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必殺令
車還未停穩,楊紅的手機屏幕便幽幽一亮。
一條信息,硬邦邦四個字,砸進眼裡:
「全部清除!」
必殺令。乾淨,利落,不留餘地。
這樣的命令,楊紅只聽前輩提起過——非到萬不得已,非到蓋子要捂不住時,不會落下。接令者,既是提著腦袋辦事,也意味著……一隻腳已踏進了更深的門檻。
「呵。」她鼻腔里擠出一聲冷笑。
他們……前一刻還不經她手,利落地「抹」去了金小豪,像掐滅一隻吵人的蟋蟀,何嘗不是一種敲打?轉眼間,又將這刀遞到她掌心,是要將她更深地綁上這架戰車,綁進那不見光的核心去。
這變臉,快得令人齒冷。
可楊紅沒有退路。令既下,唯有前行,將這染血的差事,辦得漂漂亮亮。
方才在疾馳的車中,她已大致摸清事態:一夥狂徒突襲了城裡頗有臉面的「阿豪茶座」,劫持老闆與幾位有頭臉的「人物」,竟在鏡頭前玩起什麼「真心話大冒險」的索命牌局!寥寥幾句匯報,已讓她心頭劇震——這般不管不顧地掀底,是要將天捅個窟窿!
難怪,上面不惜掐斷全城直播,手忙腳亂地捂蓋子。
難怪,李局要火急火燎親臨現場坐鎮。
但「必殺令」不等人。她沒工夫等什麼局長部署,先斬後奏,辦了再說!
心思一定,她推門下車,夜風裹著寒意撲面。目光掃過周遭隱在暗處的特警身影,聲音冷硬如鐵:「倒計時結束,立即對目標包廂發起強攻。遭遇抵抗,就地擊斃。危險係數極高,絕不容持槍目標脫逃——別給這身皮丟人!」
「收到!」耳麥里傳來整齊低沉的回應,那股令行禁止的力量感,讓楊紅心頭掠過一絲快意。權力的滋味,原來這般凜冽又灼人。
可惜,這滋味只持續了不到十秒。倒計時的秒數還未啃完,一個急促的聲音陡然切入:
「報告!目標窗口出現兩人……是,是程隊!還有陳銘警官!」
這兩個人,怎麼會出現在強攻的正面窗口?!他們是身不由己的人質,還是……
……
包廂內,空氣凝成了冰。
此處的畫面雖已從公眾眼前消失,卻仍出現在某個冰冷的平板屏幕上。
程譚抬手,止住了陳銘即將衝口而出的話頭,「先別說破。容我……猜一猜。猜錯了,你再揭盅不遲。」
他目光如釘子,牢牢釘在持槍男子臉上,聲音不高,卻字字如解剖刀:
「陳浩。李婉當時的男友,二十五歲,同在一家紡織廠,干機修。案發那晚,你在鄰市參加技術培訓。記錄齊全,二十三人可證。天衣無縫的不在場證明。」
這一次,男子的臉在頂燈慘白的光下,倏地褪盡血色。他眼睛瞪得極大,瞳孔急縮,連握著槍柄的手指都抑制不住地輕顫起來。他萬萬沒料到,這個自己並未放在眼裡的男人,腦中竟裝著如此要命的碎片。
「你……你怎會知道?!」陳銘亦是滿面驚駭,話都說不利索。
程譚未理陳銘,只盯著陳浩,語速平穩如述他人故事:「培訓是晚六點到九點。從鄰市到江州,走老國道,不堵車,一小時四十分足矣。你若九點下課即刻動身,十點四十便能到。案發時段,推斷在夜十一點到凌晨一點之間。這時間……對得上。」
「培訓宿舍有查寢!」陳浩聲音嘶啞下去,「那晚我『抱病早退』,九點半便回了宿舍。同舍的人可證!」
「同舍的是你老鄉,三個月後辭工返鄉,再沒露面。」程譚步步緊逼,「當年警方電話核實,他證你當夜確在。可若……他撒了謊呢?若你,根本就沒回那宿舍呢?」
陳浩的呼吸驟然粗重,槍口微不可察地晃動。
「動機。」程譚不停,言語如連珠箭,「你與李婉相好三年,已到談婚論嫁。金大富看上了她。用錢,用勢,用手段,逼她就範。你恨他,入骨。」
