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通判針對
他眉頭微蹙,對梁輔和郭向吩咐道:「此案已明。梁大人,郭大人,這些女子皆是苦主,遭此大難,身心俱損。每人發五兩銀子,著衙役穩妥護送,遣返回鄉安頓,也算州府恤民之意。」
命令清晰果斷,符合律法常規。
衙役領命,示意五名女子起身。
然而,五女聞言,非但沒有起身,反而驚恐地互相抱緊。
袁金瓶猛地抬起頭,嘶聲哭喊:「大人!恩公!奴……奴等不能回去啊!求大人開恩,莫要遣我們回鄉!」
申思獻眼中閃過一絲不解與不耐:「為何不能回鄉?州府已予撫恤,你等回鄉自有親眷照應。」
「親眷?照應?」
袁金瓶慘笑一聲,淚珠滾落,聲音帶著刻骨的悲涼,「大人明鑑!我們……我們已被那些畜生糟蹋了身子!如今已是不潔之身!我們都是待嫁或剛嫁的年紀啊!未嫁的,回去只會被鄉鄰戳脊梁骨,被親人嫌棄,哪裡還尋得到婆家?已嫁的……婆家定然會將我們掃地出門,視若敝履!這……這就是要我們的命啊!回去……回去只有死路一條!不是被唾沫星子淹死,就是被逼上吊投河!」
另外四名女子也跪倒在地,哀聲一片:「求求大人開恩……別送我們回去……」「回去就是死路……」「恩公!救命啊!」
申思獻皺眉:「一派胡言,這時間豈有父母不愛子女者?豈有夫家如此不通情理者?若真如此,州府必然為爾等做主。」
他飽讀詩書,心中真不知道這些女人回去,會是這樣的下場。
袁金瓶大膽問道:「大人,若您兒媳遭到此惡事,即便是您兒子能容得下,您夫人可容的下我們這等敗壞了門風之人?」
申思獻沉默了。
但梁輔卻知道,袁金瓶所言句句是血淚現實,他面露不忍。
郭向也皺著眉,似乎覺得棘手。
就在這沉默中,袁金瓶踉蹌著撲到姜驚鵲面前,「噗通」一聲重重跪下,額頭狠狠磕在冰冷的青石板上,發出沉悶的響聲:
「恩公!!」
額頭上已經滲出血絲:「求恩公大發慈悲,收留我們吧!我們不求錦衣玉食,只求恩公賞一口飯吃!我們有力氣,能幹活!當牛做馬,洗衣灑掃,絕不偷懶!恩公若是不收留……奴……奴出了這廟門,也唯有一死了之!求恩公給條活路!!」
她身後的四名女子也如夢初醒,齊齊跪倒在地,對著姜驚鵲叩頭如搗蒜,哭聲哀求匯成一片:「求恩公收留!」
「我們願做牛做馬報答恩公!」
「恩公開恩啊!」
這突如其來的懇求讓姜驚鵲也是一怔。
五個年輕女子,這是把自己當成稻草了。
申思獻看著這一幕,再看看姜驚鵲,沉吟片刻,緩緩開口:「敏行,你既是她們的救命恩人,又在瀘州城有產業,你看是否可以給她們個去處?」
「是啊,敏行!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你進士樓也要用人,安置她們做些灑掃侍奉,也是給她們一條生路。」梁輔也在一旁開口。
進士樓確實需要人手,尤其可靠的人手。
念及此處,姜驚鵲心中已然有了決斷。
「也罷,你們起來吧,我便收下你們。隨我回瀘州,在進士樓做個女侍,安分守己,自有你們一口飯吃,一處容身之地。記住,活路是自己掙的,不是求來的。」
袁金瓶等人如聞天籟!絕望瞬間被巨大的驚喜取代,她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了一瞬,隨即爆發出劫後餘生的慟哭,再次重重磕頭:「謝恩公!謝恩公活命大恩!!」
「奴等定當盡心竭力,報答恩公!」
解決了這樁棘手之事,申思獻也鬆了口氣,正待宣布收隊回城。
新任通判郭向卻忽然上前一步,對著申思獻和梁輔拱了拱手。
「申大人,梁大人。此案已畢,然尚有一事需當堂明斷。」
「何事?」
「那批繳獲的贓銀如何處置還未定論。」
「自然是歸……」梁輔的意思歸姜驚鵲,是他除匪的繳獲,但這麼多銀子,他話到一半看向了申思獻。
「梁大人的意思是歸姜驚鵲嗎?」
梁輔搖搖頭:「我的意思是歸申大人定,姜驚鵲自然也該有些補償,他是受害者。」
姜驚鵲有些想笑,這話說的很梁輔,不擔責又賣好。
郭向則道:「梁大人此言差矣,依《大明律》匪贓當由官府籍沒歸公,或用於撫恤受害百姓,或充入府庫。姜驚鵲雖立有大功,然功是功,贓是贓。其功,州府自當行文上報,或請賞賜金,或酌情封以散階虛職,以彰其功。
但這繳獲之財貨本身,按律……恐不宜盡歸個人所有。此乃朝廷法度,正是為杜絕私相授受,防止有後人借剿匪之名行中飽私囊之實!請大人明鑑!」
「你還有什麼話?」
「下官認為應對姜驚鵲進行調查,據仵作驗屍,匪人大多一擊斃命,說明姜驚鵲可以不殺匪人,但他卻殺了,這其中是否有什麼勾當?」
他這話說完,青岩當即就抽出了刀子,怒視郭向。
這是找茬!
