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陳律師的陳詞
陳衛國頓了一下,目光掃過合議庭。
「我們今天坐在這兒,有桌子、有空調、有案卷,有回放了無數遍的視頻。」
「我們可以慢慢看,慢慢按暫停,一秒一秒往回拖,去數那一瞬間到底是幾刀。」
「但我要提醒各位,」
「坐在你們現在的椅子上看,當然可以慢慢數刀;」
「站在那台階上,他連自己會不會被捅第二下都不知道。」
「錢檢剛才提到一個一般理性人的標準。」
「我同意要有標準。」
「但我不同意把教科書上的那個一般理性人,簡單地搬到那個夜裡那個台階上去。」
「請各位想像一下,」
「如果有一個人,半夜喝了酒,拿著螺絲刀,罵著要弄死你們一家,從門口衝上來。」
「你肩膀已經被扎了一下,身後是你老婆和發燒的孩子。」
「你腳下站的是六十厘米寬的台階,再退一步就是門內,門內再退兩步就是床。」
「這時候,你手邊有一把水果刀。」
「你會不會去拿?」
「拿了之後,你有沒有能力在那一秒鐘里,給自己算一筆帳:我這一下該往哪兒劃、用多大勁,才能既把他趕走,又絕對不會扎到重傷?」
「如果沒有人能做到,那我們就不能用事後的慢鏡頭,去要求那一秒鐘里的人。」
「這,就是我對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八個字的看法。」
他抬手,指了一下卷宗堆。
「條文寫得很簡短:不得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要負刑事責任。」
「但明顯兩個字,不是寫給我們這些坐在冷氣房裡、拿著放大鏡看卷宗的人用的。」
「它是寫給那個站在台階上、肩膀在流血、耳朵邊全是罵聲的人用的。」
「我們當然可以說,他本可以退回去鎖門報警。」
「可是,如果站在現場的話,」
「那不是電視劇里那種寬敞的大門廳。」
「那就是一塊六十厘米的台階,門半開著,兩個人在門口糾纏。」
「他一轉身,背對著那個人往裡跑。」
「誰能保證,後面的螺絲刀不會再紮上來?」
「誰能保證,那個人不會順勢衝進後屋?」
「法律不會要求一個普通人在那一秒鐘里做賭博。」
「更不會要求他把賭博的籌碼,押在自己妻兒身上。」
他停了一下,換了個更直接的說法。
「我知道,大家最擔心的是什麼。」
「擔心我們把這個案子認定為正當防衛之後,會不會誰都拿正當防衛當擋箭牌。」
「擔心以後有人動輒拿刀傷人,都跑來說我當時也很害怕。」
「但我想說,本案和那種情況,有著非常明確的區別。」
「這裡不是兩伙人約架互毆。」
「不是街頭你一句我一句罵著打著,誰都不肯走。」
「這裡有一個明顯的起因、明顯的不法侵害,有視頻、有證人。」
「這裡有一個清晰的空間格局:六十厘米台階、門後兩米就是床,小孩在發燒。」
「這裡有螺絲刀先扎在被告人肩膀上的傷口,有他肩上那一塊布。」
「在這樣的前提下,我認為,他拿水果刀的這一下,本質上是在護家。」
「是擋在自己的家庭跟前。」
「法律如果在這種時候,都不願意站在擋在門口的這一邊。」
「那普通人看到的,只會是,不管你怎麼退,怎麼躲,只要你一還手,就有可能被說成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到那時候,誰還敢替自己和家人擋在門口?」
「法律要保護的,是那些在關鍵時候敢站出來抵抗不法侵害的人。」
「不是只保護挨打不還手的人。」
他把這句話說得很慢。
「所以,我們第一層請求,是希望合議庭能夠大膽、準確地適用正當防衛制度。」
「在事實已經查清、證據已經完整的基礎上,認定本案屬於正當防衛,不認為是犯罪。」
「我知道,這一步不輕鬆。」
「但從刑法的條文、本案的具體情節、以及鼓勵公民在面對嚴重不法侵害時勇於反抗的立法精神來看,這是有充分理由的。」
「如果合議庭最後認為,現階段政策環境下,對於完全正當防衛的認定仍需謹慎。」
「那我退一步。」
「哪怕你們認定為防衛過當,成立故意傷害罪,我仍然懇請,」