「那是……阿婉自己的選。」陳浩從牙縫裡擠出字來。
「是麼?」程譚搖頭,眼神悲憫,「李婉日記里,可不是這般寫的。她最後一篇,落筆於死前一周:『浩子,對不住。阿爸的病等不起,細佬的學費等不起。我這身子……就當賣了吧。下輩子,清清白白跟你。』」
陳浩渾身劇震,眼中瞬間爬上蛛網般的血絲,像兩團炭火,灼得他面目扭曲。
「你……你怎會看到她的日記?!那本子該在……該在金大富家……」
「該在金大富家的保險柜里,與金條、票子、合同鎖在一處。」程譚接過話頭,冰冷道,「案發後,那本日記不見了。如同許多要緊的憑據一樣……不見了。」
他略頓,目光掃過桌上盛著白骨骰子的木盒:「直到三日前,有人將它寄到了我手上。一同寄來的,還有十三張舊照,一份……名單。」
陳浩猛地抬頭:「是你?!那些東西……是你寄的?!」
「不是我。」程譚搖頭,「是那寄件的人。一個知曉全部真相,卻無法開口的人。一個……藏在最深最暗處,冷眼看著這一切輪轉的人。」
窗外,警方最後的通牒聲再次撕裂空氣,如喪鐘敲響:「最後十秒!十、九、八……」
程譚語速加快,字字如鼓點:「陳浩,你籌劃了昨夜那場『直播審判』。你選了七個人——當年與金大富案有染、或從中啖血食肉之輩。你想用這般方式,逼他們認罪,給李婉一個遲到的公道。但有人……插了手。有人篡了你的局,將『審判』,變成了『儀式』。我說得可對?」
陳浩嘴唇哆嗦,目光晦暗地掠過芳姐,又死死回盯程譚。終於,他極緩、極重地點了頭。
「對。」他啞聲承認,像卸下千斤重擔,「我準備了三年。查清了每個人的底,攢夠了能釘死他們的鐵證。我買下403那間凶宅,布置好一切。篩出七個『罪人』。本子原也簡單:直播亮罪,逼他們親口認下,當眾宣判。我要叫天下人都看著,公理縱會遲到,終不至永遠缺席!」
「可戲碼沒按你的本子走。」程靜插話,聲音緊繃,「直播一開,權柄便被奪了。房中的機關自行觸發,那八個人……經歷的,是另一重東西。」
陳浩閉上眼,似被拖回那恐怖的記憶深淵:「燈火全滅,只剩幾支鬼火似的蠟燭。一個聲音……絕非我預設的聲響……響了起來。它念著十三年前那些死者的名,他們的慘狀。然後……骰子出現了。那枚缺了角的骨骰。它說,要玩個遊戲,定誰去『領受』。」
「領受什麼?」程譚追問。
「領受……『鑰匙』!」陳浩睜開眼,眸底殘留著昨夜驚魂的餘悸。
一條信息,硬邦邦四個字,砸進眼裡:
「全部清除!」
必殺令。乾淨,利落,不留餘地。
這樣的命令,楊紅只聽前輩提起過——非到萬不得已,非到蓋子要捂不住時,不會落下。接令者,既是提著腦袋辦事,也意味著……一隻腳已踏進了更深的門檻。
「呵。」她鼻腔里擠出一聲冷笑。
他們……前一刻還不經她手,利落地「抹」去了金小豪,像掐滅一隻吵人的蟋蟀,何嘗不是一種敲打?轉眼間,又將這刀遞到她掌心,是要將她更深地綁上這架戰車,綁進那不見光的核心去。
這變臉,快得令人齒冷。
可楊紅沒有退路。令既下,唯有前行,將這染血的差事,辦得漂漂亮亮。
方才在疾馳的車中,她已大致摸清事態:一夥狂徒突襲了城裡頗有臉面的「阿豪茶座」,劫持老闆與幾位有頭臉的「人物」,竟在鏡頭前玩起什麼「真心話大冒險」的索命牌局!寥寥幾句匯報,已讓她心頭劇震——這般不管不顧地掀底,是要將天捅個窟窿!
難怪,上面不惜掐斷全城直播,手忙腳亂地捂蓋子。
難怪,李局要火急火燎親臨現場坐鎮。
但「必殺令」不等人。她沒工夫等什麼局長部署,先斬後奏,辦了再說!
