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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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贊助了住宿生們的伙食,文崗圖書館被所有師生所知曉,很多人都到了圖書館辦理了借書證。

  那時候大夥們的娛樂方式很少,很多學生周末時都會到那裡借書,等下一次放假了,再還給圖書館。】

  【對於你們這些十幾歲的孩子來說,老師在課堂上的講課有時實在是太過乏味了,很多同學都喜歡在下面開小差看書。

  有時候,老師會把書給收走,而對於這些被收走的書,很多老師都很頭痛,收走也不是,還給學生也不是,後來好像是校長制定了懲罰規則,在上課時被收走了書的學生,必須得罰跑操場八圈,才能拿回被收走的圖書。】

  【因為這條規定,再加上經常在其他科目上看書,你竟然還鍛鍊出了不錯的體質。

  1995年,你初中畢業,以五分之差與靜江中學失之交臂。

  1998年,你高中畢業,考入了一所公立二本。

  雖然曾受到林先生的資助,你們家依舊面臨著巨大的經濟壓力,你的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全部讀初中或者高中,而且他們每個人的成績都比你好,你在考慮要不要出來工作,把接受更高層次教育的機會讓給他們三位。】

  就在這時,在林立的面前又一次浮現出兩個選項,問是否要繼續支持許華言。

  林立思考了一下,相比起真正的大學,似乎,像高爾基曾經就讀過的社會大學,更加適合這一位。

  【1998年7月,雖然姨媽曾勸說過你,但你依舊選擇放棄就讀大學。

  8月,你在一位本村堂叔的介紹下,到了莞城一家工廠做噴漆工。

  2001年,結婚。

  2002年,生女。

  2005年,你厭倦了在外闖蕩,回文崗鎮開了一家雜貨店,但日雜店的生意很差,每個月只能賺兩三百塊錢,開這樣一家店,就像是給房東打工似的。

  因為生活所迫,你又起了去珠三角闖蕩的心思。】

  在林立面前,又一次浮現出兩個選項——

  【面對許華言的困境,宿主可選擇以下做法——

  1、好男兒就應該到處闖蕩!任由許華言再次外出務工。

  2、給他一份圖書館的工作,讓他在老家徹底安定下來。】

  似乎,把許華言留在文崗鎮,是個更好的選擇?

  在本次模擬裡面,許華言依舊喜歡寫作,哪怕是做了雜貨店的老闆,每天在收檔後,依舊會在稿紙上寫寫畫畫。

  如果給他一個更安定的環境,再加上他有著與第一次模擬里,類似的在工廠打工的經歷,會不會寫出那一部《還魂記》呢?

  林立並沒有多寫,馬上便選擇了2。

  【就在你收拾行李準備北上時,文崗圖書館的館長竟然找上門來了,詢問你有沒有在圖書館工作的打算,末了,還給你開出880塊每月的基礎工資。

  你心裡又驚又喜,880元的工資並不算高,但在比較窮的文崗鎮來說,已經算是很不錯了,更不用說,這可是每天工作八小時的工作,又不用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

  對於現在的你來說,每個月880元,你就能在故鄉安放下肉身了。

  你不知道館長為什麼會把這份工作給你,或許是因為你回到文崗以後,偶爾還會去圖書館借點新書看,讓他認出了你是之前文學社的社員,當然,或許是你曾是圖書館的第一批志願者。】

  【當年十月份,你在圖書館開始正式上班,這是一份非常清閒的工作,除非到周末,不然,經常十幾分鐘,才會有一位讀者前來借書或者是還書。

  後來,你慢慢地才發現,相比起你讀書時,學生們看書的飢不擇食,現在學生們的選擇越來越多了。

  大約在七八年前,在文崗中學的校門口處開了兩個租書店,每個學生只要交十塊錢押金,便能以每天2毛錢的價格租書一天。

  相比起圖書館的書籍,現在的學生們更喜歡在租書店租武俠或者網文小說,而且學生們看這些書更容易看得入迷,更容易在上課時被老師抓到。

  這些書籍都會被直接沒收掉,於是,這些學生們,便會失去十塊錢押金。

  這些租書店的書大多都是盜版,價格很便宜,你有時會懷疑,這些租書店每天2毛錢的租書費根本賺不了多少錢,其主要的收入來源,是學校沒收書本後,租書店獲得的押金收入。


  因為工作清閒,你便想著搞一些兼職,很快,你便想到了寫作,這些年以來,在工作之餘,你一直都保留著寫作的習慣,而在圖書館這個靜謐的空間,你心裡想要創作的念頭,變得越加的強烈。

