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等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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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方來台,實際是給陳昭找歌手的。

  在錄完了demo後,他聽了大量女歌手的作品,最終才列出了優先級。

  許茹雲是最佳人選,其次是彭羚與王霏。

  至於齊豫、陳慧嫻、林憶蓮這些,都只能是備選了。

  在考慮演唱人選的時候,不光要考慮歌曲的適配性,還要綜合商業化程度,以及報酬體系這些。

  內地這方面正處於轉型期,而且版權厘定不清,常常和劇集進行捆綁,所以還是請港台歌手為好。

  報價貴是貴,但歌手本身的名氣具備商業價值,能進一步推動海外發行,同時這些歌手都有唱片公司,有製作單曲CD發行的能力,陳昭還能從中撈一筆。

  之所以把許茹雲列為第一人選,就是因為她的唱片銷量最好,95年的《如果雲知道》截止到今年,已經賣出超過兩百萬張了!

  這一點上連現階段的王霏都不能比。

  許茹雲的唱腔低音呢喃如私語,高音清亮不嘶吼,擅長將極致悲傷化為溫柔傾訴,陳昭聽了她的幾首歌,感覺適配感應該會不錯。

  劉方到了台島,直接找到了許茹雲的公司上華國際。

  上華國際成立於1992年,一度曾與滾石唱片、飛碟唱片這樣的頂級公司並列,簽約歌手還包括動力火車、李翊君、高勝美、熊天平等。

  劉方曾經為《還珠格格》跟他們打過交道,本以為有這麼優秀的詞曲,應該不難打動對方,沒想到人家居然給拒了!

  眼睛瞎了,耳朵聾了?

  這是方姐在心裡吐槽,人家給了三個理由。

  首先說你缺乏「hit song」的爆點潛質,另外這個時代的歌詞,講究的是直白戳心,直抒胸臆,愛就愛,恨就恨。

  可你們這玩意太含蓄,什麼「世間萬物能跨越」?

  對於唱片企劃來說,會覺得「不夠抓耳」,就算發行了傳唱度也是堪憂。

  最終也是最核心的拒絕理由,是安全問題。

  作詞作曲都是陳昭,他在電視劇行業還有點名氣,在音樂圈可謂寂寂無聞,突然拿出一首完成度極高、風格成熟的歌,人家擔心要麼是抄襲的,要麼是代筆。

  許茹雲可是天后啊,對她這種咖位的歌手來說,侵權醜聞是致命的。

  寧可不接一首好歌,也絕不會冒這個風險!

  儘管三個理由看似符合邏輯,可依舊不能說服劉方。

  因為《雲與海》這種風格的作品,在當下是很大膽的創新,如果演繹的好,甚至能把許茹雲的事業帶上新高度!

  最後又是一番嘗試,上華那邊才說了實話。

  陳昭在台島臭了!

  台島藝人的發展方向都是影視歌三棲,萬一耽誤以後演電視劇呢?

  再說陳昭現在人人喊打,給他唱主題曲,萬一被歌迷抵制了呢?

  在台島,瓊瑤阿姨人望可不是開玩笑的!

  陳昭也就是個大陸人,如果人在台島,早跑去給阿姨跪下唱征服了!

  劉方無奈,把事情轉述回去,然後隔日就收到了大陸的傳真。

  包含陳昭的原始創作資料、創作主體證明、內地出局的著作權登記文件,各種複印資料齊全,找好代理律師,直接起訴!

  阿姨這邊目前正揪著陳昭「缺席宣傳、片場失德」兩大罪,試圖將他釘在「忘恩負義」的恥辱柱上呢。

  結果驚聞噩耗人都麻了。

  有沒有盜版?

  有啊!

  全台都知道盜版的事兒,西門町那場採訪在《時報》上可還墨跡未乾呢。

  你瓊瑤拿的是海外發行權,而不是所有權,是沒有複製權力的!

  並且所有發行合同上,在履約義務條款中,都會註明打擊盜版,如放任則視同違約。

  那您放任沒有?

