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社會性BUG精準清除計劃
周警官捏著筆,看著眼前這個提出「第四方案」的年輕人,一時間竟不知道該如何接話。
社會性BUG精準清除計劃?這是什麼東西?某個網際網路公司的項目代號嗎?
馬國強和李翠華夫婦對視一眼,從對方眼中看到了同樣的茫然和一絲被戲耍的惱怒。
「裝神弄鬼!」
李翠華率先打破了沉默,
「警察同志,你別聽他胡扯!他就是想拖延時間!」
莫風沒有理會她的叫囂,而是將目光鎖定在周警官身上,仿佛在場的其他人都是無需考慮的環境變量。
「周警官,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
「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他平靜地陳述。
「今日下午五點二十七分,在江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大廳,李翠華女士通過製造高分貝噪音、拍地哭嚎等方式,引來群眾圍觀。」
「對至少十五名患者及家屬造成精神干擾,並導致繳費窗口附近秩序混亂長達九分鐘。」
「我有全程視頻證據。」
周警官的眼皮猛地一跳。
李翠華的臉色瞬間變了,她沒想到對方居然還錄了像。
「你……你憑什麼拍我!」
「為『社會性碰瓷』事件建立數據模型,需要採集完整的行為樣本。」
莫風的回答理所當然。
他繼續看向周警官:
「這是第一步。」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情節嚴重』的司法解釋包括:引發公共秩序混亂,或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李翠華女士與馬國強先生,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在公共場合多次、大聲宣稱林溪女士『撞人』、『肇事』。」
「該行為已構成『捏造事實誹謗』的客觀要件。」
「現場有至少三十名圍觀群眾,以及王琳女士、我本人,還有你們的出警記錄作為人證。」
「足以證明其行為對林溪女士的名譽造成了實質性損害,並引發了小範圍的公共秩序混亂。」
馬國強的額頭開始冒汗了。
他發現事情正在朝著一個他完全無法理解的方向發展。
「你嚇唬誰呢!我們說的是事實!」
「是否是事實,由證據決定。而你們,沒有證據。」
莫風的語氣沒有絲毫起伏。
「現在,我們來談談問題的核心。」
莫風的目光落在李翠華的臉上。
「在調解室內,李翠華女士曾對林溪女士與王琳女士說:」
「『有本事就去告,我們天天去你們公司門口坐著,看到底誰怕誰!』」
王琳的瞳孔微微一縮。她沒想到,莫風居然把這句話也記錄了下來。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以將要實施的輕微暴力或者其他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的威脅,索取財物的行為』,同樣屬於敲詐勒索。」
「李翠華女士的言論,構成了『以損害公司聲譽、擾亂工作秩序』為威脅,其目的是索取林溪女士的『賠償金』。」
「這是標準的、可以寫入教科書的敲詐勒索未遂。」
「王琳女士可以作為證人。我,也可以作為證人。」
「周警官,」
莫風轉向已經聽得有些發懵的警察,
「現在,我來解釋我的【社會性BUG精準清除計劃】。」
「我的計劃很簡單,分為兩個並行進程。」
「進程A:民事訴訟。我將以個人名義,資助林溪女士聘請江城市最好的民事律師,就本次名譽侵權提起訴訟。」
「我們不要一分錢賠償,我們只要求被告方在《江城晚報》的頭版,連續三天刊登道歉聲明。」
「進程B:刑事報案。我將整理好全部證據,包括視頻、錄音、證人證言,以林溪女士作為報案人。」
「正式向貴分局,就李翠華與馬國強涉嫌『誹謗罪』與『敲詐勒索罪』,提交刑事報案材料。」
「你……你血口噴人!」
李翠華終於從震驚中反應過來,尖叫著站了起來。
「坐下!」
周警官猛地一拍桌子,他頭一次感覺調解室的溫度降到了冰點。
