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故意殺人案!開庭!
程怡然,這個女人每次開口,總是能帶給大家「驚喜」。
當然,對於她的律師羅浩來說,這就不是驚喜,而是驚嚇。
羅浩滿臉震驚地看著程怡然,完全沒想到這女的不開口則以,一開口就特麼是王炸。
連忙道:「程女士!別......在這個節骨眼兒上,千萬別亂來啊!」
羅浩聲音都在顫抖。
踏馬的!
這個案子本來他就沒有十足的把握,甚至可以說,勝算其實不大。
畢竟對手是張三。
稍有不慎便滿盤皆輸。
因此羅浩做了充足的準備,制定了三條訴訟策略以便應對不同的庭審局勢,找了幾個業內同行進行模擬推演,預判可能會出現的狀況並且提前做好預案......
為了這個案子,羅浩可以說嘔心瀝血,殫精竭慮,付出了很多。
他就想要一個漂漂亮亮的大勝仗他有什麼錯?
結果......
還沒等開打呢,己方先來了波背刺。
程怡然直接就衝著自訴人開腔了,這無疑會讓情況變得愈發不容樂觀。
蠢女人!
怪不得能幹出騙人跳河救狗這樣的離譜操作來......
............
然而此時的程怡然,一點不誇張,那就跟過年的豬一樣,摁都摁不住。
程怡然也是飄了。
她覺得羅浩很厲害,不一定比張三差。
這案子自己勝算還是不小的。
於是度過了剛剛得知林北身份的時候那種驚慌失措之後,程怡然的心態立馬放鬆了不少。
隨之而來的就是氣憤。
她覺得林北故意害她,折騰她。
甚至將狗子被抓去安樂死這事兒,也怪到了林北頭上。
還沒有面對面的見到林北的時候,尚且能忍耐一二。
現在見到了林北,頓時就炸了。
「你個王八蛋!」
「我真沒想到你一個男的,居然這么小心眼兒,這麼惡毒!」
「就那麼屁點大的事兒,你跟個瘋狗一樣咬著不放。」
「我真是服了,怎麼會有你這種人!」
「我呸!」
程怡然雙手叉腰,氣勢強悍。
在那邊瘋狂輸出。
口水噴濺。
直接讓她面前一片扇形區域變成「禁區」。
羅浩一臉的生無可戀。
這算什麼?
開局不利啊。
更要命的是,從程怡然這一番騷操作中,羅浩看到了她背後「巨大的潛力」。
還沒開始庭審呢,她就已經殺瘋了。
這要是正式庭審開始......
還不知道她能幹出什麼驚天動地的事兒呢。
另一邊。
林北看著瘋狗一樣的程怡然,內心毫無波動,甚至還有點想笑。
急了。
看到沒,這就是急了的表現。
不知道的還以為那條叫「蛋蛋」的狗身上的狂犬病,是程怡然傳染過去的呢。
你看這架勢,妥妥的瘋狗啊。
碰到瘋狗亂叫,難道你跟它對著叫?
那不是跌份麼,還浪費唾沫星子。
林北當然不會做這種事。
他只是看向身旁的張三。
「張律師,我想請問一下,像這種在公共場合對我進行侮辱謾罵的行為,我能不能追究她的法律責任?」
張三淡淡道:「當然可以。」
「對方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侮辱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回頭我就準備自訴狀,還是這個法院,還是這個庭,我們給它加點刑。」
林北撫掌而笑,「如此甚好!」
對面。
程怡然謾罵的聲音戛然而止。
就好像正在瘋狂罵人的時候,突然被掐住了脖子。
直接罵不出聲了。
「嚇唬誰呢!真以為本小姐是嚇大的啊!」
程怡然色厲內荏地吼道。
林北聳了聳肩,向著身旁的張三說道:「張律師,你看,有人在挑釁你。」
張三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架。
鏡片上「唰」的閃過一道亮光。
「好,很好,很有精神。」
張三目光平淡地望著程怡然。
「很久沒碰到過這麼勇的人了,希望你可以始終保持你的桀驁不馴。」
雖然程怡然不想承認,但她此刻確實已經心慌慌了。
但面子上過不去,所以硬著頭皮還想硬剛。
「程女士你就別說話了!」
程怡然剛張嘴,羅浩便壓低聲音語速極快地勸阻。
「馬上要開庭了,法官都要進來了!」
「這個節骨眼兒上,不要亂說話給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這會影響最終判決的!」
有人給自己搬來了台階,程怡然自然也就借坡下驢。
小聲嘟囔了句什麼,然後便不說話了。
跟著羅浩走上了被告人席位坐好。
............
