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 來了
警察一到巷子口就開始大喊:
「喂!都別動!警察!」
幾束手電一照進來,他自己也愣了一下。
地上橫七豎八躺著五六個人,有抱腿的,有捂肋骨的,全在那兒打滾鬼叫;邊上散著幾根掉皮的「報紙」,鋼管露了一截閃著寒光。只有一個人還站著——靠在電線桿旁邊,雙手舉著,正是曹逸森。
帶頭的小警察心裡「嘖」了一聲:這畫面,回頭寫報告都難寫。
醉漢一看警察來了,立刻從地上挪著蹭到前面,喊得比誰都大聲:
「警察先生!有人打人啊!我們好好走路,他突然衝過來就打,把我們打成這樣!」
他說著就指曹逸森:「就是他!就他一個,把我們六個打成現在這樣!你們看看!」
帶頭警察皺了皺眉,視線在那張臉上停了一秒——所長親戚。
腦殼更疼了。
這片誰混什麼幫,他心裡清楚得很:這貨仗著和所長是「遠房親戚」,仗勢欺人的事沒少干。可規矩就是規矩,他面上還是得板著。
他往前走了幾步,停在曹逸森面前,仰頭看著他:
「是你打的?」
曹逸森背後隱隱作痛,但聲音很穩:
「是我打的沒錯,不過是他們先出口成髒、先動手的。我只是正當防衛。」
醉漢馬上又嚷:「什麼防衛!你剛剛踢我幾腳你自己沒數嗎?警察先生你別聽他瞎說,他是外地來的,一聽口音就不對!」
帶頭警察忍著沒翻白眼,只是冷冷回了一句:
「行了,你先閉嘴。再吵待會兒一起帶走。」
他心裡很清楚,現場看上去是「多人圍一個」,但結果是一人站著、六個人躺著,這種局面……誰好誰壞不言自明。可躺著的是所長親戚,站著的是臉生、看打扮就知道不是本地人的外地人,怎麼處理,他得掂量。
他還是做了個決定,沖曹逸森開口:
「這位先生,你跟我們回派出所一趟,先接受調查。」
說完朝後面的制服小哥一抬下巴:「帶他上車吧。」
曹逸森沒辯解,只是點點頭,把手慢慢放下來,走向警車。靠近時,這小制服才真實感受到壓迫感——這人比他高一整頭,剛打完架那股殺氣還沒完全散,他自己明明穿著制服,心裡卻莫名有點發虛。
他儘量用更硬的語氣掩飾這種虛,拉開後門:「坐進去。」
曹逸森彎腰上車,剛靠到椅背,背上被鋼管砸過的地方又一陣火辣辣,他只是眉心輕輕一皺,沒出聲。
車門關上,「砰」地一聲,外面噪音一下小了。
帶頭的警察繞到車邊,讓同事把車門又開一條縫,對著他開始念權利告知:
「根據法律規定,現在需要告知你的權利。第一,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一切,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第二,你有權委託或要求聘請律師在詢問時到場;第三,如果你無力聘請律師,可以依法申請法律援助……」
話還沒念完,曹逸森忽然抬了抬眼,換了一副表情,緩緩開口:
「抱歉,我聽不懂韓語。」
小警察愣了一下:「啊?」
曹逸森接著說,這次用的是慢條斯理的日文,但語氣里明顯帶著「他在說外語」的意味:
「我現在要求見律師。在律師到場之前,我不會回答任何問題。」
他又補了一句:
「另外,我正式提出要求,請你們安排有資質的翻譯人員在場,協助我聽懂並確認你們所說的一切內容。」
車門邊幾個警察一時面面相覷。
帶頭的那個皺眉低聲嘀咕了一句:「剛剛不是還回我韓語嗎……」
曹逸森像是沒聽見,換成英文,自顧自把話說完,語氣不快不慢、幾乎像背條文:
「在翻譯人員到場,並且用我能聽懂的語言,完整、準確地向我解釋所有權利和文件內容之前,我拒絕進行任何形式的陳述,也不會在任何文件上簽字。」
他抬了抬下巴,看著對方:
「這是我的權利,對嗎?」
這一整段話,說得不急不躁,甚至帶著點職業習慣的冷靜——不像是在跟街頭混混吵架,更像是在會議室里跟法務確認條款。
車門邊的小警察完全接不上話,回頭看帶頭的:
「他…他說他聽不懂韓語,要律師,還要翻譯。說沒有翻譯之前,他什麼都不回答,也不簽字。」
帶頭的警察臉色更難看了。
他心裡清楚這傢伙十有八九是在耍滑頭——剛才明明用韓語跟自己對過兩句。但程序上,對方說「聽不懂」,又提出「見律師、要翻譯」,他們要是當沒聽見,回頭真鬧大了,這一條就足夠律師拿來做文章。
他沉默幾秒,最後只能咬牙點頭:
「行,那就按規定來。先帶回所里,翻譯和律師這邊,我們走程序。」
醉漢在那邊還在嚷嚷:「哥!你可別就把他當普通人放過去啊!我們都躺地上了——」
帶頭警察冷冷掃了他一眼:「你也得跟我回去做筆錄。到底誰先動手,監控一調就知道了,別在我這兒演。」
醉漢被噎了一下,又想提「所長」,看著他那張黑著的臉,還是把話咽回去了。
曹逸森坐在后座,靠著椅背,背上隱隱作痛,呼吸一點點慢下來。
——從這一刻起,街頭這一架,已經被他硬生生拉進了走「程序」的世界。
接下來,就不是巷子口誰嗓門大誰說了算,而是誰更懂怎麼用人脈和規則說話。
