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劉梅看到了什麼
她站在門外,先朝裡面探了一下,視線在法官席、公訴席、被告人席之間轉了轉,最後落到書記員那一側。
「林書記員……」她幾乎嘶啞著喊了一句。
林正宇愣了一下,起身往門口走了兩步,壓低聲音:「你先進去,按他們說的站到證人席。」
女的抿了抿嘴,還是把他攔了一下:「我、我說錯話會不會害了他?」
她眼睛裡都是慌亂,「我怕我一緊張,說不利他的……」
林正宇看著她,用很簡單的話說:「法庭只要你說真話。」
「你只把你聽到、看到的說清楚,不用替誰想詞。」
「怎麼判,是合議庭根據所有證據來決定。」
他這兩句話,說得儘量平直,不夾任何暗示。
劉梅點點頭,像是給自己打氣一樣深吸了一口氣,這才跟著法警走到證人席。
「姓名、年齡、職業、住址。」程序性的問題又問了一遍。
「我叫劉梅,三十二歲,原來在超市做收銀,現在在家帶孩子。」她聲音很輕,「住錦湖花園門口值班室後面那間小屋。」
「你和被告人是什麼關係?」
「是他老婆。」
黃羅生看了她一眼,還是重複:「提醒你,證人必須如實作證,不得作偽證。你既是證人,也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法律也賦予你有權拒絕作證的權利。」
「你現在願不願意作證?」
劉梅攥著包帶,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點頭:「我願意說。」
「好。」黃羅生點頭,「那你把當晚你親耳聽到、親眼看到的情況,簡單講一下。」
她嗓子發乾,剛開口時聲音有些抖:「那天晚上,我兒子發燒,一直燒到三十八度五。」
「白天在家沒去上學,晚上我怕在家一個人照顧不好,就帶著他去門口,住在他爸爸值班室後面那間小屋裡。」
「差不多十點多,我把退燒藥餵了,又用毛巾給他擦了身子,就抱著他在床上哄睡。」
「值班室前面燈開著,門半掩著,我能聽到外面有人說話。」
「後來,差不多十一點左右吧,就聽見外面有車的聲音,還有一個男的在罵人。」
「罵什麼?」陳衛國順勢追問。
「罵我老公是死保安,說『弄死你全家』,還說要砸了這個破門房。」劉梅說著,眼睛有點紅。
「他罵『弄死你全家』的時候,你兒子在幹什麼?」
「他已經迷迷糊糊睡著了。」她說,「孩子燒得人發軟,一有聲音就縮到我懷裡,我怕吵醒他,趕緊用被子給他蓋上耳朵。」
「你有沒有想過出去看?」
「想過。」劉梅嘴唇動了動,「我把後屋門開了一條縫,看到前屋燈亮著,聽著外面吵得厲害,就又把門掩上了。」
「我怕孩子著涼。」她解釋了一句,「也怕外面那個人衝進來。」
「後來呢?」
「後來就聽見外面有砰砰砸東西的聲音,好像椅子倒了,還有腳步聲。」她閉了閉眼,「我抱著孩子,腿都是軟的,走不動。」
「你有聽見你老公喊嗎?」
「有。」劉梅說,「他好像說『你別進來』,聲音有點嘶。」
「再後來,就聽見一聲很大的慘叫,特別嚇人。」
「跟剛才楊大爺說的那聲差不多?」陳衛國問。
「嗯。」劉梅點頭,「就那一聲,我兒子一下子就醒了,抓著我手說『媽,外面是誰在叫』。」
「那之後,你有沒有開門出去?」
「沒有。」她搖頭,「我腿軟得站不起來,只能坐在床邊,抱著孩子發抖。」
「外面有人喊『出事了』,有人喊快打電話,還有人喊救護車,聲音一片亂。」
「等到後來,有人敲我們後屋的門,說警察來了,讓我出去。我才敢開門。」
「你出來時,看到了什麼?」
「就看見我老公蹲在門口,臉上全是血,衣服上也都是,旁邊地上躺著一個人,一大片血。」劉梅說著,肩膀抖了一下,「我兒子嚇得一直哭。」
「在這整個過程中,」陳衛國又確認,「你沒有親眼看到你老公拿刀刺向對方的具體動作,對嗎?」
「沒有。」
「你所說的,主要是你在後屋聽到的罵人聲、砸東西聲、腳步聲,還有那一聲慘叫。」
「是。」
「好。」陳衛國退回座位。
錢峰站起來,換了個角度:「劉女士,你剛才說,當時你兒子發燒,抱著孩子在後屋睡覺。」
「當你聽到有人罵『弄死你全家』、砸門房時,你心裡肯定非常害怕,這一點我們理解。」
