「我不同意。」
方正沉默了兩秒鐘,聲音沉了下來:「原因呢?」
方初攥著話筒的手指用力到泛白,嘴唇抿成了一條線。理由是有的,有很多,每一個都理直氣壯——知夏不是方家的人,她沒有義務被綁在這個家裡,她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生活,不應該被一個不相關的老人的執念捆住手腳。
這些理由都是對的。說出來沒人能反駁。
但方初知道,這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一旦知夏成了方嶼釗的乾女兒,她就成了他的姑姑。
不是血緣上的,但在這個家裡,在所有人的認知里,在所有的稱謂和關係里,她就是他的長輩。他不能對自己的長輩有任何非分之想。哪怕只是在心裡偷偷地想,都是一種不可饒恕的冒犯。
他不知道自己對知夏的那些心思還能存在多久,也許過一段時間就會自己消散,也許永遠不會。但只要她還只是「知夏」,一個跟他沒有任何關係的、偶然出現在他們生活中的外人,他就可以在遙遠的、無人知曉的地方,默默地保留著那些不能說出口的、見不得光的、遲早會死掉的東西。
可一旦她成了方嶼釗的女兒,成了他的姑姑,這些東西就必須在一瞬間徹底死乾淨。連根拔起,寸草不留。
他做不到。
方正的聲音又從聽筒里傳來:「方初,你爺爺今年七十八了。你知道他這次生病,醫生怎麼說嗎?他說老爺子能撐過來是個奇蹟。你媽落水那次,要是沒有知夏,你可能早就沒媽了。你爺爺現在就想認個乾女兒,全家人沒有一個反對的,你告訴我,你有什麼資格反對?」
方初沒有說話,直接掛了電話。
認吧。
方初在心裡把這兩個字默念了一遍。認了也好。認了,他就可以死心了。不是慢慢地、一點點地死,是咔嚓一下,一刀兩斷,乾乾淨淨,再也不用在夜裡翻來覆去地想那些有的沒的。她是他的姑姑,這就是答案,這就是結局,這就是這道無解的題唯一的、最後的、誰也無法更改的解。
認親那天,方初沒有回來。
方家的老房子裡擺了一桌酒,不算大,但該來的人都來了。方嶼釗穿著一身嶄新的藏青色中山裝,坐在主位上,臉上的皺紋像被熨斗燙過一樣舒展開來,笑得合不攏嘴。
知夏跪在他面前,規規矩矩地磕了三個頭,叫了一聲「乾爸」。方嶼釗應了一聲,聲音洪亮得不像一個剛從醫院出來的老人,把知夏扶起來,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紅布包,裡面是一對成色極好的翡翠鐲子,是他老伴留下的。
「你媽要是還在,她一定高興。」方嶼釗說這話的時候眼睛有點紅,但嘴角是上揚的,「以後你就是方家的閨女了。」
知夏接過鐲子,眼眶也紅了。
方華端著一杯酒走過來,上下打量了知夏一番,忽然笑了:「還真像。」她把酒杯遞過去,碰了碰知夏的杯子,「我叫你姑姑還是叫你妹?」
知夏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方嶼釗在旁邊說:「當然是叫姑姑,別整那些虛的。」
方華哈哈大笑,一口把酒幹了,拍了拍知夏的肩膀:「行,姑姑,以後有人欺負你,報我的名字。」她說這話的時候瞟了一眼左旗,左旗微微欠身,方華挑了挑眉,點了點頭,沒再說別的。
方辰過來敬酒的時候很得體,說了幾句場面話,然後拉著左旗坐到一邊,聊起了京都大學的事情。方辰是個精明人,幾句話就把左旗的底摸了個大概——蘇州人,父母都是普通職工,他成績優異,文章寫得好,跟知夏是青梅竹馬,結婚兩年了。
方辰聽完,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在心裡下了一個判斷:這個年輕人,不簡單。至於方初?方辰沒有提,他知道方初沒來的原因,但他沒有點破。
方初那天在部隊,照常訓練,照常開會,照常吃飯。晚上回到宿舍,洗了澡,躺在床上,把燈關了。
他翻了身,面朝牆壁,把被子拉到下巴,閉上眼睛。
