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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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箏摘下眼鏡,揉著發酸的眼睛,走到窗邊。李元湊到她身旁問:「梁隊,鑑定結果出來了?」

  兩周前,這名三十六歲的男子被發現死於自己家中,下體遭受嚴重破壞。

  梁箏眉頭擰出一個川:「跟咱們現場推斷的一樣。」

  李元倒吸一口冷氣:「確實是死後被切的?」

  「沒發現凝血反應,創緣也沒收縮。另外他的屍斑不正常,你還記得,當時范明傑是仰面躺在地板吧?」

  李元點點頭,梁箏轉身把桌上的報告遞給他:「但范明傑的屍斑在前部。兇手是在屍斑到了擴散期,才把他翻到正面,又切了他下體一刀。擴散期,人至少已經死了十個小時了。」

  「人都死了還要下狠手,太殘忍了。」李元聽得肝顫兒,一隻手默默護在下體前方,又不自然地撓了撓脖子。梁箏睨他一眼,繼續說道:「而且生殖器官的傷口切面整齊乾淨,刀法利落。行兇者真是下了十足決心,沒有絲毫猶豫。」

  根據呈現「V」形的整齊切面,和創緣的直線型切割軌跡,法醫推斷犯案的兇器,是市面上較常見的文具美工刀或廚房用的三德刀。這類刀刀刃薄且無鋸齒,前端均可精細控制力度。足夠兇手對死者下體進行利落分割。「除非有特殊癖好,不然一般是情殺,凌辱報復,才會切那裡吧?」李元的臉歪了歪。

  梁箏嘆氣:「不管事出何因,都不該下此手。他日真相大白,註定是個滿盤皆輸的悲劇。」

  法醫檢驗報告顯示,范明傑的死亡時間在周六下午一點至四點之間。他右腿共有三處刀傷,其中一處造成股動脈破裂,引發致命性大出血,這是直接死因。約十到十二小時後,兇手對屍體的生殖器官進行殘忍分割。這意味著兇手要麼重返現場,要麼在殺人後滯留原地超過十二小時。無論哪種情況,都需要異於常人的心理素質。如果是外來人員,為何行兇後,並未逃之夭夭,反而在次日凌晨,再度對屍體泄憤?與此同時,屍體還檢測出丙泊酚的殘留,死者近期沒有麻醉手術史。門鎖也沒有撬動痕跡,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極高。

  為保護業主的隱私,小區樓道沒有裝監控。只有大門與電梯內有監控,但園內的綠化帶有多處死角。梁箏用紅筆在平面圖上圈出盲區:「案發當日進出小區、尤其與范明傑關係密切的鄰里,有沒有可疑的?」

  「監控小蔣還在一一排查,暫時沒發現什麼異常。」

  「死者的親屬關係呢?查過了嗎?」

  李元翻開手邊的資料:「范明傑父親很早就去世了,母親改嫁後去了國外。他和薛伊淼結婚才三個月,據說因為最近吵架,薛伊淼就從家裡搬出來,到另一套房子住了,誰能想到會出這種事......那天報案的,是薛伊淼同父異母的姐姐孫伊歡,她陪薛伊淼回家取東西時發現的屍體。」

  「案發時間段,她們倆的不在場證據核實過了?」

  「薛伊淼當時在和高中同學見面。孫伊歡說周六早上她發燒了,一整天都在家休息,沒出門。」李元頓了頓,補充道:「她住的是那種老闆樓,樓道沒有監控。通車的東門有監控,沒有她出入的記錄,但北側還有個小門可以通人,那個監控去年早就壞了,純粹是擺設。」

  梁箏拿起孫伊歡的詢問筆錄翻看起來。

  「這個報案人孫伊歡,我覺得她和范明傑的關係不太對勁。」李元說。

  梁箏抬頭問道:「怎麼說?」

  「范明傑每周都會去璞月酒店的健身中心游泳。而孫伊歡從大半年前開始,也在那裡辦了會員卡。有整整三個月的時間,他倆的游泳時段幾乎完全重合。」李元翻著記錄本說。

  梁箏露出嚴峻的神色,這種行為軌跡,可以說是巧合,但也像是提前約好的私下見面。可孫伊歡被問起這事時,堅稱只是碰巧。

  「還有一件事,在范明傑辦公室發現的那張日料店存酒卡。我昨天去查了,店裡的存酒登記表有范明傑兩個多月前的消費記錄。餐廳的監控已經被覆蓋,我就拿了孫伊歡和薛伊淼、還有范明傑幾個同事朋友的照片,讓主廚和侍酒師認認臉,想說萬一呢。結果你猜怎麼著?主廚竟然一眼就認出來了,他指的是孫伊歡的照片。」