「程女士,馬上就要開庭了,千萬別忘了我跟你說過的話。」
「要注意態度。」
「像剛才那些話,待會兒千萬不能說。」
「一切按照我的節奏來,明白嗎?」
羅浩小聲吩咐著。
他是真怕程怡然當著法官的面,再來點什麼更加嚇人的舉動。
程怡然心不在焉地應付著。
也不知道有沒有把羅浩的話放在心裡。
羅浩見她這樣子,也是非常不放心,還想再多勸勸。
正要開口,
審判庭前方的門開了。
審判長大步走進來,走上法台。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之規定,榆縣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殺人未遂案。」
「由我,陳立軍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
「現在,開庭!」
「咚——」
法槌重重落下。
書記員迅速宣讀法庭紀律,核實到庭人員身份。
隨後便正式開庭。
張三起身,聲音洪亮地宣讀起訴狀:
「本月X日早上7點10分左右,我方當事人晨跑途徑......被告人程怡然寵物狗落水,卻謊稱有人溺水,並大聲呼救,誘騙我方當事人見義勇為,下水救援,致使我方當事人面臨危險,人身安全處在危險境地......且在我方當事人救了狗上岸的時候,被告人也沒有採取任何幫助措施......」
「......」
張三闡述案由之後,直接說明了訴訟請求。
「綜上,我方有理由認為被告人存在故意殺人的主觀意圖以及險惡用意,懇請合議庭判處被告人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當然,對於她的律師羅浩來說,這就不是驚喜,而是驚嚇。
羅浩滿臉震驚地看著程怡然,完全沒想到這女的不開口則以,一開口就特麼是王炸。
連忙道:「程女士!別......在這個節骨眼兒上,千萬別亂來啊!」
羅浩聲音都在顫抖。
踏馬的!
這個案子本來他就沒有十足的把握,甚至可以說,勝算其實不大。
畢竟對手是張三。
稍有不慎便滿盤皆輸。
因此羅浩做了充足的準備,制定了三條訴訟策略以便應對不同的庭審局勢,找了幾個業內同行進行模擬推演,預判可能會出現的狀況並且提前做好預案......
為了這個案子,羅浩可以說嘔心瀝血,殫精竭慮,付出了很多。
他就想要一個漂漂亮亮的大勝仗他有什麼錯?
結果......
還沒等開打呢,己方先來了波背刺。
程怡然直接就衝著自訴人開腔了,這無疑會讓情況變得愈發不容樂觀。
蠢女人!
怪不得能幹出騙人跳河救狗這樣的離譜操作來......
............
然而此時的程怡然,一點不誇張,那就跟過年的豬一樣,摁都摁不住。
程怡然也是飄了。
她覺得羅浩很厲害,不一定比張三差。
這案子自己勝算還是不小的。
於是度過了剛剛得知林北身份的時候那種驚慌失措之後,程怡然的心態立馬放鬆了不少。
隨之而來的就是氣憤。
她覺得林北故意害她,折騰她。
甚至將狗子被抓去安樂死這事兒,也怪到了林北頭上。
還沒有面對面的見到林北的時候,尚且能忍耐一二。
現在見到了林北,頓時就炸了。
「你個王八蛋!」
「我真沒想到你一個男的,居然這么小心眼兒,這麼惡毒!」
「就那麼屁點大的事兒,你跟個瘋狗一樣咬著不放。」
「我真是服了,怎麼會有你這種人!」
「我呸!」
程怡然雙手叉腰,氣勢強悍。
在那邊瘋狂輸出。
口水噴濺。
直接讓她面前一片扇形區域變成「禁區」。
羅浩一臉的生無可戀。
這算什麼?
