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網紅騷擾風波
郁沉舟的嚴厲警告和不容置疑的態度,讓小明哥的臉色瞬間變得難看起來。
他下意識地掙扎了兩下,卻發現自己的手腕被攥得死死的,根本掙脫不開。
與此同時,直播間的彈幕也開始變得混亂起來,不少有理智的觀眾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紛紛刷起了「主播這是侵權了吧」「別人不想被拍就別硬湊了」「趕緊道歉刪視頻吧」。
小明哥知道自己這次遇到了硬茬,但他仗著自己有兩百萬粉絲撐腰,也不肯輕易服軟。
他立刻用另一隻手死死扶住手機支架,把攝像頭重新對準郁沉舟的臉,扯著嗓子大喊道:
「家人們,你們都聽到了吧?
我的直播標題里都標註了是劇情演繹,絕對不存在侵權!
接下來就輪到我們發揮了,讓這些自以為是的社會精英好好見識見識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的力量!
直播間的五十萬家人們,都給我看清楚了,記住這個人的臉,現在就去人肉他,把他的信息都發到網上去!」
說到這裡,他又猛地把攝像頭轉向自己被郁沉舟抓住的手臂,誇張地嘶吼起來:
「你們看到沒?
他還在捏著我的手臂,我連掙脫的力氣都沒有!
家人們、家人們、家人們!
你們的主播小明哥被人欺負了!
直播間家人們快來幫幫我,趕緊去人肉他,把他的個人資料都扒出來,看看他到底是誰!
我們要讓他知道,我們這些普通人不是好欺負的!
鬆手,你快鬆手!
怎麼,你有本事就打我一下試試?
來打我呀!有本事你就打我呀!
我有兩百萬家人支持我,我根本不怕你!」
小明哥打算按照以往的套路,利用直播間裡的粉絲造勢施壓,讓對方知難而退。
可郁沉舟看著他這歇斯底里的模樣,臉上依舊沒什麼表情,心裡卻泛起了一絲冷笑。
這人還真是自作自受。
他緩緩鬆開了小明哥的手,往後退了兩步,雙手自然地插進了口袋裡,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
見郁沉舟主動鬆了手,小明哥以為自己的粉絲造勢起了作用,對方是怕了自己,頓時變得更加囂張起來,對著鏡頭得意地說道:
「家人們看到沒?
這些平時坐在辦公室里的社會精英,其實也沒什麼本事,還不是被我們嚇得不敢動手了……」
他的話還沒說完,就看到郁沉舟從口袋裡掏出了一部手機,手指快速在屏幕上按動著。
小明哥的聲音瞬間戛然而止,整個人都愣住了。
只見郁沉舟熟練地按下了110三個數字,然後把手機的撥號界面對著他的手機鏡頭,讓他和直播間裡的觀眾都看得一清二楚,隨後毫不猶豫地按下了撥通鍵。
看到郁沉舟真的敢報警,小明哥嚇得魂都快飛了,手忙腳亂地立刻結束了直播。
他本能地想上前阻止郁沉舟打電話,可一想到剛才被對方攥住手腕時那種無力反抗的感覺,又硬生生停下了邁出去的腳步。
只能焦急地站在原地,語氣帶著幾分討好地解釋道:
「兄弟,這就是一點小事,沒必要這麼認真吧?
大家就是開個玩笑,犯不著鬧到報警的地步,你先把電話掛了好不好?」
郁沉舟根本沒理會他的服軟和哀求,徑直對著電話那頭的接線員清晰地說明情況:
「您好,我們在富城路的東方明珠下面遇到了騷擾,對方是一名叫小明哥的網紅主播,未經我們同意就拍攝我們,還言語冒犯,我們要求他刪除視頻他拒不配合。
對,對方現在還在現場。
好的,我會儘量不和他起衝突,等你們過來,不過我不保證他會留在這裡等你們過來。」
兩人之間的距離不算遠,郁沉舟和接線員的對話,小明哥聽得一清二楚。
他的臉色變得越發慘白,這下連轉身逃跑的勇氣都沒有了。
他很清楚,在國內的任何糾紛事件里,只要一方敢擅自逃跑,不管原本有沒有理,都會變成沒理的那一方。
畢竟有一句話叫:「你要是沒錯,為什麼要跑?」
郁沉舟剛掛掉報警電話,蕭依琳的聲音就同步響了起來。
她從自己的包里拿出手機,快速撥通了一個號碼,語氣平靜地說道:
「喂,秦律師,您好,我是蕭依琳。
我在富城路的東方明珠這邊遇到了一點糾紛,需要你過來協助處理一下,能麻煩你現在過來一趟嗎?
