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推丫鬟頂罪
宋念雲對李知府深深一揖,聲音因激動而微顫:「學生叩謝大人明察!叩謝學政大人秉公!」
她知道,李知府這番話,已是定下了徹查的基調。
有知府大人親自過問,此事絕不可能被輕易壓下。
場中學子們面色各異。
欽佩、羨慕、釋然、以及少數未能看到「好戲」的失望,交織在漸濃的暮色中。
但無論如何,宋念雲以無可辯駁的真才實學,在兩位地方大員面前徹底洗脫了舞弊嫌疑,這是不爭的事實。
許多女學子望著她挺直離去的背影,眼中已泛起激動的淚光,仿佛看到了某種希望。
人群逐漸散去,貢院恢復了考後的空曠與寂靜,只有燈籠在晚風中輕輕搖曳,在地上投下長長的、晃動的影子。
李知府並未離開。
他面色沉肅,對孫學政道:「孫大人,此事就由你親自督辦,從今日參與搜檢的吏員查起,尤其是負責宋念雲那一列的。
所有相關人員,一律暫時看管,分開訊問。
本府倒要看看,是誰敢在本府轄下的府試中,行此卑劣構陷之舉!」
「下官遵命!」
孫學政拱手領命,神情同樣凝重。
接下來的幾日,青州府衙悄然展開了嚴密調查。
所有當日負責搜檢的吏員都被暫時停職,隔離問話。
起初,眾人皆喊冤枉,推說不知。
但官府辦案,自有其法。
筆上的刻字「墨韻齋」成了關鍵線索。
衙役迅速查訪了青州城內名為「墨韻齋」的文房店鋪,最終在城西一家不起眼的小店找到了線索。
店主辨認後,確認這支筆確係他店中所售,但是因為這支筆太普通了,每天都會有許多人購買,店主根本不能確定這一支屬於誰!
與此同時,對搜檢吏員的單獨審訊也取得了突破。
王書吏面色灰敗,冷汗浸透了裡衣,在孫學政銳利如刀的目光和衙役威嚴的喝問下,心理防線終於徹底崩塌。
他癱軟在地,聲音發顫:
「大人饒命……是、是柳通判府上……柳小姐身邊的侍女,叫春杏的,在考前兩日找到小人……塞給小人一包銀子,還有這支筆……讓、讓小人趁搜檢時,混入那宋念雲的考籃……」
「柳通判?」
孫學政瞳孔微縮。
青州府通判柳承志,正是他的同僚,雖品級低於知府,但掌管糧運、水利、巡捕等事務,在府衙內頗有根基,更兼有監察知府及屬官之權,地位特殊。
其女柳紅燭……孫學政亦有耳聞,據說心高氣傲,頗有才名,亦有意科舉仕途。
若真是她指使,動機倒是不難揣測。
「她具體如何交代?除了銀子,可還有其他信物或話語?」
孫學政追問,深知此案已涉官宦內眷,須得更謹慎。
「沒、沒有信物……」
王書吏連連磕頭,
「那春杏只說,事成之後另有重謝,若敢泄露,便讓小人全家在青州待不下去……小人一時豬油蒙了心,求大人開恩啊!」
孫學政沉吟片刻,命人將王書吏帶下嚴加看管,詳錄口供畫押。
他旋即前往府衙後堂,向李知府稟報這重大突破。
「柳通判之女?」
李知府聽罷,眉頭緊鎖,指尖輕叩桌面。
他自然知道柳承志,此人處事圓滑,在青州經營數年,與本地一些士紳關係密切。
其女若牽涉其中,事情便複雜了。
「單憑一下吏口供,指向官宦千金,證據尚顯單薄。『墨韻齋』那邊呢?」
「回府台,墨韻齋店主只認筆是他家所售,但因款式普通,購者甚眾,無法指認具體買主。」孫學政據實以告。
李知府頷首:「這便是了。王書吏可指認那侍女春杏?」
「可以。他已描述春杏形貌特徵。」
「好。」
李知府當機立斷,
「你持本府令牌,帶可靠之人,以協查市井流言涉及貢院舞弊案為由,『請』那春杏到府衙問話。
注意,是『請』,莫要聲張,更不可直接上柳府拿人。
先問問那店主,近日是否有符合春杏特徵的女子去買過大量此種筆,或行為有異。
同時,暗中查訪柳府近日有無非常之舉,銀錢往來是否有疑。
記住,柳通判畢竟是同僚,在確鑿證據鏈形成前,勿要打草驚蛇,傷了和氣。」
「下官明白。」孫學政心領神會。這是要外圍取證,形成合圍。
就在孫學政領命而去,暗中展開調查時,通判柳承志卻似乎「未卜先知」,翌日一早便主動來到了李知府的值房。
柳承志年約四旬,面白微須,舉止從容,此刻臉上卻帶著恰到好處的凝重與歉然
。他拱手道:「府台大人,下官今日前來,是為一樁家醜,特向大人請罪。」
李知府心中一動,面上不動聲色:「哦?柳大人何出此言?坐下慢慢說。」
柳承志謝坐後,嘆了口氣:
「說來慚愧。下官膝下有一小女紅燭,平日被嬌縱慣了,性子難免有些爭強好勝。
對宋學子生了嫉妒之心,前些時日在家中確有些許不當言辭。
下官得知後,已嚴加訓誡。
不想府試當日,貢院竟出了那等事端。」
柳承志語氣沉痛,從袖中取出一份文書,
「下官回府後驚怒交加,連夜徹查。
這才得知,小女身邊一名喚春杏的蠢婢,竟因平日聽多了小女的氣話,自作主張,妄圖收買書吏構陷宋學子!
