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三種聲音(求收藏、求追讀)
「這一次不一樣。」
「正當防衛這塊,現在全國都沒有統一尺度。」他慢慢說,「有的地方對類似案子認定完全正當防衛,有的地方堅持防衛過當甚至普通故意傷害。」
「最高法、省高院、市中院,各自發過一些內部簡報和調研信息,但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統一文件。」
「我們這個級別的基層法院,扛什麼大旗?」
「從系統安全的角度看,防衛過當加輕刑,是最穩妥的路徑。」
「在事實認定上、說理部分,把防衛起因、防衛性質、護家動機寫足。」
「但是在主文里,仍然按照故意傷害、防衛過當來定性,在三年以上的幅度里壓到最低檔,適用緩刑。」
「這樣做,一方面回應了社會上對保護防衛人的期待,另一方面,也守住了刑法適用的邊界。」
他停了停,又補了一句:「還有一點,要考慮抗訴、再審的可能。」
「如果我們現在直接寫完全正當防衛,檢察機關如果有意見,很可能提起抗訴或者啟動再審程序,對當事人來說,又是一輪折騰。」
「相反,如果現在給出一個穩定的防衛過當加緩刑判決,將來統一尺度真往前推,上級要糾偏,多半是往輕的方向改,不會對他更不利。」
「所以,從當事人利益的可預見性來講,我也傾向於走安全路線。」
老張點頭:「小王這話,我贊同。」
後排的李婧憋了半天,終於舉了下手:「那我……也說兩句?」
黃羅生笑:「說。」
「我就從老百姓視角講一點。」李婧把筆轉了轉,「我這兩天回家,我媽看了那個視頻,第一反應是,這保安咋下這麼重的手?第二反應是,要是衝進來的是別人,我拿菜刀砍他算不算犯法?」
「她根本不管什麼防衛過當還是完全正當防衛,只會問一句:那保安最後關不關?還敢不敢看門?」
「朋友圈裡也是一樣,有人說支持保安,有人說一刀捅成重傷也太狠,吵來吵去,最後都落到一個問題上,我還手,到底會不會吃大虧?」
「所以在我看來,」她抬頭看著前排三個法官,「你們今天怎麼定罪、怎麼量刑,外面老百姓未必能完全分得清。」
「但判決書裡面,到底是往哪邊發力,老百姓是能感覺出來的。」
「比如,你們在那裡面寫這是一起普通的故意傷害案,那明天網上肯定是一片罵聲,說法院看不到防衛。」
「如果你們把防衛的起因、護家的情境寫得清清楚楚,再說只是略微超過必要限度,哪怕罪名還是故意傷害,老百姓也會覺得:好歹法院承認他是在護家。」
她攤了攤手:「我沒法從條文講課件,能想到的就是,回家怎麼跟我媽解釋,讓她別在菜市場罵我們法院不講理。」
林正宇在後排輕輕笑了一下,又很快收住。
黃羅生看向他:「小林,你也說說。」
林正宇把筆放下:「幾位法官和王鵬,把大的框架都說得差不多了,我就補一點我自己的感覺。」
「上次醉駕案,我們討論的是要不要上升到犯罪這根線。」
「那一案里,我在備忘錄里寫了現實危險性和刑法謙抑性。」
「這次李乾坤案,我們討論的是要不要讓一個防衛人承擔重刑責任這根線。」
「對卷宗里的人來說,一個是要不要戴上手銬,一個是要不要蹲幾年。」
他翻了翻手邊的勘驗圖:「我這幾天腦子裡的畫面,主要是那塊六十公分的台階。」
「台階這邊是門口,那邊是屋裡,屋裡是發燒的孩子在睡覺,旁邊是他老婆。」
「還有法庭上那句,你說,我能賭嗎?」
「我不是說,只要誰在法庭上說一句我怕,我們就得一律認定正當防衛。」他看了一眼老張,「那肯定不行。」
「但我覺得,在判決書說理的時候,我們得老實地把這種危險感寫進去。」
