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特殊防衛?(求收藏、求追讀、求票票)
「是。」陳衛國說,「條文列舉的是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一個喝了酒、手拿螺絲刀的成年人,口裡喊著弄死你們一窩,沖向門口;門後是被告人的妻子和七歲的發燒兒子。」
「這是不是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為,各位心裡有數。」
「我不否認事後看後果很重。但正當防衛制度保護的從來不是事後結果,而是當時情境下,為制止不法侵害作出的反應。」
「從這個角度,我們認為他拿起水果刀反擊,並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就算合議庭最後很謹慎,只願意認定防衛過當,也應在量刑上極大從寬,甚至考慮免予刑罰。」
「法律需要保護面對不法侵害時敢反抗的老百姓。」
「否則以後誰還敢拿菜刀?誰還敢給自己家裡人擋在門口?」
老張皺眉:「陳律師,這種話在媒體上講可以,在這兒還是儘量回到條文和事實。」
「法律畫的是規範的線,不是情緒的線。」
劉謹在本子上寫:「後屋妻兒,防衛對象範圍;當時危險感。」
黃羅生在紙上寫下:「面對不法侵害敢反抗的老百姓」,旁邊畫了個圈。
錢峰咳了一下:「特殊防衛適用範圍不能無限擴張。」
「如果任何持工具、口出惡言的衝突都被視為嚴重危及人身安全,那特殊防衛條款就失去邊界。」
「我們不是否認他當時害怕。」他說,「但司法機關的責任,是在承認防衛起因的同時提醒社會,防衛不能變成藉口。」
「否則以後誰拿刀捅人都會說自己是防衛。」
陳衛國反問:「你說得輕巧,讓他退回去報警。」
「你敢不敢在庭上告訴所有旁聽的人,」
「以後碰到有人拿螺絲刀堵在門口,就背對著他往屋裡跑,把門一關,賭一把他會不會衝進你孩子房間?」
錢峰沉聲道:「我在庭上會按照法律講。」
「讓大家知道,國家鼓勵防衛,但防衛也有邊界。」
兩邊每句話都往自己那頭拽。
黃羅生抬手敲敲桌:「好。檢辯雙方的基本立場先記下。」
「我幫大家把爭議焦點捋一下。」
他低頭看那張紙,上面既有王鵬的提綱,也有林正宇列的「爭議事實」。
「第一,雙方都承認存在不法侵害,存在防衛起因,這不是爭議中心。」
「第二,一個焦點是當時是否存在現實可行的退避方式,包括值班室門口的具體空間、後屋位置、被害人當時動作等。」
「第三,一個焦點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判斷標準,涉及刺擊部位、力度、次數,以及是否存在倒地後繼續揮刀。」
他抬眼看了林正宇一眼:「前期看守所會見時,被告人對這幾個點是怎麼說的,你簡單轉述一下。」
林正宇愣了一下,很快翻開筆記本。
「看守所會見時,被告人李乾坤反覆提兩點。」
「第一,他說自己肩膀先被螺絲刀刺傷,衣服當場被戳破,疼痛明顯,拿到水果刀後的動作是本能反應。」
「第二,他多次提到兒子跟老婆睡在後面,說當時最怕對方衝進後屋。」
「關於揮刀次數,他的原話是『亂揮』,只記得對方大喊一聲,之後往外退。」
「這和三樓證人楊國慶『聽到一聲慘叫』的證言能對應。」
「當然,具體動作前後,還要在庭上結合視頻、證人證言再查。」
錢峰記了幾筆,陳衛國順勢接道:「這就是我說的當時情境。」
「他後面有人,他肩上有傷。」
黃羅生把筆在「後屋家屬情況」那一行重重點了一下:「第四個焦點,就是被告人主觀上的危險感和防衛對象範圍,也就是後屋妻兒這一塊,對限度判斷有沒有影響。」
「這些問題,都留到庭審上解決。」
「庭前會只是幫大家把要爭的點收束一下。」
「換句話說,」他把話說得很直,「開庭的時候,不要把功夫花在是不是戴眼鏡這類小細節上。真正要查明的,就集中在這幾個點。」
「我贊同把焦點收緊。」陳衛國說,「我只補一句。」
「最後判決的時候,希望各位想一想,如果這次判重了,下一次碰到類似場景,誰還敢站出來擋?」
「這句話,我們會記在說理里。」黃羅生只留這一句。
