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陳世美』成審核重點,你敢信,親吻竟然成討論點
「小許,新寫的小說?」
孟凌風有些疑惑最近一段時間許均的精力不都放在《絕對信號》劇組上了嘛,早出晚歸的忙活,這才剛剛忙活完沒多久就新寫一篇小說?
「短篇嗎?」
「中長篇。」
《人生》大概十四萬字左右,超過一般中篇小說了,屬於中長篇小說範疇。
「大概多少字?」
孟凌風有些驚異。
「十四萬字左右。」
許均大概算了算,多點少點吧,孟凌風真給震住了,十四萬字,這是什麼時候開始寫的,平常沒聽說啊。
「屬於什麼題材?」
孟凌風滿心好奇,只是沒等著許均回答,邊上剛從小說世界裡脫離孟嵐說道。「傳統現實主義題材,真是一篇好文章,巧珍對高加林可真好,只可惜巧珍遇人不淑。」說話還看了一眼孟雪,餘光掃了一眼許均,許均有點無語這是什麼意思,自己可不是高加林,高加林多純真。
「傳統現實題材?」
孟凌風看向許均,難道是小許受到了最近一些流言的影響,說他不務正業特別喜歡寫一些標新立異的東西。
畢竟無論是《明朝那些事兒》帶一些戲說味道的歷史味道,還是《絕對信號》開創國內小劇場話劇先河,甚至於《靈與肉》採用大量西方小說技巧,這都不是循規蹈矩的寫法。
沒想到許均新寫的小說竟然是極為傳統意義的現實主義題材,別說孟凌風,孟嵐其實也是這般想,許均是不是為了回應那些說他不務正業,離經叛道的流言特意改變寫作風格。
「寫的很好。」孟嵐加了一句。
「很好?」
「不比《靈與肉》差,甚至可以說《人生》更具文學意義。」
孟嵐這話讓孟凌風有些震撼了,不是震驚了,《靈與肉》1979年鐵定的全國優秀小說獎,選票排名前六,這篇新小說竟然比《靈與肉》還要好。
這可能嘛,孟凌風有些不敢相信,接過稿子,他沒多久就沉浸於小說時間了,前八章看完,孟凌風這才發現客廳燈已經打開了,大女兒孟嵐已經回首都大學了。
「真是一部好小說。」
孟凌風放下稿子,感慨自己這個毛腳女婿的才華,比他預料的還要才華橫溢,真不敢相信在排練話劇的同時能寫出這麼高水平的小說。
這是一部任何一家文學雜誌社見到就不會放過的稿子,可以撐起這一家雜誌社一年的門面。
「吃飯了,真是,多大年齡,真這麼好看?」
趙淑華白了一眼孟凌風,孟凌風笑笑。「難得的好文章,小許呢?」
「回屋了。」
許均和孟雪送走孟嵐,回到房間就開始寫《明朝那些事兒》,他打算年前把朱棣寫完,這樣年後三五個月都不用為稿子發愁了。
「姐夫,吃飯了。」
剛寫了不到二千字,孟穎就喊著吃飯,許均倒不是多餓了,吃了幾斤羊肉還是挺紮實的。
「來了。」
洗了手,許均剛坐下來,平常吃飯很少說話為老丈人開口了。「稿子投了哪家雜誌社?」
「《首都文學》,一早就說好的。」
許均喝著稀飯,吃著六必居醬菜,別說晚上吃清淡些,還真不錯。「下周應該會過去改稿子。」
「大概會發表三月期。」
許均接過媳婦遞饅頭。「晚上沒什麼胃口,三個饅頭就好了。」再喝兩碗稀飯,簡簡單單清清淡淡的吃上一點。
「多吃點。」
「你晚上寫稿子,別餓著了。」
平常晚飯許均一般吃六到八個饅頭,三到五碗稀飯,算的上大肚漢了,趙淑華一早還嘀咕漲生活費呢,太能吃了,一人快頂上他們一大家子了。
本以為是個飯桶,可誰想到,許均吃的多產出也多,寫文章跟吃飯一樣,那傢伙一晚上能幹出一部話劇來,這一想,多吃點才好,吃的多,才華露的多。
吃完晚飯,許均回到房間繼續他的存稿大業。
廚房這邊孟雪把許均三弟結婚的事和趙淑華提了一句,母女倆商量下,這事還是以許均意見為主,至於趙淑華兩口子肯定不會為了一小輩子去許均家的。
