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我成了風口的豬——起飛,開始了
晚飯有魚有肉,還有蛋和豆腐,難得一見豐盛,許均下意識咽了咽口水,當然其中有許均的貢獻。
趙淑華對於女婿懂事買上一份炒肉和豆腐,十分滿意。
「媽,今天挺豐盛。」
孟梅性格比較隨著趙淑華,相對孟雪比較討趙淑華歡喜,得到疼愛也多些。「快些洗手,吃飯了,孟嵐,別看書,回家多休息會。」
「孟雪,去喊著孟穎吃飯了。」
許均嘛,趙淑華淡淡說了句吃飯,許均就很高興了。
「吃飯。」
孟凌風動筷子,大家跟著動筷子,白面饅頭夾肉,別提多美滋滋的,許均胃口大開,饅頭多吃了幾個,真正看的趙淑華眼皮直跳,孟嵐和孟梅第一次見,頗有些驚訝許均的飯量。
倒是孟穎覺著姐夫真是異於常人,連帶著飯量都很好的,孟穎還帶著羨慕,她也想再吃兩個白面饅頭,可肚子早早飽了,只能遺憾看著滿桌子好菜。
收拾碗筷的工作,趙淑華喊上孟雪,許均見著也上前搭把手,累著岳母無所謂,可不能太累著媳婦,誰的媳婦誰心疼不是。
「對二姐倒是還好。」
孟梅瞅著許均幫忙孟雪收拾,小聲和孟嵐說。「說學寫劇本的,前些天傻乎乎拿著劇本跑去《電影創作》,惹著周師兄一頓的臭罵,寫的太過理想,歌德,真是,剛學點就敢學人家投稿,還是《電影創作》,多少有點眼高手低。」
「有這份心就不錯了。」
孟嵐雖然不太贊成孟雪找許均這樣的,沒文化,不說拖累,總歸怕一時衝動,到時候因為文化差異,觀念差異鬧矛盾的,現在許均能學,這就挺好,總歸是上進的。
「得空下次回來,我把寫作的資料帶些回來。」
孟嵐雖然覺著許均有些熟悉感,可一時間還真沒想起許均是她老同學,十多年了,學霸有幾個能想起學渣的。
「姐,你覺著剛他說的有沒有點道理啊?」
孟梅想起剛許均對靈與肉一些理解,有些不確定看向孟嵐。
「倒是有些道理的。」
孟嵐這會打算再讀兩遍靈與肉,寫篇文學批評,正好最近沒寫了,許均觀點倒是有些新意的。
兩人說話又讀了一遍靈與肉,這越讀越覺著這篇文章寫的頂好。
「感人至深內容加上獨具一格寫作手法,真是好文章。」
「不怪《首都文藝》大膽啟用新人,實在文章是好。」
兩人分析其文章結構,技巧,再到思想內涵,當然故事一些情節更值得討論的,其中秀芝和徐靈均的婚姻和婚後才開始的戀愛描寫,充滿的濃郁生活氣息,寫的非常生動,令人羨慕。
總歸孟嵐和孟梅都是女孩子,對於女性角色更加關注,尤其是這種生動的愛情,令人動容,羨慕,心中不免有些感慨的。「姐,你打算從哪裡來寫這篇文學評論?」
孟梅打算嘗試從愛情方面開始寫,主要寫徐靈均和李秀芝的愛情。
「我想深度解讀一下徐靈均這個人。」
……&……
許均幫著孟雪收拾碗筷,打掃廚房,忙活完,許均幫著孟雪解開圍裙。「媳婦累了吧,休息會。」
「還好了,對了你和大姐剛聊什麼呢?」孟雪神色有些別有深意,只可惜許均並沒有看到。
「一篇文章。」
許均擦擦手拉著孟雪出了廚房,順手把自己飯盒塞到帆布包里,孟雪想起許均寫的劇本。「要不把劇本給小梅看看。」
「劇本?」
許均一拍額頭,修改過的劇本稿子寄送給了《十月》雜誌,原稿被韓靈借去了。「同事借去了,下回吧。」
「你去和孟梅她們聊會天吧,我看會雜誌學習下。」
孟嵐和孟梅難得回來一趟,許均沒打擾三姐妹,至於孟穎年齡相對小一點,再加上上了高三,學習任務挺重的,這會進屋寫作業了,許均嘛,孟凌風倒是問了幾句關於工作的,至於趙淑華是有些傲慢的,少有和許均說話。
《電影創作》,許均還真沒看過幾本,這會看著還挺有些意思的,不過只是看了一會,他就回房間繼續寫明朝那些事兒,朱元璋篇其實相對要好寫一點,熟悉,開篇看的多。
當然時不時還是需要停筆回想一下,再有對於一些拿不準的還需要查一下資料,總歸寫的還算流暢,等孟雪進屋睡覺,許均已經寫了二千多字。
