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毫無來由的催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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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判前一天傍晚,刑庭辦公室只剩下兩盞燈亮著。

  其他人都陸續下班了,印表機安靜下來,走廊里偶爾傳來拖地的聲音,每一聲都聽得很清楚。

  黃羅生把一摞卷宗往桌角一推,抽出中間那幾頁,用回形針別在一起,抬頭看了眼對面的林正宇。

  「過來。」

  林正宇把電腦鎖屏,起身走過去。

  桌上攤著兩份判決書草稿,一份是他昨晚改到夜裡的版本,另一份被黃羅生用紅筆圈圈畫畫,紙角被捏出幾道痕。

  「就看這一塊。」黃羅生用鋼筆點了點。

  「現實危險性相對較低這幾個字,可能還是有點硬。」他說,「我之前寫的是相對較』,改成較低穩一些。」

  他想了想,又補了一句:「後面可以加一句,但上述情節並不足以否定其行為的刑事違法性,仍屬於刑法打擊範圍。」

  「先把該從寬的理由講清楚,再把定罪的立場收回來。」

  黃羅生笑了一下:「你懂得挺清楚。」

  他提筆在那一段後面添上兩行小字,把筆一丟:「就按這個版本定稿。」

  拿起那幾頁紙的時候,他下意識把重量往手裡掂了掂。

  紙張的分量沒變,可他知道,明天這幾行字,會把一個家庭往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方向推。

  黃羅生關了桌燈,手裡夾著定稿:「早點回去睡,明天別遲到。」

  「知道。」

  從四樓下來,走廊里燈關了一半,值班法警在門口打哈欠。院子裡停著幾輛車,車頂反光,院牆外是零零星星的攤販,吆喝聲隔著牆聽不真切。

  出院門,天已經全黑下來了,主幹道上車燈一串串亮過去,河堤那邊的工地吊車還撐著杆子,藍色的條幅被夜風吹得嘩啦響。

  回到家屬院,樓道里里飄出來菜香和電視聲音。

  剛上四樓,門就「咔噠」一聲從裡面拉開了。

  「怎麼又回這麼晚?」吳芳探出頭,圍裙還系在腰上,「飯給你留著了,快進來熱一熱再吃。」

  「在院裡耽擱了一會兒。」林正宇換鞋,把公文包往牆邊一放,「今天有案子要定稿。」

  飯桌上已經擺好碗筷,菜是中午剩下的紅燒茄子、青菜,還有一碗剛熱好的雞蛋湯。林國清坐在沙發上,手裡拿著遙控器,電視裡正播著省台新聞,「嚴厲打擊酒後駕駛」。

  「你們那兒是不是也在搞這個?」林國清按了聲量,偏頭問,「電視上天天說。」

  「嗯,這兩年醉駕案子多。」林正宇把飯盛上,含糊應了一句。

  他沒提,自己剛寫完的那份判決書,案由就是危險駕駛。

  吳芳端著湯過來,順口就把話題岔開了:「你爸每天就知道看新聞,你吃飯吃飯。」

  她坐下,一邊給他夾菜,一邊像想起什麼似的:「隔壁老周家的女兒你還記得不?比你小一歲,在稅務局上班,上個月孩子都滿月了,我碰到她媽,抱著個胖娃娃,臉都笑開花。」

  林國清接話:「樓上老李家兒子也訂婚了,人家女方家裡條件還不錯,聽說已經在城西那邊買新房了。」

  吳芳嘆氣:「你看,跟你差不多大的,小的都結了,你呢?之前整天就是讀書、考試。現在整天又是加班,也不知道看看身邊有沒有合適的姑娘。」

  「媽,我才二十五。」林正宇笑了一下,「剛上班一年。」

  「二十五咋了?」吳芳放下筷子,「你以為二十五不小啊?男孩子是能晚一點,可再晚幾年,你找對象就難找了。到時候人家姑娘一問你多大了?你說三十,別人心裡就要打鼓。」

  林國清倒是比她冷靜一點:「他剛進單位,這一年好好干,先把根扎穩再說。」

  「紮根也要有人管他吃飯啊。」吳芳絮絮叨叨,「你看今天回來又是這麼晚,哪天要是有個媳婦,下班還能給他熬碗粥,炒兩個菜。我們老兩口再過幾年也動不了了。」

  林正宇夾菜的筷子頓了一下,又恢復正常。

  上一輩子,他忙著開庭、寫判決,連家裡這桌飯都很少趕得上,更別說有人在家等他。

  「單位里有沒有合適的女同事?」吳芳嘴上不肯松,「你李姐說,她閨女在銀行上班,模樣也不錯,要不哪天約著見一見?」


  「先算了吧。」林正宇笑著打岔,「我現在太忙了,如果再加上搞對象,腦子不夠用。」

  吳芳白了他一眼:「嘴上利索。你可別等到三十幾還一個人,到時候你想找,我都不好意思張口了。」

  「行,以後有合適的我跟你說。」他把話題輕輕收住,沒有再往深里走。

  飯桌上,電視裡還在播「從嚴打擊酒後駕駛」的畫面,鏡頭裡一排被查酒駕的司機站在路邊,表情各不相同。

  他一邊吃,一邊餘光瞥了一眼那行字幕,又想起案卷里的那張鄉道照片,和判決書上那句現實危險性相對較低。

  高高在上的法條、審委會裡的爭議,最後還是要落回這種家裡飯桌上的「上有老下有小」。

  吃完飯,他把碗筷往水池裡一擱:「媽,你歇著,我來刷。」

  吳芳嘴上說放那我洗,人已經往沙發那邊走去,一邊還不忘回頭叮囑:「刷完就去洗澡,早點休息。」

  「知道。」

  洗完碗回自己小房間,床頭那張已經有些褪色的世界地圖還貼在牆上。桌上攤著幾本書,《刑法》《刑法分則理解與適用》,還有一本沒翻完的筆記本。

  他躺下,閉眼之前腦子裡又過了一遍明天宣判要念的那幾句。

  「本院認為……現實危險性相對較低……仍屬於刑法打擊範圍……從輕處罰,適用緩刑……」

  這些字,會從紙上走到法庭上,從法庭再走到某個家庭的飯桌上。

  想著想著,他睡過去了。

  第二天早上,刑庭門口比平時多了幾張陌生的臉。

  九點半宣判,庭務值班表上寫得清清楚楚,張德成危險駕駛一案。

  林正宇抱著案卷和判決書,提前二十分鐘到了三號刑事審判庭。先是把電腦、錄音設備一一開好,試了試麥克風,又看了一眼牆上的國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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