開局不利啊。
更要命的是,從程怡然這一番騷操作中,羅浩看到了她背後「巨大的潛力」。
還沒開始庭審呢,她就已經殺瘋了。
這要是正式庭審開始......
還不知道她能幹出什麼驚天動地的事兒呢。
另一邊。
林北看著瘋狗一樣的程怡然,內心毫無波動,甚至還有點想笑。
急了。
看到沒,這就是急了的表現。
不知道的還以為那條叫「蛋蛋」的狗身上的狂犬病,是程怡然傳染過去的呢。
你看這架勢,妥妥的瘋狗啊。
碰到瘋狗亂叫,難道你跟它對著叫?
那不是跌份麼,還浪費唾沫星子。
林北當然不會做這種事。
他只是看向身旁的張三。
「張律師,我想請問一下,像這種在公共場合對我進行侮辱謾罵的行為,我能不能追究她的法律責任?」
張三淡淡道:「當然可以。」
「對方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侮辱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回頭我就準備自訴狀,還是這個法院,還是這個庭,我們給它加點刑。」
林北撫掌而笑,「如此甚好!」
對面。
程怡然謾罵的聲音戛然而止。
就好像正在瘋狂罵人的時候,突然被掐住了脖子。
直接罵不出聲了。
「嚇唬誰呢!真以為本小姐是嚇大的啊!」
程怡然色厲內荏地吼道。
林北聳了聳肩,向著身旁的張三說道:「張律師,你看,有人在挑釁你。」
張三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架。
鏡片上「唰」的閃過一道亮光。
「好,很好,很有精神。」
張三目光平淡地望著程怡然。
「很久沒碰到過這麼勇的人了,希望你可以始終保持你的桀驁不馴。」
雖然程怡然不想承認,但她此刻確實已經心慌慌了。
但面子上過不去,所以硬著頭皮還想硬剛。
「程女士你就別說話了!」
程怡然剛張嘴,羅浩便壓低聲音語速極快地勸阻。
「馬上要開庭了,法官都要進來了!」
「這個節骨眼兒上,不要亂說話給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這會影響最終判決的!」
有人給自己搬來了台階,程怡然自然也就借坡下驢。
小聲嘟囔了句什麼,然後便不說話了。
跟著羅浩走上了被告人席位坐好。
............
「程女士,馬上就要開庭了,千萬別忘了我跟你說過的話。」
「要注意態度。」
「像剛才那些話,待會兒千萬不能說。」
「一切按照我的節奏來,明白嗎?」
羅浩小聲吩咐著。
他是真怕程怡然當著法官的面,再來點什麼更加嚇人的舉動。
程怡然心不在焉地應付著。
也不知道有沒有把羅浩的話放在心裡。
羅浩見她這樣子,也是非常不放心,還想再多勸勸。
正要開口,
審判庭前方的門開了。
審判長大步走進來,走上法台。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之規定,榆縣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殺人未遂案。」
「由我,陳立軍擔任審判長,並依法組建合議庭。」
「現在,開庭!」
「咚——」
法槌重重落下。
書記員迅速宣讀法庭紀律,核實到庭人員身份。
隨後便正式開庭。
張三起身,聲音洪亮地宣讀起訴狀:
「本月X日早上7點10分左右,我方當事人晨跑途徑......被告人程怡然寵物狗落水,卻謊稱有人溺水,並大聲呼救,誘騙我方當事人見義勇為,下水救援,致使我方當事人面臨危險,人身安全處在危險境地......且在我方當事人救了狗上岸的時候,被告人也沒有採取任何幫助措施......」
「......」
張三闡述案由之後,直接說明了訴訟請求。
「綜上,我方有理由認為被告人存在故意殺人的主觀意圖以及險惡用意,懇請合議庭判處被告人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