按著道理,怎麼著都是許均爸媽該來拜訪一下他們,不說地位,本身這事許家就辦的有些不地道,領證不辦酒席,革命婚姻,她趙淑華可以理解,沒房子,沒工作,先住在她家裡,她也可以理解,家裡沒房子,她家寬敞些住著就住著了,沒工作,他們兩口子幫忙找個。
要說趙淑華做的足夠多了,可許家呢,許均爸媽甚至上門拜訪一下都沒有,趙淑華心裡可憋著一股氣的,這樣的親家她是不會去的。
甚至趙淑華不想閨女去,許家不拿自己閨女當兒媳婦態度令人惱火,她可不願意閨女去許家受白眼。「禮金給了,意思到了就行了,你不用過去了。」
孟雪沒說話,趙淑華微微嘆氣,這個閨女啊,真是事事都向著許均。「小許要回去,你還跟著不成?」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孟雪依舊,許均回去的話,她就陪著他回去。
「阿嚏。」
許均揉了揉鼻子,難道是許建設又說自己個了。「繼續造反。」朱棣,燕王殺向應天府。
「阿嚏。」
第二天一早出門,往日首都空氣瀰漫的煤煙氣竟然被大雪清洗了,沒了濃濃二氧化硫味,許均還有點不習慣呢。
「老許來了。」
「來了。」
許均推著自行車走進首都電視台,這天氣冷啊,誰說下雪不冷化雪冷的,全都很冷,紮好自行車上了鎖,許均搓了搓手,這手套冰滋滋的。
「真夠冷了。」
「可不嘛。」
許均一進辦公室就摘到手套,搓了搓手和耳朵,簡佳這會已經把熱茶遞了過來。「喝口熱水,暖和下。」
「你早上怎麼來的?」
「坐公交車。」
簡佳笑笑,雖然大路雪都清掃了,可天空依舊飄著雪花,騎車不光光冷,還容易滑倒,索性沒騎車早早坐了公交車過來。
「明智的選擇。」
許均端著熱茶暖和一下,喝了兩口。「有我的信沒?」
「正要跟你說呢。」
簡佳抽出一封信。「一早我過來的時候,順手幫你拿的,《首都文學》的。」
「真有啊,得,這下又要跑一趟。」
許均接過借調信去了一趟郭林辦公室,郭副台長見著《首都文學》雜誌社的借調信有些意外。「小許,你最近不是忙著《絕對信號》排練的事,怎麼這事?」
「抽空寫了本中篇小說。」
許均如實回答,郭林手一哆嗦,抽空寫了一中篇小說,這玩意還能抽空就寫出來,中篇小說啊,怕是沒有三五個月都寫不出來,你這抽空就搗鼓出來了。
郭林嘀咕,這質量能行嘛,不過這事不歸他操心,人家雜誌社都沒問題。「行,你過去吧。」
「這鬼天氣,真不捨出門。」
本來平常,一個小時左右路程,大雪天,許均用了快兩個小時,整個人都快凍麻了,最關鍵到了地方,許均懵逼了,《首都文學》雜誌社沒有暖氣,煤爐子取暖。
許均揉了揉鼻子,舒坦了,熟悉的二氧化硫氣味,真好聞。
「表哥,你來了。」
劉恆見著許均過來,趕忙倒了杯熱茶,許均接過來暖暖手喝了口熱茶,總算舒服了些。「這雪是越下越大了。」
「可不是嘛。」
劉恆說話把修改了一部分稿子遞給許均。「表哥,你看一下,這樣改沒問題吧?」
許均接過修改過的稿子,別說小表弟文筆還真不錯,這修改的幾章讀起來是比自己先前的好。
「改的挺好。」
「那我就放心了。」
接下來幾天許均都陪著小表弟改稿,沒錯,他這個作者倒是清閒的很,小表弟修改,他喝茶。
「總算完成了。」
劉恆鬆了一口氣,整整一周時間,總算完成了修改,稿子可以送小說組審核了。
只是沒想到,小說審核鬧出了一點爭論。
「出了什麼事?」
「李主編,這裡有一篇稿子,我們在修改上有些分歧你看看。」
李清泉接過稿子,一開始還只當一般文章,等看了幾章之後。「好文章,這是許靈均的文章?」
「果然才華橫溢。」
李清泉越看越喜歡,這是一篇足夠撐起一期雜誌的文章,甚至今年《首都文學》的門面文章,還是傳統現實題材的中長篇。
「這個許靈均同志還真是年輕氣盛的,寫出這麼一篇上佳的傳統現實題材小說來回擊關於他不務正業,肆意浪費才華,標新立異的流言。」