好的,我們已經報警了,我就在現場等你過來。
你放心,我身邊有人陪著,對方傷害不到我。」
聽到蕭依琳居然直接聯繫了律師,小明哥瞬間如遭雷擊,整個人都懵了。
他萬萬沒想到,自己今天只不過想蹭點流量,居然遇到了這麼一對軟硬不吃的硬茬。
男的直接報警,女的更狠,居然當場就找了律師,這是要把事情徹底鬧大啊!
「秦晉,秦律師,是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
掛了電話,蕭依琳看著郁沉舟微笑著解釋道。
「兄弟、美女,有話好好說,我們沒必要鬧得這麼僵……」
小明哥的語氣徹底軟了下來,剛想開口繼續求饒,一陣急促的警笛聲突然從遠處傳來,越來越近。
很快,一輛打著警燈的摩托車就出現在了他的視線里。
他原本想說的求饒話瞬間被憋回了肚子裡,臉色更加難看。
這個時間點,核心景區附近的交通十分擁堵,機動車想要開進來至少需要半個多小時。
派出所為了避免現場發生肢體衝突,特意先派了一名民警騎摩托車過來維持局面。
民警停好摩托車後,立刻上前向三人了解情況。
郁沉舟和蕭依琳你一言我一語,清晰地把事情的前因後果說了一遍,小明哥則在一旁支支吾吾地辯解。
等民警徹底了解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後,看向小明哥的眼神里滿是無語。
這事明擺著是他主動挑起來的,而他直播的內容,又恰好成了證明他侵權和冒犯他人的鐵證。
「警察同志,您別聽他們亂說!」
面對民警那仿佛在看白痴一樣的眼神,小明哥不死心地辯解道。
「我這是劇情演繹,我的直播間標題里都標註過的,絕對不存在侵權的說法!
我就是跟他們鬧著玩的!」
「不管你是不是劇情演繹,拍攝、使用他人的肖像,都必須提前獲得肖像權人的明確許可。」
民警嚴肅地打斷了他的辯解,語氣不容置喙。
「不能說你自己標註了是演戲,就可以隨便拍攝、騷擾他人,這是明確違反法律規定的。」
就在小明哥還想繼續辯解的時候,一個穿著西裝、提著公文包的中年人騎著一輛共享單車急匆匆地趕了過來。
他將共享單車鎖好後,快步走到蕭依琳面前,氣喘吁吁的同時,略帶歉意地說道:
「蕭總,抱歉抱歉,外面的交通實在太堵了,我只能騎共享單車過來,來晚了。
出什麼事了?能先簡單跟我說明一下情況嗎?」
「秦律師,您來了。」
看到秦晉,蕭依琳沒有多餘的廢話,立刻把剛才遇到的事情再次說了一遍。
「我明白了。」
了解情況後,秦晉神色嚴肅地問道。
「蕭總,您的訴求是什麼?」
「讓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蕭依琳毫不猶豫地回答。
「好的,我明白了。」
秦晉聽完後,神色變得更加嚴肅,對著蕭依琳說道。
「蕭總,他這種情況,除了明確侵犯了你們兩人的肖像權之外。
還通過直播的方式,故意煽動社會對立情緒、散布極端言論挑動群體矛盾,已經造成了公共秩序的嚴重混亂。
基於這些行為,除了追究他的民事責任,還可以追加一條尋釁滋事罪的刑事指控。」
秦晉常年處理各類法律糾紛,對此類情況駕輕就熟,一眼就看清了事情的關鍵。
秦晉的話一出口,在場的民警都瞬間愣住了。
他原本以為,郁沉舟和蕭依琳最多是想以「起鬨鬧事」為由,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追究小明哥的行政責任。
最嚴重的後果也不過是拘留15天、罰款1000元。
可尋釁滋事罪完全不一樣,這是明確的刑事案件,違反的是《刑法》。
一旦這個罪名成立,小明哥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處罰。
這麼一對比,之前提到的侵犯肖像權反而成了小事。
畢竟他只是在直播的時候拍攝了兩人的影像,沒有利用這些肖像進行其他相關盈利活動,最多也就是刪除視頻、賠償一點精神損失。