他看著莫風,這個年輕人說的每一條都引經據典,邏輯清晰,完全不像是隨口嚇唬人。
莫風完全無視了李翠華的崩潰,繼續他的「計劃說明」。
「現在,我們來做一次成本收益分析,這也是我最擅長的部分。」
他看向面如土色的馬國強夫婦。
「你們選擇訛詐,預期的收益是兩到三萬元。預期的成本,是花幾個小時吵架。」
「但如果我的計劃啟動,你們的成本將發生指數級變化。」
「第一,時間成本。」
「應對民事訴訟和刑事調查,你們至少需要請假十到十五次。以江城市人均月薪五千元計算,直接誤工成本約為四千元。」
「第二,金錢成本。」
「你們需要聘請律師。一個刑事案件的律師費,不會低於一萬元。如果你們敗訴,還需要承擔我們的訴訟費用。」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刑事風險成本。」
莫風的語氣沒有任何變化,但說出的話卻讓馬國強感到一陣寒意。
「誹謗罪,一旦公訴,量刑起點是拘役六個月。敲詐勒索,即便未遂,也可能面臨管制或罰金。」
「馬先生,李女士,你們有子女嗎?」
這個問題突兀得讓所有人都愣住了。
「根據法律,父母有刑事犯罪記錄,其子女在報考公務員、參軍、進入金融系統和國企時,政審環節將無法通過。」
「你們為了訛詐這並不存在的兩三萬元,需要付出的潛在風險是:你們孩子的未來。」
「現在,請告訴我,這筆交易,划算嗎?」
整個調解室,死一般的寂靜。
馬國強張著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他看著自己的妻子,李翠華那張原本囂張的臉,此刻已經血色盡失,嘴唇哆嗦著,眼神里充滿了恐懼。
孩子的未來。
這五個字,像一把重錘,徹底擊潰了他們所有的心理防線。
他們可以當無賴,可以不要臉,但他們不能拿自己孩子的未來去賭。
王琳坐在那裡,她感覺自己不是在旁觀一場調解,而是在觀摩一次精準的外科手術。
莫風沒有用任何骯髒的手段,他只是將對方的行為,放在法律和現實的顯微鏡下,冷靜地、一步步地,解剖給他們看。
原來,邏輯和數據,才是最鋒利的武器。
林溪也怔怔地看著莫風。她心中的委屈和害怕,早已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種難以言喻的震撼和……安全感。
周警官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他當了二十年警察,和稀泥和了二十年,第一次見到有人用這種方式「解決問題」。
他看向馬國強夫婦,語氣變得嚴肅起來。
「莫先生提出的這幾點,從法律程序上講,完全可行。如果他們真的報案,我們必須受理。」
這句話,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不……不是的……警察同志……」
馬國強終於找回了自己的聲音,帶著哭腔,
「我們……我們就是一時糊塗……我爸他確實是摔了……我們心裡急……」
「是啊是啊,」
李翠華也趕緊附和,再也沒有了剛才的潑辣,
「我們鄉下人,不懂法……我們就是想給我爸討個說法,沒想訛人,更沒想過去他們公司鬧啊!」
莫風靜靜地看著他們,像在觀察兩個發生故障的程序,終於開始運行修復補丁。
「所以,」
他開口,
「你們現在承認,指控林溪女士『撞人』,是基於主觀猜測,而非客觀事實?」
「是……是猜測……是我們搞錯了……」馬國強垂下頭。
「你們願意就此前的誹謗言論,向林溪女士,正式道歉?」
「願意,我們願意!」
「你們願意簽署一份書面協議,承認本次糾紛系誤會,並保證未來不會再就此事,以任何形式騷擾林溪女士及其關係人?」
「我們簽!我們馬上籤!」
李翠華搶著說,生怕慢了一秒,對方那個什麼「清除計劃」就真的啟動了。
莫風點點頭,轉頭看向周警官。
「周警官,BUG已進入待修復狀態。可以準備調解協議了。」
周警官嘴角抽動了一下,他強忍著沒有問「BUG是什麼意思」,拿起筆,開始在調解協議書上奮筆疾書。
他知道,這起扯皮的糾紛,以一種他從未預料過的方式,解決了。
而且,解決得異常乾淨、徹底。
社會性BUG精準清除計劃?這是什麼東西?某個網際網路公司的項目代號嗎?