姜驚鵲則心中一喜,敵人冒出來一個!
除非他是個行走的律法,死板的官,否則就是別有用心!
梁輔都看不下去了,連忙擺手:「不不,郭大人,你錯了!」
「大明律——若罪人持仗拒捕,其捕者格殺之,及逃走,捕者逐而殺之,若囚窘迫而自殺者,皆勿論。若已就拘執及不拒捕而殺或折傷者,各以斗殺傷論。罪人本犯應死而擅殺者,杖一百!
「而這些匪徒並非折傷者,持刃行兇之時,身軀完好,誰也不知他們到底有多厲害,獅子搏兔需用全力,何況當時的姜驚鵲即將利刃臨身?!」
「你不能以姜驚鵲身手高,就判定姜驚鵲出手有問題!」
意思是如果罪人持械拒捕,追捕者將其殺死,或者罪人在逃走時追捕者將其殺死,以及罪人因追捕而窘迫自殺的,都不予論處。
但如果罪人已經被拘捕,或者不拒捕,而追捕者將其殺死或打傷,則按照鬥毆殺傷罪來論處。如果罪人本犯應死,而追捕者擅自將其殺死,要杖打一百。
梁輔的臉色也很難看,他瞧出了郭向的意思。
針對性非常明顯。
「郭大人,我可否問一句話?」
姜驚鵲拱手行禮。
命令清晰果斷,符合律法常規。
衙役領命,示意五名女子起身。
然而,五女聞言,非但沒有起身,反而驚恐地互相抱緊。
袁金瓶猛地抬起頭,嘶聲哭喊:「大人!恩公!奴……奴等不能回去啊!求大人開恩,莫要遣我們回鄉!」
申思獻眼中閃過一絲不解與不耐:「為何不能回鄉?州府已予撫恤,你等回鄉自有親眷照應。」
「親眷?照應?」
袁金瓶慘笑一聲,淚珠滾落,聲音帶著刻骨的悲涼,「大人明鑑!我們……我們已被那些畜生糟蹋了身子!如今已是不潔之身!我們都是待嫁或剛嫁的年紀啊!未嫁的,回去只會被鄉鄰戳脊梁骨,被親人嫌棄,哪裡還尋得到婆家?已嫁的……婆家定然會將我們掃地出門,視若敝履!這……這就是要我們的命啊!回去……回去只有死路一條!不是被唾沫星子淹死,就是被逼上吊投河!」
另外四名女子也跪倒在地,哀聲一片:「求求大人開恩……別送我們回去……」「回去就是死路……」「恩公!救命啊!」
申思獻皺眉:「一派胡言,這時間豈有父母不愛子女者?豈有夫家如此不通情理者?若真如此,州府必然為爾等做主。」
他飽讀詩書,心中真不知道這些女人回去,會是這樣的下場。
袁金瓶大膽問道:「大人,若您兒媳遭到此惡事,即便是您兒子能容得下,您夫人可容的下我們這等敗壞了門風之人?」
申思獻沉默了。
但梁輔卻知道,袁金瓶所言句句是血淚現實,他面露不忍。
郭向也皺著眉,似乎覺得棘手。
就在這沉默中,袁金瓶踉蹌著撲到姜驚鵲面前,「噗通」一聲重重跪下,額頭狠狠磕在冰冷的青石板上,發出沉悶的響聲:
「恩公!!」
額頭上已經滲出血絲:「求恩公大發慈悲,收留我們吧!我們不求錦衣玉食,只求恩公賞一口飯吃!我們有力氣,能幹活!當牛做馬,洗衣灑掃,絕不偷懶!恩公若是不收留……奴……奴出了這廟門,也唯有一死了之!求恩公給條活路!!」
她身後的四名女子也如夢初醒,齊齊跪倒在地,對著姜驚鵲叩頭如搗蒜,哭聲哀求匯成一片:「求恩公收留!」
「我們願做牛做馬報答恩公!」
「恩公開恩啊!」
這突如其來的懇求讓姜驚鵲也是一怔。
五個年輕女子,這是把自己當成稻草了。
申思獻看著這一幕,再看看姜驚鵲,沉吟片刻,緩緩開口:「敏行,你既是她們的救命恩人,又在瀘州城有產業,你看是否可以給她們個去處?」