「但我想請你再確認一下:在整個過程中,你有沒有親眼看到被告人是如何拿刀、朝哪個部位刺向周志剛的?」
「沒有。」
「那你也不知道,他到底揮了幾次刀,對嗎?」
「……是。」劉梅抓著包帶的手更用力了一點。
「所以,你今天在法庭上提供的證言,主要證明的是:當時外面有人酒後上門吵鬧,罵得很難聽,你和孩子在屋裡害怕。」
「至於被告人是不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一點,你既沒有親眼看到,也沒有辦法判斷,對嗎?」
「我不懂什麼限度。」劉梅咬了一下唇,「我只知道他罵要弄死我們一家,我老公要是當時不擋著,我們娘倆不知道會怎麼樣。」
錢峰停了一下,嘴上卻只是點頭:「我理解你的心情。」
「但在法律上,我們不能把害怕等同於沒有過當。」
「我沒有其他問題。」
黃羅生看了看時間:「證人劉梅,你可以先退庭,到旁聽席那邊繼續旁聽。」
劉梅站起身,下台階時腳下一軟,差點絆了一下,被旁邊的法警扶了一把。
她路過被告人席時,忍不住朝那邊瞥了一眼。
李乾坤還是那樣低著頭,眼睛卻在那一瞬抬了一下,兩個人視線對了一下,很快又各自垂下去。
……
三名證人的證言,有的補充了起因:酒後罵人、螺絲刀先刺;有的補充了環境:六十公分的台階、門後是發燒的孩子;有的補充了結果:一聲慘叫、血糊一片。
但關鍵的那幾秒鐘,誰也沒能說清楚:
刀到底是怎麼出去的,
是一下連貫的帶過,還是兩下明顯的刺擊;
那一聲慘叫前後,到底有多少短促的「哎喲」埋在吵鬧里。
林正宇在開庭筆錄之外,簡潔地敲了幾行記錄:
「證人對時間長度、揮刀次數記憶模糊;
一致提及一聲『特別大的慘叫』;
起因、環境較為清晰,核心動作無人目擊。」
同樣一段證言,在每個人腦子裡,已經剪出了不同的版本:
有的人看到一名保安退無可退,肩上帶傷,背後是孩子,反手甩出一刀;
有的人看到的是兩處重傷、數處防禦性傷口疊加出來的「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也有人在這兩幅畫面之間搖擺,拿著那條六十公分寬的台階,反覆在心裡比量。
「林書記員……」她幾乎嘶啞著喊了一句。
林正宇愣了一下,起身往門口走了兩步,壓低聲音:「你先進去,按他們說的站到證人席。」
女的抿了抿嘴,還是把他攔了一下:「我、我說錯話會不會害了他?」
她眼睛裡都是慌亂,「我怕我一緊張,說不利他的……」
林正宇看著她,用很簡單的話說:「法庭只要你說真話。」
「你只把你聽到、看到的說清楚,不用替誰想詞。」
「怎麼判,是合議庭根據所有證據來決定。」
他這兩句話,說得儘量平直,不夾任何暗示。
劉梅點點頭,像是給自己打氣一樣深吸了一口氣,這才跟著法警走到證人席。
「姓名、年齡、職業、住址。」程序性的問題又問了一遍。
「我叫劉梅,三十二歲,原來在超市做收銀,現在在家帶孩子。」她聲音很輕,「住錦湖花園門口值班室後面那間小屋。」
「你和被告人是什麼關係?」
「是他老婆。」
黃羅生看了她一眼,還是重複:「提醒你,證人必須如實作證,不得作偽證。你既是證人,也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法律也賦予你有權拒絕作證的權利。」
「你現在願不願意作證?」
劉梅攥著包帶,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點頭:「我願意說。」
「好。」黃羅生點頭,「那你把當晚你親耳聽到、親眼看到的情況,簡單講一下。」
她嗓子發乾,剛開口時聲音有些抖:「那天晚上,我兒子發燒,一直燒到三十八度五。」
「白天在家沒去上學,晚上我怕在家一個人照顧不好,就帶著他去門口,住在他爸爸值班室後面那間小屋裡。」
「差不多十點多,我把退燒藥餵了,又用毛巾給他擦了身子,就抱著他在床上哄睡。」
「值班室前面燈開著,門半掩著,我能聽到外面有人說話。」
「後來,差不多十一點左右吧,就聽見外面有車的聲音,還有一個男的在罵人。」
「罵什麼?」陳衛國順勢追問。
「罵我老公是死保安,說『弄死你全家』,還說要砸了這個破門房。」劉梅說著,眼睛有點紅。