馬國強和李翠華夫婦對視一眼,從對方眼中看到了同樣的茫然和一絲被戲耍的惱怒。
「裝神弄鬼!」
李翠華率先打破了沉默,
「警察同志,你別聽他胡扯!他就是想拖延時間!」
莫風沒有理會她的叫囂,而是將目光鎖定在周警官身上,仿佛在場的其他人都是無需考慮的環境變量。
「周警官,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
「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他平靜地陳述。
「今日下午五點二十七分,在江城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大廳,李翠華女士通過製造高分貝噪音、拍地哭嚎等方式,引來群眾圍觀。」
「對至少十五名患者及家屬造成精神干擾,並導致繳費窗口附近秩序混亂長達九分鐘。」
「我有全程視頻證據。」
周警官的眼皮猛地一跳。
李翠華的臉色瞬間變了,她沒想到對方居然還錄了像。
「你……你憑什麼拍我!」
「為『社會性碰瓷』事件建立數據模型,需要採集完整的行為樣本。」
莫風的回答理所當然。
他繼續看向周警官:
「這是第一步。」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情節嚴重』的司法解釋包括:引發公共秩序混亂,或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李翠華女士與馬國強先生,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在公共場合多次、大聲宣稱林溪女士『撞人』、『肇事』。」
「該行為已構成『捏造事實誹謗』的客觀要件。」
「現場有至少三十名圍觀群眾,以及王琳女士、我本人,還有你們的出警記錄作為人證。」
「足以證明其行為對林溪女士的名譽造成了實質性損害,並引發了小範圍的公共秩序混亂。」
馬國強的額頭開始冒汗了。
他發現事情正在朝著一個他完全無法理解的方向發展。
「你嚇唬誰呢!我們說的是事實!」
「是否是事實,由證據決定。而你們,沒有證據。」
莫風的語氣沒有絲毫起伏。
「現在,我們來談談問題的核心。」
莫風的目光落在李翠華的臉上。
「在調解室內,李翠華女士曾對林溪女士與王琳女士說:」
「『有本事就去告,我們天天去你們公司門口坐著,看到底誰怕誰!』」
王琳的瞳孔微微一縮。她沒想到,莫風居然把這句話也記錄了下來。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以將要實施的輕微暴力或者其他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的威脅,索取財物的行為』,同樣屬於敲詐勒索。」
「李翠華女士的言論,構成了『以損害公司聲譽、擾亂工作秩序』為威脅,其目的是索取林溪女士的『賠償金』。」
「這是標準的、可以寫入教科書的敲詐勒索未遂。」
「王琳女士可以作為證人。我,也可以作為證人。」
「周警官,」
莫風轉向已經聽得有些發懵的警察,
「現在,我來解釋我的【社會性BUG精準清除計劃】。」
「我的計劃很簡單,分為兩個並行進程。」
「進程A:民事訴訟。我將以個人名義,資助林溪女士聘請江城市最好的民事律師,就本次名譽侵權提起訴訟。」
「我們不要一分錢賠償,我們只要求被告方在《江城晚報》的頭版,連續三天刊登道歉聲明。」
「進程B:刑事報案。我將整理好全部證據,包括視頻、錄音、證人證言,以林溪女士作為報案人。」
「正式向貴分局,就李翠華與馬國強涉嫌『誹謗罪』與『敲詐勒索罪』,提交刑事報案材料。」
「你……你血口噴人!」
李翠華終於從震驚中反應過來,尖叫著站了起來。
「坐下!」
周警官猛地一拍桌子,他頭一次感覺調解室的溫度降到了冰點。
他看著莫風,這個年輕人說的每一條都引經據典,邏輯清晰,完全不像是隨口嚇唬人。
莫風完全無視了李翠華的崩潰,繼續他的「計劃說明」。