「好一篇中國版的紅與黑,高加林形象打破了非黑即白的標籤,不愧是許靈均啊,即使傳統現實題材,他寫的和一般人寫的依舊不一樣啊。」
李清泉花了一整天,仔細閱讀這篇小說越加肯定這是一篇能競爭全國優秀小說獎的高質量小說。
第二天,李清泉找來小說組的編輯,當然還有請來許均這個作者。
八點半會議室,小說組對於《人生》幾個點問題進行討論,第一個竟然是巧珍和高加林接吻,是不是不該這麼寫,太過暴露。
不是,許均懵逼了,他忘記了現在是1979年春節前夕,這個時代,愛情沒有吻戲。
「李編輯,幾位編輯,我說兩句,愛情是神聖的,巧珍這樣一個農村女孩用那麼奔放用接吻詮釋愛情,太過露骨,不合適,不夠含蓄。」
「我也贊成王潔同志的意見,適當修改接吻情節。」
「接吻會給讀者帶來不好的示範作用。」
許均是真有點懵,好吧,接吻是大事,至少現在銀幕上都不敢拍攝,許均這怕是又被打上了標新立異,肆無忌憚,膽大妄為的標籤了吧。
「許均同志,你來說說,你的想法。」
「好的,李編輯。」
許均對著李清泉點點頭。「我覺著接吻很有必要,巧珍對於高加林的感情是十分熱烈的,爆發是十分劇烈的,只有接吻我覺的才能表現巧珍的愛情感。」
「愛情是純潔的,接吻……。」
「巧珍的吻也是純潔的。」
許均不等說完王潔說完反駁道,小說組的幾位編輯看著許均神色微微皺眉,果然傳聞沒錯,這就是標新立異,肆意妄為的主。
「接吻,並不表示愛情就是污濁的,淫穢的。」
李清泉看向眾人。「我贊成許均同志的意見,大家看呢?」
「我也覺得許均同志說的沒錯。」
王世敏也過來了,再加上劉恆幾人意見,接吻的事算是敲定了,接著許均又聽到關於高加林這個小說主角的思想問題,這尼瑪,小說里人物還需要上思想教育課。
難道主角必須板正的正面角色,許均突然覺著自己,這又算標新立異嘛。
還好《動物兇猛》還沒寄出去,現在這些要求,《動物兇猛》怕是成禁書了。
《白鹿原》現在寫出來怕是要被槍斃十次,許均第一次深刻感覺到,改革開放的春風還要刮一陣子才能吹開思想的禁錮。
討論三天,許均感覺自己參加一場辯論賽似的,一個個點,一個個問題,總算確定幾處需要修改地方。
「總算討論會結束了。」
許均苦笑的,這幾天真是受夠了。「表弟,走,我請你吃涮羊肉,好好補補身體。」
這雪還沒停,正好吃點熱乎的,兩人出了雜誌社找了一出吃涮羊肉的。「還是東來順涮羊肉講究。」
「沒法子,太遠了,再說今個這天氣排一兩小時隊,這還能有好。」
許均給劉恆倒上一杯酒。「這次多虧了表弟你,要不然怕是稿子得改到明年去了。」
「這還要多謝李主編。」
「是啊,李清泉編輯可是幫了大忙了。」
許均吃了一口羊肉,還行。「喝酒。」
要說首都這邊文風相對魔都那邊還是相對保守的,甚至一些本該北影拍攝電影,最終只有上影敢拍。
「唉,這以後有文章我都不敢投《首都文學》,唉,差點我就成流氓作家了。」
高加林拋棄巧珍,移情別戀,這都算思想問題,還算到自己身上,許均當時聽到這個差點沒跳起來。
「有李主編在,你放心吧。」
劉恆挺鬱悶的,幾位老編輯思想上還是有些僵化的,這都八十年代了,文章出現接吻還是禁忌一般,真正可笑啊。
「不過高加林是有點陳世美。」劉恆這話,許均愣住了。
「再有巧珍也太過完美了,顯得不真實。」
「其實我也這麼絕對,太過聖母。」
許均嘀咕一聲,舉杯,本身路遙人物本身帶有一點設計感。「不說這個,爭取這幾天定稿,我可等著稿費過年呢。」
稿費這次給了價格不錯,六塊五,雖然沒有頂格給七塊,可已經算頂尖水平了,整個算下來小一千塊錢。
「爭取年前發表,權當我送『三弟』的新婚禮物,想來聽到我發表文章,他們一定更開心!」
孟凌風有些疑惑最近一段時間許均的精力不都放在《絕對信號》劇組上了嘛,早出晚歸的忙活,這才剛剛忙活完沒多久就新寫一篇小說?