許均見媳婦回來了,蓋上鋼筆帽,站起身來活動下笑著迎著過去,孟雪輕輕靠在許均身上。「聊的怎麼樣?」
「挺好的。」
孟雪其實也算文學青年的,要不然怎麼會上了許均的當。「剛看了一篇好文章。」
「哦?」
「靈與肉,寫的真好。」
「是嘛,真寫的好嘛,比我還好?」
孟雪聽著許均口氣,一樂,曉得許均有點吃味。「不過文筆這般好,怕是是個老頭子了。」
「呵呵。」
許均心說張賢亮當年寫靈與肉的時候不過四十多歲,還算半大老頭吧,至於現在嘛,他就是許靈均,不到是三十歲可算不上小老頭的。
「那我回頭要好好看看,學習下。」
夫妻倆又說了幾句甜蜜的話,洗漱睡覺的,第二天早早的起床了,孟梅順帶著送孟雪去人藝,至於孟嵐要回著北大,雖然和許均算一路,可總歸各自走各自路。
接下來幾天許均忙活寫稿子,差點忘記調工作的事了。
「老許,你要去編輯組?」
郭濤驚的筷子都掉地上都沒管,目瞪口呆看著許均,臨時雜工調入編輯組,誰敢想啊。
別說他了,即使簡佳一直覺著許均十分有才華,她都挺有些愣神。
周靜,費思思和溫月更是愕然不已,只有韓靈早有心裡準備,頗有些玩味打量辦公室眾人神色,心中頗有些感慨,要是讓你們曉得,最近討論最多的小說靈與肉是眼前人寫的,不知道會不會驚掉下巴。
靈與肉作為《首都文藝》當月主推,最近些天只要文學愛好者都或多或少聽說了,雖然還沒有文學批評文章,可在文學圈子卻引起不小的轟動。
新人新作,寫出這種水平是少見的,尤其是運用了一些西方寫作手法十分難能可貴,再有因為文代會原因多數知名作家,這兩月都沒有新的作品,各大雜誌甚至這月的刊發日期都移送到下半月了。
靈與肉算是趕上好時候,沒競爭對手,各大雜誌當月刊物還沒有發表,本身質量再加上《首都文藝》推波助瀾。
靈與肉討論在首都文學圈子裡慢慢擴大,並且越來越火爆。
相比這些,對於許均調入編輯組真不算大事了。
「恭喜許均同志。」
「謝謝。」
許均沒好意思說請喝汽水,太小氣了,尤其是韓靈還曉得靈與肉是自己寫的。
好在,機房給自己解了圍,有電話找自己。
「我先去接電話。」
電話是劉恆打過來的約著許均晚上聚一聚,章德寧副組長,秦濤都在,許均一聽一口答應下來。
約定地方還是熟悉的私家菜館,來到地方已經是六點多了,天色見黑。
「章組長。」
章德寧許均上輩子也見過,這位八十年代中期成為《首都文藝》掌舵人,是個有能力的。「許均同志,快坐,早想見見你,一直沒機會。」
許均坐下來,劉恆開始倒酒,相對其他行業,作家編輯聊天隨意多,沒一會就熱烈起來了,章德寧好一頓夸著許均文章寫的好。
搞的許均還挺不好意思的,不過好話誰不喜歡聽啊。
「社裡打算大力推你和你的文章。」
章德寧喝了幾杯酒,臉色發紅,說話更加的直接。「這次是個好機會,趕上了就不能放過,我已經和社裡幾位主編商量了,找些朋友,多發幾篇文學批評。」
好傢夥,這不是張賢亮跟他聊過的一樣嘛。
許均沒想到,這一刻自己似乎被推到了風口,難道自己要起飛,許均有些激動,同時又有些發愁,他畢竟不是張賢亮,寫不出那麼多好文章來。
甚至為此不敢亮明許靈均這個身份,深怕各大雜誌約稿,要知道張賢亮出名之後,寫了多少稿子還人情,約稿不斷,許均哪裡有那個本事,各種題材都能涉獵,隨便寫來都是一篇好文章。
這一刻,許均卻不好說別的,先敬章德寧一杯。「章組長,我敬你一杯。」
章德寧喝了幾杯,這邊有事先走一步,許均和劉恆,秦濤一直送出小巷子才回來。
「老許,你這下可真是出名了。」
秦濤頗有些感慨,沒想到,許均一文成名啊,雖說他覺著許均有些才華,可沒想到,這次能引起這麼大動靜。
「最近打聽表哥你的人可不少。」
劉恆頗有些的得意畢竟許均寫這篇文章是他提議的,算的上他發掘的人才。「劉心武那邊已經收到你寄去劇本了,這兩天可能就要聯繫你,商量改稿的事宜。」