  不想頻繁被人打斷思路,你並沒有帶薪摸魚,而是在每天上班前或下班後,呆在圖書館裡寫那麼兩個小時。

  在從莞城回到靜江的路上,你曾經就有想過寫一部莞城本地底層人的小說,而現在終於有空閒了,你開始思索自己有沒有能力寫好這樣一本書。

  你雖然曾經在莞城工作過好幾年,而且曾交過幾位本地朋友,但一直以來,你們雖然有交集,卻仿佛生活在不同的空間。

  整個莞城是以本地人為底色的主空間,而像你們這些外來者,對於這個主空間一直都是若即若離的。

  你們雖然在這裡工作和生活,但你們並不屬於這裡。

  相反,來到這裡的外鄉人,很多隻生活在屬於自己的亞空間,比如說巴蜀空間,比如湘省空間,再比如,你自己所在的雙州空間。

  相隔著兩個空間壁,你一度懷疑,自己能不能寫好這本書。

  但你還是覺得自己應該試一試,在接下來一年時間,你寫下了一部二十多萬字的小說,在二易其稿後將其命名為《尋魂記》。

  在你還沒有改好稿件時,館長對你所寫的這本書便很感興趣。不知通過什麼渠道,林先生屬下的某個文化機構知道了你在寫這本書,很快便主動上門,希望能幫你對這本書進行運營。

  你雖然知道你寫書這種事林先生是不可能知道的,而這個代理機構只是林先生盤根錯節的無數機構里不起眼的一個,但出於對林先生的信任,你還是決定把這本書交由這個機構進行運作。

  2006年,《尋魂記》出版,當年便因出色的炒作,銷量超過八萬冊。

  次年,這本書熱度不減,年銷量突破十萬。

  因為這本書,你聲名盛起,很多讀者對這本書的評價很高,而你的出版商則認為,《尋魂記》雖然並沒有像年銷售榜單前十名那樣年內銷售量數十萬冊,卻俱備著長紅的特質,在未來好幾年裡銷售應該都不會差。

  2011年,《尋魂記》累計銷量超過五十萬,你寫出了你的第二本小說《靜水千山》,故事背景在靜江,在你看來,這本書的思想性遠不如《尋魂記》,但在寫作技巧上比《尋魂記》老辣。

  因為有了《尋魂記》的打下的口碑,《靜水千山》在發售當年,銷量便超過二十萬冊。

  2013年,那時的你已然成為名作家,你所寫的第三本長篇小說依舊大受歡迎。

  2016年,這時的你雖然還算年輕,但你的創作思路已然枯竭,陷入了江郎才盡的境地。

  作為一名作家,你曾經想讓全世界都聽到你的聲音,但在寫了三本書以後,你覺得自己把自己想說的話都說完了,已然沒有了多少表達的欲望。

  這時的你已有了封筆的心思,你所寫的書似乎都自帶長紅屬性,每年的銷量加起來還有近二十萬冊,而且在那兩三年還興起了所謂的IP熱,像《靜水千山》這種偏向現實的題材,居然也有影視公司願意出價200萬獲得影視版權。

  不過你是個隨遇而安的人,你有著愛你的妻子,她還曾向女兒炫耀說自己當年眼光好,一眼便看出了爸爸能成為大作家,而你的女兒每到周末放假,還會來圖書館陪你上班,你父母雙全,工作輕鬆又順利。

  你還有著銀行帳里數以百萬計的存款和每年源源不斷的版稅,所以,對於所謂的影視版權的運營,你並不怎麼上心,相反,你擔心影視公司會改編和亂編,所以並沒有出售小說的版權。

  手裡有錢,空閒的時間又多,你把自己這些年寫的稿件略為整理,又把自己這十餘年看守圖書館的經歷寫了下來,並發表了自己的第四本書《圖書館紀事》。

  這是你寫最隨意的一部作品,這是一本散文集,所記所述不過是你早年的一些經歷,和你作為圖書管理員的所所見所聞。

  比如說,失業整天呆在圖書館裡的中年人,每天如同打卡似的來準備考研的年輕人,還有那偏愛文學的館長,所寫所述都是一些碎事,與你過往的文風相異。

  可令你沒想到的是,這本書,居然成了你所寫的書當中,最火爆的一本。

  2018年,《圖書館紀事》發售,年銷量超過八十萬冊。

  次年,這本書熱度不減,銷量超過六十萬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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