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0 章 祁同偉,別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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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壓抑了兩個月的屈辱和憤怒,從胸腔里噴涌而出。

  田國富猛地一揮手,將桌上那堆他一個字也沒看進去的文件,狠狠掃落在地,紙張散落一地。

  他霍然起身,在狹小的空間裡煩躁地踱步。

  難怪這兩個月,他這個省紀委書記被晾在一邊,成了個徹頭徹尾的局外人。

  這不是不信任,這是在用一種方式,向整個漢東官場宣告:省紀委已經指望不上了。他們是在用這種方式,剝奪他最後的體面,讓他自己意識到自己的無能。

  「祁同偉……祁同偉……」田國富的嘴裡,反覆咀嚼著這個名字。

  周正的話里,句句不離祁同偉。

  讚揚祁同偉,就是貶低他田國富。肯定祁同偉的功績,就是反襯他田國富的失職。

  祁同偉成了那面鏡子,照出了他所有的不堪。

  憤怒過後,是深入骨髓的恐懼。

  他意識到,自己的政治生命已經懸於一線。

  周正給了他一個機會,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

  他必須向京城向所有人證明,他田國富的紀委,不是擺設!他手裡的劍,還是鋒利的!

  要證明這一點,只有一個辦法——辦案子。辦一個能震動漢東,能讓所有人都閉嘴的大案子。

  可是,目標是誰?

  李達康這棵大樹倒下後,樹倒猢猻散,京州官場那些蝦兵蟹將,抓起來容易,但分量太輕。

  處理這些人,不過是打掃戰場,顯不出他田國富的本事,反而更像是跟在京城調查組屁股後面撿漏,徒增笑柄。

  沙瑞金是省委書記,是天,動不了。梁盼是省長,紅二代背景,又是扳倒李達康的功臣,風頭正勁,更不能碰。

  那麼,剩下的,還有誰夠分量?

  一個名字,再次浮現在他的腦海里。

  祁同偉。

  為什麼是祁同偉?

  一來,正如周正所說,祁同偉這兩年幹的事太多,太雜,也太出格了。

  從公安到政法,從反腐到經濟,他幾乎無處不在。

  他修剪得越用力,得罪的人就越多。那些被他剪掉枝葉的,被他連根拔起的,哪個對他不是恨之入骨?

  只要有恨,就不愁沒有舉報信。只要有舉報信,他這個紀委書記就有介入的理由。

  二來,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隨著李達康等秘書幫的徹底垮台,祁同偉和他背後的「漢大幫」,已經隱隱成了漢東本土勢力的唯一代表。

  沙瑞金和梁盼,一個是空降的省委書記,一個是背景深厚的省長,他們之間暫時達成了平衡,但這種平衡是脆弱的。

  沙瑞金不會真正放心一個手握政法大權,又在地方上根深蒂固的實力派?

  沙瑞金需要用祁同偉這把刀,但任何一個掌權者,都不會喜歡一把過於鋒利、還隱隱有些自主意識的刀。

  梁盼和祁同偉是盟友,但政治上沒有永恆的盟友,只有永恆的利益。

  扳倒了共同的敵人李達康,他們之間的蜜月期,還能持續多久?

  此刻,如果他田國富,能夠找到祁同偉的問題,哪怕只是一個小問題,然後把它放大,那效果將是驚人的。

  對沙瑞金來說,這是敲山震虎,是削弱本土勢力,是把他這個紀委書記重新納入掌控的契機。

  沙瑞金嘴上或許不會說什麼,但心裡一定是樂見的。

  而對他田國富自己來說,這更是一次絕地反擊。

  查辦一個如日中天的政法委書記,這是何等的魄力和功績?

  這足以洗刷掉他之前所有的無能和失職,重新奠定他在漢東政壇的地位。

  這等於向所有人宣告:我田國富,回來了!

  這個想法,風險巨大,但收益同樣巨大。

  他已經被逼到了懸崖邊上,退無可退。與其坐以待斃,不如放手一搏!

  田國富的眼神,從最初的惶恐和憤怒,逐漸變得陰鷙和堅定。

  他走到辦公桌前,扶起倒下的椅子,重新坐下。

  他看著一地狼藉的文件,卻沒有去撿,而是拿起了那部紅色的電話。


  他的手指在撥號盤上頓了頓,最終按下了內線號碼。

  「喂,讓二室的劉主任來我辦公室一趟。立刻。」

  掛掉電話,田國富靠在椅背上,長長地吐出了一口濁氣。

  祁同偉,別怪我。

  要怪,就怪你太耀眼,擋了太多人的路。

  而我,只是那個奉命,來給你這盞太亮的燈,拉下電閘的人。

  ……

  李達康的案子,被指派為臨江省長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兩個月的時間,足以讓一場滔天巨浪,化為庭審記錄上的鉛字。

  審判,並未公開進行。

  旁聽席上空無一人,只有幾名檢察院和京城調查組的成員,面無表情地坐在角落。

  這是一場沒有懸念的審判,更像是一場遲來的、為整個漢東官場風暴收尾的儀式。

  當李達康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時,沒有引起任何騷動。

  他瘦了許多,兩鬢的白髮在法庭頂燈的照射下,刺眼得如同冬日的霜雪。

  但他依然站得筆直。

  從踏入這間法庭開始,他的臉上就看不出任何表情。

  沒有悔恨,沒有恐懼,甚至沒有憤怒,那是一種近乎於麻木的平靜。

  他在被告席上坐下,腰杆挺得像一桿標槍。

  庭審程序按部就班地進行。

  核對身份,告知權利,宣布法庭紀律。每一個字,都像是事先排練好的劇本台詞,精準乏味。

  真正的重頭戲,是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一位戴著眼鏡,神情嚴肅的中年檢察官站起身,翻開了面前厚厚一摞的卷宗。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李達康,在擔任呂州市長、林城市委書記、京州市委書記期間,嚴重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取政治資本、編織個人網絡的工具……」

  「被告人李達康,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嚴重破壞京州市政治生態……」

  「被告人李達康,濫用職權,違規插手干預重大項目審批。在月牙湖項目、漢鋼集團重組等多個項目中,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強行推進,為特定關係企業輸送巨大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高達數百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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