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大火(求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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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6章 大火(求訂閱)

  廣九列車轟隆隆抵達香港紅站,林書平背著包隨著人流從車廂里走出,深吸一口氣,朝站外走去。

  資本主義的風迎面襲來,空氣里充滿了金錢的惡臭味。

  「什麼時候能在香港擁有一些房產?」

  林書平低頭沉思,最近這段時間他一直在瓊州忙來忙去,剛剛拿下第一塊地的土地批文,如果時間跨度長一點,三年、五年後,這塊地的價值會暴漲許多倍,也能讓他迅速變現。

  但目前來看,至少在鹿城,地價和房價上漲的速度還不是很快,加速的情況大概要等到1990年以後。

  所以林書平現在純粹就是一個苦哈哈。

  儘管手裡沒多少錢,但還是想要儘可能的把所有的錢都投入到鹿城這片土地來,然後被牢牢套住。

  雖然他通過國庫券賺了一百萬,但這一百萬卻完全不夠他嚯嚯的,離開鹿城之前,他留在公司帳上的錢有十萬,這十萬是大自然農業的初期啟動資金,是在銀行貸款批覆下來前,應急使用。

  因此林書平手中目前滿打滿算只有四萬塊。

  這四萬塊在內地或許還能夠被人高看一籌。

  但在香港,這四萬塊啥也不是。

  因為哪怕是在最郊區的一些地方,房價也達到每平三萬起步,這個價格高於隔壁深城十倍還多。

  林書平想要通過自己的努力在香港買房,個人資產至少要達到四百萬以上,因為一套各種條件都一般的房產,起步價都是四百萬。

  而目前香港最賺錢的行業,除了金融之外,就是文娛。

  街道上到處都能隨處可見拍電影的劇組,一周產出一部電影幾乎成為常態,一部投資幾百萬的電影,如果有「兩周一成」參演,票房動輒就是數千萬,回報率讓人咋舌。

  林書平當然也注意到了這個行業,事實上在上一次來香港前他就有了思索,他有信息差優勢,知道哪個歌手、演員會紅,也知道什麼電影劇本最賺錢,甚至認真起來,他完全可以親自上陣寫劇本,畢竟腦海里那些關於香港電影黃金年代的劇本簡直不要太多。

  在這種情況下,林書平再次踏足香港,他的心理和眼界,自然都會產生一些變化。

  我是不是可以利用信息差,在香港這邊賺一些快錢呢?

  此時,車站通道口,《明報》審讀編輯曾成寶舉著一塊名牌,站在人群中用力的舉高。

  直到胳膊舉得有些酸痛時,他才看到了林書平慢悠悠在一群乘客中走出,於是連忙哎哎了兩聲,大聲喊道:「林先生,林先生,看這裡!」

  因為聲音夠大,舉動也太過矚目,林書平回過神來後,一眼就看到了曾成寶。

  他當即便笑著走過去,跟曾成寶握手:「曾主編,又見面了,沒想到是您來接我。」

  「哈哈,這是我特地向公司申請的,快快,先跟我走。」

  曾成寶說完便領著林書平離開車站。

  兩人剛剛站在機動車道前,就有一輛白色本田轎車緩緩停靠過來,駕駛座上的年輕司機探出頭來,埋怨道:「寶叔,我都在外面開了四五圈了,您可算出來了,這位就是林先生吧?我可是您的書迷,快上車,快上車!」