此等惡行,下官絕難容忍,已將春杏拿下,嚴刑拷問,這是她的畫押供詞。」
他將供詞雙手呈上,繼續道:
「這蠢婢承認,是她私下偷拿了小女的銀錢,尋到那王書吏,許以好處。
至於那支筆,她說是自己在街邊隨意購的,為的便是混淆視聽,讓小女也脫不得干係,其心可誅!
下官治家不嚴,致使婢女膽大包天至此,不僅險些毀了宋學子前程,更玷污了府試清譽,驚擾了府台大人。
下官愧疚無地,特將此惡婢及其供詞、用剩的贓銀一併押送前來,聽憑府台大人發落。
小女紅燭,管教不善,難辭其咎,下官已罰她禁足家中佛堂,抄經悔過,無令不得出。」
李知府接過供詞,快速瀏覽。
供詞寫得「周全」細緻,將春杏刻畫成一個因「護主心切」又「嫉妒宋念雲才名」而鋌而走險的愚忠惡僕,所有行為皆系「自作主張」,與柳紅燭無直接指使關係,至多是「言語不慎,被下人誤解」。
銀錢數目也與王書吏所供略有出入,且來源被解釋為「偷盜主人財物」。
這一手棄卒保車,既主動撇清了柳紅燭,又給出了「人犯」和「證據」,姿態做足。
李知府將供詞放在案桌上,手指敲擊著桌面,目光灼灼地盯著柳刺史。
她知道,李知府這番話,已是定下了徹查的基調。
有知府大人親自過問,此事絕不可能被輕易壓下。
場中學子們面色各異。
欽佩、羨慕、釋然、以及少數未能看到「好戲」的失望,交織在漸濃的暮色中。
但無論如何,宋念雲以無可辯駁的真才實學,在兩位地方大員面前徹底洗脫了舞弊嫌疑,這是不爭的事實。
許多女學子望著她挺直離去的背影,眼中已泛起激動的淚光,仿佛看到了某種希望。
人群逐漸散去,貢院恢復了考後的空曠與寂靜,只有燈籠在晚風中輕輕搖曳,在地上投下長長的、晃動的影子。
李知府並未離開。
他面色沉肅,對孫學政道:「孫大人,此事就由你親自督辦,從今日參與搜檢的吏員查起,尤其是負責宋念雲那一列的。
所有相關人員,一律暫時看管,分開訊問。
本府倒要看看,是誰敢在本府轄下的府試中,行此卑劣構陷之舉!」
「下官遵命!」
孫學政拱手領命,神情同樣凝重。
接下來的幾日,青州府衙悄然展開了嚴密調查。
所有當日負責搜檢的吏員都被暫時停職,隔離問話。
起初,眾人皆喊冤枉,推說不知。
但官府辦案,自有其法。
筆上的刻字「墨韻齋」成了關鍵線索。
衙役迅速查訪了青州城內名為「墨韻齋」的文房店鋪,最終在城西一家不起眼的小店找到了線索。
店主辨認後,確認這支筆確係他店中所售,但是因為這支筆太普通了,每天都會有許多人購買,店主根本不能確定這一支屬於誰!