太好了,過稿了,那可就有稿費拿了,有了這一筆稿費加上先前靈與肉,足夠買一輛自行車了,至於其他隨他吧。
趙淑華對於女婿懂事買上一份炒肉和豆腐,十分滿意。
「媽,今天挺豐盛。」
孟梅性格比較隨著趙淑華,相對孟雪比較討趙淑華歡喜,得到疼愛也多些。「快些洗手,吃飯了,孟嵐,別看書,回家多休息會。」
「孟雪,去喊著孟穎吃飯了。」
許均嘛,趙淑華淡淡說了句吃飯,許均就很高興了。
「吃飯。」
孟凌風動筷子,大家跟著動筷子,白面饅頭夾肉,別提多美滋滋的,許均胃口大開,饅頭多吃了幾個,真正看的趙淑華眼皮直跳,孟嵐和孟梅第一次見,頗有些驚訝許均的飯量。
倒是孟穎覺著姐夫真是異於常人,連帶著飯量都很好的,孟穎還帶著羨慕,她也想再吃兩個白面饅頭,可肚子早早飽了,只能遺憾看著滿桌子好菜。
收拾碗筷的工作,趙淑華喊上孟雪,許均見著也上前搭把手,累著岳母無所謂,可不能太累著媳婦,誰的媳婦誰心疼不是。
「對二姐倒是還好。」
孟梅瞅著許均幫忙孟雪收拾,小聲和孟嵐說。「說學寫劇本的,前些天傻乎乎拿著劇本跑去《電影創作》,惹著周師兄一頓的臭罵,寫的太過理想,歌德,真是,剛學點就敢學人家投稿,還是《電影創作》,多少有點眼高手低。」
「有這份心就不錯了。」
孟嵐雖然不太贊成孟雪找許均這樣的,沒文化,不說拖累,總歸怕一時衝動,到時候因為文化差異,觀念差異鬧矛盾的,現在許均能學,這就挺好,總歸是上進的。
「得空下次回來,我把寫作的資料帶些回來。」
孟嵐雖然覺著許均有些熟悉感,可一時間還真沒想起許均是她老同學,十多年了,學霸有幾個能想起學渣的。
「姐,你覺著剛他說的有沒有點道理啊?」
孟梅想起剛許均對靈與肉一些理解,有些不確定看向孟嵐。
「倒是有些道理的。」
孟嵐這會打算再讀兩遍靈與肉,寫篇文學批評,正好最近沒寫了,許均觀點倒是有些新意的。
兩人說話又讀了一遍靈與肉,這越讀越覺著這篇文章寫的頂好。
「感人至深內容加上獨具一格寫作手法,真是好文章。」
「不怪《首都文藝》大膽啟用新人,實在文章是好。」
兩人分析其文章結構,技巧,再到思想內涵,當然故事一些情節更值得討論的,其中秀芝和徐靈均的婚姻和婚後才開始的戀愛描寫,充滿的濃郁生活氣息,寫的非常生動,令人羨慕。
總歸孟嵐和孟梅都是女孩子,對於女性角色更加關注,尤其是這種生動的愛情,令人動容,羨慕,心中不免有些感慨的。「姐,你打算從哪裡來寫這篇文學評論?」
孟梅打算嘗試從愛情方面開始寫,主要寫徐靈均和李秀芝的愛情。
「我想深度解讀一下徐靈均這個人。」
……&……
許均幫著孟雪收拾碗筷,打掃廚房,忙活完,許均幫著孟雪解開圍裙。「媳婦累了吧,休息會。」
「還好了,對了你和大姐剛聊什麼呢?」孟雪神色有些別有深意,只可惜許均並沒有看到。
「一篇文章。」
許均擦擦手拉著孟雪出了廚房,順手把自己飯盒塞到帆布包里,孟雪想起許均寫的劇本。「要不把劇本給小梅看看。」
「劇本?」
許均一拍額頭,修改過的劇本稿子寄送給了《十月》雜誌,原稿被韓靈借去了。「同事借去了,下回吧。」
「你去和孟梅她們聊會天吧,我看會雜誌學習下。」
孟嵐和孟梅難得回來一趟,許均沒打擾三姐妹,至於孟穎年齡相對小一點,再加上上了高三,學習任務挺重的,這會進屋寫作業了,許均嘛,孟凌風倒是問了幾句關於工作的,至於趙淑華是有些傲慢的,少有和許均說話。
《電影創作》,許均還真沒看過幾本,這會看著還挺有些意思的,不過只是看了一會,他就回房間繼續寫明朝那些事兒,朱元璋篇其實相對要好寫一點,熟悉,開篇看的多。
當然時不時還是需要停筆回想一下,再有對於一些拿不準的還需要查一下資料,總歸寫的還算流暢,等孟雪進屋睡覺,許均已經寫了二千多字。
許均見媳婦回來了,蓋上鋼筆帽,站起身來活動下笑著迎著過去,孟雪輕輕靠在許均身上。「聊的怎麼樣?」
「挺好的。」
孟雪其實也算文學青年的,要不然怎麼會上了許均的當。「剛看了一篇好文章。」
