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下面卻不一定等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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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姣笑了一下。

  在這些工人安置的方式上,她其實考慮過三種方案。

  其中一種是公私合作,像摩星嶺那樣,政府撥地、做基礎配套,私人企業出資蓋樓、負責管理,共同解決安置問題。

  但這條路她很快否了。原因很簡單:控制權不在她手裡,公私合作意味著她要跟多個政府部門反覆磋商,任何一個部門的反對都可能讓整個方案擱淺。

  二是資產權屬不明,地是政府的,樓是她出錢蓋的,將來想改用途、想融資,處處受制;責任還扯不清,工人一鬧,政府推給她,她能推給政府嗎?所以最後背鍋的還是她。

  何況這種模式只是權宜之計,政府後來主推徙置大廈,小規模合作很快被邊緣化。她投進去的錢,搞不好就打了水漂。談判成本也太高,碼頭上的工人等不了那麼多輪會議。

  第二種方案,是她自己掏腰包,用現金補償、搬遷費等方式一家一家跟居民談判,讓他們自己搬走。

  優點是快,乾淨。錢到位,人走地空,不用等政府開會。她一個人說了算,沒有產權糾紛。

  缺點是其中一戶不搬,整片地動不了,而且補償標準不統一,價碼會被互相抬上去,成本不可控,法律上也有隱患,簽了字也可能被反悔。

  最關鍵的是,錢花出去就沒了,留不下任何可以增值的資產。

  與前兩種方案相比,工人房屋政策才是她真正想走的路。

  政府按市價三分之一批地,她獨資蓋樓,全權管理。

  不跟多個部門扯皮,不用挨家挨戶談判。

  蓋好的樓,產權清晰,可抵押、可收租,將來還能修契改用途,完全變成她的私人資產。

  政府不花一分錢就能穩住棚戶區,她投出去的錢變成了資產。

  這條路也有劣勢,審批流程長,還不好審批下來。

  但長不是問題,她手裡有碼頭上的幾百戶工人,有今天攔車鬧事的報紙,這些工人就是她最好的籌碼。

  她不是一個人在等結果,是整個碼頭的幾千人都在替她催。

  「焦署長,我跟您說實話。碼頭上那些人,安置是必須的,拖不下去。但我不想給政府添負擔。我自己出錢,自己蓋樓,自己管理,不需要政府撥一分錢的安置款。政府只需要批一塊地給我,按工人房屋政策來辦就行。地價按市價的三分之一算,我照付。」

  林姣看對方並不反感,繼續解釋道:「焦署長,我算過一筆帳。如果政府自己來安置這幾百戶人,批地蓋樓,錢都要從公共基礎建設中出來。現在資源這麼緊張,排隊的人那麼多,碼頭上這些人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等到他們等不及了,鬧起來,政府又要花更大的力氣去按。按住了還好,按不住上了報紙,傳到倫敦去,對誰都不好。」

  焦署長也知道這些人得安置,棚戶區在那裡扎了幾十年,不是他的問題,

  但要是真鬧大了,到那時候,開會、寫報告、解釋原因,哪一樣都少不了他。

  而且他們也對這些人的安置頭疼,1953年聖誕節,石硤尾木屋區的大火誰都難以忘懷。

  那火燒了將近六個小時,從白田村一路燒到窩仔村,五個村莊化為灰燼,燒毀了兩千五百多間木屋。

  有五萬三千人一夜之間無家可歸。

  那時候的焦署長還只是個高級工程師,五萬多人擠在街頭,光一天的救濟糧就是個天文數字,政府覺得再給災民吃下去,這些錢都夠建幾棟樓了。

  給這些人每人發一筆錢讓他們自己找地方住,一錘子買賣,看似最省事的辦法。

  可那些人拿了錢能去哪兒?