「不能只寫兩句刺擊腹部致重傷一級、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然後用一個事後冷靜的一般理性人標準,去要求他當時一秒鐘之內做出最優選擇。」
「那樣一來,正當防衛條文在老百姓眼裡,就變成了一條好看的口號。」
「定性上,如果多數意見還是防衛過當、故意傷害,我可以理解。」他點點頭,「不過,我希望在本院認為里,我們能夠明確寫出:本案具備正當防衛的大部分要素,只是在防衛限度上存在爭議。」
「把護家動機、時間緊迫、空間逼仄,這些因素一條條列出來。」
「這樣,以後上級法院在統一尺度的時候,看到的不是幾個抽象名詞,而是一個個具體個案。」
李婧在旁邊小聲嘀咕:「你如果拿這段去寫公眾號,閱讀量肯定爆,就像小城判官那樣。」
林正宇裝作沒聽見。
……
幾個人說完一輪,合議室里安靜了幾秒,只剩紙張摩擦的聲音。
黃羅生拿起筆,在桌面輕輕敲了兩下:「其實,你們剛才說的,就是這案子裡三條路。」
「老張這條,是條文本位加一點現實,起因承認、防衛性質承認,但罪名守住,量刑從寬。」
「小劉和小林這一條,從法理和價值出發,更想往第二十條的方向推一推,但也看到完全正當防衛的現實風險,主張寫足防衛性質、留下少數意見。」
「小王這條,是系統安全路線,不當出頭鳥,防衛過當加輕刑是最穩的。」
「李婧說的,其實是在提醒我們判決書是寫給誰看的,不只是上級法院,還有她媽,還有朋友圈。」
他把話往前推了一點:「我也拋兩個問題。」
「第一個,如果我們永遠只選最穩的那條路,那刑法里那幾條好看的條文,誰來先用一下?」
「第二十條寫得很漂亮,為了保護國家利益、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如果每逢邊緣案子,我們都說等上級統一尺度,那上級要調研的時候,底下翻來翻去,就全是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這塊,現在全國都沒有統一尺度。」他慢慢說,「有的地方對類似案子認定完全正當防衛,有的地方堅持防衛過當甚至普通故意傷害。」
「最高法、省高院、市中院,各自發過一些內部簡報和調研信息,但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統一文件。」
「我們這個級別的基層法院,扛什麼大旗?」
「從系統安全的角度看,防衛過當加輕刑,是最穩妥的路徑。」
「在事實認定上、說理部分,把防衛起因、防衛性質、護家動機寫足。」
「但是在主文里,仍然按照故意傷害、防衛過當來定性,在三年以上的幅度里壓到最低檔,適用緩刑。」
「這樣做,一方面回應了社會上對保護防衛人的期待,另一方面,也守住了刑法適用的邊界。」
他停了停,又補了一句:「還有一點,要考慮抗訴、再審的可能。」
「如果我們現在直接寫完全正當防衛,檢察機關如果有意見,很可能提起抗訴或者啟動再審程序,對當事人來說,又是一輪折騰。」
「相反,如果現在給出一個穩定的防衛過當加緩刑判決,將來統一尺度真往前推,上級要糾偏,多半是往輕的方向改,不會對他更不利。」
「所以,從當事人利益的可預見性來講,我也傾向於走安全路線。」
老張點頭:「小王這話,我贊同。」
後排的李婧憋了半天,終於舉了下手:「那我……也說兩句?」
黃羅生笑:「說。」
「我就從老百姓視角講一點。」李婧把筆轉了轉,「我這兩天回家,我媽看了那個視頻,第一反應是,這保安咋下這麼重的手?第二反應是,要是衝進來的是別人,我拿菜刀砍他算不算犯法?」
「她根本不管什麼防衛過當還是完全正當防衛,只會問一句:那保安最後關不關?還敢不敢看門?」
