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義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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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淺淺熬夜寫冷鏈方案睡著在桌前,他去扶她回屋的時候,手臂從她後背抄過去,另一隻手穿過她的膝彎。

  很輕,腰很細,往上卻飽滿得恰到好處。

  「不胖不瘦,身材很標準,三圍都很正。」

  「什么正不正的。」

  售貨員大姐忍不住笑了一聲,從貨架上取下兩件中號棉大衣擺在櫃檯上,

  「姑娘家愛乾淨,換著穿方便。」

  「再搭兩條中號棉褲。」

  售貨員又彎腰去貨櫃下面翻棉褲,拿出來的時候順手把棉大衣展開給陳鋒看了一眼。

  「這大衣是省城紡織二廠出的,用料實在,你摸摸這棉花,絮得多厚實。」

  售貨員拍了拍棉大衣的肩膀部位,

  「姑娘穿上准暖和。」

  陳鋒點了點頭,讓她把所有衣服都包裝好。

  然後又給自己拿了一件軍綠色棉大衣,

  文師傅拿了一件藏藍色棉大衣,

  給周誠拿了一件灰色厚棉襖。

  算總帳的時候。

  售貨員大姐的算盤珠子,噼里啪啦地響了足有兩分鐘。

  總共三百零四塊三毛九。

  這個數字報出來的時候,旁邊等著買東西的幾個顧客,都扭過頭來看。

  一個戴栽絨帽的老漢,更是倒吸了一口涼氣。

  他一個月工資才四十來塊,買東西都要摳摳搜搜算算。

  這小伙子一揮手,就是他大半年的工資。

  簡直人比人要氣死人啊。

  陳鋒從兜里掏出錢付了。

  陳霞和陳雨一人抱著一堆牛皮紙包,跟在陳鋒後面從供銷社出來。

  走到卡車旁邊的時候,陳霞終於忍不住開口:「哥,你今天大出血了。」

  「三百多塊啊。」陳雨抱著那包糕點,連連咂舌:「屯裡蓋一間磚房才二百塊。」

  「錢掙了就是花的。」陳鋒把最後一件棉大衣塞進駕駛室,關上車門回家。

  回去的路上,兩個丫頭心裡踏實了,話也多了,嘰嘰喳喳地聊開學後的事。

  說要好好學英語,說要爭取考進前幾名,說以後也要像沈老師那樣有學問。

  陳鋒聽著,偶爾插一句,心裡也鬆快。

  讀書考學,走出去看看,才是她們該有的路。

  兩個丫頭聊不停,聊著聊天,陳鋒就說起了村里耍錢風和李喜善的事。

  聽到李喜善的病,陳雨扭頭看向陳鋒,說道:

  「哥,我想趁著開學前在我們倉庫支個攤。」

  「支攤?」

  「就是免費給村里人看,義診,頭疼腦熱都能看,」

  陳鋒看著三妹。

  這丫頭平時話不多,但心思細,想事比同齡人深得多。

  「行,明天就支。」

  陳雨又猶豫了一下:「哥,這得花不少錢吧?」

  陳鋒:「不要怕花錢,趁著這個時候給你練練手。「

  他們陳家,不光要有錢,還要有名望。

  陳雨低下頭,嗯了一聲。

  到家的時候,天已經擦黑了。

  「大姐!」陳霞下了車就扯著嗓子喊,

  陳雲聞聲,快步走出院子,走到車前,看見車上堆得滿滿當當,嚇了一跳:「咋買這麼多東西?」

  「過年了,都添點新的。」陳鋒說:「快搭把手,搬回家去。」

  紙包摞得擋住了陳霞的半張臉。

  陳雲接過來掂了掂,隔著牛皮紙聞到了一股油酥味,槽子糕的甜香混著爐果的芝麻香。

  剛要說話,就見陳雨從後面跟上來,懷裡也抱著一堆,下巴壓在頂上的紙包上。

  走道都看不見腳底下的路。

  「哥買了三百多塊的東西。」陳雨小聲說。

  陳雲手裡那摞紙包差點沒抱住。


  「多,多,多少?」

  「三百零四塊三毛九。」

  陳雲深深深吸一口氣,把紙包在灶台上碼好,轉身沖屋裡喊:「都出來搬東西。」

  先衝出來的是陳雪,棉鞋都沒穿好,趿拉著就跑出來了。

  後面跟著陳霜,兩條羊角辮一甩一甩的,嘴裡還嚼著什麼東西。

  周誠也緊跟其後。

  陳鋒從駕駛室跳下來,肩上扛著兩個大包袱,手裡還拎著一個,往院裡走。

  走到門檻前面,腳步沒停,沖周誠揚了揚下巴:「周哥,接著。」

  話落,就見一個牛皮紙包飛過去。

  周誠單手接住,低頭一看,是一雙氈靴,筒高過小腿,羊毛氈壓得密實,

  翻過來看鞋底,橡膠厚底上壓著深花紋。

  用手按了按靴筒裡面,羊毛扎手,暖和。

  「買這幹啥。」周誠把氈靴翻來覆去地看。

  「天太冷了,你出門的時候穿,凍著腿犯不上。」

  「文師傅也有,明天讓二柱子送過去。」

  周誠嘆了口氣,沒再說啥,心裡清楚,陳鋒這是記著他的好。

  陳鋒把東西分完,各人的擱各人屋裡。

  陳霞和陳雨的新棉猴已經穿在身上了,捨不得脫,在屋裡走來走去。

  陳霜抱著新棉鞋不撒手,被陳雲拍了一巴掌:「先擱柜子里,過年再穿。」

  「哥買都買了,還不讓穿。」陳霜嘟著嘴。

  「過年再穿,新衣服留著三十兒穿,喜慶。」陳雲把她手裡的鞋拿過來,碼進炕櫃裡。

  院子裡忽然傳來一陣悶響。

  所有人還沒來得及反應,一團灰褐色的影子就從屋外直直地撲了下來。

  四爪騰空,尾巴甩成一條直線。

  陳鋒轉過身,那團影子已經撞進了他懷裡。

  是墨點。

  「……」這一撲,饒是陳鋒都唔了一聲。

  你還當自己是小不點啊。

  原先只有巴掌大,眼睛還沒睜開的小傢伙,現在長到了成年土狗一半大小。

  四肢粗了一圈,爪墊有小孩拳頭那麼大,

  脊背上的毛色是灰褐底子綴著黑斑,從肩胛骨一直灑到尾巴根。

  肚皮上的毛卻是白的,厚實蓬鬆。

  耳朵尖上那兩撮黑毛已經立起來了,直愣愣地豎著,像兩根天線。

  一雙黃褐色的眼睛,盯著陳鋒看。

  它從陳鋒懷裡抬起頭,用下巴蹭他的胸口。

  那是猞猁標記氣味的方式。

  喉嚨里發出一種低沉的呼嚕聲,像貓但比貓粗。

  陳鋒伸手撓了撓墨點耳根後面的毛,「周哥,它這兩天吃肉了嗎?」

  「吃了,昨天也不知道在哪兒叼了只野兔回來。」

  周誠跟墨點保持著三步遠的距離。

  這頭猞猁不怕人,但也不親人。

  除了陳鋒,誰都不親。

  周誠試著餵過它兩次,第一次它把肉叼走了,第二次就從沖他齜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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