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演唱會嘉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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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餵。」

  僅僅一個字,沒有疑問,沒有客套。

  黎名握著手機,沉默片刻。

  「是我。」

  他開口,聲音有些沙啞。

  「我知道。」

  電話那頭的聲音依舊平靜,「黎天王。」

  聽到這個稱呼,黎名自嘲的笑了笑。

  「別這麼叫了。」

  「從今晚開始,香港只有一個天王,他姓袁。」

  電話那頭沉默了。

  張姐在一旁聽得心驚肉跳,她不明白,黎名為什麼要對自己最大的敵人說出這樣的話。

  「我看了你的金唱片盛典。」

  「很精彩。我輸得心服口服。」

  「你沒輸。」

  電話那頭,袁傑的聲音第一次有了些許波動,「你只是,在用舊地圖,走一條新修的路。」

  黎名愣住了。

  他想過對方會嘲諷,會炫耀,會假惺惺的安慰,卻沒想過,這個一手埋葬了自己王朝的年輕人,會用這麼精準的語言,概括出他失敗的根源。

  「舊地圖……」

  「時代變了,但你沒有。」

  「這和對錯無關,只是選擇不同。」

  「所以,」黎名像是做出了一個決定,「我想用我的方式,為我的時代,舉辦一場演唱會。」

  「……我明白了。」

  電話那頭的袁傑瞬間懂了。

  「那麼,新時代的開創者,」黎名的語氣里,第一次帶上了請求的味道,「你願意來做我這場演唱會的嘉賓嗎?」

  電話那頭,再次陷入了長久的沉默。

  但這一次,黎名沒有催促。

  他平靜的等著,等著新王的回應。

  許久之後,袁傑的聲音再次響起,鄭重,且清晰。

  「我的榮幸。」

  通話結束。

  黎名放下手機,轉過頭,看著一臉錯愕的張姐,平靜的宣布:

  「張姐,聯繫紅磡那邊。」

  「我要開演唱會。」

  「僅此一場。」

  ……

  一個小時後。

  黎名通過個人渠道,發布了一則公告,瞬間震動了整個香港。

  他將於一個月後,在紅磡體育館,舉辦多場個人演唱會。

  這則簡短的公告,立刻在全港引發了巨大的波瀾。

  「黎天王要開演唱會?」

  「真的假的?」

  在最初的震驚和不信之後,隨之而來的是搶票狂潮。

  門票開售的瞬間,全港的售票系統當場崩潰。

  無數人守在電腦前,瘋狂的刷新著頁面,得到的卻永遠是紅色的已售罄提示。

  短短三分鐘,這場能容納數萬人的演唱會,所有門票被一掃而空。

  黑市上,黃牛票的價格在一小時內翻了十倍,一張前排票價被炒到了六位數,而且有價無市。

  整個市場都瘋了。

  ……

  一周後,紅磡體育館,座無虛席。

  數萬根螢光棒匯成一片藍色的海洋,每一張臉上都寫滿了期待和不舍。

  演唱會當晚,黎名狀態極佳。

  他沒說太多話,只是用盡全力,一首接一首的唱著。

  從出道時的青澀情歌,到巔峰時的勁歌熱舞。

  他把他十年的音樂生涯,濃縮在了這三個小時裡。

  歌迷們跟著他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合唱,仿佛要把這十年的青春,在今晚一次性燒完。

  演唱會進行到最後的返場環節。

  唱完最後一首預定歌曲,伴奏停止,黎名站在舞台中央,大口的喘著氣,汗水浸透了他的頭髮和演出服。

  全場觀眾都站了起來,用盡全力呼喊著他的名字,藍色的海洋翻湧不息。


  所有人都以為,接下來將是天王最後的告別感言。

  然而,黎名只是平靜的看著台下這片屬於他的藍色海洋,臉上露出坦然的微笑。

  他舉起話筒,聲音沙啞,卻清晰的傳遍了體育館的每個角落。

  「謝謝大家,陪我走過了這十年。」

  「今晚,我不想說再見。」

  他頓了頓,在數萬人不解的目光中,說出了一句讓全場瞬間安靜下來的話。

  「今晚,我請來了一位嘉賓,替我唱最後一首歌。」

  「替他唱?」

  「是誰?黎天王竟然會請嘉賓唱最後一首?」

  「難道是張學侑?還是劉德樺?」

  觀眾席上,瞬間議論紛紛。

  黎名沒有解釋,只是微微側身,將目光投向舞台的入口處,眼神複雜,既有敬意,又有期待。

  追光燈應聲而動,一道雪亮的光柱,精準的打在了那個黑暗的入口。

  現場瞬間從期待,變為極致的震驚。

  在數萬道目光的注視下,一個穿著簡單白色T恤的年輕身影,從黑暗中,緩緩走了出來。

  整個紅磡體育館,在寂靜三秒後,瞬間被巨大的聲浪淹沒。

  「怎麼會是他?!」

  「黎名瘋了嗎?他竟然請自己的死敵來當嘉賓?」

  「這他媽是什麼操作?我看不懂啊!」

  尖叫、怒罵、難以置信的驚呼,混成一片。

  整個現場,徹底失控。

  ……

  面對台下的質疑和混亂,舞台上的兩個人卻很平靜。

  袁傑一步步走到舞台中央,停在黎名面前三步遠處。

  他沒有說話。

  台下粉絲的怒罵和質疑,他聽見了,但沒在意。

  此刻,他的眼裡只有一個人。

  眼前的黎名,在舞台的強光下,汗水淋漓,眼神卻亮的驚人,像是燃儘自己前最後的光芒。

  袁傑的眼神里,是一種對等的,帶著欣賞的尊重。

  這是一個值得尊敬的對手。

  黎名也看著他,眼中是如釋重負的坦然。

  在數萬人的注視下,黎名緩緩舉起自己手中的話筒。

  那是一支銀色話筒,是跟了他十年的標誌。話筒頂端因為多年的使用,已經磨損出了獨特的痕跡。

  它是黎名這個名字的象徵,是舊時代王權的權杖。

  然後,黎名做出了一個讓全場觀眾心臟停跳的動作。

  他走到袁傑面前,將那支銀色的話筒,遞了過去。

  「我用盡了全力,也沒能阻止你的時代到來。」

  「這根話筒,我拿了十年。」

  「現在,它應該屬於你了。」

  說完這句話,他握著話筒的手,鬆開了。

  在數萬道目光的注視下,那支象徵著一個時代的權杖,完成了歷史性的交接,穩穩落在袁傑的手中。

  袁傑接過話筒,入手冰涼,卻又帶著一個王者十年掌心的餘溫。

  他能感受到話筒上傳來的,黎名掌心的濕熱,以及那份沉甸甸的分量。

  這不是一支話筒。

  這是一個時代。

  黎名笑了,那是一個徹底放下所有包袱後,發自內心的笑容,無比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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