腦海里浮現出一個畫面——知夏在方家的老房子裡,跪在方嶼釗面前,磕了三個頭,叫了一聲「乾爸」。方嶼釗笑著把她扶起來,給她戴上一對鐲子。一家人圍坐在一起,熱熱鬧鬧地吃飯、喝酒、聊天。左旗坐在知夏旁邊,給她夾菜,幫她倒水,兩個人相視一笑,默契得像一個人。
祝賀你,姑姑。
他在心裡說,他的呼吸還是平穩的,心跳還是均勻的,沒有任何人能看出來,這具看似平靜的身體裡面,有什麼東西正在一點一點地、不可逆轉地死去。
外面風很大。明天大概會降溫。
方初把被子裹緊了一些,閉上眼睛,在心裡對自己說了一句只有他自己聽得見的話——
就這樣吧。
知夏和左旗一起到醫院接人。方嶼釗坐在輪椅上,被護士從病房推出來的時候,整個人像換了一個——瘦還是瘦,但眼睛裡有了光,臉色也不再是那種死灰般的蒼白。他看見知夏站在走廊里,癟了癟嘴,像個小孩似的伸出手來。
「來了?」老人的聲音還是沙啞的,但中氣足了不少。
知夏走過去,彎下腰,讓他拉住自己的手:「我來接您出院。」
方嶼釗握著她的手,沉默了一會兒,忽然說了一句讓走廊上所有人都愣住的話。
「你當我女兒好不好。」
知夏一愣。左旗站在她身後,微微皺了皺眉,沒有說話。
方嶼釗抬起頭,看著知夏,渾濁的老眼裡有一種固執的光:「我要認你當女兒。」
知夏徹底愣住了,嘴巴張了張,半天沒說出話來。鄭沁走到方正身邊,兩個人交換了一個眼神。方正輕輕嘆了口氣,那個嘆息里有一種「我就知道會這樣」的無奈。
方嶼釗在住院的最後半個月裡,已經不再把知夏當成方芷了。他的意識越來越清醒,漸漸分得清哪個是女兒、哪個是長得像女兒的女孩。但分清楚之後,他不但沒有疏遠知夏,反而比之前還要黏她。他開始叫她「夏夏」,不叫「小芷」了,但他看知夏的眼神,比看親生女兒還要親。
他後來跟鄭吉祥說過一句掏心窩子的話:「吉祥,我知道她不是小芷。但她來了之後,我才覺得我活過來了。不是因為她像小芷,是因為她這個人。她心軟,她善良,她握著我的手的時候,我知道她是真心的,不是因為可憐我,不是因為任何別的原因。」
鄭吉祥當時聽了這話,沉默了很久,最後說了一句:「您說得對。」
現在方嶼釗要在所有人面前,正式地、名正言順地、讓這個女孩成為自己的家人。
方家的反應比他預想的要平靜得多。
方向接到電話的時候正在開會,聽完弟弟方正的轉述,沉默了兩秒鐘,說了三個字:「隨他吧。」掛了電話之後他又想了想,覺得父親這輩子失去的太多了。如果認個乾女兒能讓剩下的日子好過一點,那就認吧。不是什麼大事。
方辰是方家的長孫,爺爺沒幾年可活了,只要他開心,認就認吧,不就是多了個年紀能當自己閨女的干姑姑嗎,無所謂了。
方辰的弟弟妹妹們向來以他馬首是瞻,聽到大哥這麼說,紛紛在電話那頭應和,都說沒意見。
方家上上下下十幾口人,沒有一個反對。甚至有人覺得老爺子這樣,好歹是有個念想,總比他以前那副活一天算一天的樣子強一萬倍。
所有人都默認了這件事。
除了方初。
方初聽完方正的話,愣了一下。
「認乾女兒?」方初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像從冰窖里撈出來的。
「嗯,你爺爺的意思,家裡都同意了。」方正的聲音里有掩飾不住的疲憊,「認了就認了,老爺子高興就行。」
「我不同意。」
方正被這三個字噎了一下。在他的印象里,方初不是一個會說「不同意」的人。方初只會說「行」或者「我知道了」或者直接掛電話。他不會跟長輩唱反調,尤其是不會在這種既成事實的事情上唱反調。
「你不同意什麼?」方正耐著性子問。
「認她當乾女兒這件事。」方初的聲音還是很穩,但那種穩不是冷靜,是暴風雨來臨前最後的平靜,「我不同意。」
方正沉默了兩秒鐘,聲音沉了下來:「原因呢?」
方初攥著話筒的手指用力到泛白,嘴唇抿成了一條線。理由是有的,有很多,每一個都理直氣壯——知夏不是方家的人,她沒有義務被綁在這個家裡,她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生活,不應該被一個不相關的老人的執念捆住手腳。
這些理由都是對的。說出來沒人能反駁。
但方初知道,這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一旦知夏成了方嶼釗的乾女兒,她就成了他的姑姑。