「是啊,敏行!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你進士樓也要用人,安置她們做些灑掃侍奉,也是給她們一條生路。」梁輔也在一旁開口。
進士樓確實需要人手,尤其可靠的人手。
念及此處,姜驚鵲心中已然有了決斷。
「也罷,你們起來吧,我便收下你們。隨我回瀘州,在進士樓做個女侍,安分守己,自有你們一口飯吃,一處容身之地。記住,活路是自己掙的,不是求來的。」
袁金瓶等人如聞天籟!絕望瞬間被巨大的驚喜取代,她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了一瞬,隨即爆發出劫後餘生的慟哭,再次重重磕頭:「謝恩公!謝恩公活命大恩!!」
「奴等定當盡心竭力,報答恩公!」
解決了這樁棘手之事,申思獻也鬆了口氣,正待宣布收隊回城。
新任通判郭向卻忽然上前一步,對著申思獻和梁輔拱了拱手。
「申大人,梁大人。此案已畢,然尚有一事需當堂明斷。」
「何事?」
「那批繳獲的贓銀如何處置還未定論。」
「自然是歸……」梁輔的意思歸姜驚鵲,是他除匪的繳獲,但這麼多銀子,他話到一半看向了申思獻。
「梁大人的意思是歸姜驚鵲嗎?」
梁輔搖搖頭:「我的意思是歸申大人定,姜驚鵲自然也該有些補償,他是受害者。」
姜驚鵲有些想笑,這話說的很梁輔,不擔責又賣好。
郭向則道:「梁大人此言差矣,依《大明律》匪贓當由官府籍沒歸公,或用於撫恤受害百姓,或充入府庫。姜驚鵲雖立有大功,然功是功,贓是贓。其功,州府自當行文上報,或請賞賜金,或酌情封以散階虛職,以彰其功。
但這繳獲之財貨本身,按律……恐不宜盡歸個人所有。此乃朝廷法度,正是為杜絕私相授受,防止有後人借剿匪之名行中飽私囊之實!請大人明鑑!」
「你還有什麼話?」
「下官認為應對姜驚鵲進行調查,據仵作驗屍,匪人大多一擊斃命,說明姜驚鵲可以不殺匪人,但他卻殺了,這其中是否有什麼勾當?」
他這話說完,青岩當即就抽出了刀子,怒視郭向。
這是找茬!
姜驚鵲則心中一喜,敵人冒出來一個!
除非他是個行走的律法,死板的官,否則就是別有用心!
梁輔都看不下去了,連忙擺手:「不不,郭大人,你錯了!」
「大明律——若罪人持仗拒捕,其捕者格殺之,及逃走,捕者逐而殺之,若囚窘迫而自殺者,皆勿論。若已就拘執及不拒捕而殺或折傷者,各以斗殺傷論。罪人本犯應死而擅殺者,杖一百!
「而這些匪徒並非折傷者,持刃行兇之時,身軀完好,誰也不知他們到底有多厲害,獅子搏兔需用全力,何況當時的姜驚鵲即將利刃臨身?!」
「你不能以姜驚鵲身手高,就判定姜驚鵲出手有問題!」
意思是如果罪人持械拒捕,追捕者將其殺死,或者罪人在逃走時追捕者將其殺死,以及罪人因追捕而窘迫自殺的,都不予論處。
但如果罪人已經被拘捕,或者不拒捕,而追捕者將其殺死或打傷,則按照鬥毆殺傷罪來論處。如果罪人本犯應死,而追捕者擅自將其殺死,要杖打一百。
梁輔的臉色也很難看,他瞧出了郭向的意思。
針對性非常明顯。
「郭大人,我可否問一句話?」
姜驚鵲拱手行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