  曾成寶回過頭跟林書平解釋道:「最近香港違停查的比較多,我就讓小黃在外面等著,小黃是咱們報社的專職司機,其他的先不說了,上車先。」

  說完便幫林書平拉開後車廂的車門。

  待林書平上車後,曾成寶才坐到副駕駛座上,等車子緩緩啟動,他才回過頭笑道:「讓林先生見笑了,香港交警這段時間最愛蹲機場和火車站開罰單了,小黃都被貼了很多次。」

  「不要說這些啊————林先生,我能向您要一張簽名嗎?」司機小黃一邊開車,一邊興奮的喊道。

  林書平笑道:「當然可以。」

  「太好了。」

  小黃高興道:「寶叔,你前面那手套箱裡有一本《明朝那些事》,您趕緊拿出來讓林先生簽個名。」

  「你不感到你很冒昧嗎!」

  曾成寶斥責了一句,但見林書平答應,也是立刻從手套鄉里拿出一本《明朝那些事》,並熟練的從口袋裡拿出一隻簽字筆,掀開書的扉頁說道:「簽這裡」

  O


  林書平點頭,他接過書籍,細細感受。

  他是第一次摸到自己的正版小說,整部書籍整體呈現黑色質感,中間有一些紫禁城的畫面,其次就是書名和作者署名。

  後面則是出版信息和建議零售價等等。

  等林書平簽完名後,曾成寶才笑道:「林先生要在香港待幾天?」

  「三天。」

  「不再多留幾天?」

  「不了。」

  林書平道:「後天下午的回程車票我已經提前訂好了。」

  他此行來的最主要目的,其實只有一個,就是更換合約。

  因為《明朝那些事兒》的火爆程度超乎想像,全冊一個月銷量已經破十萬,成為香港最暢銷書籍之一,按照慣例,出版社會主動向買斷作家提價,以防止作家缺乏激情而爛尾或瞎幾把寫。

  這在業內基本上是常見的事情。

  在初次簽約時,明窗出版社給予林書平新人最高買斷價,即千字八十元。

  而《明報》因為有金庸的親筆批覆,所以連載版權價格高達千字一百元。

  林書平曾交稿十七萬字,也就是《明朝那些事兒》的第一部前半段,當時出版社和報社給他共計支付了叄萬元整。

  而現在林書平要交稿的是第一部後半段,合計十四萬字,加上前半段,共計三十一萬字出頭。

  這是第一部,被命名為《洪武大帝》。

  而除此之外,林書平還撰寫了第二部的部分內容。

  第二部則被他命名為《萬國來朝》,講述的是永樂大帝的事跡。

  描述的基本也都是權謀之術、戰爭之策。

  哪怕林書平在書寫書中情節時,也是欲罷不能,深深地為歷史中的事件和人物所吸引。

  而這第二部依然只是上半部,小說字數在十四萬字左右,按照繁體版每七萬字一冊的規矩,這些字數,剛好可以出版兩冊。

  林書平這一次前來香港簽約,《明報》給他的連載價格,依然還是千字一百元。

  但明窗出版社卻主動更改了簽約方式,從買斷模式,更改為階梯版稅模式。

  而且給付的版稅價格,起步就高達10%。

  這是成名作家才會給予版稅分成,是明窗出版社能給予作家版稅分成的天花板數額。

  明窗出版社畢竟隸屬於《明報》旗下,因此從不缺作者投稿,他們能給予10%

  的版稅分成已經是最高。

  除非是倪匡、亦舒這種頂級作家,才能與明窗出版社談更高的版稅分成。

  但具體多少都涉及保密,外界猜測倪匡、亦舒在明窗出版社的版稅分成高達15%。

  15%基本上是業內的版稅分成天花板,基本上不可能再高,哪怕金庸自己也是如此。

  而林書平這一次所要簽署的階梯版稅分成,從10%起步,最高達到15%。

  印刷冊在1到10000冊,版稅是10%。

  10000到100000冊,版稅是12%。

  100000冊以上,版稅是15%。

  這個版稅分成,非常誇張,但卻非常符合林書平目前的身價。

  因為《明朝那些事兒》第一部的前十七萬字,一共拆分成三冊進行販售,出版社為了湊夠頁數,還請了插畫師,繪畫了書中情節和人物。

  這導致圖書的定價比普通圖書定價高出20%,但即便如此,每本圖書價格也沒有超過20元,定價僅僅只在19.8元。

  但誇張的是,即便定價19.8元,也擋不住香港讀者的購買熱情。

  僅僅不到兩個月,《明朝那些事兒》三冊圖書,就賣爆十萬冊,紅遍全港,被無數人爭相閱讀,以至於形成了風潮,導致很多電影、電視劇組都開始收集明朝年間的故事劇本。

  在香港許多影視基地里,已經有不下五部電影正在拍攝朱元璋發家的故事了,內容基本全部參考《明朝那些事兒》。

  這部圖書的大火,完全出乎明窗出版社的意料,甚至比連載時還要火,很能讓人沉浸式閱讀。

  當然,所謂賣爆十萬冊,是三冊圖書加在一起,但即便如此,每冊圖書的銷量也在三萬冊以上了,這是成名作家才會有的成績,林書平以新人之姿拿到這樣的銷量,已經毫無疑問是華語文壇冉再升起的一顆新星。