不是血緣上的,但在這個家裡,在所有人的認知里,在所有的稱謂和關係里,她就是他的長輩。他不能對自己的長輩有任何非分之想。哪怕只是在心裡偷偷地想,都是一種不可饒恕的冒犯。
他不知道自己對知夏的那些心思還能存在多久,也許過一段時間就會自己消散,也許永遠不會。但只要她還只是「知夏」,一個跟他沒有任何關係的、偶然出現在他們生活中的外人,他就可以在遙遠的、無人知曉的地方,默默地保留著那些不能說出口的、見不得光的、遲早會死掉的東西。
可一旦她成了方嶼釗的女兒,成了他的姑姑,這些東西就必須在一瞬間徹底死乾淨。連根拔起,寸草不留。
他做不到。
方正的聲音又從聽筒里傳來:「方初,你爺爺今年七十八了。你知道他這次生病,醫生怎麼說嗎?他說老爺子能撐過來是個奇蹟。你媽落水那次,要是沒有知夏,你可能早就沒媽了。你爺爺現在就想認個乾女兒,全家人沒有一個反對的,你告訴我,你有什麼資格反對?」
方初沒有說話,直接掛了電話。
認吧。
方初在心裡把這兩個字默念了一遍。認了也好。認了,他就可以死心了。不是慢慢地、一點點地死,是咔嚓一下,一刀兩斷,乾乾淨淨,再也不用在夜裡翻來覆去地想那些有的沒的。她是他的姑姑,這就是答案,這就是結局,這就是這道無解的題唯一的、最後的、誰也無法更改的解。
認親那天,方初沒有回來。
方家的老房子裡擺了一桌酒,不算大,但該來的人都來了。方嶼釗穿著一身嶄新的藏青色中山裝,坐在主位上,臉上的皺紋像被熨斗燙過一樣舒展開來,笑得合不攏嘴。
知夏跪在他面前,規規矩矩地磕了三個頭,叫了一聲「乾爸」。方嶼釗應了一聲,聲音洪亮得不像一個剛從醫院出來的老人,把知夏扶起來,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紅布包,裡面是一對成色極好的翡翠鐲子,是他老伴留下的。
「你媽要是還在,她一定高興。」方嶼釗說這話的時候眼睛有點紅,但嘴角是上揚的,「以後你就是方家的閨女了。」
知夏接過鐲子,眼眶也紅了。
方華端著一杯酒走過來,上下打量了知夏一番,忽然笑了:「還真像。」她把酒杯遞過去,碰了碰知夏的杯子,「我叫你姑姑還是叫你妹?」
知夏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方嶼釗在旁邊說:「當然是叫姑姑,別整那些虛的。」
方華哈哈大笑,一口把酒幹了,拍了拍知夏的肩膀:「行,姑姑,以後有人欺負你,報我的名字。」她說這話的時候瞟了一眼左旗,左旗微微欠身,方華挑了挑眉,點了點頭,沒再說別的。
方辰過來敬酒的時候很得體,說了幾句場面話,然後拉著左旗坐到一邊,聊起了京都大學的事情。方辰是個精明人,幾句話就把左旗的底摸了個大概——蘇州人,父母都是普通職工,他成績優異,文章寫得好,跟知夏是青梅竹馬,結婚兩年了。
方辰聽完,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在心裡下了一個判斷:這個年輕人,不簡單。至於方初?方辰沒有提,他知道方初沒來的原因,但他沒有點破。
方初那天在部隊,照常訓練,照常開會,照常吃飯。晚上回到宿舍,洗了澡,躺在床上,把燈關了。
他翻了身,面朝牆壁,把被子拉到下巴,閉上眼睛。
腦海里浮現出一個畫面——知夏在方家的老房子裡,跪在方嶼釗面前,磕了三個頭,叫了一聲「乾爸」。方嶼釗笑著把她扶起來,給她戴上一對鐲子。一家人圍坐在一起,熱熱鬧鬧地吃飯、喝酒、聊天。左旗坐在知夏旁邊,給她夾菜,幫她倒水,兩個人相視一笑,默契得像一個人。
祝賀你,姑姑。
他在心裡說,他的呼吸還是平穩的,心跳還是均勻的,沒有任何人能看出來,這具看似平靜的身體裡面,有什麼東西正在一點一點地、不可逆轉地死去。
外面風很大。明天大概會降溫。
方初把被子裹緊了一些,閉上眼睛,在心裡對自己說了一句只有他自己聽得見的話——
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