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章 愛烏及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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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秋紅看著她,忍不住又給她講了自己受父母影響,傷害了要墨也傷害了自己的不堪……氣得劉麗華差點罵出口:「你爸你媽真不是……」

  她失態地端起粥碗,喝了一口,燙得直咧嘴。丁秋紅看著她那樣,忍不住笑了。

  劉麗華在靠山屯住了下來。她沒走,隊長叔也沒法攆她。她就住在學校宿舍,跟丁秋紅作伴。她跟著丁秋紅去校長家吃飯,丁秋紅給孩子們上課,就由著她在屯子裡轉悠。

  晚上,兩個人好像有說不完的話。

  劉麗華甚至講了自己向林墨表白被他婉拒的事。

  惹得丁秋紅又生氣又開心。

  她很快就發現了問題——林父和丁家父母,一直在屯子裡賴著不走。

  林父還是那樣,每天蹲在隊部門口,見人就問林墨回來了沒有。丁家父母還是那樣,每天去學校找丁秋紅,勸她,哄她,逼她。

  劉麗華看不下去了。

  她喜歡林墨,但愛而不得。

  丁秋紅是林墨喜歡的人,等量代換……她不能坐視丁秋紅被父母PUA!

  那天晌午,她在校長家吃飯,正碰見林父和丁家父母也在。林父悶頭扒飯,一句話不說。丁明遠跟校長叔搭話,李淑芬拉著丁秋紅的手,又開始念叨。

  「秋紅啊,你王姨又來信了,說那個小伙子對你可滿意了,就等著你回去見一面……」

  丁秋紅把手抽回來,不說話。

  李淑芬還要再說,劉麗華把筷子往桌上一放,開口了。

  「阿姨,您說的那個小伙子,是幹啥的?」

  李淑芬愣了一下,看看她,臉上堆起笑:「是區里王副主任的兒子,在機關工作,有前途……」

  「多大歲數?」劉麗華問。

  李淑芬的笑容僵了一下:「三十……三十出頭。」

  「結過婚沒?」

  李淑芬不說話了。

  劉麗華冷笑一聲:「阿姨,您這是給女兒找對象,還是給女兒找麻煩?三十多歲,離過婚,您還當寶呢?」

  李淑芬的臉漲得通紅:「你……你這孩子怎麼說話呢?」

  劉麗華不緊不慢:「我說的是實話。您女兒有自己喜歡的人,您不祝福她,還在這兒拆台。您這是為她好?您是為自己好吧?」

  丁明遠沉下臉:「這位同志,這是我們的家事……」

  「家事?」劉麗華轉過頭看著他,「你們把攛掇女兒回城,就是破壞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這是算計國策!」

  丁明遠的臉色更難看了,可他知道劉麗華的身份,不敢發作,只是悶聲說:「我們是為女兒好。」

  「為女兒好?」劉麗華站起來,「你們要是真為她好,就別在這兒添亂了!林墨是好人,丁秋紅跟他在一起不會受委屈。你們要是不信,等林墨回來,你們自己看!別在這兒瞎操心!」

  李淑芬氣得嘴唇發抖,可看著劉麗華那副凜然的樣子,到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

  林父在旁邊聽著,一句話也沒說。他悶頭扒飯,扒完一碗,又添一碗。劉麗華轉頭看著他:「叔,你是林墨他爹?」

  林大山點點頭。

  劉麗華問:「你來找他幹啥?」

  林大山低著頭,聲音悶悶的:「要錢,家裡困難,他大哥……」

  劉麗華冷笑一聲:「家裡困難,他大哥缺錢花是吧?林墨自己就容易了?他在山裡拼命,您知道嗎?他差點讓狼吃了,差點讓野豬拱了,差點從懸崖上摔下去!您知道嗎?」

  林父的手抖了一下,筷子差點掉了。

  劉麗華看著他,一字一句地說:「叔,您回去告訴您大兒子大兒媳,林墨的錢是他自己掙的,不是大風颳來的!他缺錢自己想折去,不要打別人的主意,那樣做是不勞而獲!您老別為了一個好吃懶做的大兒子,讓吃苦耐勞的小兒子寒心!」

  林大山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可什麼也說不出來。

  飯桌上的氣氛僵住了。校長嬸子趕緊打圓場:「吃飯吃飯,菜涼了。」

  劉麗華端起碗,繼續吃飯。她吃得香,吃得理直氣壯。

  李淑芬還想說什麼,可看見劉麗華那副樣子,又把話咽了回去。她知道,這丫頭她惹不起。省革委會副主任的孫女,一句話就能讓他們吃不了兜著走。


  丁明遠也沉默了。他是個聰明人,知道什麼時候該說話,什麼時候該閉嘴。

  林父更是不敢吭聲。他沒見過什麼大人物,可他知道,這丫頭他得罪不起。

  校長叔心裡暗暗叫好:這丫頭,厲害!

  林父又等了幾天,沒等到林墨,也沒等到錢。他給家裡寫了封信,把事情說了。沒多久,林雄回了信,信里只有一句話:「爹,反正你去那兒了,路費都花了,就在那兒死等,絕不鬆口!

  實在不行,也得讓他們屯裡把路費、生活費啥的給你報銷了?

  最不濟也得弄點榛蘑、木耳、松子回來吧!」

  反正都是滿滿的算計。

  劉麗華在靠山屯住下來,本來是想等林墨回來。可林墨沒等到,倒是跟丁秋紅處成了無話不說的姐妹。兩個人睡一鋪炕,頭挨著頭,夜裡關了燈,嘰嘰咕咕說半宿話。說的都是林墨,說他在山裡那些事,說他怎麼打狼,怎麼獵熊,怎麼跟敵特拼命。丁秋紅說起來輕描淡寫的,可劉麗華聽得心驚肉跳。

  還說了林墨的身世:抱養的、爹不疼、娘不愛……

  聽得劉麗華心裡的那股子火氣又拱了上來:這兩家都是什麼人啊!

  劉麗華翻了個身,望著黑黢黢的屋頂。

  她惱死了丁家父母和林家的種種不堪。

  兩個人的關係,就這麼從「情敵」硬是處成了閨蜜。

  劉麗華不再把自己當外人,該吃吃,該喝喝,該罵罵。屯裡人開始還怕她,後來發現這丫頭雖然嘴厲害,可心眼不壞,也就慢慢習慣了。

  可她不習慣的是,丁家父母和林大山還賴在屯子裡不走。

  忍,不是這個宦門之後的作風,受烏及烏,她決定幫丁秋紅打敗父母、幫林墨攆走他那個不著四六的便宜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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