「在量刑上,儘可能往輕處走。」
「用你們的裁量權,告訴社會一件事:」
「一個人在不法侵害面前勇敢站出來,哪怕動作有些過了,在不影響整體安全的前提下,司法機關也會盡最大努力給他一個轉身的空間。」
「這樣,才能讓大家相信法律不是冷冰冰的。」
「也才能讓下一個站在門口的人,敢邁出那一步。」
「以上,是我的辯護意見。」
他說完,朝審判席微微躬了一下身,回到座位。
法庭里安靜了幾秒鐘。
黃羅生把小木槌在掌心裡翻了一下,沒急著說「結束辯論」,而是看向錢峰:「公訴人對辯護意見,有無補充?」
「簡單回應兩句。」錢峰站起來。
「陳律師剛才重建的當時情境,我們大體認同。」
「但我仍要強調一點,」
「正當防衛制度的目的,是保護見義勇為、制止不法,不是用來為任何嚴重結果兜底。」
「我們今天在這裡劃線,不是為了讓普通人在不法侵害面前發抖。」
「恰恰相反,是為了讓大家知道:該反抗的時候,可以反抗;但拿刀的那一刻,心裡要有桿秤。」
「不能把所有的一時衝動,都事後包裝成護家。」
「否則,正當防衛四個字,會被那些真正在打架鬥毆的人搶走。」
「我們承認起因、防衛性質、從寬因素,但堅持認為,本案的行為已經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罪名不能動。」
「量刑上,從寬沒有問題。」
「上面點的我就不重複了。」
「以上。」
黃羅生點點頭:「好。」
「公訴人、辯護人就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已經充分發表了意見。」
「法庭辯論階段到此結束。」
他放下木槌,看向被告人席。
「根據法律規定,在宣判前,被告人有最後陳述的權利。」
「李乾坤,請起立。」
「現在是你最後陳述的時間。」
「你可以把你想說的話,對法庭講一講。」
「注意,只談本案相關情況,不要辱罵他人。」
「說吧。」
李乾坤兩隻手擱在被告人席木欄上,指節有些發緊,張了張嘴,又合上。
法庭里安靜得只能聽見空調的風聲。
「我們今天坐在這兒,有桌子、有空調、有案卷,有回放了無數遍的視頻。」
「我們可以慢慢看,慢慢按暫停,一秒一秒往回拖,去數那一瞬間到底是幾刀。」
「但我要提醒各位,」
「坐在你們現在的椅子上看,當然可以慢慢數刀;」
「站在那台階上,他連自己會不會被捅第二下都不知道。」
「錢檢剛才提到一個一般理性人的標準。」
「我同意要有標準。」
「但我不同意把教科書上的那個一般理性人,簡單地搬到那個夜裡那個台階上去。」
「請各位想像一下,」
「如果有一個人,半夜喝了酒,拿著螺絲刀,罵著要弄死你們一家,從門口衝上來。」
「你肩膀已經被扎了一下,身後是你老婆和發燒的孩子。」
「你腳下站的是六十厘米寬的台階,再退一步就是門內,門內再退兩步就是床。」
「這時候,你手邊有一把水果刀。」
「你會不會去拿?」
「拿了之後,你有沒有能力在那一秒鐘里,給自己算一筆帳:我這一下該往哪兒劃、用多大勁,才能既把他趕走,又絕對不會扎到重傷?」
「如果沒有人能做到,那我們就不能用事後的慢鏡頭,去要求那一秒鐘里的人。」
「這,就是我對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八個字的看法。」
他抬手,指了一下卷宗堆。
「條文寫得很簡短:不得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要負刑事責任。」
「但明顯兩個字,不是寫給我們這些坐在冷氣房裡、拿著放大鏡看卷宗的人用的。」
「它是寫給那個站在台階上、肩膀在流血、耳朵邊全是罵聲的人用的。」
「我們當然可以說,他本可以退回去鎖門報警。」
「可是,如果站在現場的話,」
「那不是電視劇里那種寬敞的大門廳。」
「那就是一塊六十厘米的台階,門半開著,兩個人在門口糾纏。」
「他一轉身,背對著那個人往裡跑。」
「誰能保證,後面的螺絲刀不會再紮上來?」
「誰能保證,那個人不會順勢衝進後屋?」