「哦?」
「靈與肉,寫的真好。」
「是嘛,真寫的好嘛,比我還好?」
孟雪聽著許均口氣,一樂,曉得許均有點吃味。「不過文筆這般好,怕是是個老頭子了。」
「呵呵。」
許均心說張賢亮當年寫靈與肉的時候不過四十多歲,還算半大老頭吧,至於現在嘛,他就是許靈均,不到是三十歲可算不上小老頭的。
「那我回頭要好好看看,學習下。」
夫妻倆又說了幾句甜蜜的話,洗漱睡覺的,第二天早早的起床了,孟梅順帶著送孟雪去人藝,至於孟嵐要回著北大,雖然和許均算一路,可總歸各自走各自路。
接下來幾天許均忙活寫稿子,差點忘記調工作的事了。
「老許,你要去編輯組?」
郭濤驚的筷子都掉地上都沒管,目瞪口呆看著許均,臨時雜工調入編輯組,誰敢想啊。
別說他了,即使簡佳一直覺著許均十分有才華,她都挺有些愣神。
周靜,費思思和溫月更是愕然不已,只有韓靈早有心裡準備,頗有些玩味打量辦公室眾人神色,心中頗有些感慨,要是讓你們曉得,最近討論最多的小說靈與肉是眼前人寫的,不知道會不會驚掉下巴。
靈與肉作為《首都文藝》當月主推,最近些天只要文學愛好者都或多或少聽說了,雖然還沒有文學批評文章,可在文學圈子卻引起不小的轟動。
新人新作,寫出這種水平是少見的,尤其是運用了一些西方寫作手法十分難能可貴,再有因為文代會原因多數知名作家,這兩月都沒有新的作品,各大雜誌甚至這月的刊發日期都移送到下半月了。
靈與肉算是趕上好時候,沒競爭對手,各大雜誌當月刊物還沒有發表,本身質量再加上《首都文藝》推波助瀾。
靈與肉討論在首都文學圈子裡慢慢擴大,並且越來越火爆。
相比這些,對於許均調入編輯組真不算大事了。
「恭喜許均同志。」
「謝謝。」
許均沒好意思說請喝汽水,太小氣了,尤其是韓靈還曉得靈與肉是自己寫的。
好在,機房給自己解了圍,有電話找自己。
「我先去接電話。」
電話是劉恆打過來的約著許均晚上聚一聚,章德寧副組長,秦濤都在,許均一聽一口答應下來。
約定地方還是熟悉的私家菜館,來到地方已經是六點多了,天色見黑。
「章組長。」
章德寧許均上輩子也見過,這位八十年代中期成為《首都文藝》掌舵人,是個有能力的。「許均同志,快坐,早想見見你,一直沒機會。」
許均坐下來,劉恆開始倒酒,相對其他行業,作家編輯聊天隨意多,沒一會就熱烈起來了,章德寧好一頓夸著許均文章寫的好。
搞的許均還挺不好意思的,不過好話誰不喜歡聽啊。
「社裡打算大力推你和你的文章。」
章德寧喝了幾杯酒,臉色發紅,說話更加的直接。「這次是個好機會,趕上了就不能放過,我已經和社裡幾位主編商量了,找些朋友,多發幾篇文學批評。」
好傢夥,這不是張賢亮跟他聊過的一樣嘛。
許均沒想到,這一刻自己似乎被推到了風口,難道自己要起飛,許均有些激動,同時又有些發愁,他畢竟不是張賢亮,寫不出那麼多好文章來。
甚至為此不敢亮明許靈均這個身份,深怕各大雜誌約稿,要知道張賢亮出名之後,寫了多少稿子還人情,約稿不斷,許均哪裡有那個本事,各種題材都能涉獵,隨便寫來都是一篇好文章。
這一刻,許均卻不好說別的,先敬章德寧一杯。「章組長,我敬你一杯。」
章德寧喝了幾杯,這邊有事先走一步,許均和劉恆,秦濤一直送出小巷子才回來。
「老許,你這下可真是出名了。」
秦濤頗有些感慨,沒想到,許均一文成名啊,雖說他覺著許均有些才華,可沒想到,這次能引起這麼大動靜。
「最近打聽表哥你的人可不少。」
劉恆頗有些的得意畢竟許均寫這篇文章是他提議的,算的上他發掘的人才。「劉心武那邊已經收到你寄去劇本了,這兩天可能就要聯繫你,商量改稿的事宜。」
太好了,過稿了,那可就有稿費拿了,有了這一筆稿費加上先前靈與肉,足夠買一輛自行車了,至於其他隨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