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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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穗兒上樓之後,陳陽沒有馬上走。

  他站在宿舍樓下,看著三樓的窗戶亮著,又滅了——她應該是去洗漱了。

  他在花壇邊上坐了一會兒,掏出手機把今天跟拾穗兒說的話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應該沒漏什麼。

  他說了「你不是傻子」,說了「想上進不是錯」,說了「你本來就做不好很多事情」。最後那句雖然聽著像損她,但她笑了。笑了就行。

  他站起來拍了拍褲子上的灰,往回走。

  走到半路,手機震了。拾穗兒發的語音。

  「我到宿舍了。剛才忘了跟你說,你回去路上小心,風大。」

  陳陽笑了一下,回了條文字:「到了。你早點睡,別又熬到一點。」

  這次她回得很快:「嗯。你也早點睡。」

  沒有表情包,沒有廢話。但陳陽覺得這條消息比之前那些「晚安」要暖和多了。至少她沒再說「沒事」。

  第二天早上,陳陽醒得比鬧鐘早。

  他躺在床上把今天的計劃排了一遍:上午去實驗室把數據整理完髮給導師,下午三點給學姐打電話,中間抽空去找一趟法學院那個學長。

  他翻了個身,拿起手機,看見拾穗兒六點半就發了消息。

  「我出門了。今天去坐班,你放心,我不會露餡的。」

  陳陽回:「演好你的小白兔。」

  她秒回了一個翻白眼的表情。

  陳陽笑了笑,起床洗漱。

  上午在實驗室,他一邊整理數據一邊想事情。

  方遠那個人的信息他昨晚搜了很久,什麼都沒搜到。

  一個做基層項目的人,在網上乾乾淨淨,這本身就不正常。

  他又想起拾穗兒說的「方遠讓她別查工商信息」。這句話一直在腦子裡轉,像根刺。

  十一點多,他把數據打包發給導師,附了一句:「老師,數據和圖表都在裡面,文字部分我這周補上。」導師回了個「收到」,沒催他。導師知道他做事踏實,從不拖。

  下午三點,他準時給學姐打電話。

  學姐叫方晴,大他兩屆,畢業後進了城西一家律所,做民商方向。她在學校的時候就跟陳陽挺熟,陳陽幫她搬過兩次宿舍。

  「學姐,方便說話嗎?」

  「方便。你說你那個合同的事,發過來了,我看了。」方晴的聲音乾脆利落,像她這個人,「我跟你說幾個點。第一,八千塊違約金,對一個在校大學生來說明顯過高,法律上可以主張調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陳陽掏出手機開了備忘錄。

  「第二,那個什麼『全國大學生實踐失信檔案』,我問了我們所里做勞動法的同事,沒人聽說過。這不是官方的東西,多半是他們自己編的。就算真有,一個企業也沒有資格往裡面錄入信息。」

  「第三,合同里那些『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的條款,屬於典型的格式條款,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她一口氣說了三條,語速很快,像在法庭上陳述。

  「所以你那個小朋友,她不用怕。這個合同到處都是漏洞,真要打官司,他們贏不了。」

  「但是——」方晴話鋒一轉,「學生怕的不是打官司,是怕麻煩。怕影響畢業,怕學校那邊給壓力。這些心理上的恐懼,比法律上的風險更難對付。」

  陳陽明白她的意思。

  「學姐,如果我們要維權,第一步做什麼?」

  「第一步,把所有證據固定下來。合同、聊天記錄、轉帳憑證、通話錄音,什麼都別刪。第二步,統一口徑,所有人一起行動,不要單打獨鬥。第三步,找學校。學校的就業指導中心、學生處、法務辦公室,一層一層往上找。學校如果不管,再考慮走行政投訴或者訴訟。」

  她頓了頓。

  「但我建議你先找學校。這種事情,學校出面比你們自己鬧管用。畢竟項目是學校引進的,學校有責任。」

  陳陽道了謝,掛了電話。


  他把備忘錄里的幾條重點又看了一遍:違約金過高、失信檔案不存在、格式條款無效、先找學校。

  下午四點,他去法學院找那個學長。學長叫鄭遠,今年剛畢業,在學校旁邊的出租屋裡備考法考。陳陽到的時候,他正對著電腦刷題,桌上擺著三罐喝空的紅牛。

  「來了來了,坐。」鄭遠把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床上,騰出地方。

  陳陽把事情又說了一遍,把合同照片給他看。

  鄭遠戴著眼鏡湊近屏幕看了幾分鐘,嘴裡念念有詞,然後一拍桌子。

  「我跟你說,這個合同寫得賊噁心。它不是不懂法,它是太懂了。它故意把無效條款和有效條款混在一起,讓你分不清哪些能告、哪些不能告。普通學生一看密密麻麻這麼多條,先慌了。」