  因此明窗出版社在探討之後,這才主動為林書平更換合約。

  當然,這樣的操作也並非只針對林書平一人,但凡是成績越來越好的作家,明窗出版社都會主動提出更換合約,以滿足作家當下的身價地位。

  林書平對此倒是見怪不怪,因為後世很多文學網站對於正值上升階段的作家也是一概如此操作,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更換相應的合約,最典型的就是起點中文網的長約、大神合約、白金合約等。

  只要作家能夠在創作中不斷提升自己的商業價值,基本上都會在不同階段簽署或更換不同的合約。

  因此,在抵達香港後,當天上午,林書平就在曾成寶的帶領下,進入明報大廈簽署了新的合約。

  「林先生請在這裡簽字。」

  副總編潘粵生親自帶著林書平跑合約,並在林書平跑完合約後,拿出一張支票來:「這是《明朝那些事兒》前三冊的分成稿費,我們按照12%的階梯版稅分成給付,總計是22萬整,因為之前預支過叄萬元,所以剩餘一共是19萬整,請查收。」

  林書平沒想到此行還有意外之喜,出版社竟然主動給他補足了前十七萬字的階梯版稅,也就是說曾經他簽署的買斷合約已經完全被丟進廢紙簍,從今以後給他實行的將會是階梯版稅分成。

  最低10%,最高15%。

  不錯。

  林書平感到滿意,拿到十九萬現金支票後,他也仔細盤算了一下,如果給他的版稅是22萬元,那麼這本圖書最少也要賣到兩百萬左右的流水,這還沒有減掉運營和基本支出,所以《洪武大帝》前三冊賣出的總流水只會更高。

  「可惜,就算有了十九萬,也買不了香港的一個房產。」

  林書平心底嘆息。

  另一邊,在明報大廈七樓,總編辦公室內,金庸已經提前收到了林書平新一輪的交稿。

  他與林書平的會見被安排在第二天,但今天他卻已經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翻閱剩餘稿件了。

  也不知道是年紀大了還是口味變了,最近他更加喜歡閱讀這些歷史故事,故事中的真實感更能讓他心生觸動,而林書平所寫的這部《明朝那些事兒》就更是深合他的胃口。

  驚人的筆法讓金庸感到耳目一新的新鮮感,而不再是千篇一律的史書筆法,這或許就是這部小說即便是在書寫大眾耳熟能詳的歷史故事,卻也能夠大賣的原因。

  如果硬要金庸描述,那麼他會覺得林書平的文字,充滿了活力和生氣,每一個字組合在一起,都是仿佛要躍然而出的仙靈筆法。

  在他的筆下,人物不再是一個刻板的名字和符號,而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

  那些事件更是跌宕起伏,叫人讀來欲罷不能。

  所謂權謀之術、戰爭之策都讓人大飽胃口,在他的筆下,歷史也可以橫看成嶺側成峰。

  就如同上周亦舒所說,林作家完全是用自己的靈魂,還原了歷史,而人類在他的歷史裡,也還原了靈魂。

  亦舒的描述被登刊在《明報》,也是再次助長了《明朝那些事兒》的火爆,也讓無數亦舒的讀者,發現了這本仙草之作。

  可以說,在當代香港文壇,或許你沒看過《明朝那些事兒》,但你一定聽說過《明朝那些事兒》,因為口口相傳,到處都在討論,報紙、媒體隔三差五都會講述關於這部小說的周邊,一些明星藝人為了表現自己的潮流,不管看沒看過,也都會對這部小說加以評論。

  這就讓《明朝那些事兒》徹底火出了圈,也讓一些人蠢蠢欲動,通過各種渠道宣告自己要買下《明朝那些事兒》的書名版權,哪怕這部小說不適合拍成電影,也要以這部小說的名字製作電影。

  當然,這樣做的代價,也基本上都會被《明報》法務部送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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