「最後一項,證人。」
「陳律師剛才有意向讓三樓證人出庭?」
「是。」陳衛國說,「證人楊國慶對慘叫聲前後動靜有直接感知,對判斷有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很關鍵。」
「另外,我會和被告人妻子溝通,看她是否願意出庭,就後屋居住情況、孩子當晚狀況做補充說明。」
「我們原則上同意通知三樓證人出庭。」黃羅生說,「被告人妻子如本人同意,我們也會保障其出庭權利。」
他轉向錢峰:「檢察院這邊有無新增證人申請?」
「目前沒有。」錢峰說,「如果三樓證人出庭,我們會考慮申請播放更完整的視頻佐證。」
「好。」
黃羅生合上筆:「今天庭前會議到這裡。書記員整理一份會議記錄,發給雙方確認。該說的,還是在法庭上說清楚。」
……
會後,走廊里人散得差不多了。
錢峰夾著公文夾,邊走邊低頭想著什麼。
上次醉駕案,法院在通報里出風頭,這回,檢察院不想再只做背景板。
……
黃羅生回到刑庭辦公室,把資料袋放桌上。
王鵬立刻探頭:「黃庭,錢檢在會上什麼態度?」
「態度很清楚。」黃羅生說,「承認防衛起因,堅持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罪名不動。」
他把資料袋翻開,王鵬昨天塞進去的「法律爭點提綱」和林正宇今天的「爭議事實表」疊在一起。
王鵬瞄一眼自己那張,又瞄一眼上面被劃重的「後屋家屬情況」,心裡有數。
「其實錢檢剛才說的幾個點,庭上可以多追問。」他順勢說,「尤其是倒地後有沒有繼續揮刀。」
「如果證人說對方已經退開、倒地,被告還追上去,那防衛過當就很穩;反過來,如果所有證人都只記得一聲慘叫,我們在說理上也可以把限度解釋得細一點。」
「這樣案子整體就比較保守。」
「既告訴社會不能借防衛縱容報復,也不會給上級留下我們把正當防衛口子開太大的印象。」
他說得很順。
黃羅生只道:「庭上怎麼問,到時候再看。」
既沒否定,也沒照單全收。
王鵬識趣地退回工位,繼續翻案卷。
黃羅生招手:「小林,進來一下。」
林正宇拿著筆記本進辦公室。
「剛才庭前會,你覺得還有什麼沒問到?」黃羅生問。
「一個喝了酒、手拿螺絲刀的成年人,口裡喊著弄死你們一窩,沖向門口;門後是被告人的妻子和七歲的發燒兒子。」
「這是不是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為,各位心裡有數。」
「我不否認事後看後果很重。但正當防衛制度保護的從來不是事後結果,而是當時情境下,為制止不法侵害作出的反應。」
「從這個角度,我們認為他拿起水果刀反擊,並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就算合議庭最後很謹慎,只願意認定防衛過當,也應在量刑上極大從寬,甚至考慮免予刑罰。」
「法律需要保護面對不法侵害時敢反抗的老百姓。」
「否則以後誰還敢拿菜刀?誰還敢給自己家裡人擋在門口?」
老張皺眉:「陳律師,這種話在媒體上講可以,在這兒還是儘量回到條文和事實。」
「法律畫的是規範的線,不是情緒的線。」
劉謹在本子上寫:「後屋妻兒,防衛對象範圍;當時危險感。」
黃羅生在紙上寫下:「面對不法侵害敢反抗的老百姓」,旁邊畫了個圈。
錢峰咳了一下:「特殊防衛適用範圍不能無限擴張。」
「如果任何持工具、口出惡言的衝突都被視為嚴重危及人身安全,那特殊防衛條款就失去邊界。」
「我們不是否認他當時害怕。」他說,「但司法機關的責任,是在承認防衛起因的同時提醒社會,防衛不能變成藉口。」
「否則以後誰拿刀捅人都會說自己是防衛。」
陳衛國反問:「你說得輕巧,讓他退回去報警。」
「你敢不敢在庭上告訴所有旁聽的人,」
「以後碰到有人拿螺絲刀堵在門口,就背對著他往屋裡跑,把門一關,賭一把他會不會衝進你孩子房間?」
錢峰沉聲道:「我在庭上會按照法律講。」
「讓大家知道,國家鼓勵防衛,但防衛也有邊界。」
兩邊每句話都往自己那頭拽。
黃羅生抬手敲敲桌:「好。檢辯雙方的基本立場先記下。」
「我幫大家把爭議焦點捋一下。」