  不但放任了,連句抵制的話都沒說。

  那您有沒有主動參與或教唆盜版呢?

  如果沒有,那盜版的母帶哪裡來的?

  您說電視台流出的?

  不好意思,那請您和電視台去打官司,跟我易象傳媒無關!


  輿論瞬間陷入高潮,大報沒有一個下場,但八卦小報卻集體陷入狂歡。

  以《壹周刊》《蘋果日報》為代表,標題迅速搶占街頭報攤:《大反轉!陳昭反咬瓊瑤版權官司開打》

  《忘恩負義還是維權鬥士?陳昭起訴瓊瑤,〈還珠〉恩怨徹底撕破臉》

  阿姨一瞧這哪兒行啊,且不說官司如何,搞輿論我還能讓你欺負嘍?

  根本不用發動關係,直接親自下場寫文章!

  於是在皇冠雜誌最新一期的版面中連發兩文。

  《陳昭起訴?不過是輿論危機下的垂死掙扎》

  《忘恩負義升級!陳昭想用官司掩蓋片場失德醜聞》

  台島的官司停留在了取證階段,大陸這邊也開始不消停了!

  最早下場的是《羊城晚報》,在7月6號刊登文章:《還珠短片盜版碟流入內地。陳昭起訴瓊瑤,市民:盜版早就在夜市見過》

  一個口子漏了風,馬上這件事就急速向外擴散,沒過多久已經吵到央視去了!

  央6的《影視同期聲》欄目,秉持著中立姿態,不站隊只陳述了一番事實。

  報導中先是梳理了完整的時間線:瓊瑤指責陳昭缺席宣傳→林欣如隱晦控訴片場不適→陳昭起訴瓊瑤版權侵權。

  之後引用雙方的聲明和律師觀點,最後附上法律專家的解讀。

  專家表示,以目前情況看來,大概率是瓊瑤理虧。

  因為她使用的多為情緒化詞彙,如「忘恩負義」「倒打一耙」等,陳昭方則聚焦「合同約定」「侵權事實」「法律管轄權」等客觀要素。

  結論:最終需由兩岸法院根據證據和法律條款作出相應裁決。

  這是真專家啊!

  所有的目光,都瞄向了陳昭,因為迄今為止,他還沒單獨對此事做過任何回應。

  媒體瘋了一樣湧向飛騰片場,各種抓馬的消息不斷流出。

  什麼兩個導演因為吻戲爭執,劇組臨時換帥啊。

  什麼李宛華簽約新東家,什麼范兵兵跟張柏芷劇組鬥豔啊……

  這些都成了主流輿論的噪音了。

  可能劇集播出後,媒體會重新炒這些冷飯,但現在任何事情都沒有這場兩岸官司大!

  可秉持這種觀點的人很快就被打了臉,因為陳昭,或者說是《俠骨凝霜》劇組,又陷入了更大的輿論旋渦當中……

  ……

  這件事的起因,要追溯到94年北大授予了金鏞名譽教授稱號。

  然後嚴家炎發表《一場靜悄悄的文學革命》,將金鏞武俠提升至文學殿堂,引發學界「雅俗之爭」。

  真正出圈的是今年年初,何滿子先生在《光明日報》連發兩篇文章批判金鏞。

  此後圍繞著金鏞俠義觀的討論從未停歇。

  批評不少,但更多的是讚譽!