「喂!都別動!警察!」
幾束手電一照進來,他自己也愣了一下。
地上橫七豎八躺著五六個人,有抱腿的,有捂肋骨的,全在那兒打滾鬼叫;邊上散著幾根掉皮的「報紙」,鋼管露了一截閃著寒光。只有一個人還站著——靠在電線桿旁邊,雙手舉著,正是曹逸森。
帶頭的小警察心裡「嘖」了一聲:這畫面,回頭寫報告都難寫。
醉漢一看警察來了,立刻從地上挪著蹭到前面,喊得比誰都大聲:
「警察先生!有人打人啊!我們好好走路,他突然衝過來就打,把我們打成這樣!」
他說著就指曹逸森:「就是他!就他一個,把我們六個打成現在這樣!你們看看!」
帶頭警察皺了皺眉,視線在那張臉上停了一秒——所長親戚。
腦殼更疼了。
這片誰混什麼幫,他心裡清楚得很:這貨仗著和所長是「遠房親戚」,仗勢欺人的事沒少干。可規矩就是規矩,他面上還是得板著。
他往前走了幾步,停在曹逸森面前,仰頭看著他:
「是你打的?」
曹逸森背後隱隱作痛,但聲音很穩:
「是我打的沒錯,不過是他們先出口成髒、先動手的。我只是正當防衛。」
醉漢馬上又嚷:「什麼防衛!你剛剛踢我幾腳你自己沒數嗎?警察先生你別聽他瞎說,他是外地來的,一聽口音就不對!」
帶頭警察忍著沒翻白眼,只是冷冷回了一句:
「行了,你先閉嘴。再吵待會兒一起帶走。」
他心裡很清楚,現場看上去是「多人圍一個」,但結果是一人站著、六個人躺著,這種局面……誰好誰壞不言自明。可躺著的是所長親戚,站著的是臉生、看打扮就知道不是本地人的外地人,怎麼處理,他得掂量。
他還是做了個決定,沖曹逸森開口:
「這位先生,你跟我們回派出所一趟,先接受調查。」
說完朝後面的制服小哥一抬下巴:「帶他上車吧。」
曹逸森沒辯解,只是點點頭,把手慢慢放下來,走向警車。靠近時,這小制服才真實感受到壓迫感——這人比他高一整頭,剛打完架那股殺氣還沒完全散,他自己明明穿著制服,心裡卻莫名有點發虛。
他儘量用更硬的語氣掩飾這種虛,拉開後門:「坐進去。」
曹逸森彎腰上車,剛靠到椅背,背上被鋼管砸過的地方又一陣火辣辣,他只是眉心輕輕一皺,沒出聲。
車門關上,「砰」地一聲,外面噪音一下小了。
帶頭的警察繞到車邊,讓同事把車門又開一條縫,對著他開始念權利告知:
「根據法律規定,現在需要告知你的權利。第一,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一切,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第二,你有權委託或要求聘請律師在詢問時到場;第三,如果你無力聘請律師,可以依法申請法律援助……」
話還沒念完,曹逸森忽然抬了抬眼,換了一副表情,緩緩開口:
「抱歉,我聽不懂韓語。」
小警察愣了一下:「啊?」
曹逸森接著說,這次用的是慢條斯理的日文,但語氣里明顯帶著「他在說外語」的意味:
「我現在要求見律師。在律師到場之前,我不會回答任何問題。」
他又補了一句:
「另外,我正式提出要求,請你們安排有資質的翻譯人員在場,協助我聽懂並確認你們所說的一切內容。」
車門邊幾個警察一時面面相覷。
帶頭的那個皺眉低聲嘀咕了一句:「剛剛不是還回我韓語嗎……」
曹逸森像是沒聽見,換成英文,自顧自把話說完,語氣不快不慢、幾乎像背條文:
「在翻譯人員到場,並且用我能聽懂的語言,完整、準確地向我解釋所有權利和文件內容之前,我拒絕進行任何形式的陳述,也不會在任何文件上簽字。」
他抬了抬下巴,看著對方:
「這是我的權利,對嗎?」
這一整段話,說得不急不躁,甚至帶著點職業習慣的冷靜——不像是在跟街頭混混吵架,更像是在會議室里跟法務確認條款。
車門邊的小警察完全接不上話,回頭看帶頭的:
「他…他說他聽不懂韓語,要律師,還要翻譯。說沒有翻譯之前,他什麼都不回答,也不簽字。」
帶頭的警察臉色更難看了。
他心裡清楚這傢伙十有八九是在耍滑頭——剛才明明用韓語跟自己對過兩句。但程序上,對方說「聽不懂」,又提出「見律師、要翻譯」,他們要是當沒聽見,回頭真鬧大了,這一條就足夠律師拿來做文章。
他沉默幾秒,最後只能咬牙點頭:
「行,那就按規定來。先帶回所里,翻譯和律師這邊,我們走程序。」
醉漢在那邊還在嚷嚷:「哥!你可別就把他當普通人放過去啊!我們都躺地上了——」
帶頭警察冷冷掃了他一眼:「你也得跟我回去做筆錄。到底誰先動手,監控一調就知道了,別在我這兒演。」
醉漢被噎了一下,又想提「所長」,看著他那張黑著的臉,還是把話咽回去了。
曹逸森坐在后座,靠著椅背,背上隱隱作痛,呼吸一點點慢下來。
——從這一刻起,街頭這一架,已經被他硬生生拉進了走「程序」的世界。
接下來,就不是巷子口誰嗓門大誰說了算,而是誰更懂怎麼用人脈和規則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