他低頭看那張紙,上面既有王鵬的提綱,也有林正宇列的「爭議事實」。
「第一,雙方都承認存在不法侵害,存在防衛起因,這不是爭議中心。」
「第二,一個焦點是當時是否存在現實可行的退避方式,包括值班室門口的具體空間、後屋位置、被害人當時動作等。」
「第三,一個焦點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判斷標準,涉及刺擊部位、力度、次數,以及是否存在倒地後繼續揮刀。」
他抬眼看了林正宇一眼:「前期看守所會見時,被告人對這幾個點是怎麼說的,你簡單轉述一下。」
林正宇愣了一下,很快翻開筆記本。
「看守所會見時,被告人李乾坤反覆提兩點。」
「第一,他說自己肩膀先被螺絲刀刺傷,衣服當場被戳破,疼痛明顯,拿到水果刀後的動作是本能反應。」
「第二,他多次提到兒子跟老婆睡在後面,說當時最怕對方衝進後屋。」
「關於揮刀次數,他的原話是『亂揮』,只記得對方大喊一聲,之後往外退。」
「這和三樓證人楊國慶『聽到一聲慘叫』的證言能對應。」
「當然,具體動作前後,還要在庭上結合視頻、證人證言再查。」
錢峰記了幾筆,陳衛國順勢接道:「這就是我說的當時情境。」
「他後面有人,他肩上有傷。」
黃羅生把筆在「後屋家屬情況」那一行重重點了一下:「第四個焦點,就是被告人主觀上的危險感和防衛對象範圍,也就是後屋妻兒這一塊,對限度判斷有沒有影響。」
「這些問題,都留到庭審上解決。」
「庭前會只是幫大家把要爭的點收束一下。」
「換句話說,」他把話說得很直,「開庭的時候,不要把功夫花在是不是戴眼鏡這類小細節上。真正要查明的,就集中在這幾個點。」
「我贊同把焦點收緊。」陳衛國說,「我只補一句。」
「最後判決的時候,希望各位想一想,如果這次判重了,下一次碰到類似場景,誰還敢站出來擋?」
「這句話,我們會記在說理里。」黃羅生只留這一句。
「最後一項,證人。」
「陳律師剛才有意向讓三樓證人出庭?」
「是。」陳衛國說,「證人楊國慶對慘叫聲前後動靜有直接感知,對判斷有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很關鍵。」
「另外,我會和被告人妻子溝通,看她是否願意出庭,就後屋居住情況、孩子當晚狀況做補充說明。」
「我們原則上同意通知三樓證人出庭。」黃羅生說,「被告人妻子如本人同意,我們也會保障其出庭權利。」
他轉向錢峰:「檢察院這邊有無新增證人申請?」
「目前沒有。」錢峰說,「如果三樓證人出庭,我們會考慮申請播放更完整的視頻佐證。」
「好。」
黃羅生合上筆:「今天庭前會議到這裡。書記員整理一份會議記錄,發給雙方確認。該說的,還是在法庭上說清楚。」
……
會後,走廊里人散得差不多了。
錢峰夾著公文夾,邊走邊低頭想著什麼。
上次醉駕案,法院在通報里出風頭,這回,檢察院不想再只做背景板。
……
黃羅生回到刑庭辦公室,把資料袋放桌上。
王鵬立刻探頭:「黃庭,錢檢在會上什麼態度?」
「態度很清楚。」黃羅生說,「承認防衛起因,堅持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罪名不動。」
他把資料袋翻開,王鵬昨天塞進去的「法律爭點提綱」和林正宇今天的「爭議事實表」疊在一起。
王鵬瞄一眼自己那張,又瞄一眼上面被劃重的「後屋家屬情況」,心裡有數。
「其實錢檢剛才說的幾個點,庭上可以多追問。」他順勢說,「尤其是倒地後有沒有繼續揮刀。」
「如果證人說對方已經退開、倒地,被告還追上去,那防衛過當就很穩;反過來,如果所有證人都只記得一聲慘叫,我們在說理上也可以把限度解釋得細一點。」
「這樣案子整體就比較保守。」
「既告訴社會不能借防衛縱容報復,也不會給上級留下我們把正當防衛口子開太大的印象。」
他說得很順。
黃羅生只道:「庭上怎麼問,到時候再看。」
既沒否定,也沒照單全收。
王鵬識趣地退回工位,繼續翻案卷。
黃羅生招手:「小林,進來一下。」
林正宇拿著筆記本進辦公室。
「剛才庭前會,你覺得還有什麼沒問到?」黃羅生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