「短篇嗎?」
「中長篇。」
《人生》大概十四萬字左右,超過一般中篇小說了,屬於中長篇小說範疇。
「大概多少字?」
孟凌風有些驚異。
「十四萬字左右。」
許均大概算了算,多點少點吧,孟凌風真給震住了,十四萬字,這是什麼時候開始寫的,平常沒聽說啊。
「屬於什麼題材?」
孟凌風滿心好奇,只是沒等著許均回答,邊上剛從小說世界裡脫離孟嵐說道。「傳統現實主義題材,真是一篇好文章,巧珍對高加林可真好,只可惜巧珍遇人不淑。」說話還看了一眼孟雪,餘光掃了一眼許均,許均有點無語這是什麼意思,自己可不是高加林,高加林多純真。
「傳統現實題材?」
孟凌風看向許均,難道是小許受到了最近一些流言的影響,說他不務正業特別喜歡寫一些標新立異的東西。
畢竟無論是《明朝那些事兒》帶一些戲說味道的歷史味道,還是《絕對信號》開創國內小劇場話劇先河,甚至於《靈與肉》採用大量西方小說技巧,這都不是循規蹈矩的寫法。
沒想到許均新寫的小說竟然是極為傳統意義的現實主義題材,別說孟凌風,孟嵐其實也是這般想,許均是不是為了回應那些說他不務正業,離經叛道的流言特意改變寫作風格。
「寫的很好。」孟嵐加了一句。
「很好?」
「不比《靈與肉》差,甚至可以說《人生》更具文學意義。」
孟嵐這話讓孟凌風有些震撼了,不是震驚了,《靈與肉》1979年鐵定的全國優秀小說獎,選票排名前六,這篇新小說竟然比《靈與肉》還要好。
這可能嘛,孟凌風有些不敢相信,接過稿子,他沒多久就沉浸於小說時間了,前八章看完,孟凌風這才發現客廳燈已經打開了,大女兒孟嵐已經回首都大學了。
「真是一部好小說。」
孟凌風放下稿子,感慨自己這個毛腳女婿的才華,比他預料的還要才華橫溢,真不敢相信在排練話劇的同時能寫出這麼高水平的小說。
這是一部任何一家文學雜誌社見到就不會放過的稿子,可以撐起這一家雜誌社一年的門面。
「吃飯了,真是,多大年齡,真這麼好看?」
趙淑華白了一眼孟凌風,孟凌風笑笑。「難得的好文章,小許呢?」
「回屋了。」
許均和孟雪送走孟嵐,回到房間就開始寫《明朝那些事兒》,他打算年前把朱棣寫完,這樣年後三五個月都不用為稿子發愁了。
「姐夫,吃飯了。」
剛寫了不到二千字,孟穎就喊著吃飯,許均倒不是多餓了,吃了幾斤羊肉還是挺紮實的。
「來了。」
洗了手,許均剛坐下來,平常吃飯很少說話為老丈人開口了。「稿子投了哪家雜誌社?」
「《首都文學》,一早就說好的。」
許均喝著稀飯,吃著六必居醬菜,別說晚上吃清淡些,還真不錯。「下周應該會過去改稿子。」
「大概會發表三月期。」
許均接過媳婦遞饅頭。「晚上沒什麼胃口,三個饅頭就好了。」再喝兩碗稀飯,簡簡單單清清淡淡的吃上一點。
「多吃點。」
「你晚上寫稿子,別餓著了。」
平常晚飯許均一般吃六到八個饅頭,三到五碗稀飯,算的上大肚漢了,趙淑華一早還嘀咕漲生活費呢,太能吃了,一人快頂上他們一大家子了。
本以為是個飯桶,可誰想到,許均吃的多產出也多,寫文章跟吃飯一樣,那傢伙一晚上能幹出一部話劇來,這一想,多吃點才好,吃的多,才華露的多。
吃完晚飯,許均回到房間繼續他的存稿大業。
廚房這邊孟雪把許均三弟結婚的事和趙淑華提了一句,母女倆商量下,這事還是以許均意見為主,至於趙淑華兩口子肯定不會為了一小輩子去許均家的。
按著道理,怎麼著都是許均爸媽該來拜訪一下他們,不說地位,本身這事許家就辦的有些不地道,領證不辦酒席,革命婚姻,她趙淑華可以理解,沒房子,沒工作,先住在她家裡,她也可以理解,家裡沒房子,她家寬敞些住著就住著了,沒工作,他們兩口子幫忙找個。