也就是說,郁沉舟和蕭依琳這是鐵了心要對小明哥進行嚴懲。
不過民警心裡不僅沒有絲毫同情小明哥,反而覺得十分解氣。
現在確實有不少網紅仗著自己有一點流量,就目中無人,肆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把低俗當有趣,把騷擾當互動,早就該有人好好治治他們了。
這次小明哥算是撞到了鐵板上,也算是給他一個深刻的教訓。
在民警那帶著點「祝你好運」的眼神注視下,秦晉向小明哥提出了查看直播錄像的要求。
小明哥不敢拒絕,只能不情不願地打開手機,把剛才直播時拍攝的視頻交給了秦晉。
秦晉複製了一份,然後快速瀏覽了一遍,確認視頻內容完整記錄了小明哥的侵權和尋釁滋事行為,便保存好視頻,作為後續起訴的關鍵證據。
「帥哥,美女,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
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後,小明哥徹底慌了神,撲通一聲差點就想跪下,轉頭看向一直沉默旁觀的郁沉舟,語氣帶著濃濃的哀求。
「我們能不能私了啊?我可以給你們賠錢,你們想要多少我都儘量滿足,只要你們別起訴我,別追究我的刑事責任就行!」
雖然郁沉舟一直沒怎麼說話,但他能看得出來,這兩人里,真正能做主的應該是郁沉舟,現在能救他的,也只有郁沉舟了。
「郁先生,您不用理會他。」
不等郁沉舟開口,秦晉就搶先一步說道,語氣十分堅定。
「後續的法律程序都交給我來處理就好,我會幫您和蕭總追究他的全部責任,不會讓他輕易脫身的。」
其實從蕭依琳口中聽完事情的經過後,秦晉就大概猜到了其中的關鍵。
事情會鬧到這個地步,大概率是郁沉舟故意引導的,因為郁沉舟要是不刺激小明哥,他最多也就是賠點錢。
可是有了他那番言論就不一樣了,要知道他剛才煽動的可不是一兩個人,而是五十多萬人。
沒錯,當時看他直播的還真就有五十多萬人。
而小明哥偏偏就這麼傻乎乎地上了鉤。
「我本來也沒打算理他。」
郁沉舟淡淡地說道,眼神都沒給小明哥一個,語氣里滿是冷漠。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他今天的下場,都是他自己找的。」
說完,他轉頭看向秦晉,詢問道:
「這裡的事情交給您,我們現在可以先離開了嗎?」
蕭依琳也跟著看向秦晉。
「可以的。」
秦晉肯定地點了點頭,對著兩人說道。
「明天我會讓人把代理授權文件送到您的公司或者家裡,您簽完字之後,後續的調查、起訴等所有訴訟流程都交給我來跟進就好,我會及時向您匯報進展的。」
說完,他又仔細叮囑了幾句注意事項。
「那就辛苦秦律師了。」
蕭依琳上前一步,對著秦晉禮貌地道謝。
「我們還沒吃晚飯,就先離開了。
後續有任何需要我們配合的地方,您隨時聯繫我們。」
隨後,郁沉舟牽起蕭依琳的手,兩人並肩轉身,徑直離開了現場,絲毫沒有再看小明哥一眼。
民警對此也沒有多說什麼。
該了解的情況已經全部了解清楚,該固定的證據也已經固定完畢。
接下來只需要等待後續的司法程序推進即可,郁沉舟和蕭依琳作為受害人,自然可以隨時離開。
他下意識地掙扎了兩下,卻發現自己的手腕被攥得死死的,根本掙脫不開。
與此同時,直播間的彈幕也開始變得混亂起來,不少有理智的觀眾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紛紛刷起了「主播這是侵權了吧」「別人不想被拍就別硬湊了」「趕緊道歉刪視頻吧」。
小明哥知道自己這次遇到了硬茬,但他仗著自己有兩百萬粉絲撐腰,也不肯輕易服軟。
他立刻用另一隻手死死扶住手機支架,把攝像頭重新對準郁沉舟的臉,扯著嗓子大喊道:
「家人們,你們都聽到了吧?
