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七千美元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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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野狼鎮。

  一天時間內,死了六個人,對這個只有數百人口的小鎮來說,無異於在火藥桶里扔了根火柴。

  消息像野火般蔓延,家家戶戶關緊門窗,用木板加固薄弱處,在門後設下簡單的絆索陷阱作為警報。男人們默不作聲地檢查著槍械,上好子彈後,將長槍和左輪擺在臥室床頭最順手的位置,以防萬一。

  而這一切混亂的源頭,此刻正悠閒地坐在木屋二樓的椅子上,聽著露西的匯報。

  「馬廄內有五匹美國標準種馬、七匹摩根馬、十匹本地的加州混種馬。按照現在的市價,加起來大概兩千五百美元。」

  「屋後牧場單獨隔間裡,有一匹查爾斯花大價錢弄來的純血母馬,值一千一百美元。您的那匹安達盧西亞灰馬也在,他想要兩匹馬交配出一個優良的混血馬來。」

  「屋子內,書房暗格里藏著三塊五十盎司重的金條,保險柜里還有一些金幣銀幣,折合成美元,大概三千五百塊。」

  「總計七千一百美元左右,主人。」

  七千美元,換算到現代,大概值一百萬美元。

  無論是在1855年的加州還是2025年的現代,這都是一筆足以讓任何人眼紅的巨款。

  曾經的手指輕輕敲著橡木椅子的扶手,開始思索起錢的用途。

  很快,他就想好了用處。

  買武器!

  正所謂有錢沒有槍,你就是銀行。

  在這個法律如紙張般脆弱的西部,軍事力量才能決定一切。

  馬匹暫時沒法變現,但三千五百美元,也夠買二十條長槍加二十把左輪了。

  雖然只是最便宜的斯普林菲爾德前膛步槍,但在這個後膛槍尚未普及的年代,火力倒也足夠。

  等萊昂和阿茲瑞爾應聘上金礦的護衛隊,摸清運送黃金的路線和人數後,那時他麾下的死士數量差不多也足夠了。

  到那時,他的復仇之路,便將踏出實質性的第一步。

  ————

  第二天,中午。

  野狼鎮的墓園坐落在一處低矮的山坡上,可以俯瞰整個小鎮。四口簡陋的松木棺槨整齊擺放在新挖的坑穴內。

  「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阿門。」

  牧師合上聖經,結束了禱告。泥土落下,墓穴填平,十字架豎起。

  曾經借著露西的視線,觀察著前來參加葬禮的人們。

  經由露西的介紹,他很快便鎖定了三個人。

  雜貨店老闆康納,一個精瘦的中年人。槍店老闆戴維,膀大腰圓,腰間別著兩把左輪。酒館及旅店老闆威爾斯,紅髮且滿臉絡腮鬍。

  這三人便是野狼鎮本地的刀槍炮了。

  葬禮結束,送葬者們剛想散去,卻聽到有人說道:「各位先生們,先別急著走。」

  說話的人是康納,他道:「查爾斯先生及其員工在白天被強盜殺害,前去追擊的羅伯特警長及其副手也中槍身亡。短短一天,六條人命。」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每個人的臉:「鎮子的治安已經崩壞到一個十分危險的地步。我們不能坐以待斃。」

  槍店老闆戴維皺了皺眉:「老康納,你的意思是?」

  康納環視四周,目光最後落在戴維和威爾斯身上:「正好現在治安維持會的各位先生都在,我提議,儘快選出新的治安官和副手,組建一支像樣的巡邏隊,以保護大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我還以為什麼事呢?」酒館老闆威爾斯無所謂道:「我酒館裡每天都有十幾個牛仔在喝酒,從中隨便招兩三個不就好了?管吃管住,每周二十美元,大把人搶著干。」

  「holyshit,威爾斯,你認真的?」戴維嘲諷道:「你的那些愛爾蘭同鄉喝酒鬧事倒是一把好手,讓他們來負責治安?劫匪一開槍,他們跑得比受驚的兔子還快!」

  「兩個月前是誰的酒館被砸了來著?哦,對了,是你的金礦酒館!那個時候,你的那些愛爾蘭牛仔在哪?」

  「不從牛仔里招從哪招?他們的槍法起碼合格。」

  威爾斯漲紅了臉,啐了一口唾沫,反唇相譏:「招你的侄子比利?還是康納的女婿傑克?那兩個白痴的槍法我又不是沒見識過。」


  「上個月打野豬,比利五槍打空四槍,最後一槍差點打到傑克的屁股!傑克呢?三十碼的靶子,連開五槍,一槍沒中!讓這種貨色當治安官,強盜來了是讓他們笑死敵人嗎?」

  幾人越吵越凶,大有打起來之勢。忽然,一襲黑色長裙、胸口佩戴著白花的露西·史密斯開口道。

  「幾位先生,不如這樣好了。」

  眾人看向她,此刻的露西臉色憔悴,眼角微紅,讓人我見猶憐。

  「讓倖存的亨利先生來擔任治安官的職位,他畢竟當過半年羅伯特先生的副手,規矩都懂,經驗也豐富。

  至於空出來的四名副手職位,可以先請康納先生的女婿和戴維先生的侄子擔任,再從酒館的牛仔里招兩個可靠的。

  這樣至少能先維持住鎮子裡的基本秩序,總比現在只有一人負責要好。」

  戴維和威爾斯對視一眼,都沒有立刻反對。

  康納思索片刻,緩緩點頭:「這倒是個折中的辦法。亨利這半年確實幹的不錯,大家都信得過他。」

  「我沒意見,」威爾斯聳肩。

  戴維也勉強點頭:「那就這樣吧。」

  站在木屋二樓的曾經,通過露西的視角看著這一切,吹了一聲口哨。

  借用露西之口說出這話的曾經,自然也有他的一番打算。

  這兩日他又召喚了八名死士,其中三人以找工作的名義成為了馬廄的員工,負責保護他的安全。

  至於其餘的人,全被他派了出去。

  在拿到萊昂留下來的馬匹和槍械後,他讓幾人騎馬趕往了舊金山。畢竟小鎮的槍械太貴,一次性買太多也容易引起注意,不如直接去舊金山買。

  等他們帶著槍枝回來,便可以開始從事人類最古老的職業之一——

  劫匪!

  既可以為之後的搶劫金礦練練手,也能再多賺幾筆。

  因此,鎮子的安保力量越差,越方便死士們的發揮。

  而目標曾經也選擇好了,小鎮的槍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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