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治世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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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晏儀表堂堂,氣度不凡,他本就年紀不大,尚未及而立。

  年少成名,又在內閣歷練數年,又經常四方巡視,親臨一線。

  此刻意氣風發的臉上更添沉穩。

  謝晏說話不急不慢,抑揚頓挫:「如此一來,將官員的烏紗帽、升遷路、身家性命,與新法推行成效死死綁定,地方官吏誰敢怠慢新法、誰敢欺瞞朝廷,便丟官棄爵、身陷囹圄,新法自然能暢通無阻,直達鄉野!」

  謝晏話音剛落,司馬照指尖猛地攥緊御案扶手,心頭驟然一驚。

  他知道他遺漏了什麼!

  他總覺得這套新法總是少了點什麼,可他就是想不起來少什麼。

  謝晏一席話讓他想起來了。

  考成法!

  正是考成法!!!。

  後世大明張居正輔政時,曾推行考成法,核心便是帳冊稽核、以稅責官、獎懲連坐,憑此鐵律才推動一條鞭法落地。

  謝晏生於當世,無半分後世見聞,僅憑財稅吏治的現實弊端推演,竟與後世考成法的精髓分毫不差,連帳冊設置、考核等次都如出一轍,實乃國之棟樑、曠世奇才。

  得此臣輔佐,大魏何愁不興!

  轉瞬之間,司馬照壓下心中翻湧的驚濤駭浪,面上不動聲色,龍顏緩緩舒展,撫案朗聲定名,聲震整座偏殿:「愛卿此策,切中吏治執行要害,與朕心中籌謀不謀而合,堪稱神來之筆!」

  「朕欲將此督責考績之制,定名考成法!考成法、一條鞭法、火耗歸公、養廉銀制,四法同日頒行天下,一體推行,不可偏廢!」

  一旁的楊琳似乎是想到了什麼,緊皺的眉頭陡然舒展。

  當即起身上言:「陛下聖明!四法並行,天下可治,但人心難測,各地官員難免有欺上瞞下之舉,需監察鐵律保駕護航!」

  說罷,楊琳撩袍下拜:「臣請陛下頒下嚴令,遣監察御史、戶部官員、吏部官員,三司合一,組成三司巡撫!三司巡撫官員無定數,只在陛下需要時抽調,彼此監督,以絕賄賂,分道巡查天下,一年一度,一年一出京,代天子巡狩四方,監察州縣吏治!」

  「巡查之時,戶部官員核查魚鱗圖冊虛實、核對三本帳冊盈虧、查驗火耗公示真偽,巡查御史更要直入村野阡陌,問詢田間百姓,是否有官吏盤剝、豪強抗法之事。」

  「三司巡撫直達天聽,不隸於三省六部,遇抗法劣官、頑劣豪強,可先收押鎖拿,再行奏報陛下!一年一查,頻次緊密,奸吏貪官無喘息鑽營之機,新法必能固若金湯!」

  司馬照目露讚許,開國雄主的殺伐決斷盡顯無遺,聲線響徹殿宇:

  「准奏!」

  「陛下聖明!」

  司馬照起身說道:「新法以提前清丈的天下田畝為根基,以一條鞭法為稅制核心,以火耗歸公、養廉銀為吏治保障,以考成法為考核准繩,以三司巡撫為監察鐵律,五制並行,環環相扣!」

  他目光如炬,掃過階下幾人,厲聲道:「從今日起,天下官民,敢有隱田抗稅、私加火耗、考成欺瞞、阻撓新法者,無論寒門小吏、世家豪強,還是開國勛貴、皇親國戚……」

  說到這兒,司馬照眼睛眯起,殺意外泄:「格殺勿論,抄家滅族,絕不姑息!」

  「謝晏!」

  「臣在!」

  「朕命你總領新法章程擬定!起草新法詔書,不得有誤!」

  「秦越!」

  「臣在!」

  「朕命你負責稅額火耗核定、考成帳冊印製頒行,統籌天下新法推行,事事報備御前,不得有半分疏漏!」

  「楊琳!」

  「臣在!」

  「朕命你督辦三四巡撫巡查事宜,制定抗法者刑律,彈壓地方豪強、不法勛貴,遇有敢聚眾鬧事、對抗新法者,先斬後奏!」

  「臣等遵旨!」謝晏、秦越、楊琳重重叩首,聲如金石,震得殿內回音陣陣。

  司馬照抬手示意三人起身,轉身望向殿外萬里晴空。

  春風和煦,柳樹抽芽。

  新法推行,大魏國庫將充盈數倍,吏治清明,百姓也不用再為勞役煩憂。

  皇權也能真正意義上下縣直達鄉野。


  此後無論是推行改土歸流、還是設立皇家銀行發行紙鈔,再或者征三韓、經略西域,伐倭國、征討安南……

  都再無半分財稅後顧之憂。

  ……

  數日後,新法詔書昭示天下。

  維永安二年,四月十五日,大魏皇帝令:

  朕膺昊穹之眷命,嗣祖宗之鴻基,撫臨區夏,統御萬邦,夙夜兢兢,罔敢暇逸。

  念前朝立制垂統百有餘年,承平既久,積弊漸滋:賦役紛紜,丁田分核,吏胥緣隙作奸,雜派橫征無度,黎庶終歲勤劬,猶難卒歲。

  官箴日替,考績徒具虛文,庸吏尸位素餐,能臣無以展才,政令壅塞,郡邑莫振。

  州縣征賦,火耗私斂,浮收倍取,朘削民脂,府庫未充,而閭閻已竭。

  官吏俸薄,難以養廉,下僚困於饔飧,上官溺於貪墨,吏治隳頹,民怨漸生,封疆守令,權柄散軼,監察乏術,官官相護,民有冤抑,上聞無路,貪邪得志,公道不彰。

  此五弊者,痼疾沉疴,蠹國害民,若不亟加釐革,必致邦本動搖,社稷傾危。

  朕惟治天下之道,莫先於除弊,莫要於安民,莫重於肅吏。

  乃博詢卿士,參酌古今,稽列聖之成規,應兆民之籲求,定新法五條,頒行天下,革故鼎新,以振朝綱,以蘇民困,以固邦基。

  其一曰一條鞭法。

  凡天下田賦、丁役、雜差,悉並為一,通計州縣丁田,按畝征銀,官為募役,革除諸色雜派,禁絕吏胥科索。

  田多則賦多,田少則賦少,無田者無賦,使賦役均平,民知所守,吏無所匿。州縣奉法,不得妄增毫釐,違者論死。

  其二曰考成法。

  定百官考績之制,六部督撫,各立文簿,開列錢糧、刑名、撫民、興利諸事,定程限,核實效。

  月有稽,季有考,歲有核,功過昭然,賞罰必信。

  能如期竣事、政績卓著者,超擢進階;遷延推諉、虛應故事者,降黜罷官;貪惰廢職、貽誤國事者,按律治罪。使百官惕厲,吏治肅然,政令通行,無有壅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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