要說趙淑華做的足夠多了,可許家呢,許均爸媽甚至上門拜訪一下都沒有,趙淑華心裡可憋著一股氣的,這樣的親家她是不會去的。
甚至趙淑華不想閨女去,許家不拿自己閨女當兒媳婦態度令人惱火,她可不願意閨女去許家受白眼。「禮金給了,意思到了就行了,你不用過去了。」
孟雪沒說話,趙淑華微微嘆氣,這個閨女啊,真是事事都向著許均。「小許要回去,你還跟著不成?」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孟雪依舊,許均回去的話,她就陪著他回去。
「阿嚏。」
許均揉了揉鼻子,難道是許建設又說自己個了。「繼續造反。」朱棣,燕王殺向應天府。
「阿嚏。」
第二天一早出門,往日首都空氣瀰漫的煤煙氣竟然被大雪清洗了,沒了濃濃二氧化硫味,許均還有點不習慣呢。
「老許來了。」
「來了。」
許均推著自行車走進首都電視台,這天氣冷啊,誰說下雪不冷化雪冷的,全都很冷,紮好自行車上了鎖,許均搓了搓手,這手套冰滋滋的。
「真夠冷了。」
「可不嘛。」
許均一進辦公室就摘到手套,搓了搓手和耳朵,簡佳這會已經把熱茶遞了過來。「喝口熱水,暖和下。」
「你早上怎麼來的?」
「坐公交車。」
簡佳笑笑,雖然大路雪都清掃了,可天空依舊飄著雪花,騎車不光光冷,還容易滑倒,索性沒騎車早早坐了公交車過來。
「明智的選擇。」
許均端著熱茶暖和一下,喝了兩口。「有我的信沒?」
「正要跟你說呢。」
簡佳抽出一封信。「一早我過來的時候,順手幫你拿的,《首都文學》的。」
「真有啊,得,這下又要跑一趟。」
許均接過借調信去了一趟郭林辦公室,郭副台長見著《首都文學》雜誌社的借調信有些意外。「小許,你最近不是忙著《絕對信號》排練的事,怎麼這事?」
「抽空寫了本中篇小說。」
許均如實回答,郭林手一哆嗦,抽空寫了一中篇小說,這玩意還能抽空就寫出來,中篇小說啊,怕是沒有三五個月都寫不出來,你這抽空就搗鼓出來了。
郭林嘀咕,這質量能行嘛,不過這事不歸他操心,人家雜誌社都沒問題。「行,你過去吧。」
「這鬼天氣,真不捨出門。」
本來平常,一個小時左右路程,大雪天,許均用了快兩個小時,整個人都快凍麻了,最關鍵到了地方,許均懵逼了,《首都文學》雜誌社沒有暖氣,煤爐子取暖。
許均揉了揉鼻子,舒坦了,熟悉的二氧化硫氣味,真好聞。
「表哥,你來了。」
劉恆見著許均過來,趕忙倒了杯熱茶,許均接過來暖暖手喝了口熱茶,總算舒服了些。「這雪是越下越大了。」
「可不是嘛。」
劉恆說話把修改了一部分稿子遞給許均。「表哥,你看一下,這樣改沒問題吧?」
許均接過修改過的稿子,別說小表弟文筆還真不錯,這修改的幾章讀起來是比自己先前的好。
「改的挺好。」
「那我就放心了。」
接下來幾天許均都陪著小表弟改稿,沒錯,他這個作者倒是清閒的很,小表弟修改,他喝茶。
「總算完成了。」
劉恆鬆了一口氣,整整一周時間,總算完成了修改,稿子可以送小說組審核了。
只是沒想到,小說審核鬧出了一點爭論。
「出了什麼事?」
「李主編,這裡有一篇稿子,我們在修改上有些分歧你看看。」
李清泉接過稿子,一開始還只當一般文章,等看了幾章之後。「好文章,這是許靈均的文章?」
「果然才華橫溢。」
李清泉越看越喜歡,這是一篇足夠撐起一期雜誌的文章,甚至今年《首都文學》的門面文章,還是傳統現實題材的中長篇。
「這個許靈均同志還真是年輕氣盛的,寫出這麼一篇上佳的傳統現實題材小說來回擊關於他不務正業,肆意浪費才華,標新立異的流言。」
「好一篇中國版的紅與黑,高加林形象打破了非黑即白的標籤,不愧是許靈均啊,即使傳統現實題材,他寫的和一般人寫的依舊不一樣啊。」