我的直播標題里都標註了是劇情演繹,絕對不存在侵權!
接下來就輪到我們發揮了,讓這些自以為是的社會精英好好見識見識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的力量!
直播間的五十萬家人們,都給我看清楚了,記住這個人的臉,現在就去人肉他,把他的信息都發到網上去!」
說到這裡,他又猛地把攝像頭轉向自己被郁沉舟抓住的手臂,誇張地嘶吼起來:
「你們看到沒?
他還在捏著我的手臂,我連掙脫的力氣都沒有!
家人們、家人們、家人們!
你們的主播小明哥被人欺負了!
直播間家人們快來幫幫我,趕緊去人肉他,把他的個人資料都扒出來,看看他到底是誰!
我們要讓他知道,我們這些普通人不是好欺負的!
鬆手,你快鬆手!
怎麼,你有本事就打我一下試試?
來打我呀!有本事你就打我呀!
我有兩百萬家人支持我,我根本不怕你!」
小明哥打算按照以往的套路,利用直播間裡的粉絲造勢施壓,讓對方知難而退。
可郁沉舟看著他這歇斯底里的模樣,臉上依舊沒什麼表情,心裡卻泛起了一絲冷笑。
這人還真是自作自受。
他緩緩鬆開了小明哥的手,往後退了兩步,雙手自然地插進了口袋裡,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
見郁沉舟主動鬆了手,小明哥以為自己的粉絲造勢起了作用,對方是怕了自己,頓時變得更加囂張起來,對著鏡頭得意地說道:
「家人們看到沒?
這些平時坐在辦公室里的社會精英,其實也沒什麼本事,還不是被我們嚇得不敢動手了……」
他的話還沒說完,就看到郁沉舟從口袋裡掏出了一部手機,手指快速在屏幕上按動著。
小明哥的聲音瞬間戛然而止,整個人都愣住了。
只見郁沉舟熟練地按下了110三個數字,然後把手機的撥號界面對著他的手機鏡頭,讓他和直播間裡的觀眾都看得一清二楚,隨後毫不猶豫地按下了撥通鍵。
看到郁沉舟真的敢報警,小明哥嚇得魂都快飛了,手忙腳亂地立刻結束了直播。
他本能地想上前阻止郁沉舟打電話,可一想到剛才被對方攥住手腕時那種無力反抗的感覺,又硬生生停下了邁出去的腳步。
只能焦急地站在原地,語氣帶著幾分討好地解釋道:
「兄弟,這就是一點小事,沒必要這麼認真吧?
大家就是開個玩笑,犯不著鬧到報警的地步,你先把電話掛了好不好?」
郁沉舟根本沒理會他的服軟和哀求,徑直對著電話那頭的接線員清晰地說明情況:
「您好,我們在富城路的東方明珠下面遇到了騷擾,對方是一名叫小明哥的網紅主播,未經我們同意就拍攝我們,還言語冒犯,我們要求他刪除視頻他拒不配合。
對,對方現在還在現場。
好的,我會儘量不和他起衝突,等你們過來,不過我不保證他會留在這裡等你們過來。」
兩人之間的距離不算遠,郁沉舟和接線員的對話,小明哥聽得一清二楚。
他的臉色變得越發慘白,這下連轉身逃跑的勇氣都沒有了。
他很清楚,在國內的任何糾紛事件里,只要一方敢擅自逃跑,不管原本有沒有理,都會變成沒理的那一方。
畢竟有一句話叫:「你要是沒錯,為什麼要跑?」
郁沉舟剛掛掉報警電話,蕭依琳的聲音就同步響了起來。
她從自己的包里拿出手機,快速撥通了一個號碼,語氣平靜地說道:
「喂,秦律師,您好,我是蕭依琳。
我在富城路的東方明珠這邊遇到了一點糾紛,需要你過來協助處理一下,能麻煩你現在過來一趟嗎?