「朋友圈裡也是一樣,有人說支持保安,有人說一刀捅成重傷也太狠,吵來吵去,最後都落到一個問題上,我還手,到底會不會吃大虧?」
「所以在我看來,」她抬頭看著前排三個法官,「你們今天怎麼定罪、怎麼量刑,外面老百姓未必能完全分得清。」
「但判決書裡面,到底是往哪邊發力,老百姓是能感覺出來的。」
「比如,你們在那裡面寫這是一起普通的故意傷害案,那明天網上肯定是一片罵聲,說法院看不到防衛。」
「如果你們把防衛的起因、護家的情境寫得清清楚楚,再說只是略微超過必要限度,哪怕罪名還是故意傷害,老百姓也會覺得:好歹法院承認他是在護家。」
她攤了攤手:「我沒法從條文講課件,能想到的就是,回家怎麼跟我媽解釋,讓她別在菜市場罵我們法院不講理。」
林正宇在後排輕輕笑了一下,又很快收住。
黃羅生看向他:「小林,你也說說。」
林正宇把筆放下:「幾位法官和王鵬,把大的框架都說得差不多了,我就補一點我自己的感覺。」
「上次醉駕案,我們討論的是要不要上升到犯罪這根線。」
「那一案里,我在備忘錄里寫了現實危險性和刑法謙抑性。」
「這次李乾坤案,我們討論的是要不要讓一個防衛人承擔重刑責任這根線。」
「對卷宗里的人來說,一個是要不要戴上手銬,一個是要不要蹲幾年。」
他翻了翻手邊的勘驗圖:「我這幾天腦子裡的畫面,主要是那塊六十公分的台階。」
「台階這邊是門口,那邊是屋裡,屋裡是發燒的孩子在睡覺,旁邊是他老婆。」
「還有法庭上那句,你說,我能賭嗎?」
「我不是說,只要誰在法庭上說一句我怕,我們就得一律認定正當防衛。」他看了一眼老張,「那肯定不行。」
「但我覺得,在判決書說理的時候,我們得老實地把這種危險感寫進去。」
「不能只寫兩句刺擊腹部致重傷一級、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然後用一個事後冷靜的一般理性人標準,去要求他當時一秒鐘之內做出最優選擇。」
「那樣一來,正當防衛條文在老百姓眼裡,就變成了一條好看的口號。」
「定性上,如果多數意見還是防衛過當、故意傷害,我可以理解。」他點點頭,「不過,我希望在本院認為里,我們能夠明確寫出:本案具備正當防衛的大部分要素,只是在防衛限度上存在爭議。」
「把護家動機、時間緊迫、空間逼仄,這些因素一條條列出來。」
「這樣,以後上級法院在統一尺度的時候,看到的不是幾個抽象名詞,而是一個個具體個案。」
李婧在旁邊小聲嘀咕:「你如果拿這段去寫公眾號,閱讀量肯定爆,就像小城判官那樣。」
林正宇裝作沒聽見。
……
幾個人說完一輪,合議室里安靜了幾秒,只剩紙張摩擦的聲音。
黃羅生拿起筆,在桌面輕輕敲了兩下:「其實,你們剛才說的,就是這案子裡三條路。」
「老張這條,是條文本位加一點現實,起因承認、防衛性質承認,但罪名守住,量刑從寬。」
「小劉和小林這一條,從法理和價值出發,更想往第二十條的方向推一推,但也看到完全正當防衛的現實風險,主張寫足防衛性質、留下少數意見。」
「小王這條,是系統安全路線,不當出頭鳥,防衛過當加輕刑是最穩的。」
「李婧說的,其實是在提醒我們判決書是寫給誰看的,不只是上級法院,還有她媽,還有朋友圈。」
他把話往前推了一點:「我也拋兩個問題。」
「第一個,如果我們永遠只選最穩的那條路,那刑法里那幾條好看的條文,誰來先用一下?」
「第二十條寫得很漂亮,為了保護國家利益、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如果每逢邊緣案子,我們都說等上級統一尺度,那上級要調研的時候,底下翻來翻去,就全是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