  以嚴家炎、陳平原、陳墨、徐岱為代表,通過報紙與學術會議,不斷為金鏞俠義觀正名,強調其三大核心價值。

  1、「俠之大者,為國為民」是俠義境界的升華

  2、俠義的本質是「守護弱者」的悲憫之心

  3、韋小寶的「反俠義」是對俠義的深化

  而反方也有三大核心觀點。

  1、「俠之大者」是封建忠君思想的殘餘

  2、俠義標準是「所謂強者的話語權」

  3、韋小寶的「反俠義」是金鏞的自我否定

  這個世界上的任何爭議,爭議的都不僅僅是「爭議點」本身。

  金鏞在1966年就創建了《明報月刊》,不知給多少大陸文人發過外匯稿費。

  明報系的《北望神州》版,又不知間接參與了多少大陸時政,為多少圖上真靈搖旗吶喊過。

  可以這麼說,小說作者是他最不值得一提的身份,卻又是他身上無法抹去的印記。

  儘管有關爭議很多,但你拍俗不可耐的武俠劇,目的是娛樂大眾,人家探討的都是學術界的東西,也沒人會來理你。

  好死不死的,此前《俠骨凝霜》居然開了場發布會。


  而且在京城有線電視台播出,現場還請了一堆港台記者,其中首段發言居然稱其要「對俠義內核重新詮釋」?

  老百姓只會當樂子瞧瞧,對帥哥美女品頭論足一番,可學術界不幹了!

  配鑰匙的和算命的接連發聲:您配個幾把?您算什麼東西?

  針對此事,引來學界連發四文批判。

  第一文,由某著名文學評論家發表的文章,標題:《解構俠義?娛樂資本的文化僭越》

  文中列出三論,來表達核心觀點。

  1、資格論:俠義精神是數千年沉澱的精神圖騰,娛樂產業的商人與演員,既無學術積累,也無文化敬畏,不配觸碰這一神聖領域。

  2、動機論:所謂「重新解構俠義」,本質是資本逐利的幌子,借金鏞熱度吸引眼球,用「創新」名義掩蓋商業野心,與真正的文化無關。

  3、能力論:郭靖的「為國為民」、喬峰的「民族大義」、令狐沖的「正邪堅守」,需要對傳統<i class="icon icon-uniE070"></i><i class="icon icon-uniE083"></i>、哲學思想、人性深度的深刻理解,而娛樂從業者習慣用「收視思維」簡化複雜精神,只會把俠義變成空洞的口號或狗血的劇情。

  第二文,由南大中文系教授發表於《中華讀書報》的文章,標題:《俠義不是娛樂快餐,解構需要文化根基》

  從學術、創作、責任三點進行批評,認為娛樂化解構極易將「俠義」扭曲為「個人主義的放縱」或「暴力美學的狂歡」,誤導年輕觀眾的認知。

  第三文,由某社科研究院研究員,發表於《文匯報》,標題:《從「俠之大者」到「娛樂小丑」:俠義的墮落》

  文章認為,金鏞書寫的俠義,是文學創作的精神升華,如果娛樂從業者一邊享受金鏞帶來的紅利,一邊卻要「解構」賦予價值的俠義精神,這是忘恩負義的文化背叛!

  並且文章將這種行為,上升到了社會危害的程度,稱娛樂化解構會讓這些價值失去公信力,加劇社會道德滑坡。

  第四文,由某歷史學家發表於《文藝報》,標題:《娛樂解構者,請尊重文化的邊界》

  文章牢牢遵循所謂的「邊界論」,稱文化領域有明確的專業分工,不該對專業邊界粗暴踐踏,更不該對「俠義」缺乏敬畏心,倡導娛樂產業應回歸本職。

  這篇看似力度不高,卻給「解構」者貼了個文化罪人的標籤,甚至稱「解構」行為罪不單在當下,而是荼毒青少年思想,罪在千古!

  上述四文邏輯嚴密,分別從不同層面不同角度批判了個遍,若說這背後沒貓膩,陳昭是不信的。

  經視、京城有線、唐人影視、飛騰,四個資方把累成狗的陳昭拽來開會,嚴肅討論了輿論問題。

  如果說跟瓊瑤那些事兒,他們還能置之不理,甚至有些樂見其成,現在可真玩兒大了!

  上面這些文章,全是重量人物重量報刊,一個處理不當就可能影響過審,這是生死問題,一旦不能過審,投資全得打水漂!

  就算有兩家電視台擔保也不行,因為人家是來自學術界的質疑啊!

  「解構」的噱頭是陳昭提出來的,當時不是沒人反駁,現在出事兒了,他當然要擔責。

  面對輿情洶洶,陳昭卻只是淡然一笑。

  終於來了,老子等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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