好的,我們已經報警了,我就在現場等你過來。
你放心,我身邊有人陪著,對方傷害不到我。」
聽到蕭依琳居然直接聯繫了律師,小明哥瞬間如遭雷擊,整個人都懵了。
他萬萬沒想到,自己今天只不過想蹭點流量,居然遇到了這麼一對軟硬不吃的硬茬。
男的直接報警,女的更狠,居然當場就找了律師,這是要把事情徹底鬧大啊!
「秦晉,秦律師,是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
掛了電話,蕭依琳看著郁沉舟微笑著解釋道。
「兄弟、美女,有話好好說,我們沒必要鬧得這麼僵……」
小明哥的語氣徹底軟了下來,剛想開口繼續求饒,一陣急促的警笛聲突然從遠處傳來,越來越近。
很快,一輛打著警燈的摩托車就出現在了他的視線里。
他原本想說的求饒話瞬間被憋回了肚子裡,臉色更加難看。
這個時間點,核心景區附近的交通十分擁堵,機動車想要開進來至少需要半個多小時。
派出所為了避免現場發生肢體衝突,特意先派了一名民警騎摩托車過來維持局面。
民警停好摩托車後,立刻上前向三人了解情況。
郁沉舟和蕭依琳你一言我一語,清晰地把事情的前因後果說了一遍,小明哥則在一旁支支吾吾地辯解。
等民警徹底了解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後,看向小明哥的眼神里滿是無語。
這事明擺著是他主動挑起來的,而他直播的內容,又恰好成了證明他侵權和冒犯他人的鐵證。
「警察同志,您別聽他們亂說!」
面對民警那仿佛在看白痴一樣的眼神,小明哥不死心地辯解道。
「我這是劇情演繹,我的直播間標題里都標註過的,絕對不存在侵權的說法!
我就是跟他們鬧著玩的!」
「不管你是不是劇情演繹,拍攝、使用他人的肖像,都必須提前獲得肖像權人的明確許可。」
民警嚴肅地打斷了他的辯解,語氣不容置喙。
「不能說你自己標註了是演戲,就可以隨便拍攝、騷擾他人,這是明確違反法律規定的。」
就在小明哥還想繼續辯解的時候,一個穿著西裝、提著公文包的中年人騎著一輛共享單車急匆匆地趕了過來。
他將共享單車鎖好後,快步走到蕭依琳面前,氣喘吁吁的同時,略帶歉意地說道:
「蕭總,抱歉抱歉,外面的交通實在太堵了,我只能騎共享單車過來,來晚了。
出什麼事了?能先簡單跟我說明一下情況嗎?」
「秦律師,您來了。」
看到秦晉,蕭依琳沒有多餘的廢話,立刻把剛才遇到的事情再次說了一遍。
「我明白了。」
了解情況後,秦晉神色嚴肅地問道。
「蕭總,您的訴求是什麼?」
「讓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蕭依琳毫不猶豫地回答。
「好的,我明白了。」
秦晉聽完後,神色變得更加嚴肅,對著蕭依琳說道。
「蕭總,他這種情況,除了明確侵犯了你們兩人的肖像權之外。
還通過直播的方式,故意煽動社會對立情緒、散布極端言論挑動群體矛盾,已經造成了公共秩序的嚴重混亂。
基於這些行為,除了追究他的民事責任,還可以追加一條尋釁滋事罪的刑事指控。」
秦晉常年處理各類法律糾紛,對此類情況駕輕就熟,一眼就看清了事情的關鍵。
秦晉的話一出口,在場的民警都瞬間愣住了。
他原本以為,郁沉舟和蕭依琳最多是想以「起鬨鬧事」為由,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追究小明哥的行政責任。
最嚴重的後果也不過是拘留15天、罰款1000元。
可尋釁滋事罪完全不一樣,這是明確的刑事案件,違反的是《刑法》。
