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釜底抽薪
盜竊罪!
搶奪罪!
聽了林北的話,所長和其他警員,臉色都微微一變。
看向林北的目光中,不由得多了幾分詫異。
這年輕人,看上去很懂法的樣子。
能說出盜竊罪不難。
但他竟然還知道「搶奪罪」,這個罪名知道的人可不多,了解的人就更少了。
難道是專業學法律的?
而那群老登則是一個個瞪大了眼睛,甚至都不敢大聲呼吸了。
什麼玩意兒就十年十年的。
就他們這歲數,有沒有十年可活還不一定呢。
在這個時候,林北沒有停下,而是在繼續歷數老登的多宗罪!
「這些老人今天做的事,更是觸犯多條刑法罪名!」
「首先第一個,就是尋釁滋事罪,他們糾集這麼多人,聚眾起鬨鬧事,公然辱罵和威脅他人,甚至還想動手打人,如此行為,已經嚴重破壞了公共秩序,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
「涉嫌尋釁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明確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多次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北掃了一眼,繼續說道:
「這裡是什麼地方?」
「這是派出所!是郭嘉機觀!」
「這些人卻聚眾就沖了進來,還堵住大門,導致派出所根本無法正常運轉,工作無法正常繼續,若是這個時候有人來報警,怎麼辦?若是這個時候民警要出警,怎麼辦?」
「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的規定,他們如此行為,涉嫌聚眾衝擊郭嘉機觀罪!」
「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其他積極參與的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哼!」
「這也就是在現代社會,要是擱古代封建社會,這種行為視同謀反!」
「另外還涉嫌一條罪名——故意毀壞財物罪。」
「這些老人在偷瓜搶瓜的時候,對瓜田造成了嚴重破壞,導致被害人承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這種行為,就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的故意毀壞財物罪。」
「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北一口氣,歷數偷瓜老燈五宗罪!
盜竊罪!
搶奪罪!
尋釁滋事罪!
聚眾衝擊郭嘉機觀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
好傢夥,這些老登可真刑。
一把年紀了,還「老當益壯」的,一犯罪就是五條罪,這你受得了嗎?
真是老年進獄系人才啊。
......
聽了林北這一番講述,趙棟樑的嘴巴直接就成了「O」形,完全能塞進去一顆鵝蛋了。
哥們兒,還是你狠啊。
一下子給這些老登們,安了五條罪名!
吊吊吊吊吊!
而那些偷瓜老燈,也都一個個的當場傻眼。
啥玩意兒來著?
我們就拿幾個南瓜,莫名其妙就犯罪了,而且還是一犯就犯這麼多?
「後生,別在這裡亂說話!」
「什麼犯罪!你這小孩,怎麼胡亂說話的,我們可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怎麼會犯罪?」
「又是這個罪,又是那個罪的,你嚇唬我們啊?」
「警察,那個警察,你管不管了還?你就看著他在這裡欺負老年人?」
「......」
偷瓜老燈們紛紛叫嚷起來。
這會兒都已經有點不安了。
說是不怕坐牢。
可真的不怕?
咋可能呢。
自己家住著不舒服麼,想吃啥吃啥,想啥時候睡就啥時候睡。
閒得無聊了還能出去串門聊天散步,或者跟老太太跳廣場舞。
帶帶孫子。
遛遛狗,逗逗貓。
曬曬太陽,釣釣魚。
這生活不美麼?
誰樂意進監獄?
他們之所以都說什麼不怕坐牢,不怕進監獄,並非真的不怕,無非是覺得年紀大了,法律管不住他們,警察也拿他們沒辦法,所以才會有恃無恐。
可當林北將他們所犯罪名一一擺出來的時候,這些老閉燈,頓時都慌了。
吹牛逼的人,真遇到事兒了,你看他還牛逼不牛逼。
......
「大家都別慌!慌什麼慌!」
王福奎一看情況不太對勁,大喊起來。
「都活了七八十年的人了,怎麼還能被一個嘴上沒毛的小子嚇唬住啊?」
「就他這樣子,他能懂什麼法律。」
「淨在這兒嚇唬人呢。」
「別聽他的!」
王福奎在點雄村還是有點威望的。
他站出來說話,其他人的情緒立馬就穩定了些。
「對,嚇唬人的,我們這麼多人了,警察難道還能都把我們抓進去啊?」
「我老頭子今年都83了,我就不相信法律還能管得住我,我看視頻里人家都說,年紀大了就不受法律管了!」
「小屁孩兒,剛斷奶沒幾天就學人家出來嚇唬人,你有那本事麼你?」
「快起開吧!」
「......」
......
林北嘴角微掀,沒有理會這些老閉燈,而是看向旁邊的所長。
說道:
「所長,刑法確實規定了對75周歲以上的老人犯罪時,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但不是不處罰。」
「他們犯的罪,要麼證據確鑿,要麼就在你們的面前犯的。」
「我覺得這立案應該沒問題吧?」
「這麼多罪名,這麼嚴重的情況,這些犯罪嫌疑人,都得先拘留起來。」
「後續看法院如何判。」
林北這次過來,就是要徹底解決問題的。
和解,沒用。
打不疼,也不行。
必須得徹底解決問題。
而最徹底的解決問題的辦法,那自然就是把製造問題的人給解決了。
人都沒了,問題自然也就不存在。
這就叫......釜底抽薪!
