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法劍斬驕侯,欽差南下正國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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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7章 法劍斬驕侯,欽差南下正國綱

  然而,贏政的腦海中,仍舊有一絲疑慮。

  那就是,天幕所示看似完美的制度和律法,固然能夠約束文官、教化萬民。

  那麼,能夠約束的了為帝國流盡鮮血,骨子裡只認軍功和刀劍的驕兵悍將嗎?

  大秦的建立,是建立在軍功爵制的基礎上。

  可以說,大秦的制度形態是古典軍事封建帝國。

  律法的力量,如果約束不了這些驕兵悍將,那麼對於大秦來說,大秦的這些驕兵悍將,就會成為最不穩定的因素。

  隨時就是個可能會爆炸的火藥桶,一旦爆開造成的毀滅性,幾乎不亞於「二世之亂」的局面。

  仿佛是為了回答贏政心中最後的疑問,天幕上流動的光影,再次的亮起。

  「一套再完美的律法制度,也需要在烈火中淬鍊,方能彰顯價值。」

  「如果說《民法》的存在,是約束普羅大眾,維繫普羅百姓秩序生活的根本大法。」

  「那麼《秦典》的存在,確保了最大限度的公正」,以及中央權威的穩固。」

  「而《秦典》的首次運用,則是發生在昭武三十六年,一場發生在江南的功侯仗法欺民案」,成為了《秦典》公正性的最大考驗。」

  隨著女主播話語落下,眾人的注意力再次落在天幕上。

  而天幕畫面,集中在一座十分宏偉的莊園當中。

  此莊園規模之大,幾乎相當於一座小型城池。

  而莊園的主人,則是當年隨大秦軍隊平定三苗、為大秦開疆擴土的徹侯一「厲侯」樊江。

  他戰功赫赫,可以說是大秦昭武時期,舉足輕重的中層勛貴。

  然,本該是帝國屏障的功侯,卻成了鄉里一霸。

  為了擴建自己的跑馬場,厲侯府的家丁們,手持棍棒,竟公然沖入鄰近的村社,強行圈占了數百畝良田。

  那些田地,是當地村民世代耕種的產業,每一寸土地,都在官府備過案,受《民法》的明確保護。

  一位鬚髮花白的老村正,手捧著自家的田契,顫抖著上前理論:「侯爺!此乃我等祖輩之田,受陛下律法保護,您————您不能強占啊!」

  厲侯樊江騎在高頭大馬上,身披錦袍,臉上滿是不屑,冷笑道:「老匹夫,如今這天下太平,是本侯流血犧牲換來的。」

  「如今本侯要幾畝地跑馬,便是天子在此,也要給幾分薄面,你敢不遵從吾令?」

  說罷,樊江就縱容家丁將老村正推倒在地,一陣拳打腳踢。

  其餘村民,面對這群如狼似虎的侯府惡奴,敢怒不敢言。

  天幕中,故事在繼續。

  悲憤的村民們,沒有放棄。他們湊錢請了狀師,一紙訴狀,告到了會稽郡守的衙門。

  然而,會稽郡守在看到原告是平民,被告是「徹侯樊江」時,驚得冷汗直流。

  他深知這位厲侯與朝中軍方宿將關係盤根錯錯節,哪裡是他一個小小的郡守得罪得起的?

  於是,他以「證據不足」、「還需查證」為由,百般推諉,最後竟反過來斥責村民「刁民抱團,妄告功侯」,將他們轟出了衙門。

  希望,似乎就此斷絕。

  就在他們絕望的時候,有位來往咸陽行商,給他們指了一條全新的道路:「諸位,在下曾聽聞當今聖上為防地方官官相護,特設御史台獨立於外朝。」

  「依據《秦典》,凡民間有重大冤情,地方不理,可直接向御史台在各地的巡察分部申訴!」

  按照那名行商的指引,村民不久之後就寫了一份藉助數百人按滿了血紅手印的血書。

  這份訴狀,沒有再經過郡守府,而是通過御史台專設的、繞過所有地方行政體系的渠道,快馬加鞭的抵達了御史大夫的案頭。

  「御史台?!」

  贏政的心神一震,想到了之前天幕所示御史台的作用。

  獨立於三省」之外,是能夠約束官吏的神劍」,按照昭武帝設立的三省六部」制,連軍功勳貴都能約束嗎?

  而朝堂上,也因為這份血書掀起了軒然大波。

  一些將領們,紛紛出面為厲侯求情。


  「陛下,樊將軍勞苦功高,或是一時糊塗,還請念其舊功,從輕發落!」

  「區區幾百畝地,何至於動搖國本?不如讓其退還田地,賠償錢款了事,也好全了功臣體面。」

  尚書省的一些老臣,也認為不應將事情鬧大,以免傷了軍方之心。

  朝會之上,昭武帝端坐御座,面沉似水,一言不發。

  他沒有表態,只是將此案,依制發往中書省,命其草擬處理意見。

  所有人都認為,這不過是走個過場,最終大概率會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但是,他們低估了昭武帝的決心。

  而且通過大考」進入權力中樞的天子門生」,也展現出了前所未有的銳氣。

  一位年輕的中書省官吏陳由,依據《秦典》和《民法》的條例,將厲侯的罪行和律法一一對應。

  更是草擬了一份措辭嚴厲、要求「依法嚴辦,削爵流放,絕不姑息」的敕令草案。

  這份草案送到門下省,立刻引起了爭議。

  有老成持重的侍郎認為此舉太過激進,恐引發軍中不滿。

  但負責審核此案的給事中(門下省官員),他立刻拍案而起,慷慨陳詞:「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此乃法家精髓,亦是陛下修律之本意!」

  「若今日功臣便可枉法,明日宗室亦可效仿,長此以往,新法將形同虛設,國將不國!」

  「功,當賞於廟堂;罪,必罰於市朝!功過不能相抵!」

  最終,在門下省侍中的力挺之下,這份強硬的草案,被蓋上了鮮紅的副署印信,與御史台的奏章一同,呈送到了昭武帝的御前。

  御座之上,昭武帝看著這份奏疏,緊鎖的眉頭終於舒展。

  他提起硃筆,在奏疏末尾,重重地批下了兩個大字:「准奏!」

  隨即,一道震驚朝野的旨意下達:

  任命草擬此敕令的中書舍人陳由為主使,持節南下;由御史台派出精幹御史為副使,協同辦案;並特派一隊「羽林衛」,隨行護衛。

  一支代表著帝國最高意志與法律尊嚴的欽差隊伍,浩浩蕩蕩,奔赴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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