  梁箏蹙眉:「兩個多月前的客人,他能記得那麼清楚?」

  「人家是高級Omakase,每晚只接待兩單,人均消費超過這個數——」李元朝梁箏豎起兩隻手掌,「而且周一還不營業。」

  梁箏看著李元那副拿腔拿調的樣子,正想甩他大白眼,這小子卻突然正色道:「那主廚剛好對她有印象,是因為當時孫伊歡特別提到,她不吃魚。」Omakase沒有菜單,廚師會根據當日食材,給食客創造驚喜。除了顧客忌口的食物,吃什麼完全是廚師決定的。


  梁箏點點頭。的確,選擇高級的Omakase,很多人就奔著新鮮的魚料理去的,不吃魚的估計少見。

  「當晚就範明傑和孫伊歡他們兩個人?」

  「對。」李元一臉認真:「梁隊,就算一起游泳是巧合,這家餐廳可完全是約會的氛圍。」

  梁箏露出了沉思的表情。

  「對,另外還有個事......」李元突然支吾起來,「那天拉警戒線時。我好像看見孫伊歡從范明傑家的斗柜上拿了個耳環。」

  「什麼?你為什麼沒有報告?!」梁箏臉色驟變。

  「我不確定......」李元那天休假在家,睡夢中接到通知,抹了把臉就開車趕來現場,整個人都是恍惚的。「她當時站在斗櫃邊上,柜上的裝飾盤堆著些雜物。我轉身時,正好看見她蹲下來綁鞋帶,手裡好像...有隻耳環。」李元急忙補充:「我當場立即問了刑事技術的老王,他也站在旁邊,並沒有看見異樣。」

  他見梁箏仍滿臉存疑,趕緊找補道:「如果她要搞小動作,完全可以在報警前拿走,何必等我們都來到現場,才冒險這麼做?」

  梁箏正要開口,桌上的手機響了起來,李元起身去拿外賣。梁箏拉開抽屜,取出筆記本。她辦案有個習慣,會在本子裡為每個關鍵人單獨留一頁。隨著案情推進,這些人的疑點往往能逐個擊破。她翻開本子,在新的一頁剛寫下「孫伊歡」三個字,李元突然舉著張照片衝進來:「梁隊,你看我發現了什麼!」

  李元沒取成外賣,出門時撞上了隔壁組的陳剛。他們正在調查一起交通事故。上周某運動品牌組織的夜跑活動中,一名成員被撞身亡。陳剛正在追查事故主要責任方。

  品牌方提交了當晚拍攝的照片,李元握在手中的正是其中一張。照片裡,一群人正在夜色中邁腿奔跑。畫面側邊恰好拍到了一輛停在路邊的車。車窗降下些許,車內的孫伊歡側著頭,駕駛座上的范明傑正抓著她的手,角度看去像是在親吻。鏡頭未捕捉到正臉,反而給畫面更添幾分旖旎。

  確認照片拍攝日期後,梁箏用手機拍下證據,立即招呼李元:「走,去找孫伊歡。」孫伊歡剛下班到家,見兩位警官突然上門,臉上掠過一絲詫異。梁箏解釋道:「關於那天發現范明傑屍體的情況,我們有些細節需要核實。今天麻煩你再配合做份詳細筆錄。」

  孫伊歡點點頭,還算客氣地給兩人倒了水。「那天下午,我陪薛伊淼回家取東西。她發現自己忘記拿包要回停車場,就讓我先上樓,把家裡密碼告訴了我。」

  「如果范明傑在家,你直接開門進去不太合適吧?」

  「薛伊淼說,那個點家裡不會有人。」

  梁箏心知肚明地接過話頭:「確實,那個時間范明傑通常都在游泳。」她故意停頓片刻,話鋒一轉:「我記得這也正好是你之前去泳館的時間。」

  孫伊歡立刻聽出了試探的意味。她向來擅長隱藏情緒。心知說謊時,語調要保持不疾不徐,眉宇間不能顯露遲疑。面對質疑,最好想像貓,用那種溫順又敏銳的神態,更能讓人信任並放下防備。「我上次說過了,」孫伊歡讓語氣儘可能顯得平和:「就是湊巧。」

  梁箏點點頭,她本來也沒期待能從孫伊歡口中得到其他答案。在一旁記錄的李元回歸正題,追問道:「你當天進屋後發生了什麼?」

  「進門後,我起初沒發現異常。直到走到開放廚房那邊,才看見倒在血泊中的范明傑。」

  「看到范明傑,你當時什麼感覺?」梁箏目光如炬:「震驚...還是難過?」

  「正常人看到那樣的場景當然會震驚,但要說難過。我跟范明傑關係沒那麼熟,確實不會到難過的程度。」

  「真的不熟嗎?」

  孫伊歡察覺到梁箏咄咄逼人的態度,她問:「梁警官,你們今天過來到底想問什麼?」

  「就是想確認下,你跟范明傑的關係。」話音落下。梁箏掏出手機,點開那張照片,放在茶几上。她目光緊鎖著孫伊歡:「能解釋下這是什麼情況嗎?你和范明傑這麼相處,你妹妹薛伊淼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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