搶奪罪!
聽了林北的話,所長和其他警員,臉色都微微一變。
看向林北的目光中,不由得多了幾分詫異。
這年輕人,看上去很懂法的樣子。
能說出盜竊罪不難。
但他竟然還知道「搶奪罪」,這個罪名知道的人可不多,了解的人就更少了。
難道是專業學法律的?
而那群老登則是一個個瞪大了眼睛,甚至都不敢大聲呼吸了。
什麼玩意兒就十年十年的。
就他們這歲數,有沒有十年可活還不一定呢。
在這個時候,林北沒有停下,而是在繼續歷數老登的多宗罪!
「這些老人今天做的事,更是觸犯多條刑法罪名!」
「首先第一個,就是尋釁滋事罪,他們糾集這麼多人,聚眾起鬨鬧事,公然辱罵和威脅他人,甚至還想動手打人,如此行為,已經嚴重破壞了公共秩序,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
「涉嫌尋釁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明確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多次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北掃了一眼,繼續說道:
「這裡是什麼地方?」
「這是派出所!是郭嘉機觀!」
「這些人卻聚眾就沖了進來,還堵住大門,導致派出所根本無法正常運轉,工作無法正常繼續,若是這個時候有人來報警,怎麼辦?若是這個時候民警要出警,怎麼辦?」
「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的規定,他們如此行為,涉嫌聚眾衝擊郭嘉機觀罪!」
「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其他積極參與的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哼!」
「這也就是在現代社會,要是擱古代封建社會,這種行為視同謀反!」
「另外還涉嫌一條罪名——故意毀壞財物罪。」
「這些老人在偷瓜搶瓜的時候,對瓜田造成了嚴重破壞,導致被害人承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這種行為,就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的故意毀壞財物罪。」
「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北一口氣,歷數偷瓜老燈五宗罪!
盜竊罪!
搶奪罪!
尋釁滋事罪!
聚眾衝擊郭嘉機觀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
好傢夥,這些老登可真刑。
一把年紀了,還「老當益壯」的,一犯罪就是五條罪,這你受得了嗎?
真是老年進獄系人才啊。
......
聽了林北這一番講述,趙棟樑的嘴巴直接就成了「O」形,完全能塞進去一顆鵝蛋了。
哥們兒,還是你狠啊。
一下子給這些老登們,安了五條罪名!
吊吊吊吊吊!
而那些偷瓜老燈,也都一個個的當場傻眼。
啥玩意兒來著?
我們就拿幾個南瓜,莫名其妙就犯罪了,而且還是一犯就犯這麼多?
「後生,別在這裡亂說話!」
「什麼犯罪!你這小孩,怎麼胡亂說話的,我們可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怎麼會犯罪?」
「又是這個罪,又是那個罪的,你嚇唬我們啊?」
「警察,那個警察,你管不管了還?你就看著他在這裡欺負老年人?」
「......」
偷瓜老燈們紛紛叫嚷起來。
這會兒都已經有點不安了。
說是不怕坐牢。
可真的不怕?
咋可能呢。
自己家住著不舒服麼,想吃啥吃啥,想啥時候睡就啥時候睡。
閒得無聊了還能出去串門聊天散步,或者跟老太太跳廣場舞。
帶帶孫子。
遛遛狗,逗逗貓。
曬曬太陽,釣釣魚。
這生活不美麼?
誰樂意進監獄?
他們之所以都說什麼不怕坐牢,不怕進監獄,並非真的不怕,無非是覺得年紀大了,法律管不住他們,警察也拿他們沒辦法,所以才會有恃無恐。
可當林北將他們所犯罪名一一擺出來的時候,這些老閉燈,頓時都慌了。
吹牛逼的人,真遇到事兒了,你看他還牛逼不牛逼。
......
「大家都別慌!慌什麼慌!」
王福奎一看情況不太對勁,大喊起來。
「都活了七八十年的人了,怎麼還能被一個嘴上沒毛的小子嚇唬住啊?」
「就他這樣子,他能懂什麼法律。」
「淨在這兒嚇唬人呢。」
「別聽他的!」
王福奎在點雄村還是有點威望的。
他站出來說話,其他人的情緒立馬就穩定了些。
「對,嚇唬人的,我們這麼多人了,警察難道還能都把我們抓進去啊?」
「我老頭子今年都83了,我就不相信法律還能管得住我,我看視頻里人家都說,年紀大了就不受法律管了!」
「小屁孩兒,剛斷奶沒幾天就學人家出來嚇唬人,你有那本事麼你?」
「快起開吧!」
「......」
......
林北嘴角微掀,沒有理會這些老閉燈,而是看向旁邊的所長。
說道:
「所長,刑法確實規定了對75周歲以上的老人犯罪時,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但不是不處罰。」
「他們犯的罪,要麼證據確鑿,要麼就在你們的面前犯的。」
「我覺得這立案應該沒問題吧?」
「這麼多罪名,這麼嚴重的情況,這些犯罪嫌疑人,都得先拘留起來。」
「後續看法院如何判。」
林北這次過來,就是要徹底解決問題的。
和解,沒用。
打不疼,也不行。
必須得徹底解決問題。
而最徹底的解決問題的辦法,那自然就是把製造問題的人給解決了。
人都沒了,問題自然也就不存在。
這就叫......釜底抽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