與此同時,對搜檢吏員的單獨審訊也取得了突破。
王書吏面色灰敗,冷汗浸透了裡衣,在孫學政銳利如刀的目光和衙役威嚴的喝問下,心理防線終於徹底崩塌。
他癱軟在地,聲音發顫:
「大人饒命……是、是柳通判府上……柳小姐身邊的侍女,叫春杏的,在考前兩日找到小人……塞給小人一包銀子,還有這支筆……讓、讓小人趁搜檢時,混入那宋念雲的考籃……」
「柳通判?」
孫學政瞳孔微縮。
青州府通判柳承志,正是他的同僚,雖品級低於知府,但掌管糧運、水利、巡捕等事務,在府衙內頗有根基,更兼有監察知府及屬官之權,地位特殊。
其女柳紅燭……孫學政亦有耳聞,據說心高氣傲,頗有才名,亦有意科舉仕途。
若真是她指使,動機倒是不難揣測。
「她具體如何交代?除了銀子,可還有其他信物或話語?」
孫學政追問,深知此案已涉官宦內眷,須得更謹慎。
「沒、沒有信物……」
王書吏連連磕頭,
「那春杏只說,事成之後另有重謝,若敢泄露,便讓小人全家在青州待不下去……小人一時豬油蒙了心,求大人開恩啊!」
孫學政沉吟片刻,命人將王書吏帶下嚴加看管,詳錄口供畫押。
他旋即前往府衙後堂,向李知府稟報這重大突破。
「柳通判之女?」
李知府聽罷,眉頭緊鎖,指尖輕叩桌面。
他自然知道柳承志,此人處事圓滑,在青州經營數年,與本地一些士紳關係密切。
其女若牽涉其中,事情便複雜了。
「單憑一下吏口供,指向官宦千金,證據尚顯單薄。『墨韻齋』那邊呢?」
「回府台,墨韻齋店主只認筆是他家所售,但因款式普通,購者甚眾,無法指認具體買主。」孫學政據實以告。
李知府頷首:「這便是了。王書吏可指認那侍女春杏?」
「可以。他已描述春杏形貌特徵。」
「好。」
李知府當機立斷,
「你持本府令牌,帶可靠之人,以協查市井流言涉及貢院舞弊案為由,『請』那春杏到府衙問話。
注意,是『請』,莫要聲張,更不可直接上柳府拿人。
先問問那店主,近日是否有符合春杏特徵的女子去買過大量此種筆,或行為有異。
同時,暗中查訪柳府近日有無非常之舉,銀錢往來是否有疑。
記住,柳通判畢竟是同僚,在確鑿證據鏈形成前,勿要打草驚蛇,傷了和氣。」
「下官明白。」孫學政心領神會。這是要外圍取證,形成合圍。
就在孫學政領命而去,暗中展開調查時,通判柳承志卻似乎「未卜先知」,翌日一早便主動來到了李知府的值房。
柳承志年約四旬,面白微須,舉止從容,此刻臉上卻帶著恰到好處的凝重與歉然
。他拱手道:「府台大人,下官今日前來,是為一樁家醜,特向大人請罪。」
李知府心中一動,面上不動聲色:「哦?柳大人何出此言?坐下慢慢說。」
柳承志謝坐後,嘆了口氣:
「說來慚愧。下官膝下有一小女紅燭,平日被嬌縱慣了,性子難免有些爭強好勝。
對宋學子生了嫉妒之心,前些時日在家中確有些許不當言辭。
下官得知後,已嚴加訓誡。
不想府試當日,貢院竟出了那等事端。」
柳承志語氣沉痛,從袖中取出一份文書,
「下官回府後驚怒交加,連夜徹查。
這才得知,小女身邊一名喚春杏的蠢婢,竟因平日聽多了小女的氣話,自作主張,妄圖收買書吏構陷宋學子!
此等惡行,下官絕難容忍,已將春杏拿下,嚴刑拷問,這是她的畫押供詞。」
他將供詞雙手呈上,繼續道:
「這蠢婢承認,是她私下偷拿了小女的銀錢,尋到那王書吏,許以好處。
至於那支筆,她說是自己在街邊隨意購的,為的便是混淆視聽,讓小女也脫不得干係,其心可誅!
下官治家不嚴,致使婢女膽大包天至此,不僅險些毀了宋學子前程,更玷污了府試清譽,驚擾了府台大人。
下官愧疚無地,特將此惡婢及其供詞、用剩的贓銀一併押送前來,聽憑府台大人發落。
小女紅燭,管教不善,難辭其咎,下官已罰她禁足家中佛堂,抄經悔過,無令不得出。」
李知府接過供詞,快速瀏覽。
供詞寫得「周全」細緻,將春杏刻畫成一個因「護主心切」又「嫉妒宋念雲才名」而鋌而走險的愚忠惡僕,所有行為皆系「自作主張」,與柳紅燭無直接指使關係,至多是「言語不慎,被下人誤解」。
銀錢數目也與王書吏所供略有出入,且來源被解釋為「偷盜主人財物」。
這一手棄卒保車,既主動撇清了柳紅燭,又給出了「人犯」和「證據」,姿態做足。
李知府將供詞放在案桌上,手指敲擊著桌面,目光灼灼地盯著柳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