「他罵『弄死你全家』的時候,你兒子在幹什麼?」
「他已經迷迷糊糊睡著了。」她說,「孩子燒得人發軟,一有聲音就縮到我懷裡,我怕吵醒他,趕緊用被子給他蓋上耳朵。」
「你有沒有想過出去看?」
「想過。」劉梅嘴唇動了動,「我把後屋門開了一條縫,看到前屋燈亮著,聽著外面吵得厲害,就又把門掩上了。」
「我怕孩子著涼。」她解釋了一句,「也怕外面那個人衝進來。」
「後來呢?」
「後來就聽見外面有砰砰砸東西的聲音,好像椅子倒了,還有腳步聲。」她閉了閉眼,「我抱著孩子,腿都是軟的,走不動。」
「你有聽見你老公喊嗎?」
「有。」劉梅說,「他好像說『你別進來』,聲音有點嘶。」
「再後來,就聽見一聲很大的慘叫,特別嚇人。」
「跟剛才楊大爺說的那聲差不多?」陳衛國問。
「嗯。」劉梅點頭,「就那一聲,我兒子一下子就醒了,抓著我手說『媽,外面是誰在叫』。」
「那之後,你有沒有開門出去?」
「沒有。」她搖頭,「我腿軟得站不起來,只能坐在床邊,抱著孩子發抖。」
「外面有人喊『出事了』,有人喊快打電話,還有人喊救護車,聲音一片亂。」
「等到後來,有人敲我們後屋的門,說警察來了,讓我出去。我才敢開門。」
「你出來時,看到了什麼?」
「就看見我老公蹲在門口,臉上全是血,衣服上也都是,旁邊地上躺著一個人,一大片血。」劉梅說著,肩膀抖了一下,「我兒子嚇得一直哭。」
「在這整個過程中,」陳衛國又確認,「你沒有親眼看到你老公拿刀刺向對方的具體動作,對嗎?」
「沒有。」
「你所說的,主要是你在後屋聽到的罵人聲、砸東西聲、腳步聲,還有那一聲慘叫。」
「是。」
「好。」陳衛國退回座位。
錢峰站起來,換了個角度:「劉女士,你剛才說,當時你兒子發燒,抱著孩子在後屋睡覺。」
「當你聽到有人罵『弄死你全家』、砸門房時,你心裡肯定非常害怕,這一點我們理解。」
「但我想請你再確認一下:在整個過程中,你有沒有親眼看到被告人是如何拿刀、朝哪個部位刺向周志剛的?」
「沒有。」
「那你也不知道,他到底揮了幾次刀,對嗎?」
「……是。」劉梅抓著包帶的手更用力了一點。
「所以,你今天在法庭上提供的證言,主要證明的是:當時外面有人酒後上門吵鬧,罵得很難聽,你和孩子在屋裡害怕。」
「至於被告人是不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一點,你既沒有親眼看到,也沒有辦法判斷,對嗎?」
「我不懂什麼限度。」劉梅咬了一下唇,「我只知道他罵要弄死我們一家,我老公要是當時不擋著,我們娘倆不知道會怎麼樣。」
錢峰停了一下,嘴上卻只是點頭:「我理解你的心情。」
「但在法律上,我們不能把害怕等同於沒有過當。」
「我沒有其他問題。」
黃羅生看了看時間:「證人劉梅,你可以先退庭,到旁聽席那邊繼續旁聽。」
劉梅站起身,下台階時腳下一軟,差點絆了一下,被旁邊的法警扶了一把。
她路過被告人席時,忍不住朝那邊瞥了一眼。
李乾坤還是那樣低著頭,眼睛卻在那一瞬抬了一下,兩個人視線對了一下,很快又各自垂下去。
……
三名證人的證言,有的補充了起因:酒後罵人、螺絲刀先刺;有的補充了環境:六十公分的台階、門後是發燒的孩子;有的補充了結果:一聲慘叫、血糊一片。
但關鍵的那幾秒鐘,誰也沒能說清楚:
刀到底是怎麼出去的,
是一下連貫的帶過,還是兩下明顯的刺擊;
那一聲慘叫前後,到底有多少短促的「哎喲」埋在吵鬧里。
林正宇在開庭筆錄之外,簡潔地敲了幾行記錄:
「證人對時間長度、揮刀次數記憶模糊;
一致提及一聲『特別大的慘叫』;
起因、環境較為清晰,核心動作無人目擊。」
同樣一段證言,在每個人腦子裡,已經剪出了不同的版本:
有的人看到一名保安退無可退,肩上帶傷,背後是孩子,反手甩出一刀;
有的人看到的是兩處重傷、數處防禦性傷口疊加出來的「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也有人在這兩幅畫面之間搖擺,拿著那條六十公分寬的台階,反覆在心裡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