「法律不會要求一個普通人在那一秒鐘里做賭博。」
「更不會要求他把賭博的籌碼,押在自己妻兒身上。」
他停了一下,換了個更直接的說法。
「我知道,大家最擔心的是什麼。」
「擔心我們把這個案子認定為正當防衛之後,會不會誰都拿正當防衛當擋箭牌。」
「擔心以後有人動輒拿刀傷人,都跑來說我當時也很害怕。」
「但我想說,本案和那種情況,有著非常明確的區別。」
「這裡不是兩伙人約架互毆。」
「不是街頭你一句我一句罵著打著,誰都不肯走。」
「這裡有一個明顯的起因、明顯的不法侵害,有視頻、有證人。」
「這裡有一個清晰的空間格局:六十厘米台階、門後兩米就是床,小孩在發燒。」
「這裡有螺絲刀先扎在被告人肩膀上的傷口,有他肩上那一塊布。」
「在這樣的前提下,我認為,他拿水果刀的這一下,本質上是在護家。」
「是擋在自己的家庭跟前。」
「法律如果在這種時候,都不願意站在擋在門口的這一邊。」
「那普通人看到的,只會是,不管你怎麼退,怎麼躲,只要你一還手,就有可能被說成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到那時候,誰還敢替自己和家人擋在門口?」
「法律要保護的,是那些在關鍵時候敢站出來抵抗不法侵害的人。」
「不是只保護挨打不還手的人。」
他把這句話說得很慢。
「所以,我們第一層請求,是希望合議庭能夠大膽、準確地適用正當防衛制度。」
「在事實已經查清、證據已經完整的基礎上,認定本案屬於正當防衛,不認為是犯罪。」
「我知道,這一步不輕鬆。」
「但從刑法的條文、本案的具體情節、以及鼓勵公民在面對嚴重不法侵害時勇於反抗的立法精神來看,這是有充分理由的。」
「如果合議庭最後認為,現階段政策環境下,對於完全正當防衛的認定仍需謹慎。」
「那我退一步。」
「哪怕你們認定為防衛過當,成立故意傷害罪,我仍然懇請,」
「在量刑上,儘可能往輕處走。」
「用你們的裁量權,告訴社會一件事:」
「一個人在不法侵害面前勇敢站出來,哪怕動作有些過了,在不影響整體安全的前提下,司法機關也會盡最大努力給他一個轉身的空間。」
「這樣,才能讓大家相信法律不是冷冰冰的。」
「也才能讓下一個站在門口的人,敢邁出那一步。」
「以上,是我的辯護意見。」
他說完,朝審判席微微躬了一下身,回到座位。
法庭里安靜了幾秒鐘。
黃羅生把小木槌在掌心裡翻了一下,沒急著說「結束辯論」,而是看向錢峰:「公訴人對辯護意見,有無補充?」
「簡單回應兩句。」錢峰站起來。
「陳律師剛才重建的當時情境,我們大體認同。」
「但我仍要強調一點,」
「正當防衛制度的目的,是保護見義勇為、制止不法,不是用來為任何嚴重結果兜底。」
「我們今天在這裡劃線,不是為了讓普通人在不法侵害面前發抖。」
「恰恰相反,是為了讓大家知道:該反抗的時候,可以反抗;但拿刀的那一刻,心裡要有桿秤。」
「不能把所有的一時衝動,都事後包裝成護家。」
「否則,正當防衛四個字,會被那些真正在打架鬥毆的人搶走。」
「我們承認起因、防衛性質、從寬因素,但堅持認為,本案的行為已經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罪名不能動。」
「量刑上,從寬沒有問題。」
「上面點的我就不重複了。」
「以上。」
黃羅生點點頭:「好。」
「公訴人、辯護人就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已經充分發表了意見。」
「法庭辯論階段到此結束。」
他放下木槌,看向被告人席。
「根據法律規定,在宣判前,被告人有最後陳述的權利。」
「李乾坤,請起立。」
「現在是你最後陳述的時間。」
「你可以把你想說的話,對法庭講一講。」
「注意,只談本案相關情況,不要辱罵他人。」
「說吧。」
李乾坤兩隻手擱在被告人席木欄上,指節有些發緊,張了張嘴,又合上。
法庭里安靜得只能聽見空調的風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