心思一定,她推門下車,夜風裹著寒意撲面。目光掃過周遭隱在暗處的特警身影,聲音冷硬如鐵:「倒計時結束,立即對目標包廂發起強攻。遭遇抵抗,就地擊斃。危險係數極高,絕不容持槍目標脫逃——別給這身皮丟人!」
「收到!」耳麥里傳來整齊低沉的回應,那股令行禁止的力量感,讓楊紅心頭掠過一絲快意。權力的滋味,原來這般凜冽又灼人。
可惜,這滋味只持續了不到十秒。倒計時的秒數還未啃完,一個急促的聲音陡然切入:
「報告!目標窗口出現兩人……是,是程隊!還有陳銘警官!」
這兩個人,怎麼會出現在強攻的正面窗口?!他們是身不由己的人質,還是……
……
包廂內,空氣凝成了冰。
此處的畫面雖已從公眾眼前消失,卻仍出現在某個冰冷的平板屏幕上。
程譚抬手,止住了陳銘即將衝口而出的話頭,「先別說破。容我……猜一猜。猜錯了,你再揭盅不遲。」
他目光如釘子,牢牢釘在持槍男子臉上,聲音不高,卻字字如解剖刀:
「陳浩。李婉當時的男友,二十五歲,同在一家紡織廠,干機修。案發那晚,你在鄰市參加技術培訓。記錄齊全,二十三人可證。天衣無縫的不在場證明。」
這一次,男子的臉在頂燈慘白的光下,倏地褪盡血色。他眼睛瞪得極大,瞳孔急縮,連握著槍柄的手指都抑制不住地輕顫起來。他萬萬沒料到,這個自己並未放在眼裡的男人,腦中竟裝著如此要命的碎片。
「你……你怎會知道?!」陳銘亦是滿面驚駭,話都說不利索。
程譚未理陳銘,只盯著陳浩,語速平穩如述他人故事:「培訓是晚六點到九點。從鄰市到江州,走老國道,不堵車,一小時四十分足矣。你若九點下課即刻動身,十點四十便能到。案發時段,推斷在夜十一點到凌晨一點之間。這時間……對得上。」
「培訓宿舍有查寢!」陳浩聲音嘶啞下去,「那晚我『抱病早退』,九點半便回了宿舍。同舍的人可證!」
「同舍的是你老鄉,三個月後辭工返鄉,再沒露面。」程譚步步緊逼,「當年警方電話核實,他證你當夜確在。可若……他撒了謊呢?若你,根本就沒回那宿舍呢?」
陳浩的呼吸驟然粗重,槍口微不可察地晃動。
「動機。」程譚不停,言語如連珠箭,「你與李婉相好三年,已到談婚論嫁。金大富看上了她。用錢,用勢,用手段,逼她就範。你恨他,入骨。」
「那是……阿婉自己的選。」陳浩從牙縫裡擠出字來。
「是麼?」程譚搖頭,眼神悲憫,「李婉日記里,可不是這般寫的。她最後一篇,落筆於死前一周:『浩子,對不住。阿爸的病等不起,細佬的學費等不起。我這身子……就當賣了吧。下輩子,清清白白跟你。』」
陳浩渾身劇震,眼中瞬間爬上蛛網般的血絲,像兩團炭火,灼得他面目扭曲。
「你……你怎會看到她的日記?!那本子該在……該在金大富家……」
「該在金大富家的保險柜里,與金條、票子、合同鎖在一處。」程譚接過話頭,冰冷道,「案發後,那本日記不見了。如同許多要緊的憑據一樣……不見了。」
他略頓,目光掃過桌上盛著白骨骰子的木盒:「直到三日前,有人將它寄到了我手上。一同寄來的,還有十三張舊照,一份……名單。」
陳浩猛地抬頭:「是你?!那些東西……是你寄的?!」
「不是我。」程譚搖頭,「是那寄件的人。一個知曉全部真相,卻無法開口的人。一個……藏在最深最暗處,冷眼看著這一切輪轉的人。」
窗外,警方最後的通牒聲再次撕裂空氣,如喪鐘敲響:「最後十秒!十、九、八……」
程譚語速加快,字字如鼓點:「陳浩,你籌劃了昨夜那場『直播審判』。你選了七個人——當年與金大富案有染、或從中啖血食肉之輩。你想用這般方式,逼他們認罪,給李婉一個遲到的公道。但有人……插了手。有人篡了你的局,將『審判』,變成了『儀式』。我說得可對?」
陳浩嘴唇哆嗦,目光晦暗地掠過芳姐,又死死回盯程譚。終於,他極緩、極重地點了頭。
「對。」他啞聲承認,像卸下千斤重擔,「我準備了三年。查清了每個人的底,攢夠了能釘死他們的鐵證。我買下403那間凶宅,布置好一切。篩出七個『罪人』。本子原也簡單:直播亮罪,逼他們親口認下,當眾宣判。我要叫天下人都看著,公理縱會遲到,終不至永遠缺席!」
「可戲碼沒按你的本子走。」程靜插話,聲音緊繃,「直播一開,權柄便被奪了。房中的機關自行觸發,那八個人……經歷的,是另一重東西。」
陳浩閉上眼,似被拖回那恐怖的記憶深淵:「燈火全滅,只剩幾支鬼火似的蠟燭。一個聲音……絕非我預設的聲響……響了起來。它念著十三年前那些死者的名,他們的慘狀。然後……骰子出現了。那枚缺了角的骨骰。它說,要玩個遊戲,定誰去『領受』。」
「領受什麼?」程譚追問。
「領受……『鑰匙』!」陳浩睜開眼,眸底殘留著昨夜驚魂的餘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