「現在,我們來做一次成本收益分析,這也是我最擅長的部分。」
他看向面如土色的馬國強夫婦。
「你們選擇訛詐,預期的收益是兩到三萬元。預期的成本,是花幾個小時吵架。」
「但如果我的計劃啟動,你們的成本將發生指數級變化。」
「第一,時間成本。」
「應對民事訴訟和刑事調查,你們至少需要請假十到十五次。以江城市人均月薪五千元計算,直接誤工成本約為四千元。」
「第二,金錢成本。」
「你們需要聘請律師。一個刑事案件的律師費,不會低於一萬元。如果你們敗訴,還需要承擔我們的訴訟費用。」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刑事風險成本。」
莫風的語氣沒有任何變化,但說出的話卻讓馬國強感到一陣寒意。
「誹謗罪,一旦公訴,量刑起點是拘役六個月。敲詐勒索,即便未遂,也可能面臨管制或罰金。」
「馬先生,李女士,你們有子女嗎?」
這個問題突兀得讓所有人都愣住了。
「根據法律,父母有刑事犯罪記錄,其子女在報考公務員、參軍、進入金融系統和國企時,政審環節將無法通過。」
「你們為了訛詐這並不存在的兩三萬元,需要付出的潛在風險是:你們孩子的未來。」
「現在,請告訴我,這筆交易,划算嗎?」
整個調解室,死一般的寂靜。
馬國強張著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他看著自己的妻子,李翠華那張原本囂張的臉,此刻已經血色盡失,嘴唇哆嗦著,眼神里充滿了恐懼。
孩子的未來。
這五個字,像一把重錘,徹底擊潰了他們所有的心理防線。
他們可以當無賴,可以不要臉,但他們不能拿自己孩子的未來去賭。
王琳坐在那裡,她感覺自己不是在旁觀一場調解,而是在觀摩一次精準的外科手術。
莫風沒有用任何骯髒的手段,他只是將對方的行為,放在法律和現實的顯微鏡下,冷靜地、一步步地,解剖給他們看。
原來,邏輯和數據,才是最鋒利的武器。
林溪也怔怔地看著莫風。她心中的委屈和害怕,早已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種難以言喻的震撼和……安全感。
周警官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他當了二十年警察,和稀泥和了二十年,第一次見到有人用這種方式「解決問題」。
他看向馬國強夫婦,語氣變得嚴肅起來。
「莫先生提出的這幾點,從法律程序上講,完全可行。如果他們真的報案,我們必須受理。」
這句話,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不……不是的……警察同志……」
馬國強終於找回了自己的聲音,帶著哭腔,
「我們……我們就是一時糊塗……我爸他確實是摔了……我們心裡急……」
「是啊是啊,」
李翠華也趕緊附和,再也沒有了剛才的潑辣,
「我們鄉下人,不懂法……我們就是想給我爸討個說法,沒想訛人,更沒想過去他們公司鬧啊!」
莫風靜靜地看著他們,像在觀察兩個發生故障的程序,終於開始運行修復補丁。
「所以,」
他開口,
「你們現在承認,指控林溪女士『撞人』,是基於主觀猜測,而非客觀事實?」
「是……是猜測……是我們搞錯了……」馬國強垂下頭。
「你們願意就此前的誹謗言論,向林溪女士,正式道歉?」
「願意,我們願意!」
「你們願意簽署一份書面協議,承認本次糾紛系誤會,並保證未來不會再就此事,以任何形式騷擾林溪女士及其關係人?」
「我們簽!我們馬上籤!」
李翠華搶著說,生怕慢了一秒,對方那個什麼「清除計劃」就真的啟動了。
莫風點點頭,轉頭看向周警官。
「周警官,BUG已進入待修復狀態。可以準備調解協議了。」
周警官嘴角抽動了一下,他強忍著沒有問「BUG是什麼意思」,拿起筆,開始在調解協議書上奮筆疾書。
他知道,這起扯皮的糾紛,以一種他從未預料過的方式,解決了。
而且,解決得異常乾淨、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