  「那能告嗎?」

  「能告。但是——」鄭遠伸出一根手指,「你要告的不是合同本身,是欺詐。合同里寫的那些項目內容、下鄉安排、選調優先,全是假的。虛假宣傳,構成欺詐。合同法上,因欺詐訂立的合同,受害方可以請求撤銷。」

  他越說越興奮,從椅子上站起來。

  「你讓那個學妹先別慌。這個事,從法律上她們占理。關鍵是怎麼把理說出去。你跟學校說,跟媒體說,跟教育局說。誰嗓門大,誰有理。不是說真的比誰吵得凶,是說——你要讓該聽的人聽見。」

  陳陽把鄭遠的話也記了下來。

  從鄭遠那兒出來,天已經快黑了。他給拾穗兒發消息:「晚上還去操場?」

  「好。今天有件好事跟你說。」

  陳陽到操場的時候,拾穗兒已經在了。她今天換了一雙運動鞋,頭髮也扎得緊了一些,整個人看上去比前兩天精神不少。

  「什麼好事?」他走過去。

  拾穗兒從口袋裡掏出手機,打開一個備忘錄遞給他。

  「我今天中午吃飯的時候,跟林曉坐一桌。我假裝隨口問她『你覺得咱們實訓怎麼樣』,她看了我一眼,說『你也覺得不對勁吧?』然後我們倆就加了微信。」

  陳陽接過手機看。備忘錄里記了三四個名字,後面都標了學院。

  「林曉,環境學院,同班。周遠帆,土木,他其實也懷疑,但膽子小不敢說。還有兩個,一個是經管的,一個是公管的,都是林曉拉進來的。」

  「所以現在你們有五個人?」

  「不算趙冉的話,五個。林曉說還有幾個她想試探,但還沒確定。」

  陳陽把手機還給她,點了點頭。

  「五個夠了。再多容易走漏風聲。」

  「走漏風聲?」拾穗兒愣了一下,「你說的好像地下黨。」

  「差不多。你們方遠不想讓你們串聯,你們偏要串。但別在孵化器里串,那裡不安全。中午吃飯出來吃,找個遠一點的館子。別用群聊,用私聊,聊完就刪。」

  拾穗兒認真地點了點頭。

  他們在操場上走了一圈。風小了一些,天上沒有星星,但月亮很亮。

  「我今天找了兩個人。」陳陽說,「一個律所學姐,一個法考學長。他們都說合同有問題,能打。」

  拾穗兒停下來。

  「真的?」

  「真的。違約金太高,法律不支持。失信檔案不存在,是他們編的。那些『最終解釋權』條款,法庭上不認。」

  拾穗兒站在那裡,嘴唇抖了一下,像是在忍什麼。

  「所以你不是上當了。」陳陽說,「你是被一群流氓欺負了。被流氓欺負不是你的錯,是你倒霉。倒霉的事誰都會遇到。」

  「你安慰人的方式好奇怪。」拾穗兒說,聲音有點啞。

  「我本來就不會安慰人。你湊合用。」

  她笑了,這次笑得比以前長,眼睛彎成了兩道月牙。

  又走了半圈,拾穗兒突然開口。

  「陳陽,我跟你說個事。」

  「說。」

  「我昨天晚上回去,翻來覆去想你說的話。你說『你想上進、想獨立、想變好,從來都不是錯,錯的是壞人利用你的善良單純』。」

  她深吸了一口氣。

  「我從小到大,做什麼事都想做好。考試想考好,比賽想贏,連談戀愛都想談得比別人甜。我怕做不好,怕被別人比下去,怕你覺得我不夠好。所以這次實訓,我明知道有問題,還是想試試。我覺得萬一成了呢?萬一我真的靠自己拿到選調優先了呢?」


  她轉過頭看著陳陽。

  「我想跟你說,我以後不會這樣了。不是不努力了,是不拿自己硬扛了。扛不住的事,我就說。」

  陳陽看著她,沒說話,伸手揉了揉她的頭頂。

  「行。記住了。」

  「你別揉我頭髮,扎了好久。」

  他收回手,插進口袋。

  「晚上吃什麼?」

  「還沒想。」

  「火鍋?」

  「你不是說請我吃火鍋說了好幾天了嗎?」

  「那就今天。走。」

  兩個人往操場外面走。月亮掛在實驗樓的樓頂上,又大又圓。陳陽走了幾步,忽然想到一件事。

  「等一下,你剛才說你怕談戀愛談得比別人甜——這個也要比嗎?」

  拾穗兒臉一下子紅了,快步往前走。

  「你聽錯了!」

  「我沒聽錯。」

  「你聽錯了!」

  陳陽笑著追上去。風從背後推著他們走,把笑聲吹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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