一旦這個罪名成立,小明哥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處罰。
這麼一對比,之前提到的侵犯肖像權反而成了小事。
畢竟他只是在直播的時候拍攝了兩人的影像,沒有利用這些肖像進行其他相關盈利活動,最多也就是刪除視頻、賠償一點精神損失。
也就是說,郁沉舟和蕭依琳這是鐵了心要對小明哥進行嚴懲。
不過民警心裡不僅沒有絲毫同情小明哥,反而覺得十分解氣。
現在確實有不少網紅仗著自己有一點流量,就目中無人,肆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把低俗當有趣,把騷擾當互動,早就該有人好好治治他們了。
這次小明哥算是撞到了鐵板上,也算是給他一個深刻的教訓。
在民警那帶著點「祝你好運」的眼神注視下,秦晉向小明哥提出了查看直播錄像的要求。
小明哥不敢拒絕,只能不情不願地打開手機,把剛才直播時拍攝的視頻交給了秦晉。
秦晉複製了一份,然後快速瀏覽了一遍,確認視頻內容完整記錄了小明哥的侵權和尋釁滋事行為,便保存好視頻,作為後續起訴的關鍵證據。
「帥哥,美女,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
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後,小明哥徹底慌了神,撲通一聲差點就想跪下,轉頭看向一直沉默旁觀的郁沉舟,語氣帶著濃濃的哀求。
「我們能不能私了啊?我可以給你們賠錢,你們想要多少我都儘量滿足,只要你們別起訴我,別追究我的刑事責任就行!」
雖然郁沉舟一直沒怎麼說話,但他能看得出來,這兩人里,真正能做主的應該是郁沉舟,現在能救他的,也只有郁沉舟了。
「郁先生,您不用理會他。」
不等郁沉舟開口,秦晉就搶先一步說道,語氣十分堅定。
「後續的法律程序都交給我來處理就好,我會幫您和蕭總追究他的全部責任,不會讓他輕易脫身的。」
其實從蕭依琳口中聽完事情的經過後,秦晉就大概猜到了其中的關鍵。
事情會鬧到這個地步,大概率是郁沉舟故意引導的,因為郁沉舟要是不刺激小明哥,他最多也就是賠點錢。
可是有了他那番言論就不一樣了,要知道他剛才煽動的可不是一兩個人,而是五十多萬人。
沒錯,當時看他直播的還真就有五十多萬人。
而小明哥偏偏就這麼傻乎乎地上了鉤。
「我本來也沒打算理他。」
郁沉舟淡淡地說道,眼神都沒給小明哥一個,語氣里滿是冷漠。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他今天的下場,都是他自己找的。」
說完,他轉頭看向秦晉,詢問道:
「這裡的事情交給您,我們現在可以先離開了嗎?」
蕭依琳也跟著看向秦晉。
「可以的。」
秦晉肯定地點了點頭,對著兩人說道。
「明天我會讓人把代理授權文件送到您的公司或者家裡,您簽完字之後,後續的調查、起訴等所有訴訟流程都交給我來跟進就好,我會及時向您匯報進展的。」
說完,他又仔細叮囑了幾句注意事項。
「那就辛苦秦律師了。」
蕭依琳上前一步,對著秦晉禮貌地道謝。
「我們還沒吃晚飯,就先離開了。
後續有任何需要我們配合的地方,您隨時聯繫我們。」
隨後,郁沉舟牽起蕭依琳的手,兩人並肩轉身,徑直離開了現場,絲毫沒有再看小明哥一眼。
民警對此也沒有多說什麼。
該了解的情況已經全部了解清楚,該固定的證據也已經固定完畢。
接下來只需要等待後續的司法程序推進即可,郁沉舟和蕭依琳作為受害人,自然可以隨時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