  繼續搭棚,繼續燒。等下一場大火來,又是一輪新的災難。

  後來政府想了別的辦法。

  由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和一些紳商名流出面擔保,在大坑西建了八棟樓,一千六百個單位,專門租給低收入的人住。

  政府批地,私人出錢,共同把這些人安頓下來。

  那是官商合作安置寮屋的第一次嘗試,也是唯一一次。

  從那以後,政府就再也沒批過第二塊。

  現在那幾棟大樓馬上就要建成入駐了,但是等著安置的人數遠遠不是那八棟樓能裝完的。

  「林小姐,你這個方案,聽起來不錯。但這件事不是我說了就算的,我需要跟上面匯報,跟其他部門溝通,開會討論。不是一天兩天能出結果的。」


  林姣點了點頭,沒有糾纏。

  「焦署長,我知道這事急不來。我今天來,就是先把方案遞上來,讓您知道有這麼一個思路。至於討論、匯報、開會,我可以等等。」

  林姣說完,換了個語氣,遲疑道:「就是……我等得起,下面卻不一定等得起。」

  「什麼?」

  「下面那些工人,我目前準備接收星島碼頭的工人,這半個月我可以藉口碼頭過渡按住他們。半個月之內,我儘量保證碼頭那邊不會出什麼大亂子。但半個月之後,我實在不敢保證了。焦署長,您也知道,不是我要催您,是這件事真的拖不起。而且羅拉夫人之前還問過碼頭開發的進度,您也知道星島碼頭的開發關乎整個星島的發展速度……」

  「羅拉夫人?」

  林姣點了一下頭,平靜道:「我們之前在星島碼頭的磋商酒會上見過,後來約著打了幾次麻將。當時碼頭的貸款,也是羅拉夫人牽頭幫忙的,所以我也想早日做出成績,也不枉夫人的看重。」

  她沒有把話說完,點到為止。

  焦署長抬眸看了她一眼,目光比剛才多了一層東西。

  「你的意思我聽到了。」他說。

  林姣沒有再多說,客氣點頭,轉身走了出去。

  鄭秘書還在走廊里等著,看她出來,連忙站了起來。

  兩個人一前一後下了樓,出了工務署的大門。

  太陽已經偏西了,大樓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把半條街都遮住了。

  林姣站在台階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走吧,回公司。」她說。

  上了車,鄭秘書從副駕駛回過頭來,看了她一眼。

  「林小姐,焦署長那個態度,到底是答應了還是沒答應?」

  「沒答應。」林姣靠在座椅上,閉著眼睛,「也沒拒絕。方案他收下了,這就是好事。他要是一點興趣都沒有,連看都不會看。」

  鄭秘書想了想,覺得有道理,轉回去坐好了。

  林姣閉著眼睛,手指在扶手上輕輕叩了兩下。

  工務署現在最頭疼的就是安置壓力,她主動提出自己來扛,等於幫他們卸了一個包袱。

  焦署長心裡清楚這一點,所以他不會輕易拒絕。

  但也不會輕易答應。

  英國人做事,開會、匯報、討論,一套流程走下來,沒有個把星期出不了結果。

  她給的半個月期限,剛好卡在那個臨界點上,不長不短,夠他們開一個會,但不夠他們把皮球踢來踢去。

  她賭的就是這個。

  看車子已經往中環的辦公室開去,林姣詢問道:「黃志鵬那邊的人聯繫上了嗎?」

  「聯繫上了。他們約了明天早上八點,在碼頭辦公室碰面,做交接。」

  「碼頭那邊的辦公室打掃出來了沒有?」

  「打掃好了。桌椅、檯燈、電話,都配齊了。」

  「登記表呢?」

  「印了一萬份,明天早上帶過去。」

  「待會兒你跟周敏華兩個人將這段時間整理的碼頭的資產,務必再清點一遍,明天與黃志鵬那邊工人的交接抓大放小,但是倉庫一點要仔細查驗,別混了不該有的東西。」

  鄭秘書一一記下了。

  回到公司的時候,已經快五點了。

  辦公室里燈還亮著,明天要去碼頭的人都在,二十多個,坐了一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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