李清泉花了一整天,仔細閱讀這篇小說越加肯定這是一篇能競爭全國優秀小說獎的高質量小說。
第二天,李清泉找來小說組的編輯,當然還有請來許均這個作者。
八點半會議室,小說組對於《人生》幾個點問題進行討論,第一個竟然是巧珍和高加林接吻,是不是不該這麼寫,太過暴露。
不是,許均懵逼了,他忘記了現在是1979年春節前夕,這個時代,愛情沒有吻戲。
「李編輯,幾位編輯,我說兩句,愛情是神聖的,巧珍這樣一個農村女孩用那麼奔放用接吻詮釋愛情,太過露骨,不合適,不夠含蓄。」
「我也贊成王潔同志的意見,適當修改接吻情節。」
「接吻會給讀者帶來不好的示範作用。」
許均是真有點懵,好吧,接吻是大事,至少現在銀幕上都不敢拍攝,許均這怕是又被打上了標新立異,肆無忌憚,膽大妄為的標籤了吧。
「許均同志,你來說說,你的想法。」
「好的,李編輯。」
許均對著李清泉點點頭。「我覺著接吻很有必要,巧珍對於高加林的感情是十分熱烈的,爆發是十分劇烈的,只有接吻我覺的才能表現巧珍的愛情感。」
「愛情是純潔的,接吻……。」
「巧珍的吻也是純潔的。」
許均不等說完王潔說完反駁道,小說組的幾位編輯看著許均神色微微皺眉,果然傳聞沒錯,這就是標新立異,肆意妄為的主。
「接吻,並不表示愛情就是污濁的,淫穢的。」
李清泉看向眾人。「我贊成許均同志的意見,大家看呢?」
「我也覺得許均同志說的沒錯。」
王世敏也過來了,再加上劉恆幾人意見,接吻的事算是敲定了,接著許均又聽到關於高加林這個小說主角的思想問題,這尼瑪,小說里人物還需要上思想教育課。
難道主角必須板正的正面角色,許均突然覺著自己,這又算標新立異嘛。
還好《動物兇猛》還沒寄出去,現在這些要求,《動物兇猛》怕是成禁書了。
《白鹿原》現在寫出來怕是要被槍斃十次,許均第一次深刻感覺到,改革開放的春風還要刮一陣子才能吹開思想的禁錮。
討論三天,許均感覺自己參加一場辯論賽似的,一個個點,一個個問題,總算確定幾處需要修改地方。
「總算討論會結束了。」
許均苦笑的,這幾天真是受夠了。「表弟,走,我請你吃涮羊肉,好好補補身體。」
這雪還沒停,正好吃點熱乎的,兩人出了雜誌社找了一出吃涮羊肉的。「還是東來順涮羊肉講究。」
「沒法子,太遠了,再說今個這天氣排一兩小時隊,這還能有好。」
許均給劉恆倒上一杯酒。「這次多虧了表弟你,要不然怕是稿子得改到明年去了。」
「這還要多謝李主編。」
「是啊,李清泉編輯可是幫了大忙了。」
許均吃了一口羊肉,還行。「喝酒。」
要說首都這邊文風相對魔都那邊還是相對保守的,甚至一些本該北影拍攝電影,最終只有上影敢拍。
「唉,這以後有文章我都不敢投《首都文學》,唉,差點我就成流氓作家了。」
高加林拋棄巧珍,移情別戀,這都算思想問題,還算到自己身上,許均當時聽到這個差點沒跳起來。
「有李主編在,你放心吧。」
劉恆挺鬱悶的,幾位老編輯思想上還是有些僵化的,這都八十年代了,文章出現接吻還是禁忌一般,真正可笑啊。
「不過高加林是有點陳世美。」劉恆這話,許均愣住了。
「再有巧珍也太過完美了,顯得不真實。」
「其實我也這麼絕對,太過聖母。」
許均嘀咕一聲,舉杯,本身路遙人物本身帶有一點設計感。「不說這個,爭取這幾天定稿,我可等著稿費過年呢。」
稿費這次給了價格不錯,六塊五,雖然沒有頂格給七塊,可已經算頂尖水平了,整個算下來小一千塊錢。
「爭取年前發表,權當我送『三弟』的新婚禮物,想來聽到我發表文章,他們一定更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